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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2 17:00:12瀏覽504|回應5|推薦6 | |
由於有些人喜歡拿馬總統先前的特別費案與民進黨立院黨鞭柯建銘的全民電通案相提並論,我認為這是打泥巴仗,只要打得雙方都是一身泥,就再也不知道誰是清白的了。我當然對這樣的論調不以為然,而且知道即使是辯論,也沒有太大意義。但是,為了多少遏止泥巴仗的策略,我還是試著指出兩案間的差異,希望以正視聽。如果有人能提供更周詳、有力的陳述,當然非常歡迎。 我並沒有太深入柯案細節,就先說幾點比較明顯而重要的差異吧。
第一,特別費現在已經全面除罪化,所有曾領特別費的官員都一概免責,而大家也已經實質承認,特別費是歷史共業(先前台南市長許添財也曾因為特別費案被申告,但是一審檢察官直接認定特別費是歷史共業,而決定不起訴。雖然這個認定當時並未被視為通案原則,但是最後的政治解決還是依照這個精神)。但是,電通案涉及挪用公司資金,造成股民財物損失。這種行為迄未除罪。
第二,馬總統經過三審才定讞,每一審都獲判無罪,而檢察官卻還要兩度繼續追訴。柯案前兩審都判有罪,是高院更一審才判無罪。而這時候,檢察官卻決定不再追訴。
第三,柯建銘為此與王院長直接電話聯絡,並最後取得OK的答案,這些證據非常明顯。有任何跡象顯示馬總統(當時還沒有當選總統)當時曾與與王金平或法務部長等人聯絡,要求關說嗎?(至少兩人間要有聯絡,才可能有關說吧。)至於有人質疑曾永權等人有關說行動,一方面,曾本人嚴詞否認;再者,就算退一步說,曾確有關說,也並不等於馬本人有關說,曾作為間接關係人的關說(如果有的話)其意義與柯本人的關說還是不同。
附記: 蘇貞昌主席表示:柯建銘已經獲判無罪,還關說什麼?問題是當時柯案還未定讞。而且,既然先前已經兩度被判有罪,按理說,檢察官應該要再上訴,怎麼就決定不上訴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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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