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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7 14:01:31瀏覽1662|回應6|推薦30 | |
引用文章冷眼集/重建 要懂災民的心 之前去找碩士班的指導教授敘舊、請教問題,當中也稍微討論了一下八八水災的事情,他也問了這麼一個問題:「一些受災的地方已經很危險到無法居住的地步,為什麼災民不願意遷村?」在我看來,這還是涉及到災民的社會心理問題。 事實上,這個問題提出來絕對是合乎道理跟法律的,我也覺得這個問題很重要,可是在媒體記者眼中,這就是所謂「學者的傲慢」、「知識份子的傲慢」,或者是所謂的「台北精英觀點」(反正都是背後有政治與商業壓力,看事情表態直接的年輕記者所用的形容詞),可在實際上,這種論述只是情感不正確罷了。 在我看來,災民不願意遷村的社會心理很簡單,特別是這回受災嚴重的社區,我對照了主計處的〈都會區分類〉,它們都是所謂的非都會區或者鄉村地區,儘管在整體上,台灣人把「情感」看得比「法理」重要,但若做城鄉比較,那麼這回嚴重受災的鄉村社區,「情感」的價值位階,恐怕是比都會區要來得高。 就像我個人對台北有地方認同感或鄉土情感一樣,這些居住在鄉村社區的居民,對於自己的家園、居住生活環境甚或原居地文化,也可能都有很強烈的認同情感,若是因為太危險而要求人家遷村,雖然合乎道理和法律,但情感上卻很可能不正確,這也是行政院莫拉克風災災後重建條例草案,部分條文的問題。 我想,一般災民在心理上,也許普遍都不願遷村,或者認為遷村是萬不得已下的選擇,除了遷村之後可能還要花上一段時間適應新的居住環境,也可能還要在謀求新的生計方式,或者如同原住民另外考量的文化存續問題等。職是,如果真的非遷村不可,那麼各級政府仍應就相關問題,去規劃遷村的配套措施。 而在這回,行政院對於災後重建,除建築師外,也邀請了災民代表、文史工作者、社區營造專家(或許是社區規劃師吧?),在我看來,這些人在研擬、提出、實踐災後重建方案或計畫的時候,雖然不一定要以災民的意見為準,但一定要在每個過程階段中,邀請災民參與討論,甚至參與重建工作中,比較簡單的部分。 若說要顧及受災社區原有的文化,那麼災民代表、文史工作者、社區規劃師等人,也要就當地文化景觀與資產的修復問題,討論、研擬並向政府有關單位(如:內政部營建署、文建會、農委會水保局等)提出計畫議案以申請補助,當然,這個討論過程也最好能邀請災民參與,設法與災民達成一些共識。 另外,行政院或媒體記者,好像忘記了另外一種人:社區理事長(有時也是村里長)。其實,若要以在地社區的角度來規劃重建工作,社區理事長是文史工作者、社區規劃師、建築師、災民代表以外的重要人士,討論、研提、實踐社區營造的議案,例如社區文化景觀與資產的保存,也少不了社區理事長。 總之,關於災後重建工作的文化尊重問題,我認為如果不遷村的話,那就是行政院相關部會補助文化、建築、空間規劃專業者進行文化資產與景觀的修復工作;若不得已遷村,那就鼓勵健在的耆老,一起來進行村史寫作的運動。 我的噗浪帳號「天蠍浪子的咖啡杯-噗浪分站」,按此加入我吧! 《圖解刑法:國家考試的第一本書》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438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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