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歪七扭八的廉價正義
2016/04/08 21:01:27瀏覽5687|回應6|推薦36

 


按照慣例,出現在聯合新聞網首頁,總要遊街一下,就醬!
 
剛好也出現在2016/04/11 第900期的部落格名嘴電子報精彩網評速覽「台灣的正義好廉價」。

講在前面,不論你對我的論點有多麼地不贊同,請你秉持理性,用心看到最後一行,再發表你的高見。

今天繼續講這個正義很廉價的事情。

因為今天一早起來看電視,看報紙,才知道今年二月台南地震的維冠大樓倒塌案判決出爐,建商被判五年。

我過去是比較傾向廢死,主要是怕如果誰倒了八輩子霉,遇到沒有很認真審案與判案的檢察官跟法官,剛好又倒楣到沒辦法提起非常上訴,人已經斃了,才找到翻案的證據,這下就很虧了。

剛好兩年幾起的無差別殺人案,激起社會公憤,我還是覺得,有死刑對無差別殺人的影響不大,原因在於,死刑對於無差別殺人的瘋子來說,沒有嚇阻作用,反而有誘導犯罪的道德風險。

不過,最近幾年,我的想法改變了,我不是很主張廢死,因為現有的刑法對於黑心建商來說,根本沒有嚇阻作用,如果針對黑心建商蓋出壓死人的大樓判處死刑,我沒甚麼意見。

原因是這樣的。
針對廢死的問題,如果你高舉甚麼國家機器不應該採取應報主義奪人性命,說句白話,講得太深了啦!聽得懂得沒幾個。

但是,沒讀書沒文化的劉邦,說句白話:「殺人者死。」這麼淺顯易懂,大家就知道,拿一條命去換一條命,很不划算。
不過,古代為了復仇而殺人的人,不好意思,基本上很少因為「報父仇而殺人」,會被官府判死刑來個「一命償一命」,就算有,也是會有特赦,所以,「殺人者死」是有條件性的,某些事情是可以豁免的,沒人想過,你殺人家的老爸要報殺父之仇,別人的老爸的命就不是命,這就是古代搞個「駁復仇議」在討論的觀念問題。
所以,應報主義還是有他的極限,只是現在講什麼國家機器之類的東西,太深了啦!有幾個聽得懂。

所以,我講白話就好。
鄭捷殺幾個人,大家一定支持判死刑。
今年3月28日的內湖殺女童案,一堆人義憤填膺,支持判死刑,還說要上街頭抗議廢死團體。

不好意思,大家都無條件支持這種無差別殺人案的死刑判決,認為一定要重判。
請問,維冠大樓的一百多條人命呢?
有多少人上街遊行抗議?有多少人對建商飽以老拳?有多少人譴責這個無良建商?
好像按讚的人數比不上女童案或黑心油案。

為甚麼?
你問我?我問誰?
一個建商搞死一百多條人命,不只一百多個家庭破碎,搞得今年大過年的,全台灣都很難過,只判五年,太誇張了吧!

我覺得這不能怪法官,要怪我們的法律。
因為目前台灣的法律,不能溯及已往,因此,刑法與此案相關條文,不能完全適用,只能以業務過失作為判決依據。
更慘的是,刑法的立法精神,原本就有無罪推定論的精神,因此,一定會在審理過程選擇對被告比較有利的條件進行判決。

這就是法治精神,法律這樣規定,立法精神如此,法官只能服膺法律,不能看社會大眾的臉色,原因很簡單,如果人人喊打喊殺,法官就照判,我們還要法院跟法官作啥?直接廢掉就好了!省多少薪水啊!
不然你也可以號召群眾上街遊行,要求台灣司法改成英美法的陪審團制度,來個司法大改革,搞定目前這麼廉價的正義。

講了這麼多,不是我認同應該輕判。
我主張,像這種黑心商人只要搞出人命,證據確鑿,就判死刑。
無差別殺人犯沒有謀奪他人性命的權力,因此,不能廢死,才是正義。
黑心商人有賺錢的權利,但沒有害死人的權力,不是嗎?那,怎麼沒人站出來高喊:「反黑心建商,蓋樓倒塌壓死人,唯一死刑」!

每個人都會怕走在路上遇到鄭捷,沒人會怕住到無良建商蓋的黑心樓嗎?
大家會怕被鄭捷砍,沒人會怕黑心樓會壓死全家人嗎?
這種選擇性的正義,根本就沒有標準啊!
沒有標準的正義,拿來當成死刑的理由,就很搞笑了,同樣是殺人,還有分有錢人跟瘋子殺的人命是不一樣的喔?

如果用數字量化來看。
無差別殺人案之類的罪犯,最少就是殺一人而已,社會大眾如此氣憤,臉書瘋狂轉傳「給他死」的聲音。
奇怪了!這種無良建商,一次害死一百多條人命,我怎麼沒看到社會大眾在臉書瘋狂轉傳「針對無良建商,支持唯一死刑」的東西啊?
一百多條人命不是人命嗎?背後有一百多個破碎的家庭耶!

殺女童案才殺一個人,就有支持唯一死刑的街頭遊行。
無良建商一次殺百人,大家突然就沒聲音了。
怪哉!

難道真的是死一個人,大家會為之難過,因為一條生命就此消失在世上。
一百多條人命,只是冰冷的數字。
拜託!這一百多條人命也有很多來不及長大的小男童、小女童耶!還有很多悲痛欲絕的父母耶!
怎麼沒人為這些父母走上街頭伸張正義呢?

所以,正義這種東西,不只廉價,從這個案例來看,正義是很奇怪的,而且還有選擇性的。

正義如此的具有伸縮彈性,社會大眾看狀況看心情決定甚麼是正義的死刑,多恐怖啊!
所以,廢不廢死,不能看天意,也不能看民意,天意難測,民意很奇怪,還要看心情,把死刑奠定在沒有標準的正義,有彈性的正義,有選擇性的正義,這還能叫正義嗎?

我只能支持,針對只想賺錢而不顧人命的過失殺人給與死刑。因為,這些人很清楚的知道自己的犯罪成本太低,低到可以罔顧人命,給予這些想沒良心錢的人一個死刑,才是不讓這個社會出現一路哭的慘況的唯一解藥。
不然支持死刑的正義,只是看大家心情爽不爽而歪七扭八的正義。

最後,很感謝您非常認真的看到最後,若您不認同我的低見而留下回應,要向您說聲抱歉,我不會有任何回應。謝謝!
但若對某些朋友造成傷害,也在此致歉!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engjackal&aid=52887151

 回應文章

夢荷 *經絡不通,補什麼都沒用!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6/07/16 14:01

開心

夢荷:來問候~!

來碗縱合冰豆花不錯吃喔!


幕鼓
等級:2
留言加入好友
2016/04/13 04:48

在下不是受害者,沒資格告

只是為氣爆,登革熱死者抱不平

想必大哥為文也是為維冠死者喊冤對吧?

冒犯之處,尚乞海含!


幕鼓
等級:2
留言加入好友
2016/04/12 12:34

人命關天是吧!

那好!高雄氣爆死了多少人?台南登革熱又死了多少人?

在哪死?怎麼死?死因是?

同樣是[人禍]你只追究[黑心建商]?

故意不提?還是因為[綠色]正確,所以不提?

好宅豬大叔(chengjackal) 於 2016-04-13 02:02 回覆:

又沒阻止你去告官。

你可以去告官,證明你沒有綠色正確啊!


newshawks
等級:5
留言加入好友
2016/04/12 08:52

病態鬼島!

●殺人不能判死刑,只能判無期,判了無期,不能沒有假釋!


筍子
2016/04/12 08:10
我的感想:1.就宗教而言,佛教講因緣果報,道教講報應。也就是做了壞事,一定有它的回報,這是宗教能普及的主因之一。若殺人者不死,就是破壞了因果。破壞因果,在佛教是罪很大的。2.若殺人者永遠不死,則無異讓殺人者有持無恐。將增加殺人者的勇氣。3.現今民意至少70%以上皆不同意廢死,民主國家當然應遵重民意,且法律迄今並未通過廢死。(ericwy1029@yahoo.com.tw)

驅逐低端人口,這樣對嗎?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6/04/09 02:00
法律評價這些建商惡性不重大,
法官就算想重判也不行。

這個案子就算死一萬人,也沒有機會,
因為法律無法證明其有故意。

倒是公務員全都免責,
真爽!

爽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