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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 防曬永遠不嫌晚
2013/02/17 00:04:33瀏覽477|回應0|推薦3

只有夏天才要防曬?

還記得以前皮膚科老教授說過:「陽光、裸露的皮膚,再加上過長的曝曬時間,就構成曬傷的三大條件。」而陽光中的紫外線更是導致曬傷的元凶,在台灣,雖然仍以六到八月的紫外線能量最強,但秋老虎的威力也不容小覷,據統計有20%的曬傷就發生於九月。此外,因為熱帶島嶼的日照時間比台灣長,旅遊形式也以水上活動居多,更需隨侍注意防曬,避免在身上留下紅腫疼痛的痕跡。

從認識紫外線來選擇防曬製品

既然紫外線是導致曬傷的元凶,想要正確防曬就必須先認識它。紫外線依其波長不同可分為UVA(320-400 nm)UVB(290-320 nm)UVC(200-290 nm)三種,波長越短能量越強,也越容易造成皮膚的傷害,只是UVC會在大氣臭氧層被吸收,所以防曬的重點放在UVAUVB。簡單來說,UVA會使免疫細胞功能失調,是造成皮膚老化的主因;UVB則會對細胞的DNA造成損傷,是造成皮膚曬傷及皮膚癌的主因,所以又稱為「Sunburn UV」。

市面上的防曬製品多會標示SPF(Sun Protection Factor, 0~30+)PA(Protection Grade of UVA, +~+++)兩項指標。SPF是防止UVB的係數,以SPF15為例,如果在太陽底下曬紅的時間為30分鐘,使用SPF15的防曬製品,就能延長到450(= 30 x 15)分鐘;PA則代表了防治UVA的效能,PA+表示可延長皮膚受影響時間2-4倍,PA++4-8倍,PA+++則能延長至8倍以上。當我們選用防曬製品時必須同時考量這兩項指標,才能面面俱到。

其他防曬注意事項

種類

特色

油脂型

油膩、沖洗不便,較易出現過敏反應。防曬效果良好。

乳劑型

防曬效果中等,但須注意穩定性。

水劑型

清爽。防曬效果較差,需要頻繁塗抹。

大家可依自己習慣選擇不同的防曬劑型,但要記得在曝曬前30分鐘塗抹,才能讓皮膚完整吸收,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建議每40-80分鐘塗抹一次,特別是有大量流汗或是接觸水的活動,更應注意防曬製品的補強。

已經曬傷了怎麼辦?

輕度曬傷時皮膚會紅腫疼痛,用冷水冰敷、淋浴、泡澡可以減輕疼痛及發炎,而選用水性的保濕凝膠(蘆薈凝膠)塗抹,能抑止皮膚流失水分。此外,急性期不應在曬傷部位加上被覆物,避免摩擦破皮後誘發感染,也不要使用高刺激性的清涼油,等開始蛻皮時再使用溫和的乳液來保養即可。不管如何,最重要的還是做好防曬工作、注意水分及電解質的補充,防止皮膚再次受傷。口服止痛藥、抗組織胺、類固醇等,有助於緩解曬傷的症狀,但應該遵醫囑服用。

(原作修改後發表於"孤獨星球"國際中文版-ISSUE11)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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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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