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與文言文
授課時,經常有人提問:「公文是不是文言文?」若說古代公文,確可謂為文言文,例如:高中讀過的諸葛亮《出師表》,就是當時候的文言文公文;但是,若論現代公文,經過幾次公文改革之後,早已不是文言文了!
文言文的特色主要有四:偏好對句、注重典故、虛字眾多、用字精簡。文言文所以常用一些排句及對句,與吟詠有關,例如:「親賢臣、遠小人,此先漢所以興隆也;親小人、遠賢臣,此後漢所以傾頹也。」讀起來韻味十足。再者,古人為文重視典故,一則意在言外,一則表示語源。另外,古文隨處有虛字,乃因沒有標點符號,用虛字便於句讀,例如:「蓋」、「夫」二字,列在句首;「也」、「矣」二字,置於句尾。至於古文用字精簡,緣於刀刻竹簡,若是「我手寫我口」,勢必費時又費力。
許多人誤以為:「公文是文言文。」乃肇因於有人喜歡「掉書袋」,不寫「分析」而寫「縷析」;不寫「列陳」而寫「臚陳」;不寫「繼續」而寫「賡續」;還有人硬把「諒察」改成「諒詧」。此外,有人喜歡摻雜書牘用語,如:無任感禱、至紉公誼、用申謝悃…等;又夾雜部分判決書用語,如:迥不相侔、合先敘明、礙難謂為合法、非難謂無理由…等(註一),以至於讓人誤以為「公文是文言文」。其實,公文是「簡潔的白話文」,有別於「口語化的白話文」,例如:「一大清早有一個老百姓來我們這裡。」這是口語化的白話文;「清晨有位民眾前來本處」這是公文,兩者一樣好懂,前者用15個字,後者只用10個字,而且更為清楚!
文言文與白話文之爭,由來已久。主張要學文言文的人,大都著眼於認識歷史與了解古人智慧;主張不學的人,乃著眼於文言文與現實生活脫節,不如把時間花在學習其他技能之上。兩者各說各話,難謂孰對、孰錯?惟僅就「文字掌握能力」而言,本人贊同詩人余光中的說法。他說:「民初提倡白話文的學者,文言文底子都很好,文言文吃進去,可以吐出很好的白話文,就像桑葉變成蠶絲。」余光中先生雖然外文系出身,卻勤讀文言文,因此能夠寫出漂亮的現代詩。本人自許為「公文達人」,所以善治公牘,斷非不學文言文,只唸白話文,有以致之。
據報載,大陸高中課綱大幅提升古詩文的比例,從原本的14篇增加到72篇,連美術、音樂、體育…等技藝科目,也都增加了傳統文化的教育內容(註二);反觀我們,文言文從40篇縮減為20篇,有人憂心:若干年後,台灣的國學優勢,將形成逆轉(註三)。本人則憂心,未來的核稿主管一定很辛苦,當部屬寫不好公文時,不知如何替部屬修改文稿?
公文撰擬要領,強調「簡、淺、明、確」四個原則,除「簡」與文言文「用字精簡」的特色有直接關係外,「明」與「確」均涉及文字掌握能力,這種能力有必要透過文言文的學習,才能體會遣詞用字的技巧。
註一:參閱【白話文判決書】乙文。
註二:參見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116/1093779.htm
註三:參閱【文化懸崖】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