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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04 09:57:42瀏覽283|回應5|推薦4 | |
媒體報導:台大醫院去年八月爆發誤植愛滋器官事件,監院在事件滿周年前夕通過彈劾,認定當時擔任台大器捐勸募小組負責醫師柯文哲「怠忽職責、廢弛職務」,柯文哲忍不住在臉書反駁,每天都有數千名支持他的網友及醫界人士紛紛按「讚」聲援。 我不認識柯醫師,只從媒體多次報導對他略有所知。印象中的他,似乎是個率直而認真的人,在醫界頗有聲望;他也是綠營的支持者之一,曾多次發表對阿扁處境同情的談話。我對他的印象大體是正面的(雖然我與他政治立場相左)。 他被監委提出彈劾,這事也讓我覺得不安。我估計如果彈劾成真,恐怕又會掀起藍綠更深的對立。 他究竟該不該被彈劾呢?我不知道。我倒也相信,在捐血事件中,他可能真的疏忽而未驗看文件。只是,對於這樣的疏忽,是否應予同情,則是另一回事。想像中,柯醫師應該是個工作努力的人,而且事實上也是非常忙碌的人。疏忽未必是出於偷懶、逸樂。 問題究竟出在哪裡?一個認真、努力的優秀醫師,因為工作疏忽而被彈劾。這裡面是否有藍綠鬥爭的勢力介入呢?監委是否因為柯醫師是綠營支持者而刻意要整他呢? 我倒不這麼認為。我猜想,監委正是認為這事無關藍綠而堅持彈劾。而柯醫師的疏忽很可能也是事實。 柯醫師也許有很強的理由解釋他的疏忽(譬如強調他的忙碌程度)。而我也很相信他的忙碌,甚至其他的解釋理由。 那麼,為什麼還要有彈劾案?問題究竟出在哪裡? 我認為問題其實出在程序結構:柯醫師可能承擔了過當的責任,部分責任應該交代給其他角色,但是相關的程序規定並未做出應有的(分工)調整。而監委則不管這個,只管依形式責任究責。提案的監委可能想:我們不必代替做那些考慮,我們的彈劾也可以用來凸顯現行結構的不合理;但究竟是結構不合理、還是柯醫師個人失職,這不必由監委來考慮,而應該由醫院方面來處理。 柯醫師也許是被作為凸顯不合理結構的過程中的代罪者。但是,果然如此的話,其實柯醫師還是會覺得很委屈。他不會認為自己應該成為代罪者。 程序結構是否合理?我認為結構是有不合理之處:柯醫師不應該繼續承擔檢查血液資料的工作。他只要提出捐血的應然程序即可。一般程序由他定,實際執行也要由他執行,作為資深醫師,柯醫師所要承擔的細瑣工作未免太多。 台大醫院可能理解這種實際問題,而未苛責柯醫師,但是監委卻認為彈劾時無需考慮這一面,如果是程序不合理,也應該通過彈劾柯醫師來凸顯問題。 如果監委的確抱持此種思維,我很難說他們有什麼不是。 究竟是台大醫院應該趕緊調整程序,還是監委應該考慮周全,勿讓個人成為結構不合理的代罪人?我沒有答案。兩者可能都有難處。前者的具體難處可能是在人事法規,要增加某部門的人手,往往礙於人事法規,很難動彈。要求由監委考慮程序結構的不合理而對個人網開一面,可能也會變成是對監委的過當要求。 這兩個不同層面的問題合起來看,還是結構性的問題。整個結構需要做調整,而目前的狀態,終究還有不妥當之處。 上述問題,其實並不僅只是出現在這件事上。由於社會變遷快速,結構應該調整而未調整,存在某種不合理的情形,這種問題很普遍。 之前關於特別費案,其實也有類似的問題性質。特別費究竟是不是一種薪資補貼,連大法官都沒法斷言,因為它的定性本來就模糊。而一旦有人開始追究,立即會牽動一大群人。一時恐怕是群情惶惶,誰也不敢確定有事沒事。 最近又有教授涉及研究費報帳的弊案,性質也有類似處。 一方面,我們樂見有人開始追究問題,但是,一方面又為那些涉案的個人覺得委屈。這裡,都與結構變遷產生的權責疑義與不同部門間的扞格、摩擦有關。
我會想要討論這個話題,不是因為我特別關心柯文哲,而是因為他的處境足為一範例。我覺得當代社會結構本身的複雜、混亂導致個人不知該如何自處,這是當代社會的普遍現象。柯文哲只是一個比較顯著的例子。我們可以想想,先前馬總統因為特別費案而被起訴,直到三審才定讞無罪,過程必然煎熬,但是,如果是在威權時代以前,他大概不會因此而受罪。我們甚至還可以想像,如果是在早先威權或專制時代,身為總統的阿扁,也絕不會因為洗錢而使自己身陷囹圉。是時代改變了,結構複雜化,才使他成為犯罪者。另外,像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將洗錢情資交給總統而致入罪,也是在新時代才會發生的事。
我不是說傳統社會更合理,而是其運作原則較為簡單,容易被查知並依循,個人也就比較不易誤蹈法網。(傳統社會的統治者常任意「法」辦人民,這是另一層面的問題,比較是統治者不依法而治的問題。)
當代社會的各種法律與程序規定,是長期累積與不斷修訂而成。各程序間不免有些扞格,甚至矛盾,以致使人不知何所依循。就好比人們不知道特別費究竟是不是該領,要怎麼領;學者也不確定,是不是還可以像以往那樣,找其他單據來報銷研究經費。
有些模糊處,固然可歸責於當事的個人,但是,也有些問題是法律或程序規定間的扞格所導致。結構愈複雜,扞格或不明何所依循的情形也愈多。我們的學校教科書,現在也愈來愈難編寫,因為不知道要依循什麼課綱,甚至不知道課綱應該如何訂(這裡有社會內部的團體利益矛盾問題在,不過,同樣也與結構的複雜、紛亂有關)。 我們必須盡快做出總體結構的調適努力。而且,過程中應該注意到避免過度形式主義與儀式主義。避免過度形式主義來要求,而以儀式主義來應付。大家共同來優先關照結構的合理調整,而盡量少些彼此間的嫌怨與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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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