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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十法界 聲聞法界講記板書
2024/10/14 20:28:29瀏覽9|回應0|推薦0

佛說十法界 聲聞法界講記板書

【聲聞法界】

佛光大辭典: 「聲聞界」,為十法界之一,又作「聲聞法界」。指聽聞佛之聲教,觀察四諦之理,而證得「阿羅漢果」。

十法界圖解: 行四諦道,知「苦」斷「集」,慕「滅」修「道」,羅漢之心。

佛學大辭典: 「羅漢」,「阿羅漢」之略。小乘(指修「度己」之修行人),見「阿羅漢」條。

佛學大辭典: 「阿羅漢果」,四果之一,悟位謂之果,以是為對於修行之因之結果也。「阿羅漢」為聲聞乘之極果。

(注)佛學大辭典: 「四果」,聲聞乘聖果之差別也。舊譯家以梵名謂為「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也。

【須陀洹果】

惠能六祖《金剛經註》: 「須陀洹」者梵語,唐言「逆流」,逆生死流。不染六塵,一向修無漏業,得麤重煩惱不生,決定不受地獄、畜生、阿修羅異類之身,名「須陀洹果」也。云「須陀洹」者,乃「聲聞」之初果也。

(注)佛學大辭典: 「漏」者,煩惱之異名。貪瞋癡等之煩惱,日夜由六根漏流不止,謂之「漏」。離煩惱之法,云「無漏」。

呂純陽祖師: 「須陀洹」者梵語,譯曰「入流」,而言「入流」者,有二義。一者,如明鏡之顯像為之「入」,其像不留鏡中為之「流」。則菩薩無住之心境,似明鏡之不留一切像,故曰「入流」。二者,悟真理為之「入」,得果位為之「流」。

佛學大辭典: 「須陀洹」,舊譯曰「入流,逆流」,新譯曰「預流」,聲聞四果中,初果之名。「入流」者,初入聖道之義,「逆流」者,違背於生死之流也。

佛學大辭典: 玄應音義:「預流,一切聖道說為流,能相續流向涅槃故,初證聖果,故名預流。預及也,參預也。」

金剛經《一相無相分第九》: 「須陀洹」,名為「入流」,而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

金剛經《集解》: 「須陀洹」果,已入「四果」之初果,故名之「入流」。雖稱「入流」,而必須仍存無所入之念。言「不入色」者,不著得果之態度。「不入聲」者,不自言得果之語。「不入香」者,不自稱「活佛、無上師」等。「不入味」者,不任意受人供養。「不入觸」者,不貪求多弟子。「不入法」者,不著得果之心也。

【斯陀含果】

惠能六祖: 「斯陀含」者梵語,唐言「一往來」,捨三界結縛,三界結縛盡,故名「斯陀含」。「斯陀含」名「一往來」,往來從天上亦到人間生,從人間亦生天上竟,遂出生死,三界業盡,名「斯陀含」果。

呂純陽祖師: 「斯陀含」者梵語,譯曰「一往來」,乃聲聞第二果也。言「一往來」者,功果雖滿,微業未盡,故自擇亦往天上,亦來人間,往來一次,便證正果,不復再來人天受生,故名「一往來」也。

【阿那含果】

惠能六祖: 「阿那含」梵語,唐言「不來」,亦名「出欲」。言「出欲」者,外不見可欲之境,內無欲心可行,定(一定)不向欲界受生,故「不來」。

呂純陽祖師: 「阿那含」者梵語,譯曰「不來」,乃聲聞第三果也。何謂「不來」,內無欲心,外無欲境,內外皆離欲,不來欲界再受生,故名「不來」。

【阿羅漢果】

惠能六祖: 「阿羅漢」梵語,唐言「無諍」。無煩惱可斷,無貪瞋可離,心境俱空,內外常寂,煩惱永盡,與物無諍,故名「阿羅漢」。

呂純陽祖師: 「阿羅漢」,譯曰「無諍、殺賊、不生」等,「無諍」者,不與物諍,由不自是,故能無諍,無諍則不惱別人。「殺賊」者,殺盡煩惱賊,煩惱已盡,內外常寂,殺賊則心無小法可得。「不生」者,言不生妄念,心常清常淨也。

(注一)佛光大辭典: 「無諍」,「諍」即諍論,為能令諸有情不生貪瞋癡等煩惱之智,並具有止息他人煩惱之力,唯有「佛」及「阿羅漢」具此。

(注二)佛光大辭典: 「阿羅漢」,為聲聞四果之一-異名多,略-意譯-略-殺賊、無生、不生-略-聲聞中之最高果位。

(注三)佛光大辭典: 「煩惱賊」,煩惱能損慧命,傷法身,故稱為「賊」。

(注四)佛光大辭典: 「不生」,梵語音譯「阿羅漢」,得聲聞之「阿羅漢果」者,不再受生於三界之中,永入涅槃,不受生死之果報,故稱為「不生」。

佛學大辭典: 「四諦」,又云「四聖諦」「四真諦」,「聖」者,所見之真理也。   (一) 苦諦,三界六趣之苦報也,是為迷之果。   (二) 集諦,貪瞋等煩惱,及善惡之諸業也。此二者能集起三界六趣之苦報,故名「集諦」也。   (三) 滅諦,涅槃也。涅槃滅惑業,而離生死之苦,真空寂滅,故名「滅」,是悟之果。   (四) 道諦,八正道也。此能通於涅槃,故名「道」,是為悟之因也。其中前二者(苦、集),流轉之因果也,故又曰「世間因果」。後二者(滅、道)還滅之因果也,故又曰「出世間因果」。

(注一)佛學大辭典: 「四聖諦」,「苦集滅道」之「四諦」也,為聖者所見諦理,故名「聖諦」。

(注二)佛學大辭典: 「八正道」,其道離偏邪,故曰「正道」(以下各條目之引證皆略) 正見-略- 正思惟-略- 正語-略- 正業-略- 正命-略- 正精進-略- 正念-略- 正定-略-此八法,盡離邪非,故謂之「正」,能到涅槃彼岸,故謂之「道」。

佛學教本: 「苦諦」是指一切眾生,輪迴六道時,心上身上所受的諸苦。「集諦」是指一切眾生,在身口意上,所集起的一切思想和行為。「滅諦」是指一切聖者,經修道後,所證得的涅槃。「道諦」是指一切聖者,趣向涅槃時,所修行的正法。

大乘義章: 苦集滅道,四諦之理,唯為聖智所知,非凡夫所知,故云「聖諦」。

涅槃經: 苦集滅道,是名「四聖諦」,若能見四諦,則得斷生死。

五王經: 佛告五王曰:「人世之苦,有八種。曰生、老 、病、 死、恩愛別苦、所求不得苦、怨憎會苦、憂悲惱苦。」

(注一)五王經: 「生苦」者,父母交合時來胎。母若食一杯熱物,如入鑊(鼎鍋)湯。若飲一杯冷水,如寒冰切體。迫母之身體痛甚。月滿,子頭向母之產門,如兩石挾身。生而墮下,身體細 ,身觸物時,如履刀劍,忽失聲大呼。

(注二)五王經: 「老苦」者,老而白頭,齒落,目不辨,耳不聽,百節痛疼,行步極苦,座起呻吟,憂悲心惱,識神轉滅。

(注三)五王經: 「病苦」者,人體由地水火風四大合成者。若一大不調則病生,手足不任意,氣力虛竭,座起要人扶助。目不見,耳不聞,心苦惱,言悲哀,六親(父母兄弟妻子)在側,晝夜看病而不休息,甘膳美味,入口皆苦。

(注四)五王經: 「死苦」者,人臨死時,四大分散,魂魄不安,如刀風吹來,痛苦無所不感。白汗流出,兩手摑空,風大去,氣息絕,火大去,身冷矣。

(注五)五王經: 「恩愛別苦」者,家內婦子共相慕戀,一朝破亡,各自分離。父東、子西、母南、女北,為他人奴婢,相見不可期也。

(注六)五王經: 「所求不得苦」者,多求不得而苦也。

(注七)五王經: 「怨憎會苦」者,居愛欲中,小事亦互爭,相殺害。遂為大怨,雖各相避而無處隱藏。各各磨刀,會逢於途,兩刀互向。

(注八)五王經: 「憂悲惱苦」者,人之在世,命長者百歲。其命長者百歲之人,五十年送夜,十五年間年幼不知事,年過八十則老鈍,又減二十年,故所餘者唯十餘年耳。其中多者,憂悲而已。天下亂(戰爭)則憂,逢四大之災亦愁,患疾病則憂,父母妻子有病亦愁,貧者無財則憂,富者恐失財物亦愁,無子傳嗣則憂,多兒難養亦愁也,如是人間一生,憂悲老也。

佛學大辭典: 「苦集滅道」,即「四諦」也---略---     「苦」為生死之果,而「集」為生死之因。   「滅」為涅槃之果,而「道」為涅槃之因。   但先「果」而後「因」者,以「果」顯著易知,「因」幽微難知故也。此四種之理,皆是真實,故云「諦」。聲聞乘之人,觀此「四諦」之理,厭生死、樂涅槃,以斷煩惱(集諦)而證涅槃(滅諦)也。

【八正道】(正見)

佛光大辭典: (一)正見,即見苦是苦,集是集,滅是滅,道是道。有善惡業,有善惡業報,有此世彼世,有父母。世有真人往至善處,去惡向善,於此世彼世,自覺自證成就。

(注一)佛光大辭典: 「真人」,阿羅漢之異名,以彼等乃修無偽真道者,故稱「真人」。此外,偉大之修行者(佛陀),或趨向證得真諦法,又不自貴,不賤他之聖人皆稱為「真人」。

(注二)佛光大辭典: 「自證」者,非從他人而得,且佛所自證之甚深智,縱有神力加持,亦無法傳授他人。

佛學大辭典: (一)正見,見「苦集滅道」四諦之理而以無漏之慧為體,是「八正道」之主體也。

佛學常見詞彙: 「正見」為八正道之一,「八正道」以正見為首,當然以正見為最重要。因為有了正見,對事理才會有正確的認識,就能破謬妄偏差的俗見,悟入正道。

注佛學大辭典: 因緣生之有為法謂「事」,不生不滅之無為法謂之「理」。即「事」者,森羅萬象之相,「理」者,真如之體也。

(正思惟)

佛學大辭典: (二)正思惟,既見「四諦」之理,尚思惟而使真智增長也。

論語《為政第二》: 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

修真錄: 「學而不思則罔」者,學而不思其義,則罔然無所知也。「思而不學則殆」者,唯自尋思而不從學,終不得其義也,則佛家所謂之「邪思惟」。「殆」,危也。學而思其義,則佛家所謂之「正思惟」也。

佛光大辭典: 正思惟,亦作「正覺」,即謂無欲覺、恚覺及害覺(正思惟則意業清淨)。

(注一)佛光大辭典: 「正覺」,意指真正之覺悟-略-故成佛又稱「成正覺」。

(注二)佛光大辭典: 「三覺」,指三種惡覺-略-       (一) 欲覺,又作貪覺,對世間可貪之事,思量而起欲心。     (二) 瞋覺,又作「恚覺」。對世間怨憎之事思量而起瞋心。     (三) 害覺,又作惱覺,生憎嫉之心,起惱害他人之念。

(正語)

佛光大辭典: (三)正語,又作「正言」,即離妄言、兩舌、惡口、綺語等。(正語則口業清淨)

佛學大辭典: 正語,以真智修「口業(口的善業)」,不作一切非理之語也。

佛學常見詞彙: 「正語」,正確的言語,亦即對人常說真誠和善的話,為「八正道」之一。

(正業)

佛光大辭典: (四)正業,又作「正行、諦行」,即離殺生,不與取,不邪淫等(正業則身業清淨)

佛學大辭典: (四)正業,以真智除身之一切邪業,住於清淨之「身業」也。

修真錄: 正業者,遠離「殺生、偷盜、邪淫」等之「身業」也。

(正命)

佛學大辭典: (五)正命,清淨身口意之三業,順於正法而活命,離五種之邪活法(參佛學教本)也。

佛光大辭典: (五)「正命」,佛弟子依從正法,清淨身口意三業,遠離咒術、占卜等「五種邪惡」之謀生方法(參佛學教本)。而如法(佛制戒法)求取供養,即稱「正命」。

佛學教本《第三十六課》: (五)正命,「命」指賴以活命的生計,比丘當以乞食宏法為「正命」,居士當以正當職業為「正命」。因維持壽命於合理的生活之中,故曰「正命」,則因果皆安樂,故比丘當遠離「四邪命」。又佛門四眾,皆當遠離「五種邪命」。

(注一)智度論(龍樹菩薩著): 比丘不以乞食如法自活,作不如法之事而生活,謂之「邪命」,此有四種:   (一) 下口食:謂種植田園,和合湯藥(賣藥、亦行醫),以求衣食,而自活命也。   (二) 仰口食:謂仰觀星宿、日月、風雨、雷電、霹靂之術數學,以求衣食而自活命也。   (三) 方口食:謂曲媚豪勢(政治和尚),通使於四方,巧言多求,以自活命也。   (四) 維口食:「維」為四維,謂學種種咒術、卜算吉凶,以求衣食,而自活命也。

(註一)佛光大辭典: 「如法」,指隨順佛所說之教法而不違背,亦指契於正確之道理。

(注二)辭 海: 「四維」,東西南北四隅也。

(注二)智度論: 四眾營不如法(不合佛所定之法)事,而為生活,謂之「邪命」。有五種:   (一) 詐現異相:向世俗之人,詐現奇特之相,以求利養者。   (二) 自說功能:說自己功德,以求利養者。   (三) 占相吉凶:學占卜而說人之吉凶,以求利養者。(四) 高聲現威:大言壯語而現威勢,以求利養者。   (五) 說所得利以動人心:於彼得利,則於此稱說之,於此得利,則於彼稱說之,以求利養者。

佛光大辭典: 「乞食」,其原始意義有二。即:   (一) 自利,為杜絕俗事,方便修道。   (二) 利他,為福利世人,予眾生種福機會。故乞食屬僧人清淨之「正命」,若自作種種生計以養其身,則為「邪命」。

(注)辭 海: 「生計」,謂生活之計。

辭 彙: 「生計」,謀生的方法。

佛學大辭典: 比丘為資(供給)自己之色身,乞食於人,是為清淨之「正命」。若自作種種之生計而自活,則稱為「邪命」。

【邪命說法】

佛藏經: 「不淨說法」者,以利養故為人說法。

(注)佛學大辭典: 「利養」,以利養身也,法華經序品曰:「貪著利養。」菩薩戒經曰:「為利養故,為名聞(名聲遠播)故,惡求多求。」

智度論五曰:「是利養如賊,壞功德本。譬如天雹傷害五穀,利養名聞亦復如是,壞功德苗令不增長。如佛說譬喻,如毛繩縛人斷膚截骨,貪利養人,斷功德本,亦復如是。」

(註)佛光大辭典: 「毛繩」,毛繩縛身,有斷膚截骨之苦。比喻世間利養纏縛於人,斷功德本,使人不得解脫。

佛學大辭典: 為求衣食之料而說法,曰「邪命說法」。

(注)辭 海: 凡物之可供應用者,皆曰「料」。

佛光大辭典: 比丘如為得衣食資具(衣食充足)而說法,即稱為「邪命說法」。

佛學大辭典: 「不淨說法」,又云「邪命說法」。或說邪法,或說正法,其心邪故,總名之為「不淨說法」。

修真錄: 今之法門,皆自稱:己法為「正」,他法皆為「邪」。當知法無「正」「邪」,正邪在其用心。正人用邪法,邪法悉歸正,邪人用正法,正法悉歸邪。

六祖壇經《咐囑品第十》: 只為眾生迷佛,非是佛迷眾生。自性若悟,眾生是佛,自性若迷,佛是眾生-中略-邪迷之時魔在舍,正見之時佛在堂。

長阿含經: 若有比丘,為人說法,思惟我為人說法,令彼信敬我,能與我多飲食錢財等作說者,是名「不淨說法」。

菩薩戒義疏: 「為利詐師戒」,內無可為人師之智德,外詐為智德,為利養名聞,貪求多數弟子者。

(注一)辭 海: 「人師」,謂操行(意志品行)可以為人師表(作模範)者-略-袁宏後漢紀:「經師(教授經傳)易遇,人師難遭。」

(注二)佛學大辭典: 「智德」,有「智慧」,有「行德」者。

菩薩戒義疏: 「為利倒說戒」,為利養惜法,可答不答、無前無後,謗三寶(住持三寶,自性三寶)倒說經律之文字者。

(注一)佛學大辭典: 「住持三寶」,佛滅度後,住於世間者。木佛畫像,「佛寶」也;三藏之文句,「法寶」也;剃髮染衣者,「僧寶」也。

(注二)佛學大辭典: 「自性三寶」,「三寶」,佛、法、僧也。「佛」者,自性之覺。「法」者,自性之正。「僧」者,自性之淨,故云「自性三寶」。六祖壇經曰:「勸善知識,歸依自性三寶,佛者、覺也。法者、正也。僧者、淨也。」

六祖壇經《懺悔品第六》: 若修「自性三寶」,是自歸依。凡夫不會,從日至夜,受三歸戒。若言歸依佛,「佛」在何處?若不見佛,憑何所歸,言卻成妄。

優婆塞戒經: 「不淨說法」者,以利養故,名曰「垢穢」,為「賣法」。

修真錄: 在家眾以作生意計而為人說法,其名曰「賣法」。若出家眾以利養故為人說法,則名曰「賣僧」。

(注一)辭 海: 俗謂經商買賣曰「生意」。

(注二)佛光大辭典: 「賣僧」,指從事買賣之僧侶,又稱「墮落僧」,從轉指阿諛他人,唯念名聞、利養,而無道心之僧。

說法明眼論: 「不淨說法」者,不悟一乘 一實法而耽著權門有相之教故。

(注一)佛學大辭典: 「一乘」者,成佛唯一之教也。「乘」為車乘,以譬佛之教法能載人運於涅槃岸。

(注二)佛學大辭典: 「一實」者,「真如」也,平等之義,名平等之實相,曰「一實」。

(註)佛學大辭典: 「真如」,「真」者,真實之義。「如」者,如常之義-略-或云:「自性清淨心、佛性、法身、如來藏、實相、法界、法性-略-皆同體異名也。」

(注三)佛學大辭典: 「權門」,方便門也。「權」對於「實」之語,方便之異名,暫用之,而終廢之者。

儀聖王善人: 我雖有道,可不賣道。一不借道養俗,二不借道斂財,不怕討飯吃,只憑感應。咱辨道,不許節外生枝,巧取人財。

荀 子: 小人之教學也,以為禽犢。

(注)辭 海: 小曰「禽」。大曰「獸」,「禽犢」,謂「犢」之小小者。

(註)辭 海: 「犢」牛子(小牛)也。

法言學行篇: 大人之施教學也為道,小人之教學也為利,子為道乎?為利乎?

(注一)辭 海: 「大人」,有德者之稱。

(注二)辭 海: 「小人」,謂不肖之人。

(註)辭 海: 「不肖」,不賢也。

佛學大辭典: 佛藏經三曰:「不淨說法者,有五過失,一者自言盡知佛法。二者說佛經時,出諸經中相違過失。三者於諸法中,心疑不信。四者自以所知,非他經法。五者以利養故,為人說法。」此佛藏經所說,第五之過失有「邪命說法」之名,以賣法而利養己,是不正之活命也。(不正之活命,謂之「邪命」。)

(註)佛光大辭典: 「相違」,用語表示兩項意義,相互違反衝突之情形。

(正精進)

佛光大辭典: (六)正精進,又作「正方便」,發願已生之惡法令斷,未生之善法令生,已生之善法令增長滿具,即謂能求方便精進。

(注一)佛光大辭典: 「方便」,為證悟真理而修之加行。

(注二)佛光大辭典: 「精進」,又作「精勤,勤精進」。

佛光大辭典: (六)正精進,發用真智而強修涅槃之道也。

四十二章經: 沙門學道,應當堅持其心,精進勇銳,不畏前境,破滅眾魔,而得道果。

(正念)

佛光大辭典: (七)正念,即以自共相觀身、受、心、法等四者。

(注)佛光大辭典: 「自共相」,指「自相」與「共相」-略-「自相」,如水之冷、火之煖,皆為水火各自所有之體相而不通於一切諸法-略-反之,如「苦、空、無常」等,通於一切諸法之義相,稱為「共相」。

佛學常見詞彙: 「正念」,正確的念頭,亦即時常憶念正道,為「八正道」之一。

佛學大辭典: 正念,以真智憶念正道而無邪念也。

頓悟入道要門論: 問:此頓悟門,以何為宗?      答:無念為宗。    問:既言無念為宗,未審無念者,無何念?   答:無念者,無「邪念」,非無「正念」。   問:云何「邪念」?云何「正念」?   答:念有念無,即名「邪念」。不念有無,即名「正念」。「正念」者,唯念菩提。  

高僧傳: 唐時,有源律師來問慧海禪師,曰:「和尚修道還用功否。」   慧海曰:「用功。」    有源曰:「如何用功。」   慧海曰:「飢來喫飯,睏來即眠。」   有源曰:「一切人總如是,同師用功否。」   慧海曰:「不同。」   有源曰:「何故不同。」   慧海曰:「他喫飯時不肯喫飯,百種思索,睡時不肯睡,千般計較,所以不同也。」有源杜口。

論語《鄉黨第十》: 子曰:「食不語,寢不言。」

佛學教本《第三十六課》: 「正念」,惟念真如實相,得「正念」則與菩提(道)相應。

(注)佛學大辭典: 離虛妄而真實,故云「真」,常住而不變不改,故云「如」。

寶雨經: 菩薩住道(心唯念道),見諸法真實義。「真」者,真實也,「實義」者,所謂虛空也,即「真如」也,名「實相」。

(注)佛學大辭典: 「實」者,非虛妄之義,「相」者,無相也。是指稱「萬有本禮」之語,曰「法性」,曰「真如」,曰「實相」,其體一也。其他所謂「佛性、本性」,無非「實相」之異名也。

(正定)

佛學大辭典: (八)正定,以真智入於無漏清淨之禪定也。

佛學常見詞彙: 「正定」,正確的禪定。亦即把心安住於一境,不亂不動,為「八正道」之一。

法華經: 常好正定,在於閑處,修攝其心。

辭 海: 「正定」,佛家語,「八正道」之一,謂以正智入於無漏之禪定也。「正定」為梵語「三昧」之義譯。大乘義章:「言三昧者,是外國語,此名正定。」

(注)佛光大辭典(略記): 「三昧」,梵語。意譯為「正定」,即將心定於一處(或者一境)的安定狀態-略-達「正定」之狀態時,即起正智慧而開悟真理。

【八關戒齋】

佛學大辭典: 「八戒齋」,又作「八齋戒」、「八關齋」。     殺生:殺有情之生命也。   不與取:取他不與之物也。   非梵行:男女之媾合也(與五戒中不邪婬不同)。虛誑語:與心相違之言說也。   飲諸酒:飲酒也。   塗飾鬘、舞歌觀聽:身塗香、飾花鬘、觀舞蹈、聽歌曲也。   眠坐高廣嚴麗床上:坐臥於高廣嚴麗之床上也。   食非時食:食非時之食也。   離此八種之非法為「八戒」。然此「八戒」中之第八離非時食是齋法,故總名「八戒齋」。智度論之說則分塗飾香鬘,與舞歌視聽為二,總有「九戒」。此中前八者為「戒」,後一者為「齋」,故戒、齋合而名「八戒齋」。

戒律學綱要: 在家「八關戒齋」與出家的「戒齋」的區別,是在僅於「六齋日」,不像出家是須要終身受持的-略-出家而不持「不非時食」,不得為俗人授「八關戒齋」。

【六齋日】

佛學大辭典: 「六齋日」,每月之「八日、十四日、十五日、二十三日、二十九日、三十日」也,此六日為四天王伺人善惡之日。又為惡鬼伺人之日,故諸事須慎。特過正午,則絕一切食物,是曰「齋日」。「齋」者,不過中食也。

佛光大辭典: 「六齋日」,謂每月清淨持戒之六日。即白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黑月二十三日、二十九日、三十日(小月二十八、二十九日)。僧眾每月於此六日須集會一處,布薩說戒。在家二眾,於此六日,受持一日一夜(二十四小時)八關齋戒。印度自古傳說,鬼神每於此六日伺機害人。故至此等日中,遂盛行沐浴斷食之風。其後「佛教」,沿用此一行事,並謂於此六日,四天王必下降世間,探查人間之善惡。

(注)辭海續編: 初一至十五日「白月」,十六至三十日「黑月」。

【三長齋月】

佛光大辭典: 「三齋」,指「三長齋月」。即於每年之「正月、五月、九月」等三月之間受持之「八齋戒」。當此三月之時,冥界之業鏡輪照南洲,若有善惡,鏡中悉現。此三月乃惡鬼得勢之時,故令修善。常修持「三長齋」者,晝夜精勤,一心苦行,可往生「西方阿彌陀佛國」。(參閱「三長齋月」)。

佛光大辭典: 「三長齋月」,指正月、五月、九月等三個月長期間持齋,過午不食-中略-言「正、五、九」為齋月,因天帝釋及四天王等,於此月察人善惡-略.(一) 天帝釋以大寶鏡,正月照「南贍部洲」,察人善惡-略-                                                     (二) 天帝釋以大寶鏡從正月照「南贍部洲」,二月照「西瞿耶尼」(西牛貨洲),三月照「北鬱單越」(北俱盧洲),四月照「東弗于逮」(東勝身洲),至五月復照此洲(則南贍部洲)-略-                                                                                                                                               (三) 天帝釋從五月南贍部洲,經六月、七月、八月、大寶鏡次第輪照,察餘之三洲,九月又復照此洲-略-

佛學大辭典: 「三齋月」,正月、五月、九月之三個月也,見「三長齋月」。

佛學大辭典: 「三長齋月」,於「正、五、九」之三月,自朔至晦,持每日不過中食之戒也-略-行事鈔資持下三之四曰:「正、五、九月,冥界業鏡,輪照南洲(南贍部洲、則地球)。若有業惡,鏡中悉現。或云天王巡狩四天下 (四大部洲),此三月對南洲。又云此三月惡鬼得勢之時,故令修持。」

佛光大辭典: 「九齋日」,合「三長齋月」及「六齋日」而成,即「正月、五月、九月」之每日,及每月之「八日、十四日、十五日、二十三日、二十九日、三十日」等,九種齋日。「齋」者,持戒「不過中食」,即過午不食。

佛學大辭典: 「九齋日」,九種之齋日也,正月每日, 五月每日, 九月每日,於此加「六齋日」者,每月之「八日、十四日、十五日、二十三日、二十九日、三十日」也。「齋」者,不可中食之謂也。此九種日為「帝釋」四天王等,伺察人間善惡之日。故過午時不食,以慎身心也,見「三藏法數二十五」。

佛學大辭典: 「齋時」,喫齋之時也,明相現至正午之間。僧祇律曰:「午時日影過一髮一瞬,即是非時。」

(注)佛學大辭典: 「明相」,「明」者,天空始呈白色之時也。待此「明相」現,得食朝粥是律制也。釋氏要覽曰:「四分律云:明相出,始得食粥,餘皆非時(明相未出即不得食)。」

戒律學綱要(一) : 「八關戒齋」-各條目皆略-其實這八條戒,就是沙彌「十戒」的前九條。除了未將第十條的「不捉持生像金銀寶物」列入之外,則與沙彌戒完全一樣。只是把沙彌戒的六、七兩條( 不著香華鬘, 不歌舞倡伎)在此合為第六戒一條了。所以也有人將此八戒,依沙彌戒分別為九條的。因為最後一條的「非時食」戒,不是「戒」而是「齋」。不非時食稱為「齋」,過中午不食為持齋-略-不過「八關齋戒」與沙彌「十戒」的區別,是在僅「六齋日」,不像沙彌是須要終身受持的。

戒律學綱要(二) : 在家人受了「八關戒齋」的日子,應該男女分床分房睡。如果家裏只有雙人大床,沒有單人小床,不妨特為自己購置一張單人小床,專備「六齋日」臥用。否則雖受「戒齋」,亦不得「戒齋」-略-「不非時食」是說過了日中之後,除了飲水,不得再吃任何食物。俗人也許不慣中後不食,到了晚上也許會饑餓難忍,而反增煩惱,甚至形成胃病。這一點,我(聖嚴法師自稱)要普勸如你萬不得已,你可以方便吃糖水減餓,可以吃果子汁、不得吃果子肉。如果你能忍受的話,反正一個月只有六天,為什麼不勇敢一些來忍受一下呢?

戒律學綱要(三) : 前面已經說過,「八關戒齋」中的過中午不食是非常要緊的一條,而且是最主要的一條。受「八關戒齋」而不持此「不非時食」,固然不成「戒齋」。出家而不持「不非時食」,便不能為俗人作「八戒阿闍梨」。若不終身持「不非時食」者(不得唯食六齋日),也不得為俗人作「八戒阿闍梨」(作俗人之師父)。不得為俗人授「八關戒齋」,更不得作沙彌戒之和尚,乃至比丘戒和尚。沙彌不受「不非時食」不得受比丘戒,這是非常嚴正的一條。

(注一)佛學大辭典: 「阿闍梨」,譯曰「教授」,可矯正弟子之行為,為其軌則師範高僧之敬稱。

佛光大辭典: 「阿闍 」,又作「阿闍梨」。意譯為「教授」,意即教授弟子,使之行為端正合宜,而自身又堪為弟子楷模之師,故又稱「導師」。

(注二)佛光大辭典: 「和尚」,指德高望重之「出家人」也,意譯曰「親教師」-略-後世沿用為弟子對「師父」之尊稱。

戒律學綱要(四) : 「八關戒齋」是俗人在每月的「六齋日」受持的。前面說過。陰曆的初八、十四、十五、二十三以及月底的最後兩日。便是六齋日-略-「八關戒齋」的齋日。絕不是說唯有此六天可作齋日,其餘日子便不可作齋日。更不是說只此六天應該持「戒齋」,其餘的日子便不該作「戒齋」日。因為凡是受持,日日均有功德。六齋之日,僅持其中的一日,也有一日的功德。如果不持「戒齋」而反造惡業,六齋日作了固然得罪,平日作了,同樣也要遭報。佛陀沿用印度外道所通行的六天,來勸在家弟子們受持「戒齋」,也是一種「權巧方便」。

(注一)戒律學綱要: 薩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卷六:「佛言諸比丘,八日、十四日、十五日,集一處唄誦說法。」印度當時將一個月分為二月,稱為白月與黑月,每月只有十五天。

(注二)佛光大辭典: 「權假方便」,又稱「權巧方便,巧方便,權方便。」               佛學大辭典之「權方便」條。

佛學大辭典: 「權方便」,佛菩薩一時濟度眾生之權謀為「權」,其方法,能適於便宜為「方便」。

(注)佛學大辭典: 「權」,對「實」之語(與「實」相對語),「方便」之異名,暫用之,而終廢之者。

戒律學綱要(五) : 如果有人準備於明日受持「八關戒齋」,以明日既不能行殺、行盜、行淫、乃至不能於「非時」而食了,便於今天放縱一番。這樣的人,明日雖能受持「戒齋」清淨,也不算是清淨。或有人今天受持「八關戒齋」清淨,明天又去行殺、行盜、行婬,乃至準備非時而食者,還是不算清淨。持「戒齋」者,貴在心念出離世間,貴在放下五欲的束縛。如果心不清淨,便是齋不清淨,豈可懷著貪樂五欲之心,而來受持「戒齋」?(貪著受「戒齋」而得「功德無量」的心念。)

戒律學綱要(六) : 沙彌「十戒」,我們已在「八戒」一文中,介紹了其中的九條,只有一條「執持金銀寶物戒」,尚須加以介紹。這一條,出家人為了破除貪心,破除人們所謂「人為財死」的習性。所以佛教的出家人,是主張不蓄積財富,乃至以為捉持了財富,都是犯戒的行為。釋迦世尊看透了財富對人們的束縛性,以及人類對於財富佔有欲的強烈感。所以解除了出家弟子們的這一條可怕的鍊索,乃至禁止出家的弟子們捉持財富。否則的話,老是在財富的問題上動腦筋,起貪著,那還能夠「看得破、放得下」呢?那還能夠一心一意地為道而努力呢?

戒律學綱要(七) : 沙彌十戒的第十戒「不捉持生像金銀寶物」,主要是「生像」二字。「生」者是生就的金銀珠玉等寶物,「像」者是用金銀寶物製作成功的金器、銀器、乃至珠玉-略-象牙之類所製成的種種寶器,出家人不但不可以捉持金銀、錢幣、一切寶物寶器,都不可捉持,當然更不許收藏與儲積了。因為東西好了,名貴了,就會對之起貪著之心。一對外物生起貪著之心,那就心隨物轉而不能運心轉物了,更不能自在解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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