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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宜避用冷僻字
2014/09/14 20:28:38瀏覽32205|回應2|推薦13

公文宜避用冷僻字

  冷僻字,又稱「生僻字」、「罕用字」或「奇字」,以前許多文人好用冷僻字,以示自己有學問。

  三十多年前,教育部為建立標準國字,出版《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次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罕用國字標準字體表》及《異體國字字表》等。本人曾閱讀該4書,發現罕用字及異體字近四萬字中,知曉者不及百字,方知自己識字不多!

  一個字是否為冷僻?常因人而異。例如:「慫恿」二字,有人認為是冷僻字,有人卻覺得很平常。如今,使用電腦為書寫工具,凡電腦打不出來的字,便可視為冷僻字。據說,有人好用冷僻字為子女命名,惟遇報戶口,或辦理銀行帳戶及申請護照時,都會遇上麻煩。因此,日本政府規定:用漢字命名時,必須是「常用平易文字」,以免發生行政作業的困擾。

  公文文字應力求「簡淺明確」,目的在於平易文字便利溝通;若使用過多冷僻字,不僅可能產生誤解,而且要人查字典、會其意,徒生不便而已。有位網友提及:某部來文喜歡用「詧照」,結果同仁電子公文印出紙本,全成了「?照」,因為字庫裡對應不到此字;另外,以前某位長官喜歡把原本的「查照」全改為「詧照」,顯然比別人有學問(註一)。按公文之製作,不在顯示有無學問,而在給受文者一目瞭然。

  本人曾列席立法院預算審查,本機關有一項「外文迻譯」的科目,當時立法委員洪秀柱,作一圖卡書寫「迻」字,詢問秘書長游錫堃何意,秘書長當場愣住,洪委員便說:「翻譯就翻譯,何必寫迻譯!」至於游秘書長也有一則笑話,他說:以前電腦沒有「堃」字,寫他的名字時,常用「游錫方方土」,讓人家誤為他是日本人。前立委張曉風也說:聽不懂「殫精竭慮」的人,大有人在,不如用「各盡所能」;又說:「賡續」難懂,不如改為「繼續」(註二)。顯見避用冷僻字,非本人個別意見而已!

  《文書處理手冊》雖然沒有規定避用冷僻字,但使用難懂字詞,有違公文「簡單、淺顯」原則;所以,當有比較好懂的字,就不要用太艱澀的字,例如:「用罄」不如用「用畢」:「臚陳」不如用「列陳」;「縷析」不如用「分析」等;惟前揭「慫恿」二字,雖有人認為是冷僻字,但實在找不到接近的詞,也只好用該二字。

  總之,寫文章使用冷僻字,或許給讀者覺得作者詞彙豐富。製作公文則不然,使用過多的冷僻字,除影響行政效率外,也予人有官僚、掉書袋的印象。

 

註一:參閱【公文用字/察與查】乙文1樓網友迴響。

註二:參閱【文書作業問題/評論張曉風批改施政報告】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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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hsia1113&aid=17225302

 回應文章

雁~《詩詞習作輯錄》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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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老師所舉例子,大部分不算冷僻字~但同意少用為宜。
2014/09/16 00:39

夏老師所舉例子,大部分不算冷僻字~但同意少用為宜。

例如詧照,自然應用查照。又如迻譯,用翻譯即可。

其他若已使用習慣了〈如成語殫精竭慮等〉,似可不妨照用。

夏老師(chhsia1113) 於 2014-09-17 10:20 回覆:

  你的看法,本人贊同;惟誠如文內所提:一個字是否為冷僻?常因人而異。只是,公文有「淺顯」原則,當有比較好懂的字時,就不要用太艱澀的字,例如:1樓網友所提:「齎送」就宜改為「致送」;以及本人回復,「未讅」就宜改為「未知」。至於「殫精竭慮」一語,本人並不陌生,寫文章也曾用過該詞;惟「殫精竭慮」若用來口頭報告時,確如張曉風女士所說的:不如用「各盡所能」,讓人聽得更清楚。本人曾替長官撰擬演講稿,即被要求無須使用過於艱深的字詞,以免失去親切感,及予人有「掉書袋」的印象。


禮儀司儀職場知識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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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5 01:09
感謝老師激發出此一篇文章,受益甚豐!我覺得精簡良好的公文,就從新時代的公務員作起,上一輩的或許囿於長年的習慣,理解就好。就像我就把同仁沿襲幾十年的老用法「齎送」改為「致送」,以免年輕同仁不認識,甚至還念為「齋送」。
夏老師(chhsia1113) 於 2014-09-17 10:07 回覆:

  民國62年,行政院推動「公文改革」時,即主張製作公文應按照「簡、淺、明、確」的原則。所提:把同仁沿襲幾十年的老用法「齎送」改為「致送」,至為正確,且符合公文「淺」的原則。某次,見教育部公文中有「未讅」二字,年輕人理解「讅」字,實在不多!當即建議改為「未知」。由此可知,40年前的「公文改革」,依然未竟全功,有待大家一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