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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育嬰假的社會條件如何?
2007/12/13 14:43:50瀏覽1426|回應8|推薦52

參考新聞: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4135699.shtml

有記者以這段文字評論新修正的「性別工作平等法」:「若社會條件沒有完備,資方及整體社會觀念還不願歡喜供給福利時,這項法案美意要落實,恐怕還有一段路要走。」我看了心想:「社會條件?社會觀念?哈,有意思!」雖然這兩個都不是正式的社會學名詞,不過我很高興看到,終於有記者關注社會學方面的議題。

就此,我認為工作職場性別平等的社會學意義應是:從「制度面」來看,無論職業、行業類別如何,雇主都超越性別角色認知,純以行為表現、工作先驗認知作為僱用、晉升或其他人事安排的依據;從「結構面」來看,參與、投入勞動市場的社會群體,「性別」、「家庭狀況」不具備決定性地位,男性投入勞動市場的比例與女性差不多,「無子女」和「生育子女」的女性參與勞動市場的比例也接近。

之前另一位記者評論說,新法的修正可能讓雇主只敢僱用單身女性,其實,我認為比較適當的說法應是:雇主只敢僱用沒有生育意願的女性(按:婚姻狀態與生育意願的關係並不是絕對的)。就此,我認為「雇主拒絕女性員工育嬰假申請」、「雇主拒絕僱用有生育意願的女性」或「雇主解雇懷孕的女性員工」等,雖然主要是經濟因素的影響,但若硬要考量社會因素的話,倒也不是不可能的任務。

從社會學的角度看,雇主之所以認為,女性員工的生育可能會增加人事成本,最主要的原因並不是留職停薪津貼的給付問題,而是:懷孕的女性被要求停止任何需要體力勞動的工作活動,這就意味女性在育嬰假期間,將面臨「公司經濟效益生產者」的角色中斷或角色退出,對雇主而言(特別是小規模的私人企業),要再塑造出一個同樣的生產者角色並不容易,替代者「社會化」的時間與金額所費不貲。

所以,單就這個現象來看,若說雇主的支持是「性別平等工作法」有效落實的關鍵,固然沒錯,但問題也在這裡:如何增強雇主支持女性員工請育嬰假的意願?如同之前討論的,「節省人事成本」才是多數老闆的首要考量,但困難的是,即便雇主無需給付留職停薪津貼,而由所謂的「就業保險基金」給付,雇主恐怕仍得花費時間和金錢教育、訓練替代者,縱使僱用非典型勞力,也是額外的成本負擔。

除此之外,這回媒體對立法院初審通過的「兩性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的報導,從社會學的角度看,其實還忽略另一個問題:所謂的「兩性工作平等」或「性別工作平等」,究竟是整體平均的性別平等,還是各個單一職業別、行業別參與比例以及晉升機率的性別平等?如果是整體的話那還好,如果是各個單一職業別或行業別,那就得要顧慮這項社會條件:社會規範對職務的性別角色認知。

基此,我認為工作職場性別平等的社會條件,端視你(妳)關注的是宏觀還是微觀層次,像這回傾向的是宏觀層次,那麼,工作職場性別平等可能有以下社會條件:(1)「男主外,女主內」的社會規範認知須盡可能地抑制;(2)雇主須修正對員工性別角色(包含婚姻狀態、生育意願)的制度性偏差認知;(3)工作職場當中的性別互動,需盡量避免男性對女性的權力展示行為,如雇主與女性員工越軌交換關係的建構。

至於整體的社會觀念,就台灣的實際情況來看,我發現多數人會因為這個原因而反對「來路不明」的福利制度:年金或其他津貼的給付,都是由納稅人負擔;另外,除了資方越來越重視人事成本外,勞方也越來越重視工作收入。故此,雖然社會規範不反對女性員工請育嬰假,但女性員工仍會基於工作收入的考量而不願意請育嬰假,而雇主也會因為人事成本的考量而不允許女性員工請育嬰假,這才是重點。

綜合以上所述,這回「性別工作平等法」牽涉到的社會因素如下:性別角色認知、(家庭)性別分工認知、福利制度認知、性別範疇的勞資關係或雇傭關係、工作職場制度面與結構面的趨勢。所以,用社會學的語言來說,這項新法案的評估和執行,都必須考量台灣的工作職場或勞動市場制度面與結構面的趨勢與變遷狀況。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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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blues1112a&aid=1450940

 回應文章

meow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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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惑
2007/12/18 14:56

現在更加肯定自己被雇用的原因了!!

不生育~ 省掉育嬰假和產假

以及有了孩子之後常常可能請的假


天煞孤星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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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幹天王藏鏡人的政策主張,麻煩馬英九請研究辦理
2007/12/16 17:59
 

公幹天王藏鏡人的政策主張,麻煩馬英九請研究辦理
1女性懷孕從產前5個月,每月請領國家薪資補助及支出增加補助15000元至生產完一年半

2學前托兒托育由政府與民間業者完全承接,完全免費

3家務有己制(數年前我率先倡導)如未托兒托育,每名幼兒得每月請領15000元補助,以兩名為限

4徵募雙行制(80年念台大時研討)男生募兵以專職戰力為主需熟研武器運用戰技戰略服役25年得退役
           義務役男八至九個月為限以體能基本戰力協防以正勢戰武力為主
5社會服務福利役(男女均得服此役)國家之戰力分有形及無形
            此役以建立無形之制度戰力及國民之福利基礎為主
            男女均得受訓進行托兒救護安養各方訓練建立福利制度基礎能量
            受此訓練於役畢亦得回國家社會福利局就業或於民間社福機構就業


公幹天王藏鏡人敬上

Shireen離家出走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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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雖然長,但跨出總比留在原地好
2007/12/14 19:30

如你所提,這絕對不是立個法,炒一炒就行得通.還有很多配套機制,民眾教育需要做.但是開始去做絕對是比不去碰來的有進步!


出走。不是離開,而是休息
www.shireen.tw

Z喵喵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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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通過無意義
2007/12/14 16:54

現在工作愈多保障(好聽的話),現實生活變成更多的限制,

你說有用還是沒用?


二媳婦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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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題
2007/12/14 13:52

不知道怎麼回事~

怎麼感覺做人越來越複雜呢?

不管男人女人大人小孩都是?

唉.....

我很會亂想

會不會連小小嬰兒若知道因為他的出生也讓媽媽弄成這樣

也會很無奈呀?

(胡言亂語中....)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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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咧......
2007/12/14 12:27
我倒是很想看看 針對這客體的法律 將會怎生立法
因為 我正在等著看好戲 看這幾股力量間的妥協
(大笑)

■♀醫楊曉萍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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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只敢僱用沒有生育意願的女性
2007/12/14 00:35

最安全的是我們這種歐巴桑,

一般女性除非已經培養足夠實務經驗, 恐怕非常吃虧, 未來新進女性要入職場, 除非是非女不可的行業, 恐怕很困難

況且我們根本沒有職場女性保障名額的規定

男學生趕緊去學護理罷....醫院已經很喜歡男護士, 以後一定更喜歡



喵仔 ' - ^ ~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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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13 16:48

身為女性我覺得這很棒

但如果我是生為老版

我可能要頭痛 ^^


哈哈
我們是大頭喵&大頭蓁呆瓜二人組。加油~。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