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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5 14:36:13瀏覽4036|回應0|推薦16 | |
龜毛的文書處理new 日前,媒體報導:某警局規定陳報的公文,必須「完美摺角」;於是有人研發摺角墊板,可以讓每頁摺角「整齊美觀」,但也有人暗批︰「摺成這樣,實在有夠龜毛,有必要這樣嗎?」(註一) 該警局有如此規定,不是憑空而來,也不是某人的特別偏好。依過去文書處理的慣例,遇有兩頁以上公文時,次頁以下都要摺角,旨在讓長官輕易翻閱,不致遺漏其中一頁;其立意至為良善,只是規定每頁要摺幾公分,不然退件,就有些矯枉過正了。 摺角雖予長官核閱方便,卻苦了檔案管理人員。依規定,整理檔案時,須將摺角恢復平整;否則,不但不夠整齊,且摺角處還容易磨損,萬一遺漏某些重要文字,更有毀損檔案的法律責任。所以,權衡利弊得失,還是依照《文書處理手冊》15.2.14之規定:「文稿有2頁以上者應裝訂妥當,並於騎縫處蓋(印)騎縫章或職名章,同時於每頁之下緣加註頁碼。」其中,頁碼則採「第0頁(共0頁)」方式,只要長官習慣於頁碼,應不致遺漏某一頁。 在機關首長中,若說文書處理的龜毛,首推已過世的前法務部部長陳定南。據說,他連裝訂線要幾公分,天地幾公分,邊界幾公分,都用尺來量。有一次,本人參加「政風督導會報」,會議伊始,便對政風司所提供的會議資料,嚴厲批評一番,讓司長坐立難安。不過,陳前部長的風格,至今依然有人稱道,若要給陳前部長一句話為墓誌銘,我會用:「伊是一个頂真的台灣郎!」 「頂真」是一種高貴的性格,只是要看狀況,涉及公共安全,一定要事事「頂真」(註二),類似這種文書處理,若要事事「頂真」,就會被譏為「龜毛」。再者,做事頂真,力求完美,很好;做人頂真,而與人斤斤計較,則人緣盡失! 註一:參閱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811/388252.htm 註二:參閱【不分類/魔鬼藏在細節裡】乙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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