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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6 22:18:43瀏覽5414|回應1|推薦5 | |
幸有公文保留純正文字new 文字常隨時代而變化,當融入新事物、新說法,或受到外來語、俚語的影響時,今昔相比,會有極大出入。有人認為:文字的變化乃是常態,無庸多慮!亦有人認為:應保有純正文字。 拉丁文是拼音文字的源頭,現在歐美人士鮮有通曉者。日本古籍以漢字為主,當今日本多有不識漢字者,因此失去與古人「心靈相通」的能力(註一)。幸好,我們中學國文課保有部分文言文,以致許多人能夠閱讀數千年前的古文;即以陶淵明的《桃花源記》為例,雖相隔1600年,讀來一點也不費力!(註二) 有人誤以為:「公文是文言文」。其實,公文既無文言文的虛字,也無文言文的排句及對句,又不能用典,更不能意在言外。所以,公文仍屬白話文,只是非口語化的白話文,而是「簡潔的白話文」。例如:「一大清早有一個老百姓來我們這裡。」這是口語化的白話文;改為「清晨有位民眾前來本處。」這是公文;前者用15個字,後者用10個字,一樣好懂!(註三) 翻開報紙,經常看到一些似懂非懂的文字,例如:粉絲、魯蛇、阿桑、凸槌、打拚、鬱卒、踹共、剉咧等、森77…等。若干年後,當有其他文字取代時,這些文字就會變成「死文字」,後人觀看今日報紙,將會產生誤解。據了解,法國設有糾正用字不當的機構,當媒體濫用不當文字時,都會提出糾正,以免純正的法語,遭到扭曲。香港在97年之後,也設立「法定語文事務署」,旨在統一用字及用語。 以台灣重視「自由意識」而言,要設置類似「法定語文事務署」的機構,恐非易事,只好任由其他語文的汙染。有人對此表示憂心,我說:「幸有公文保留純正文字。」本來,只知道公文是推動公務的載具,及作為歷史文獻,沒想到公文還有「保留純正文字」的價值!
註一:參閱【不分類/加賀屋前一塊石碑】乙文。 註二:參閱【不分類/重讀桃花源記】乙文。 註三:參閱【文書作業問題/公文文體】乙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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