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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0 23:30:35瀏覽1837|回應10|推薦50 | |
我目前的這份工作,已經到了快要契約期滿的時間,按照慣例,應該要問問東家,有沒有留聘的意願。 至於我的工作表現如何,讓我自己來打分數,應該會有六十一分。 簡單的說,我待在這裡一年的時間做了以下的一些小事情: 當然,這些事情對於很多上軌道的公司或單位來說,是相當微不足道且不值一哂的事情,但是,在一個窮鄉僻壤,而且缺乏經費與資源的地方來說,我作得算是差強人意。 想以上述的工作狀態去一個小有規模的學校,應徵一份舍監兼幹事必須像7-11全年無休的工作,你認為我應該有多少身價? 很顯然的,我現在的工作績效很差,或者是我幫學校省下來的錢太少,沒辦法維持18K以上續聘的價格。 很想跟那天面試的那些主任說一句:「不然換你來作18K的工作啦!」或者:「不如去加油站或7-11還是賣X勞賺得都比這個多。」 想想也是很悲哀,前陣子,七成領22K的大學生缺乏留任的意願,也有議員徵聘助理只要17K,現在想找份工作,只有18K的身價,台灣邁入低薪時代,那有辦法娶老婆,更別說生小孩,拜託!像我這樣的單身不只是神經病,還要多繳健保費耶!要是找不到工作還要繳一個月一千四的國民年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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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