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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槍械問題
2014/01/30 14:11:46瀏覽704|回應3|推薦4

美國的槍械問題

寫在前面:

本文談到六四。對於六四,我們依然哀悼死去的人民。在判斷上,個人曾經花了功夫讀了那個時期鄧小平的言論,以及一些堪稱準史料的東西,排比了歷次抗議運動的年表。中國對此諱莫如深,更無正確史料足資研究。衡諸毛死後的中共中央岌岌可危的狀態。認為鄧若不鎮壓,政權可能崩潰。更無任何改革機會。這種推斷,自問有60%~70%的掌握。鄧小平下令鎮壓的同時,宣布改革開放絕不終止。可見最怕的就是又走回毛的極左。他連徵調部隊都無法調到。只要北京一動搖,中國立刻四分五裂。最壞情況可以倒退至民初的軍閥割據。鄧小平已經料到鎮壓的後果,以及美國的蠢蠢欲動。六四不是我們從外表看到的那樣簡單。請注意:文化革命,鬥倒四人幫,而後鬥倒毛派,以及六四,是三次運動,每次發動運動的模式是一樣的,鄧怕的就是這個。運動導致的後果往往無法收拾。中共當時並無官僚架構(establishment),不然,文化大革命無法砲打司令部,鄧本人不會被軟禁,劉少奇家破人亡。解放軍在六四時代效忠分歧,鄧的實力很弱的。類此種種,我等須列入考量。否則淪為書生之見,一點用都沒有。中國從來也不是台灣或西方國家,中國人在所謂解放後,受到的鬥爭訓練,非中國地區人民永遠也搞不懂。

*我們必須研究毛澤東給中共的破壞有多大,才能了解鄧小平在六四前的處境。將來可以看看北韓金氏政權垮台後的危險做為參考。毛的後期,中共面臨撐不下去了。鄧小平進行改革開放,知道停頓觀望是死,前進一步危險很大,危險中或有生路。他知道高壓極權可以消滅群眾運動,一旦改革開放打出缺口,必有抗議。所以強調左手是改革開放,右手是社會主義總路線,右手能控制左手,卻不能砍掉左手。隨便鼓動六四的一撮人,是該受譴責的,可以預見抗議運動招致鎮壓。那個時代,可以發動群眾運動,讓人送死嗎?沒看到鄧逼胡耀邦辭職嗎?鄧判斷六四會野火燎原,和文化大革命一樣,會不下狠手嗎?正因中國不是民主國家,民運領導者更要估計後果,不能動就不能動,傳播的理念,要落實本土。

朋友鑒察。無意替中共講話。我沒有說六四鎮壓是對的。先父見到六四事件,因之中風住院。他是絕對反共的。憐憫抗議者遭殺害!我想我父子都有憐憫心的。我講求正確判斷,不做無謂犧牲。

此處會談六四,並非完全離題。我們知道美國是槍枝自由國家,同時也是民主國家;中國是禁槍國家(投射器材一律禁止),非民主國家。我們可以設想:假設中國是槍枝自由國家,那麼六四是甚麼場面,六四是否會有流變?以此對比美國。個人認為,如果中國人民很容易拿到槍枝的話,那會是血流成河。不管是解放軍,或是平民。美國並無這種現象。也就是說,中國禁槍,減輕殺戮量。至少六四鎮壓前,中國對抗議者警告了三次。如果人民持槍,情況就悲慘了。美國人知道,不持槍,愛怎樣鬧都死不了,只要亮槍,同樣也是三聲警告,子彈就招呼到你身上,奇準無比的放倒你。這方面沒有民主不民主,人權不人權的差別。

 *********************************************************

在美國,很容易就能拿到槍械,可以算是槍械持有自由的國家;在加拿大持有槍械必須接受治安機關的訓練,對於某些槍械管制較嚴,某些槍械管制較鬆,屬於半管制的國家。美國的槍械問題頗嚴重。槍械傷害又涉及刑法之重與輕,這和廢死刑概念有牽涉。整個問題叢干涉了社會安全。美國是聯邦結構,各州管制不均同,更添複雜性了。美國社會有2.7億支槍,41%家庭都備有長槍或短槍。這個不完全精準的數字讓人怵目心驚。

 

英語電影可以用來練習聽力。有些電影演的是莎士比亞戲劇,別說我們聽不太懂,英語系人民也未必能懂,所以有英文字幕;有些電影是純娛樂的內容,如阿凡達,沒給字幕,英語系人民聽得懂,我們可以測試一下,如果阿凡達聽得懂,在北美大約不必ESL(英語為第二語教育)了。有些片子反應社會現實,這種影片能使我們了解英語系國家的社會多一點。有時候,不一定要讀很多多書,才能了解社會現實問題。這樣的社會教育影片,一年總是總是看兩三部。此處所列,就是這種影片:

 

The Frozen Ground

這部片子戲劇化了發生於1970年代,1980年代間的連續殺人案。

http://en.wikipedia.org/wiki/The_Frozen_Ground

 

殺人者Robert Christian Hansen在這個期間,在阿拉斯加的安克利治,毛估至少殺害十七名女性,其中多人為槍擊致死。

http://en.wikipedia.org/wiki/Robert_Hansen

電影當然有戲劇情節。殺人案卻是實在的。下面這段為事實的重建。比較接近事實。

http://www.youtube.com/watch?v=-KC9wMVDkOg

 

Hansen這個案子,有兩個現象值得談談:

第一個:受害者往往是槍擊致死。

槍擊是最快致人於死的方式之一。也是很多人採用的方式。

 

第二個:Hansen被判401年監禁,合併無期徒行,無假釋。

這種判決,取決於整個美國的法律中依然繼承英帝國的習慣法。Hansen以認罪協商Plea bargain的方式,換取無期徒行,而非死刑,這種Plea bargain在羅馬法中應該是沒有的。個人認為這是最荒唐的刑法交易。他只是協助警方找到受害人的屍體與確認罷了。由於各州法律不盡同,在德州,他該是死定了。

 

這個案件,可以讓廢死者想想:Hansen的無期徒刑是否合適。在整個中華傳統中,一命償一命為共識,他的一命不該償至少十七人的命嗎?主張廢死就能顯示愛嗎?妳的廢死觀念從哪裡來的?妳認為這是耶穌的教訓吧,舊約可不主張這種饒恕。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原諒了世人(贖罪)。妳上上十字架嚐嚐味道再說。被他虐殺的人,死前都上了十字架,只有她們才有資格講原不原諒Hansen。妳沒原諒與否的資格!Retribution (報復)是不是正義暫放一邊。殺人不用償命就是進步!我認為一命償一命是天道,不容凡人置喙。這些遇害者的家屬換了是我,人法不給我公道。只要此人假釋出獄,上天下海鑽洞,拼死要替天行道!

* 我們看到天主教機構四處募款救濟罹患 Fibrosis dysplasia的海地女孩Marlie,誰敢嘲笑基督精神。對於殺人犯,基督精神不適用。台灣廢死者,請勿自以為高水準,懷抱慈悲。這些殺人者,自古聖賢都不會原諒他們,莫說慈悲!把精神用在拯救Marlie這類的慈悲上,別在國家刑法上做文章。這才叫功德。

**理論上講,佛教徒不會講廢除死刑。佛教講業報。前世今生遭遇有因果關係。佛徒不干涉業報。為受刑者唸經超渡是可能的。廢死概念來自於西方。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W2SWfoPD5c

 

槍械在這個案子裡,扮演了很大催化作用。Hansen 使用槍械行獵,開了殺性,從而擄獲人類(Trophies)The Frozen Ground詮釋了這個重點。我也同時認為打獵有害人性修養。我們食肉,是動物需求。盡量不要拿槍械行獵。潛伏在心中的殺性,頂好別掀開。前說的復仇除外。一旦置入復仇情境,依然沒有虐待心理,也無憐憫。

 

可以對比的另一個案子,發生在大多倫多區。夫妻聯手殺人多起。加拿大的刑法以往就比美國任何一個州都寬鬆,已經廢除死刑了。我們注意這個案件也使用了Plea agreement(bargain)。由於沒有死刑,男犯連Bargain都不須要,他被判無期徒刑,25年內不准假釋。我沒坐過監,不知裡面待遇如何,可以想像,就算不如北歐,也不會差哪裡去。女犯被判十二年,雖有證據顯示她並非從犯(accessory),而是共犯(Accomplice),檢方依然認可她舉發男犯的認罪協商Plea agreement,判刑十二年。短片評論者之一,FBI退休官員Gregg McCary認為她比男犯犯罪意圖還強(Psychopathic)。一般認為這是輕判!媒體說這是和魔鬼談協商(Deal with Devil)。這兩人的刑罰幾乎減輕一倍,男犯該死刑,女犯該二十年(我的意見)。我沒看到廢除死刑後,治安會更好。固然沒統計顯示會更壞。這不是重點,重點在於一命償一命。抱歉,我既不是基督徒,也沒有廢死者那樣高尚的寬容!也許沒有那種優越的評析。

* 案發在士嘉堡(Scarborough),不是多倫多市。可視為大多倫多區。我住在稍北的馬罕(Markham)

http://www.youtube.com/watch?v=ftDOUfb1pPU

Blue Caprice

這部片子描述了挫折的父子,開著一輛車老式的雪福蘭(Chevrolet)Caprice,一路走來,不預警的對人掃射。

http://en.wikipedia.org/wiki/Blue_Caprice

 

這部片子,根據2002年狙擊槍攻擊多人事件,戲劇化的演繹。重點放在,以高精度武器,無目的攻擊美國公民是存在的事實。新聞也報導美國校園無目的掃射事件,造成多人傷亡。這種事件在槍枝管制甚嚴的中國或台灣都很少發生,或者根本沒發生。

http://en.wikipedia.org/wiki/Beltway_sniper_attacks

看了這兩部片子,我們知道美國因為槍枝自由,雖有管制,依然很容易從各種管道取得管制槍械(管制不是禁止),非管制槍械更不待言了。所謂管制槍枝,攻擊性自動步槍、手榴彈(包含槍榴彈)、火砲等。手槍似乎不在管制內。

槍械很容易取得,若以美國那麼大的地方,社會持槍比率那麼高的情況來看槍擊事件發生率,美國還好。美國又是民主國家,常有抗議運動。以其持槍率來看,中國六四抗議者,若和美國一樣的槍械自由,那麼六四一定變成雙方火網廝殺,又加上當時共產黨中央根本無法調動軍區部隊。六四不會只停留於抗議者勝利,於是和平進行改革,而是和其他動盪區域如利比亞等地一般,開始大亂。 一般人談六四,是沒看到這種足以顛覆整個中國的現像。只看到人權。今日中日之爭,我們看到中共中央能夠指揮各軍區,進行龐大軍演,已經不是六四當年了。

 

* 我看到文化革命因大字報而起;周恩來死後的追悼,聚集人群,清除了極左派,不久,清除華國峰的毛派後,進行改革開放。胡耀邦死後的追悼弄出來的六四,如果真的野火燎原,最後控制政權的不會是學生,而是另一股力量,很可能就是極左毛派,或是分裂為八九個軍閥。如果人人有槍,搞出來的當是暴動的延續。看到當時各軍區的觀望,鄧小平恐怕是兩腿發抖吧。不可誤判中國國情民性。鎮壓引起舉世譁然,不鎮壓是何後果,沒人細想過。中國可不是美國!中國在當時,沒有美國那樣穩固的政權運作基礎。

 

 

 

美國有這樣嗎?當然是沒有。美國抗議者,就拿馬丁路德.金恩來講,知道攜帶槍枝對抗的後果,多是主張和平抗議。美國抗議者也很少把家中的槍械帶到現場。丟丟石頭,汽水瓶是小事,持槍在美國這個國家來講,是很嚴重的事情,政府一看失控,那就不是警察來維持了,同樣的作法就是徵調軍隊,以大火力鎮壓。死傷無算。讓我們都別錯解了美國民主,安全先於民主。美國總統被賦予強制權 (Coercive power),一旦本土受到外來或內在威脅時,不必透過民主方式,總統就能強制執行必要措施。若有一兩州敢脫離美國,如西藏、新疆要脫離中國的話,聯邦政府可以領導其他個州以軍事武力制壓,絕無輕饒。在範圍內的時候,是民主的。抗議行動不會受到武力鎮壓。槍械問題也是一樣,照規矩來都沒事,不照規矩,警察或軍隊會出重手的。

*今日各州州法都有一條鐵律,絕對擁護聯邦政府。這個國家若無內在凝聚力量,如何能發動很多人民不贊成的越戰?當時燒毀徵兵令者是要坐牢的。二戰時美國參戰,民主的美國是靠民主絕定參戰的嗎?

 

正因為社會持槍率高,美國警察看起來是比較兇悍的。未必是真的粗暴,他們也要保命。以道路上阻停車輛來講:他們按照規定的Protocol行事。一旦對方不按規定來,警察開槍機會很大。民眾不持槍,安全性反而高。一旦持槍,被警方射殺機率就高了。

 

在這樣的互相制衡下,美國未必就是槍械地獄之國。以比例來看,也不是處處槍林彈雨的國家。但是槍械取得容易,零星問題很多。

 

下面這一段短片是警車上的紀錄器所錄。警官因為見到超速,要對方停車。以擴音器講清楚這是超速違規。違規者不管甚麼,掏出手槍對警官和警車射擊。這位違規者,打傷了警官次要部位,卻讓警官打中胸部,在一英里遠的地方氣絕身亡。很難預期這樣的人會突然開槍。假如在高速公路上,僅僅因為超車衝突就拔槍呢?我想很多美國人都知道這種不預期。開車時多禮讓就是了。誰知道誰的手套箱裡有什麼東西呢?

http://www.youtube.com/watch?v=q1gYEG1TzBk&list=PL4IVF8_dpm1G09LunVS4lH7HuaRvbg6B7


下面這一段,是很荒謬的事件。警車要違規車輛停車。駕駛拿出AK47向警車發射三十三發子彈,打光彈匣後,要警察殺了他。然後蹲地換彈匣。他被射殺了。

 

上一個短片看得出來射擊者受過我們類似的軍訓,這個射擊者幾乎沒有任何軍訓基礎。取槍、射擊、換彈匣一系列過程像是一般平民。我懷疑他是求死的。看不出任何恐懼,也看不出尋找障蔽和依託來射擊。他手上的AK47哪來的呢?

http://www.youtube.com/watch?v=8ililCtp0Bk&list=PL4IVF8_dpm1G09LunVS4lH7HuaRvbg6B7

美國在短期內,無法解決槍械問題。革命以來,這個國家認為擁槍自衛是權利,而不是特權。如今在社會上流動的槍枝極多。我看不出來能怎樣管制。歐巴馬在去年與今年的國情咨文中均提管制槍械倡議,去年沒有做到,今年復提此事,可見其重要。他確實被賦予了強制執行權,可是要在人民以及財產安全上遭受極大威脅時才能行使。否則也無法乾綱獨斷。假設美國有大暴動,人人持槍,必須軍隊鎮壓事件發生,歐巴馬就能行使強制執行權。否則,持槍自衛依然是權利,並非是特權。加拿大把使用車輛和摩托車在道路(Pavement)行駛定義為特權,不是權利。特權給的很慷慨,摩托車也能上高速公路。但要考駕照,政府有權收回特權。特權有條件的,權利無條件束縛!假設摩托車在高速公路肇事很多,政府有權取消這種特權。

 

如果這種自衛的權利給與中國社會,發生的問題將是不可收拾。今日美國校園,或社會持槍濫射的事件,固然激起社會的普遍認識,槍支應該管制,兩三百年的擁槍傳統,在內戰時造成傷亡幾十萬,令惠特曼Walt Whitman(草葉集作者)落淚,讓林肯和甘迺迪死於槍下,卻也有一個意義:當暴政凌虐時,人人有權拿起槍桿反抗。當婦女強暴事件增多時,美國槍廠製造小左輪槍,賣給婦女自衛。贊成擁槍者說:妳們應該捍衛自己。當一些人居住在荒涼地區,他們必須要有槍枝防止野獸入侵。只要這種觀念和需要存在,美國槍支問題是無法解決的。各州政府和聯邦政府必須提供完全保護,才有可能禁槍。我認為管制槍枝是無效的,除非禁槍。禁槍原則就是大家都沒槍。你有槍,我沒槍可不行。安全無保障!

 

個人一旦準備踏出城市,進入安大略省的郊區和荒野,首先想到的同樣是自衛能力。昔日有一次為了必要連續開了兩天一夜的車抄山路進入溫尼伯省Winnipeg荒區。在群山之頂看過美麗雪景,一路荒無人煙,不見警力,也不見直升機巡邏。差點撞上比牛還大的大角鹿(Moose),只要撞上,一定翻車摔到深谷中。又若是車輛拋錨,死定了。北美未開發地區極廣袤,甚麼事情都可能發生,說是要禁槍,談何容易! 加拿大定義槍械持有為特權,而非權利,無法禁槍,遑論美國。

*加拿大持槍是特權,所以你要把政府嚴管的自動步槍或手槍從家中搬到車上,就要得到警局的允許。否則是犯法。你在高速公路上被攔截,警察在行動電腦中就能看到你持有哪些槍械。對待你高度警戒,有可能很粗暴。他們也不想被打死。這就是持槍的壞處。前面持槍射警察的短片大家想想看。所以我在思考自衛方式時,並不認為持槍是最好的選擇。今年去考槍照,能深入了解加拿大的槍械管制與相關法律。拿到槍照不準備買任何槍械。我是軍人子弟,不拿到槍照,感覺遺憾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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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拉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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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04 12:50

讀完文章,突然有個疑問,若是台灣開放槍械,又是會如何呢?

未來無法預知,歷史也無法重來。台灣的二二八事件、美麗島事件,和大陸的六四天安門事件,都因政府和人民的對峙有關。群眾往往是衝動的,政府卻往往是保守的(尤其是不穩定的政府)。

請教您,美國有過比較大的暴動嗎?

CHF狗爺/馮濟灝(chf2013e) 於 2014-02-04 13:11 回覆:

回莎拉:

我小時候有玩具槍,只要指向誰,先母立刻搶下來。並嚴詞警告,不准把槍口指向任何人或動物。先母不是一般婦女,她隨先父至少歷經兩次國共大戰。對槍有神經質。我今日能了解當時她的教育。那雖然是玩具槍,指向任何人,意味心存殺念。那個念頭不准興起。台灣最好持續禁槍。

美國最大的暴動就是南北戰爭。我知道的美國歷史,爾後只有黑權運動時,有過持槍暴動,當然是鎮壓了,越戰時有很多抗議,我是沒看到持槍暴動。撕毀征兵令被判坐牢的倒很多。不敢說一定沒有。槍械在今日美國已經構成問題了。目前只能說管制槍械,無法禁槍。

CHF狗爺/馮濟灝(chf2013e) 於 2014-02-04 13:44 回覆:

我的看法是這樣:人民和政府對峙,只要人民沒有持槍,政府就不該殺人。最了不起就是把人綁了,然後羈押。事件平息後釋放(作案底然後釋放也可)。今日美國警力判斷如何處置也是以人民持槍與否為準。

 

228事件和美麗島事件不同。蔣經國處理美麗島事件時,已經知道不能殺人。事後不管怎樣判刑,今日大多數台灣人對蔣經國是有情感的。妳看老學弟講蔣經國和蔣中正的口氣都不一樣。他認為蔣經國是開明專制,搞實業,也對外開放。228之惡在於誘捕和誘殺,以及株連。假設僅在幾個衝突點上,經過三次廣播警告後開槍殺人,立刻有收束,事後不追究。加上蔣中正對台民安撫,228不會有創痕。日本統治初期也爆發幾次殺戮台灣人民的。

 

先父講:槍在手上,尤須三思才是真正革命軍人的態度。前說先母至少經歷兩次國共大戰,指的是她和先父都在戰場上,親身經歷。看過吃飯時,身旁軍官讓榴炮炸成兩截,看過機槍掃射下的衝鋒。她一輩子都忘不了耳中衝鋒號的聲音。沒成神經病也有戰場震撼後遺症。上一代這樣的經驗,給我的體驗,不是一般百姓家庭子弟能有的。妳就看看先母對玩具槍的教育就了解了吧。妳假設一位養尊處優,並且是高等教育的知識女性,突然置入戰場,會有怎樣的心理巨創,可知了。

CHF狗爺/馮濟灝(chf2013e) 於 2014-02-06 14:28 回覆:

美國槍械問題的外一章

 

美國西進,在內戰前(Antebellum years)就有蠢動,戰後很蓬勃,這就是我們熟知的西部電影情節。西進時代,人人有槍。不能算是暴動。是政府根本無力執法。當然買賣槍枝是自由的。當時的手槍,是內戰後期的改良品,彈頭和彈殼(Shell case)一體。左輪之中容易裝填;也有長槍(馬槍),可裝填多子彈。美國盜匪,也在內戰空窗期逐漸形成。這一支,就成了戰後的強盜集團。二十世紀,勃興的歐洲黑道,是最令人膽寒的勢力。英文字講的歐洲黑道 Mafia,原始產地在西西里與義大利本土。是民間的組合。在社會動盪,政府名存實亡的時候,Mafia有如民間自衛結構。逐漸成為組織性犯罪和圖利集團。進入北美後,他們自最可怕的勢力。

 

 

少有人研究過美國大盜與黑道的歷史。此處只提一人:John Dillinger一夥。這群土匪跨州搶劫,因為跨州,美國那些州各自為政,很難逮捕。我們知道的FBI就是這樣誕生的。FBI為聯邦組織,可以命令各州警力。Dillinger最後死於FBI手中。這是二十世紀的事情,長槍方面,由半自動馬槍演進為全自動步槍,最有名的就是湯姆森步槍,又稱衝鋒槍。殺傷呈扇面。這些東西都能買得到。

* 聯邦警力在1908年稱為BOI1935年改組稱為FBI,犯罪打擊能力擴大。John Dillinger˙1934年為這個組織槍擊斃命。一般稱他落網於FBI之手。

 

John Dillinger這些匪徒,對社會衝擊比較少。對美國整體安全沖擊比較大。有些人把John Dillinger神話了,美化了。說他是義俠(其實他只是沒怎樣騷擾百性),有人說他世美男子,陰莖又粗又長,是真正的男子漢。情況一如日本人美化大盜國定忠治一樣。被美化,因為沒怎樣騷擾社會或鄰居。和姦殺婦女十七八人的Robert Hansen有差別。Stephen King有篇小說專寫John Dillinger最後的時日。可見他是家喻戶曉的人物。

 

 

這些都不能列為暴動,卻是政府的頭痛。美國治安的進步應該在二戰以後。二十世紀前三十年沒那麼神。對付另一類歐洲黑道,依然無輒。那種黑道才是最可怕的無聲無影。教父第一集所述稍有渲染,大致就是模樣。歐洲黑道的勢力和槍枝開放沒必然關係。他們也未必使用會發出聲響的槍械。這種東西,我不但聽說過,也經歷過一次。嚇得我兩腿發抖,心中寒顫。這件事情就不便在此深談了。

 

我想台灣人往往遺憾圈限於小島之中,可也該慶幸。 一旦踏出一個城市,就進入另一城市,都在治安範圍內。美加不是這樣的,Once stepping out of the city, you are in the jungle。如我在本文上所講:當我抄山路,從安大略省進入溫尼柏省,沿路別說有警察局了,連直升機巡邏都沒有。心中是有恐懼的。那一夜,在清晨五點時,汽油快跑光了,我終於找到了一個鄙陋的加油站。尚未開門營業。寒冬時節,又在高山上,只好窩在車中,每隔十分鐘發引擎,送入暖氣,五分鐘後熄火。假如凍死了呢?崎嶇山路,有沒有惡人我不知道,卻看到不少大野獸。我想,就算不攜帶槍枝,至少該帶一把十字弓,給自己一次自衛的機會,那東西上弦要五秒鐘,只能預上弓弦,機會只有一次。

 

*我一直和父母居住。是不可能備槍的。本文說的很清楚。

 

 

旅美華人大多在城市或安全的郊區生活,具有高教育,並未真正接觸美加的另一面。很少傳出意外事件。胡適給大家介紹的「高文明美國世界」僅為中產階級的一面,不是北美的面面。華裔中產階級感受到 Jungle The Wild的機會很低。在我看來,整體的講,台灣的環境應比北美安全。政府在戒嚴後的時代,依然是禁槍,多加幾把勁,還是可以做到夜不閉戶。台灣黑道和北美的歐洲黑道比較起來,猶如小孩與大人那樣差別。只看看台灣黑道的炫耀(Exhibitionism)就知道那是孩子的遊戲。警方可以制壓,也能剿滅的。幾個有所謂的黑道背景的政客,還談不上黑道治國,甚至連黑都不是,應稱為灰道。幾次警匪槍戰的匪,程度最多只是John Dillinger那樣。警力應付綽綽有餘。


摸 象 或 (不?) 著 木目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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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仁見智 ? !
2014/01/31 19:31

1.  六四 何必用槍 ?  對付幾百手無寸鐵學生, 共軍可以兩個師兵力, 以軍棍, 繩索, 網, .... 送到北大荒勞改,關到今天, 再放出來,面對繁榮的今日,"吾x開希" 豈不成了小丑, 笑話 ?  

2.  沒犯罪記錄的升斗小民,可申請擁手槍執照, 是美國偉大之處.  政客,軍警, ..... 不敢欺人太甚。 Hitler 之徒 不能為所欲為。 否則二戰, 冷戰 世界沒了美國, 早成了極權. 

http://classic-blog.udn.com/mbr8879576/904354

http://classic-blog.udn.com/mbr8879576/904744

http://classic-blog.udn.com/mbr8879576/908835

三條線哦
懇請不吝賜教?
CHF狗爺/馮濟灝(chf2013e) 於 2014-01-31 19:48 回覆:

回應:

 

使用槍和坦克就是先父痛心之處。他是指揮軍官,反對用槍對付平民。我也認為過分了。使用另一方法可以有同樣效果。殺人,沒有人能說是對的。這個,我們都有共識。所以我說,我從沒認為鎮壓是對的。所謂的鎮壓就是流血。只有一點要注意:中共是給警告了。不是突然使用暴力。這件事情真正的問題就在殺人鎮暴。台灣228為何創痕很深,不是一樣的嗎?

美國擁槍者那麼多,看過互相開火嗎?中共不修正做法,決非美國對手,原因也在此。

這是沒有好爭的。我說,沒筆戰必要。殺人鎮暴是錯的。除非暴民使用槍械。本文重點也在這裡。美國不是這樣搞的。

CHF狗爺/馮濟灝(chf2013e) 於 2014-01-31 20:02 回覆:

我這篇主題就是給中國人民槍械,那就是流血大亂;美國不是這樣。對比兩國差別。我沒提六四鎮壓的殺人。寫的時候不認為是主題。此處補充一下。

謝謝替我補充。

CHF狗爺/馮濟灝(chf2013e) 於 2014-01-31 20:17 回覆:
你想想,中共會用槍砲鎮壓,六四學運領導者能不知嗎。驅民入虎狼之口。我因此指責她們!
CHF狗爺/馮濟灝(chf2013e) 於 2014-02-01 02:24 回覆:

這篇文字主要的論題是美國的槍械問題。認為美國在短期內無法禁槍。上億槍械在人民手中,走過兩百多年,除了內戰外,沒有真的發生造反。內戰給美國人很大的流血教訓。對比中國,可以明顯看到,假如六四時代,中國人民手上億槍械,結果會血流成河。兩國國情不同。

 

以上看法應無錯誤。六四問題應以專文來寫。暫時我沒打算寫這個主題。主要原因是中國並非是完全開放國家,所謂的改革開放並非全面。根本沒有完整史料足資判斷。至於武力鎮壓始終為人譴責。殺了多少人,也無資料可查。鎮壓殺人該受譴責。這個部份我沒多談。鎮壓和殺人並非是同一問題。六四處理之惡在殺。六四用最快的速度鎮壓,也未必要殺人。羈押不聽警告者,消逝事件,全面開放國際錄影也是辦法。可惜中共不是這樣做的。很遺憾。

 

中共固然還能控制中國,將來必然要發生改革或革命。若是革命,情況會和清末革命一般,由解放軍發動。這是最壞的情況。我們希望的是漸進改革。該怎樣走?有甚麼方案?如我所說,要由中國知識分子來推動理念。此處一談,是三十到五十年的歲月。我認為新中國尚未誕生,中共政權僅為過渡。歷史長流來看,過渡是必然的。美國的過渡期在內戰,也是必然的。

 

朋友可以做為參考。


小肉球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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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打筆仗了嗎
2014/01/31 16:29

狗爺此文很具爭議性, 尤其論六四那段, 簡直在替中共開脫六四, 包括鄧小平在1989年時的決策, 以及中共在1989年後迄今的決策.

準備打筆仗了嗎?  

CHF狗爺/馮濟灝(chf2013e) 於 2014-01-31 17:48 回覆:

回小肉球:

我不會和妳開甚麼筆戰。我看過妳的部落格,知道妳的態度,尤其是對六四的態度。知道是相反的意見。

我進入六四主題因研究胡耀邦而起。從而看到六四因為追悼胡耀邦而發生,倒溯周恩來死後的追悼,也是同樣的模式,引動了政治風暴,沒有追悼引動,搞不掉四人幫,也無法由鄧清除了毛派。再倒回文化大革命的發生,起始是報紙發動的批判,接著是大字報的鼓動。這些模式是一樣的。也就是說,中共一路從北大學運搞起,只要發動風暴,都是一樣的搞法。換句話說,這些運動都會有不可控制的發展。

然後,我看到鄧小平不具備實力。他只能靠過去幾個老關係才能對某些軍區有影響力。六四對中國來說,具有不可預測的後果。前一年在武漢的學生運動是比較輕微的。也就沒有太多動作。六四具有串連性,和之前不太一樣。別忘了,參與學運的是中國人,他們都被共產黨教育了幾十年,和非中國人不同。

當時我接觸這個主題,是為了指導一個學弟寫歷史論文。他的指導教授我認識。為了這個主題,我曾寫了綱要給他參考。並沒有偏向鄧小平或中共的傾向。至於群眾運動的理論,參考了清末立憲運動與革命黨的模式。只要一個極權開始一放鬆進行改革,就會有下一波更激烈的浪潮。導向很不穩定,康雍乾時代,人民敢革命嗎。革命後,民初的軍閥割據就是這樣來的。所以,搞運動的領導者必須要在正確時機上發動,否則只有白白送死。中共在未來五十年後,不是改革就是革命,那時候才是時機。六四會有甚麼導向?我認為那不會是學運可以控制的。很可能是紊亂。別忘了,中國各軍區都在按兵不動。那才是最大隱憂。

我們必須置入中國之中,並走過弄死數千萬人民的毛時代,並看到毛的勢力並未消解,也要看到劉少奇和鄧小平在五零年代所持的改革主義是甚麼,以及胡耀邦一路共青團的背景,塑造他的思想等等因素來看現像。鄧小平的功過如何,讓歷史來評說。我們可以講,沒有鄧小平的改革開放,就不會有六四。誰敢呢?鄧小平留下最大的罵名,當然就是鎮壓六四。

胡和鄧並無不同,只在改革開放的速度上面胡抱持急進,鄧認為一旦急進就要出大事。差別在此。胡耀邦辭職,並未被軟禁。在政治局還有名分。這也說明兩人意見不同,並無流血鬥爭。趙紫陽可不然,他被軟禁至死。

*胡耀邦在開會時心臟發病,還是江澤民掏甘油片給他使用,才多活幾天。他和鄧是一夥的。

我想,中國政權並非是很正常的。毛死後,誰來當家都沒有底。連官僚結構都沒有,也沒有接班人。這些我們先了解,再來說別的。如果六四弄出全國風潮,誰來當家?

我已經講過了,先父為了六四中風。我也憐惜無辜的死者。但是極反對學運領導小撮。明明知道時機不成熟,為何鼓動?周恩來死後搞追悼,四五天安門事件,形成四人幫倒台的先聲。六四在學運者看來,是促成胡耀邦路線的契機。那不是事實。怎樣看都可能導致大亂,而非胡耀邦路線。我特別強調,我不會替中共講話。我看的是一連串演變的可能性。

我認為非中國地區的朋友,必須置入中國後,來看問題。不能憑自己的想像或理想來看這個很特殊的國家。我更不認為台灣可以和中國統一。其中原因正是這個國家不能用常理判斷。並不是改革開放了十年,六-四一下,就會加速往改革開放上奔跑,相反的,那會造成軍閥割據,或是大亂。中國人民的個性也和非中國地區的人民很不一樣。很簡單的對比在這裡:美國槍枝很自由,這些年並未發生內戰(The Civil War)那麼大的流血衝突,人民抗議大致在範圍內;給中國人民槍枝,六四會是甚麼局面,我們能設想嗎?我寫這篇東西時。拿六四來做對稱,用意在此。不要忘了,中共一向強調造反有理,人民當然也能造反的。美國大多數人有造反的意圖嗎?沒有吧。

同不同意,各有想法。我的想法就是這樣。目前中共已經打開一個缺口了,問題又那麼多,貪腐就是其中之一,資源分配為之二。當缺口大到某一程度,不改革就是革命。我推測在五十年後(僅為推測)。六四當年絕非時機。膿包也要等到化膿一定程度才能擠。當年既非時機,就該培植思想。思想且須有中國土壤,硬搬美國東西植入很困難。思想奠定能匯聚立量,這恐怕也要幾十年才能成熟。

意見如上,參考。

CHF狗爺/馮濟灝(chf2013e) 於 2014-01-31 17:55 回覆:

非中國地區的朋友,想談六四。第一個,先確認六四的主張與可行性。第二個,為了愛護中國人,想出建言的話,提出中國未來五十年漸進改革可行方案。別塑造一個很像美國自由女神神像,告訴中國人,那就是未來方向。

了解中國,不是簡單的。要花很多時間。我自認自己還沒能力提出整體方案。只能約略推估未來中國不是革命就是漸進改革。後者是中國人民的福氣。前者卻很可能發生。

CHF狗爺/馮濟灝(chf2013e) 於 2014-01-31 18:08 回覆:

給小肉球:

我談東西的時候,不確認的,朋友提醒,我全改了。我臉書發生過。當我認為判斷或推測接近真實的時候,除非朋友提出的東西我信服,才會更改我的看法。並不頑固。

頑固的地方也有,我認為看得正確時。那怕千萬人反對我,要剝我的皮。也不改變。本不落格沒人看,我只是收起來不寫了罷了。

個性就是如此。

CHF狗爺/馮濟灝(chf2013e) 於 2014-01-31 18:27 回覆:

我在談繁簡體時,主張以簡體為主,用繁體修正。看到的是繁簡體的本質,以及簡體的趨勢。並非是傾向大中華主義才這樣主張。那篇文章,我列舉比較詳細,朋友應該看懂了。有關六四。是本文拿來做對稱的。我也不想多談六四。他日有興趣時,也許用五萬字來分析六四,並拿當時中國現像與歷史發展做背景來陳述。大致可以把看法說清楚。此處所講,只是我頭腦中的印象。這個題目,只能做為研究,不同意見與證據拿來彙整。沒有筆戰的必要與可能。

朋友鑒察!

CHF狗爺/馮濟灝(chf2013e) 於 2014-01-31 19:06 回覆:

追補一段:

看到胡耀邦被鄧小平要求辭職後(注意:胡耀邦的兩個官職都比鄧小平大。中共中央哪有制度?),江澤民除外,他是六四發生後,很快的時間被發任的。後面的溫家寶,在六四時,和趙紫陽在一起的,胡錦濤是胡耀邦的共青團背景。中共中央決定兩人擔當領導,其用意是胡耀邦路線還是要走的。並非是完全封殺胡耀邦,也說明胡的主張,並未消滅,走相反路路線。我們知道中共是一個Monster,今日正行,明日就能逆轉,搞大清洗殺人。胡和鄧滅絕了這種逆走。這種Monster,問問那個國家是這樣的?美國兩黨政治,有沒有一交接就逆走呢。鄧小平是老共產黨,被鬥爭多次。胡耀邦在AB團事件,差點被清洗喪命。兩人比誰都怕自己的黨。有口難言而已。

我很懷疑,胡耀邦若是六四時還在世上,在容忍和鎮壓兩難間做何抉擇?他難到看不出潛伏危機嗎?學運不是危機,學運會牽動真正可怕的多頭的奪權力量。那種力量是有槍械大砲和戰車的。有時我會想,鄧會和胡講,你看看你惹出來的後遺,就由你來決定如何處理吧。別忘了胡耀邦讀中學(可能讀初中)救是共產黨,共青團事比較開明的組織。他是身經百戰的政工。並非是六四運動塑造的彌賽亞。他會決定鎮壓,或是慢慢談呢?眼看開始逐漸擴散(Proliferating)了。學運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擴散。

在台灣或海外,我最能討好大多數華人的就是同情六四。可我決定分析實況。

CHF狗爺/馮濟灝(chf2013e) 於 2014-02-01 02:47 回覆:

好了,這裡最後一段回應在這裡:

我在北一女部落格中,也談到此問題。花果山學弟講:只要中共持續在民生問題上做改善,就會牽動民權改革。若是看西洋中古晚期,城鎮人民逐漸在經濟上佔住腳後,就會要求民權。想法也沒錯。我認為中共最好以孫文理念為基礎,先搞經濟,且求分配平均,然後進入民權改革。

能否如此,還很難講。如我所說。中共的組織和結構是一個Monster,能前行,也能逆走。很難預料會怎樣。以其國防武力的高度發展,一旦政權崩解,不惟中國生靈塗炭,也殃及四鄰。我們害怕的在這裡。希望民生落實,引動民權改革。民權改革一旦上道,六四的殺人現象才能消除。蛻變為新中國。萬幸!

我的看法與概念大致如此。本論提爾後在部落格不再多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