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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0 12:55:15瀏覽1344|回應5|推薦19 | |
小孩該冠誰的姓,這又是婚姻中一個麻煩的問題。男性讀友們大概會哀嘆,過去美好的時光不復返,早年以冠父姓為主的規定都改了。目前台灣和中國都以性別平等為原則,處理小孩的姓氏。只是,我相信社會上,還是以冠父姓的佔大多數。本文登於2010年4月19日《旺報》: 江蘇無錫崇安法院最近審理一件離婚訴訟,有對80後的小夫妻,為了小孩跟父姓跟母姓,兩人談不攏而上法院請求離婚。 大陸《婚姻法》規定男女平等,小孩可以跟父姓也可以跟母姓,但小孩冠父姓的仍屬多數。 而台灣《民法》近年順應性別平等潮流,改為: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先以書面約定從父姓或母姓;子女未成年前,父母可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子女已成年者,若自己想改姓,則要經父母之書面同意。不過,改姓以一次為限。 近來台灣有民間團體呼籲,小孩成年之後,若想改姓,應該可以自己決定,不須再得到父母的書面同意,目前此項修正案,正在立法院審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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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兩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