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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2 18:23:43瀏覽1773|回應2|推薦50 | |
看三不朽以「甦麻」形容他「網交」的體感經驗,老實說,我也是被他的標題給「拐」進去(不知道可不可以等同於「騙」進去?),不過,看了文章內容之後,才知道原來主旨是作者自己在與網友相約見面,在特定場所展開的互動情境當中,所經歷的「暢流體驗」(Flow Experience)的來龍去脈,對我而言可說相當珍貴。 如果要從學理的角度來分析「網交」,或許,我還是會從「網交」的動機、需求和目的開始。就此而言,我想每個人會選擇透過網路來結交好友,都有不同的動機,可能是現實生活世界的「同好」太少、工作必須長時間使用電腦而難以跟週遭人士進行互動、想透過網路表達自己內心的想法;然而,隨著不同的動機,每個人選擇以網路作為交友媒介的需求也就不同,可能是為了滿足成就、空虛、失落等感覺。 進一步,「網交」的目的就更多了,可能是為了展現自己的學識、可能是為了替自己開闢一條對新聞時事發聲的管道、可能是為了補償自己在現實生活世界當中所遭遇的挫折或不如意之事造成的心靈創口、可能是為了結交一些志同道合的好友或認識理想情人或終生伴侶,甚至很有可能是缺錢,而透過網路去賺取合法或非法的收入,最後這一項可能的網交目的,也是媒體社會新聞熱愛報導的東西。 以此,「網交」的社會性質就究竟屬於工具性或情感性,「網交」的意義層面包含哪些,端賴參與者的動機、需求和目的,就此,若以三不朽的案例來看,「網交」的社會性質可能就以情感性為主,且具有和休閒參與或藝術表演類似的意義,也就是我第一段提到的暢流體驗,不過,我倒想提出這個問題:「不知各位在日常生活當中,例如在一個星期之內,因網路互動、網路交友參與而渾然忘卻外在世界的次數有多少?」如果次數越多,那就表示「網交」越具有休閒參與般的體驗意義。 儘管「體驗」還有娛樂體驗、教育體驗、美學體驗、超現實體驗等分類,不過就台灣近年來「網交」參與者的實際狀況來看,這四種體驗是都有涉及的。就這點而言,我倒認為一般人覺得網路互動所以危險的主因,也就是參與者可任意變換自己的「社會人口統計特質」(常見的是性別、年齡、職業別、行業別),可能也是「網交」體驗感的一項來源,因為「網交」的場域中,也有不同身分要求的互動情境。 基此,我想一些「網交」的參與者之所以會變換各種網路身份,其中一個可能的原因,就是他(她)想要體驗不同身分的所能參與的互動情境和互動模式,進而獲得多樣的「高峰經驗」,或者,透過不同網路身份的使用,給自己創造不同的風格、型塑不同的閱讀或說話品味,進而獲得心靈的體驗感覺,只不過,這些行為可能還是會跟現實生活世界當中的社會規範,如法律、道德、人我分際觀等有所衝突。 至於「網交」的形式,據我歸納,大概有電子佈告欄、聊天室、部落格(或稱博客、網誌)、網路家族、網路社群、網路論壇、電子郵件,若把買賣交易關係也算進去,那麼網路購物也可以算是另外一種「網交」的形式,牽涉到的社會因素可能有:一週或一年之內的發言貼文數及讀者回覆篇數、網聚舉辦次數、網交媒介或機制的使用類別與使用次數、網交從事的時間預算、網友實際見面的次數等。 當然,前段列出的這些網交形式或網交社會因素,也都會關係到,你(妳)參與或從事網交時所能獲得的體驗種類或滿意程度,而從事網交所獲得的體驗種類或滿意程度,也會影響你(妳)下一次從事網交的態度或意願,這也就是為什麼,一些人在網路上與網友鬧得不愉快、意見不合,或受不了網友的惡意批評,而減少以後從事網交甚至上網的頻率,亦即,在他們的時間預算表當中,減少網路互動的比例。 最後,單就UDN網交的互動情境而言,我發覺,人際關係的緊密程度大概跟現實生活世界當中的「鄉村社區」或「農村社區」難分軒輊,而且,除了形式上與法令相似的網路互動守則之外,也同樣都有一些無形的慣例、習俗,影響行為者之間的互動模式,而且這些規範,也同樣可能令網交從事者有似曾相識的、熟悉的感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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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