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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e Dentra 分類:CHF非影評系列 2006/04/29 21:57 Mare Dentra 之一 April 9, 2005 Mare dentra應該是西班牙文。我猜它的意思是「海洋」或「深海」。這是一部在歐洲獲獎的電影。它的感人程度異乎尋常。這也是今年所看影片中使我落淚的影片。 當一個人全身癱瘓,只有頭部能活動時,他有沒有權利要求死亡呢?依照我國儒教的理性態度來看,那要看是怎樣的一個狀況來決定﹔以歐美耶蘇教的各新教支派來看,不准自殺的可能大過於允許安樂死亡 (euthanasia)﹔以羅馬天主教的態度來看,自殺根本不是當事人的權利。西方國家,不論是耶蘇新教或是羅馬舊教 (天主教),他們的法律處處都有宗教的形影,甚至有宗教法規。這是所有華人社會和國家頗難理解的文化習俗。雖然大多數華人社會的法律直接抄襲於西方,看起來似乎一樣,可是法律背後依據的習俗卻非華人可以了解的。 在耶蘇教的傳統下,已故教皇約翰保羅二世在八十歲時不但有痴呆症,而且一身病痛。他想死,也只能祈求天主召回他這個老僕歸天。自殺對他而言,是絕大罪惡,想都不敢想。西班牙是天主教國家,自殺或協助他人自殺被認為是犯罪。在西班牙要求法院判准安樂死,那是痴心妄想。至於安樂死和仰藥自殺兩者間也有不同。致死藥品若沒有醫療專業的配方,那是極端痛苦的。所以仰藥自殺死亡之前會有痛苦,那絕不是安樂死。安樂死是要在死前令死者寧靜,euthanasia的字首eu-的意思是幸福感。令外一個類似的字→ euphoria的意思是使用嗎啡等藥物產生寧靜的幸福感覺。嚴格的講,禁藥中的古柯鹼造成的亢奮 high就不能稱之為euphoria。以致死藥物的氰化鉀 KCN為例,服用以後三分鐘內死亡,但是這個三分鐘期間內,藥物破壞了紅血球,使血球無法吸收氧氣,期間的痛苦非一般人可以想像的。 Mare Dentra 之二 一個人若是腦部死亡,家屬就有可能被判使腦死者獲得安樂死。如果情況反轉,一個人全身癱瘓無啻於死亡,只有頭部是完整的。他有沒安樂死的權利呢?片中主角拉蒙就是這樣子的。他因為跳水折斷頸部造成了全身殘廢,肆後二十六年間,卻從未得到安樂死的合法判決。他永遠眼望未來,從不回憶。未來是什麼呢?未來正是死亡,當真是「人生但欠一死」了。在漫長的二十六年中,他先是母親照顧,母親死後,兄嫂一家以及老父照顧他。當地天主教團體認為他的尋死是因為家庭愛心不夠。這是一個錯誤的推論。他的家人很愛他的﹔拉蒙的兄長是個農村莊稼漢,不善於言辭。對侍弟弟有霸道的友愛。他對老弟說﹕我是人間最好的兄長,我不准許你自殺。拉蒙抱怨老哥不能面對老弟的死亡,把他當成奴隸一般不准死。他的老哥生氣了說﹕我和你嫂嫂與侄兒才是你的奴隸!事實上,長嫂如母,西班牙的鄉村保有如此純樸。拉蒙的嫂嫂日夜照顧他如子,從無怨尤。拉蒙的想法不是如此。愛他就要尊重他的求死之志。愛不能是他兄長這樣,只問自己的感情,不准他死。當然拉蒙也深愛家人,他甚至把侄兒視做自己的兒子呢。這個孩子幫叔叔寫作,這本書後來問世了。這部電影當然參考了拉蒙這本書的自述以及他以嘴代手,叨著一只綁上筆頭的竹桿手書的詩詞。或許這本書的中譯我們可以買到也說不定吧。 Mare Dentra 之三 一個每天都準備死亡的人會不會因為自已的殘缺而自閉呢?怨天尤人天性的人肯定要自閉的。別人有手有腳能夠自由行動。反觀自己是如此狼狽!然而拉蒙不是這樣的人。他沒有拿自己去和任何人比較。他是個現實主義的人。自己遭受什麼狀況是自己的事情。自己追求死亡也是自己的事情。死亡是一個寧靜的結局。因為這樣的想法,拉蒙每日都是和顏悅色的和人交談,他學會了以笑代哭﹔更因為感受深刻,更能感受別人的痛苦。羅莎是一個兩度為男人拋棄的鄉村女子。拉蒙用直捷面對問題一如面對死亡的態度來開導她,竟使這個女子鼓起了生之勇氣,也同時愛上了他。我們知道一個全身癱瘓的人,生理上不會再對異性產生興趣。拉蒙憑著未癱瘓前的記憶殘存,假裝對異性很有興趣。他開一個幫他忙爭取死亡的女子珍妮的玩笑,說自己有透視眼,能夠看到珍妮的裙子裡面。這也是以笑代哭了吧。羅莎是個傻女人。時時要準備些東西給他吃,又要幫他刮鬍子,因為這樣,幾度惹得拉蒙嫂嫂不高興,因為這好像嫌怪她沒把小叔照顧好一樣。他的嫂嫂照顧拉蒙是有愛心的。拉蒙給羅莎的是自信,羅莎愛拉蒙的愛無所謂昇華不昇華、感激不感激。那就是愛。兩個有殘缺的人才能感受到的愛之關懷吧。片中刻意描述一個理性尋死的人,卻鼓勵別人的生之勇氣,並以溫馨感動他人。拉蒙求死不是厭世或棄世。他說﹕我的求死是因為不合適活著。就那麼單簡的自我反思。 Mare Dentra 之四 幾度判決不准死的拉蒙,求死無門。最後只好靠著同情他而幫他的珍妮以及他的律師等人協力,私下幫他了斷心願。他/她們採取一種規避法律責任的辦法﹔由一個人秤量致死藥物,一個人把藥物置於水杯中,再由另一人置水杯於拉蒙床頭,由拉蒙自己決定吸取杯中含藥之毒水。這樣一來,法院檢察官將無法起訴其中任何一人。相信拉蒙既死,基於情理,法院也不致於窮追不捨了。此處仍有遺憾在焉﹔所謂安樂死並不是投予致死樂物即可的事情,安樂死包括兩個單元任務﹕其一為死,另一為安樂。死固然容易,拉蒙沒有得到法律的支持,他的死,根據電影中展現的死亡狀態來看,極有可能就是氰化鉀,電影前端也提到氰化物。我們推斷是氰化鉀KCN而非氰化納NaCN的原因是,鈉離子的化學活性遠不比鉀,用氰化鈉自殺,不但時間較長,而且求生不得,求死死不速至,極為痛苦。氰化鉀造成死亡速度快,但瞬間痛苦量還要大於氰化鈉。所以安樂死在藥物使用上必須採用兩步驟﹕第一步驟使用麻醉藥物Narcotics加上鎮靜劑使之先獲得鎮靜以及藥物造成的幸福感,然後第二步驟,由靜脈注入致死藥物,而且不一定要使用氰化鉀。 本文前段特別提到安樂死以及藥物誘導的幸福感的緣故盡在於此。對於一個受苦二十八年的拉蒙,社會扭於宗教概念,不肯助他安樂死,偏要他在死時痛苦三分鐘,這是仁慈還是殘酷,就要由人們自己去判斷了。 然而耶蘇教精神另有個層次,也不能草率判斷與指責的。在 The Passion of the Christ這部片子裡面,耶蘇事前已預知必受難而死,他沒有自殺也沒逃避。他接受了各種羞辱和痛苦的折磨,最後死在十字架上。耶蘇教認為任何身心的折磨都是上帝的考驗。從教皇到信徒,沒有人可以逃避。SARS襲擊多倫多時,既不見怨天尤人,也不見很多人逃避責任。這種耶蘇教以耶蘇為範的勇氣 valor早已深植西方社會的面面。也是不容隨便胡亂批評的。 電影人生這個單元從電影裡看到多面的文化和人生啟示。這是CHF開這個版面的用心。我們的批評不管是那個角度,都希望是允執其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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