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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學歷史與理論》:(二)進化論與傳播論
2010/01/21 00:11:20瀏覽6328|回應2|推薦9
在談進化論前,容我先描述一下它的觀念來源。一個是神學方面,中世紀以來一直有一種「生命巨鏈」的假說,認為從上帝到人、人到人猿,再到其他動物,再由動物到植物等,是一連串具有高低位階的生命形式。進化論基於此而發展,進一步提出生命的位階並非靜止不變,而是會隨著時間往上演化,低等生命形式最終都會邁向高等。另一個觀念來源是生物學。事實上生物學對於生物多樣性提出了各種假說,有些是反進化論的。譬如生物學鼻祖林奈就認為生物多樣性源於雜交體系,並不主張進化。主張進化的是拉馬克和達爾文。達爾文的思想廣為今人所知,他的進化觀點主張生物的突變能適應於新環境而得到繁衍。相反,拉馬克並沒有提到突變,而是單純強調生理上的繼承演化關係。譬如變形蟲進化為水母、水母變為魚類、魚類變爬蟲類、爬蟲類變成哺乳類和人。他並且還提到天賦會遺傳(相反的,達爾文認為遺傳只有表現在生理方面)。拉馬克和達爾文的思想共同影響了人類學進化論的出現。

進化論有幾種形式,這是
20世紀中葉美國的進化論者斯圖爾德(Steward, Julian H.台灣翻成史都華)所提出。分為:單線進化論、普遍進化論、多線進化論,其後更有晚近的新達爾文主義。他本人則是多線進化論者。事實上後三者都是20世紀中葉以後的思潮,在許多書裡並不會跟最初的單線進化論一起介紹。但本書為了說明方便,在進化論的章節一併介紹完畢。

承續後啟蒙時代的遺產,進化論來源於先前的一元起源論。因此或許可以說,進化論的出現並沒有一個明確的起點。不過我們卻可以藉著討論主題的差異來界定此時進化論與先前進化觀念的差別--有別於後啟蒙時代一元起源和多元起源那種籠統含糊的爭論,此時出現了關於社會組織的明確討論主題。首先是親屬制度,這是對社會起源的另一種主張。先前提到,在啟蒙和後啟蒙時代關於社會起源的最主要思想是社會契約論;到了此時(
19世紀60年代以後),親屬體系則由梅因爵士提出而成為另一種社會起源學說,意謂社會的起源來自於家庭和親屬群的形成,而非社會契約。這種學說很快被廣泛接受,並且引發了關於繼嗣規則如何進化的論爭--母系和父系制之爭。

論爭有兩個面向:母系制是否先於父系制出現,以及母系制出現的原因。前者的主角為盧伯克和梅因。盧伯克是繼梅因之後的英國人類學家,同時身兼國會議員。他主張原始社會婚姻觀念尚未形成,雜交頗為普遍,財產的繼承自然由女性後代為主。婚姻出現後男性才把繼嗣規則轉向自己這方。梅因則鮮明的主張父系制,理由是羅馬人、希臘人和更久遠之前的希伯來人都是父系社會,沒有必要對不可知的史前史再做臆測。不過如果按梅因的說法,便無法解釋當時存在的許多母系社會。當時的進化論只有一種觀點,即是所有社會都應該依循同一條軌跡往上演化,而且歐洲社會優於其他社會(因此稱為單線進化)。假如母系制沒有先出現的話,就無法解釋歐洲以外其他社會所出現的母系現象。因此就進化論本身來說,父系論並沒有使用「進化」的觀念,它只是因為反對母系論作為社會起源存在而已。


很明顯的,當時的知識界大部份都支持了母系論。但關於母系論出現的起因,則有各種不同的主張。身兼律師和議員的麥克倫南提出,人類早期食物短缺、殺戮女嬰,導致一妻多夫制,因此自然由女性一方計算世系。摩爾根(
Morgan, Lewis Henry)提出了不同的見解。他是美國律師(也身兼議員),對伊絡魁民族做過詳細的研究,一般書上多將他視為進化論第一人。他的重大貢獻在於發現了「親屬稱謂體系」,即是歐洲以外的民族有各種不同的親屬稱謂方法,並以此作為母系社會先於父系社會出現的依據。關於親屬稱謂講起來其實相當複雜的,中國是世界上區分親屬稱謂最詳細複雜的民族之一,但當時摩爾根還沒有注意到中國的稱謂模式。他只注意到歐洲和北美洲、印度等原住民的稱謂之差別。這些原住民的親屬稱謂非常簡單,小孩子使用同一個辭彙稱呼父親和父親兄弟,這意味著他的母親共同屬於另一個家庭的所有兄弟。或者還有其他類似的模式,都可以作為原始雜交體系或一妻多夫的證據。摩爾根的探討有著重要的意義,他觸碰到家庭如何形成的核心問題,並且使用現存的證據加以推斷,而非完全主觀臆測。

在他之後,還有另一種有趣的觀點也使用現存證據來推測母系制如何出現。瑞士法理學家巴霍芬提出了革命論--他假設原始社會最初傾向於父系,但發生了革命性的女權運動,從此轉向母系;後來又發生男性革命,於是再轉回父系。他不愧是很有創意,而他的證據更有意思--女權革命必定有某位強勢領導人,這位領導人被神格化,因此如今可以在許多民族中找到對特定女神的崇拜。至於男權革命,他用南美洲的「產翁」習俗來說明。產翁是指一位男性在妻子懷孕後,假裝自己也懷孕,藉以擾亂惡靈,避免妻子被攻擊。他到底如何證明這代表男權運動復甦,我實在看不出來……或許是產翁也被神格化而能和惡靈鬥爭(取代女神和惡靈鬥爭)的意思吧?


單線進化論的另一大討論主題為宗教。關於宗教如何形成,一開始學者把焦點放在圖騰制度。圖騰(
totem)這個詞來自北美原住民,早在18世紀歐洲人就已發現這種現象,原住民把自然界事物象徵比賦於某個群體或個人上,並產生相關的崇拜和禁忌。稍晚在澳大利亞的田野資料也紀錄了當地的圖騰觀念,澳大利亞的圖騰形式較北美複雜,學者區分為六類,除了上述象徵大群體(在此指氏族)和個人之外,還有象徵較小特定群體(如胞族)和特定地點(如宗教聖地)等模式。對於圖騰意義的解釋各家說法不一。泰勒、杜爾幹等人都曾經提出具影響力的看法,前者只簡單的認為圖騰制度是一種祖先崇拜的特殊形式;後者則把圖騰連結到同一個氏族內彼此成員的性禁忌,這是由於圖騰之神棲息於同樣血緣的人體內之故。關於圖騰意義最引人注意的解釋是由佛洛伊德所提出。他使用了類似巴霍芬革命論的方式,並同時解決了祭祀意義和性禁忌意義兩項問題。他提出這樣的假說:原始民族原是一個一個小型遊群,每個小遊群由一位強勢的男性領導,這名男性壟斷了對所有女性的性權利。於是有一位年輕的小伙子謀殺了那位長輩(類似於革命事件),取代了那人所壟斷的所有權利(包含對遊群內所有婦女的性權利)。但最後這名年輕人又產生強烈的罪惡感,於是發明了圖騰制度--以圖騰之神象徵那位長輩並加以祭祀,以圖騰之禁忌避免遊群內再發生亂倫的情況。佛洛伊德更將希臘悲劇中的伊底帕斯拿來做類比,指出亂倫是人類原始記憶的一部份,圖騰制度的一項功能正是要加以防止。(佛洛伊德的假說,尤其是關於伊底帕斯情結的解釋非常經典,不過稍晚即被功能主義開創者馬凌諾夫斯基推翻。這一點稍後再說明。)

圖騰制度引起廣泛討論的同時,英國出現了兩位人類學宗匠--泰勒和弗雷澤。這兩人代表單線進化論成就的巔峰,後者更在功能主義、文化相對論興起後與其展開勇敢的戰鬥,成為捍衛單線進化論的最後一人。泰勒爵士(
Tylor, Sir Edward Burnett)的貢獻在於兩項重要理論:遺存觀念和萬物有靈論。遺存是指現今社會中殘存先前的文化元素,譬如他引用了摩爾根親屬稱謂術語來說明,又或者他以服飾上一些無用的裝飾為例,比方說向下翻的領子等。他也將宗教視為一項遺存,指出宗教最初產生的意義已經被人遺忘,但儀式和教條則被保留下來。萬物有靈論(台灣翻成泛靈信仰)是指世界各民族共同都相信靈魂的存在,並對祖先和自然界事物其神靈加以祭祀。他指出這是圖騰崇拜的基礎,也是先於圖騰的最初宗教觀。

弗雷澤爵士(
Frazer, Sir James)今天廣被人們所談論的是他關於宗教進化的圖譜。泰勒並不界定宗教進化的順序,認為這一問題太過複雜。相反的,弗雷澤明確提出宗教如何進化:由巫術進化為宗教,最後進化為科學。有趣的是,他並不認為巫術是一種盲目迷信,而認為是原始的技術或科學。因此巫術、宗教和科學三者總是交織在一起,只是時代愈進步,科學的成份將愈多,巫術將愈少。從這裡可以看出他的理論十分細緻,一點也不武斷。他的著作中也經常使用各種巧妙的比喻來闡述觀點,不太正面說理,帶有詩意。譬如以上宗教進化理論在他的原著中,即是以三種顏色的織線交織為比喻。

儘管有弗雷澤這樣博學而富於文采的學者作為骨幹,單線進化論仍然走到了窮途末路。其最大的問題在於無法解釋文化多樣性的現象。隨著世界各地原住民族的田野調查資料不斷輸入歐洲,這些坐在扶手椅上的學者們不得不張開眼睛看世界,承認極大的文化差異已無法由單一演化路線的薄弱模式來理解。同時,大量的田野資料也顯現了一項事實,原住民族的文化儘管在某些方面具有極大的差異性,但在另一些方面卻又呈現驚人的相似性。傳播理論因此而找到發揮舞台。


不過基於敘事簡便,在此先提進化論後來的發展。
20世紀中葉,進化論復興。它被重新重視是基於這樣一個簡單的理由:在考古上來說,技術的傳承進步是顯而易見的。為什麼考古上推定年代的準則卻被排斥於推斷文化發展之外?這令人無法接受。於是進化論被重新吸納於文化研究中。不過這時候的進化論已經得到改良,比起先前僵硬刻板的單線進化論,此時的學者倡導較寬泛、較普遍性的進化模式,因而稱為「普遍進化論」。在此可以用一個例子來說明。先前的單線進化論者摩爾根,曾經提出文明演化必經三個階段:蒙昧、野蠻、文明,並將之又各分為早、中、晚三期,總共有九個時期。而他界定一個社會所處的階段是根據他自己所訂的主觀標準,譬如發明陶器為野蠻時期的特徵等。但田野資料顯示,太平洋地區的玻里尼西亞人從未發明陶器,一直停留在摩爾根所謂的蒙昧晚期階段,但他們的政治制度卻十分完備,建立古代夏威夷。就這個例子來說,普遍進化論者揚棄了摩爾根區分文明階段的主觀標準,儘保留「蒙昧、野蠻、文明」這種顯而易見的大架構。

倡導這種改良版進化論的學者主要為澳大利亞的戈登
·柴爾德和美國的懷特(White, Leslie)。前者是一位考古學家,後者則是一位特立獨行的人物,他竟然在當時文化相對論如汪洋般浩瀚的美國學術界獨倡進化論。他的特色在於使用較唯物的觀點解釋文化進化,因此著眼於技術層面的發展。他並主張文化進化的程度取決於對能量的取得,最初的能量來源於人類自身,而後人們開始借用自然力、機械力等,取得的能量愈多,文化發展愈高。這種唯物思想啟迪許多人,包括他的學生哈里斯。哈里斯徹底轉向唯物史觀,提出文化的精神層面源於下層物質結構。

補充說明一點,進化論此時和馬克思主義產生了密切關聯。馬克思和恩格斯十分崇拜摩爾根的著作,大量借用其社會進化觀點併發展出唯物史觀。普遍進化論者同樣尊奉摩爾根的地位,並也深受馬克思主義影響,因此朝向唯物的方向邁進,拋棄了弗雷澤探究人類心靈、具審美意義的研究路線。我個人認為這實在是一件頗為可惜的事情。因為同一時代的社會學保留了唯心方面的探討。


在懷特之後,二度改良的進化論出現,稱為「多線進化論」,倡導者為斯圖爾德(見第二段)。他試圖釐清普遍進化論的含糊籠統,也避免單線進化論的單調貧乏。因此,多線進化論奠定在尊重文化多樣性的基礎上誕生了。意思是,社會的確會進化,但並不是依照某種固定不變的路線,也不是依照一種模稜兩可的大架構,而是依照各自的特色進化發展。至於多樣性演化的原因,斯圖爾德將之歸因於環境生態因素。因此多線進化論與文化生態學密切相關。其後,一位名叫墨多克的學者創立了人類區域檔案,以區域特色為重點的資料建構加強了多線進化論,並關注於文化要素轉變時彼此的因果關係,從而脫離了普遍進化論後來嚴重往唯物主義傾斜的現象。


最晚近的進化論有兩項發展,都是關注於人類如何起源的問題。有一派學者回歸生物學層面,提出人類的文化只不過是一種生物本能反應所造成。譬如螞蟻生活在蟻窩、蜜蜂生活在蜂巢那樣。他們探討的焦點演變成人和動物的界線為何。另一派學者則在演化方法上提出創見,他們反對漸進式進化論,主張革命性事件導致人類文化的產生。這一派的焦點則放在人類如何由前象徵過渡到象徵時代(也就是具有意義的文化出現)。前一派和生物學密切搭線,後一派的革命論則可以等同於達爾文的突變理論,並且兩者都是在找尋人和前人類物種的區別,因此這兩派被合稱為「新達爾文主義」。



接著來看傳播論。它最主要的理念是,人類的文化可以藉由傳播採借的方式而得到發展。這是一種對單純演化觀念的補充。比起對文化多樣性的關注,它更體察各民族文化的相似性。傳播論的先驅可以回溯到
18世紀晚期的後啟蒙時代,當時一位在印度擔任法官的英國學者注意到印度語言和希臘語、拉丁語的相似性,開啟了印歐語系族群的相關研究。稍晚,另一位學者注意到巴斯克語和印歐語言的差異。這些語言學先驅啟發了人類族群遷徙的臆測。其後,有學者開始比較印度神祇和希臘神祇在名稱上的相似性,更進一步確認印度和希臘民族的關聯。最後,一位學者比較了文化共性和地方特色的區別,他將前者稱為「基本觀念」,指人類普遍共同具備的思想;後者稱為「民間觀念」,指地方獨自發展具有區域特色的思想。隨後,民間觀念的思想被德奧傳播學派引用,促成傳播論正式出現。

德奧傳播學派指的是
19世紀晚期德奧地區的一批地理╱人類學家。他們倡導了繪製區域地圖,尋找人類跨全球的遷徙路線。拉策爾(Ratzel, Friedrich)是第一位大師,以上的理想正是由他所提出。他區分了兩種傳播形式:單一的文化要素直接跨越地理區向外傳播,整體的文化複合體則藉由族群遷徙達到傳播。他的後繼者發展文化區域的理念成為「文化圈」--指相關文化特徵所構成的地理區,其文化特質並具有由中心向外圍擴散的現象。他們界定出幾種文化圈的型態,在此已經結合了進化論思想,提到由原始文化圈(狩獵採集模式)發展為初期文化圈(初期農耕社會),第三文化圈開始創造世界各地的上古文明。

事實上,傳播論和進化論一直是相輔相成的。純粹的進化論主張所有人類社會必然依循一條特定路線演化,純粹的傳播論則否定人類的創造力,主張各種文化成就只能被發明一次,而後藉由傳播使其他人們共享。很明顯的,幾乎沒有哪個學者會純粹作為一種思想的信徒。事實上,先前的進化論者已經預示了傳播思想。摩爾根在提出親屬稱謂體系時,已經注意到伊洛魁民族的稱謂語和其他北美民族具有相似性,他更驚訝的發現印度許多原住民的稱謂語和北美地區相同,他因此而推測美洲原住民移民自亞洲。不過他並沒有使用「傳播」這個辭彙。因此,德奧傳播學派只不過順應時代潮流,適時反映出學界普遍的想法。


有趣的是,英國作為進化論的大本營,竟然發展出最純粹的傳播論思想--太陽中心說。這種學說(雖然它從未被任何一所大學接納)提出了一個有趣的想法,所有人類文明皆來自於埃及。從農耕、曆法、宗教、藝術、科學……全部由埃及為中心向外傳播。除了埃及,人類沒有任何文化。而埃及對太陽神的崇拜便成為一切人類文化的中心。
20世紀40年代考古學終於證明埃及並非一切文化的起源,此後,英國當時已成為主流的功能論更加大為發展;德奧傳播學派則隨著二次大戰元氣大傷,其遺產由美國繼承,奠定美國人類學傳統。

傳播論經由美國繼承後,發展為文化區域理論。博厄斯(
Boas, Franz 又譯為鮑亞士、波亞士)為美國人類學開創者,本身即為德國人,他延續德奧傳播學派的傳統建立美國人類學,但走出獨特的道路。博厄斯繼承文化區域觀念的同時,排除德奧學派那種對歷史的臆測和與進化論結合的作法,只關注於當代文化現象的比較;他甚至不關心傳播論,不試圖解釋文化特質如何傳播。他僅僅只是提供翔實的田野資料,呈現各民族文化的差異性,而忽略其共同性與關聯性。因此由他所創立的理論體系稱為「文化相對論」,這將在後面的篇幅繼續說明。

有意思的是,博厄斯的後繼者又回歸對歷史進化的興趣。威斯勒提出了「年代
-區域假說」--這是從考古的觀點出發,指出任何一個文化區域其特質都具有由中心往外圍擴散的傾向。這其實已經回歸到德奧學派「文化圈」的論點,不過它是以考古學為根據,更注重年代先後彼此間的演進,因此使進化論和傳播論兩者得到整合。威斯勒更將全美洲劃分為15個文化區域,後繼者對此做更精細的區分。文化區域往往和生態區域密切相關,斯圖爾德在此基礎之上而能提出氣候環境因素影響演化路線的觀點。前面多線進化論已經介紹過他。此處文化區域的理念在他手上得到終極發展。他關於傳播論的成就在於區分了「文化核心」和「總體文化」兩種概念,前者是指受到氣候因素影響最大的層面,最具有地方特色而無法傳播;後者則是指最不受氣候影響的文化特質,這一部份易於傳播。在此,區域文化中的要素如何傳播、又如何維持其獨特性的問題終於獲得解釋。

區域比較在不同國家發展了不同的學術傳統。值得一提的是荷蘭發展出「區域結構比較」。特色在於,他們認為每一個區域文化都有一套結構特徵,任何一種特質都可以在另一個文化中找到相對應的關係。傳播論發展為區域理論之後,本身即幾乎宣告式微,不過並沒有完全消失,而是轉移到考古學和生物人類學方面。另外,當代世界體系理論和全球化理論也可以視為傳播論的一種形式,不過在脈絡關係上,他們並未繼承德奧學派的傳統。


進化論和傳播論的思想都沒有明確的起點。就一種理論模型來說,它們都不是由某位人士獨家創造,而是學術界常期以來存在的共同見解,被特別彙整提出而已。但影響所及,卻導致往後各種各樣理論模型的產生。我個人覺得,這似乎是學術界一種崇拜個體大師的傾向所造成。事實上在這之後,個體學術大師成為思想發展的主軸,我們所讀的思想史,已經由一種大時代的趨勢轉為思想家的獨白。這是一個特別值得關注的現象,當我們要引用一個理論時,不要「合理的推測」它應該有什麼樣的內容,而要注意原著者說的話。這是當人類學語彙開始在台灣社會普及的同時,應該格外小心避免訛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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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土‧‧‧郭譽孚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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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呀‧‧
2010/01/26 15:09

哈,可敬的大學者出檯了‧‧‧

您說的當然有道理,哈

不過,如果這樣說來,每位大師怎能總是被後人超越‧‧‧

大師應該並不是完美的吧,您如此尊重他們,放棄自身合理推測的責任,是否太尊師重道了‧‧‧

當然,泥人所提思想家,本來只是玩笑話,不要當真囉‧‧‧泥人只是個愛胡扯的傻蛋,當個學者也很辛苦了‧‧‧泥土自己就當不到滴‧‧‧

泥土敬白

一點心(bemoreheart) 於 2010-01-26 15:59 回覆:
這好像牽涉到研究方法的問題……
您的意思似乎是主張演繹法,相對的我可能比較主張歸納法。
在研究問題上兩者都是有其必要的,就像進化論和傳播論兩者相輔相成一樣。
很可能由於我個人講究實事求是,所以比較忽略演繹方法,
不過在數學上這卻是極重要的...
隔行如隔山啊,哈哈

一點心敬上

泥土‧‧‧郭譽孚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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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
2010/01/25 19:58

讀了您的讀書札記,謝謝分享。

您是根據什麼而提出所說的‧‧‧

「我個人覺得,這似乎是學術界一種崇拜個體大師的傾向所造成。事實上在這之後,個體學術大師成為思想發展的主軸,我們所讀的思想史,已經由一種大時代的趨勢轉為思想家的獨白。這是一個特別值得關注的現象,當我們要引用一個理論時,不要「合理的推測」它應該有什麼樣的內容,而要注意原著者說的話。這是當人類學語彙開始在台灣社會普及的同時,應該格外小心避免訛用的。」

就泥人的習性,「合理的推測」很重要,可能自覺有疑問而必要時,才讀原典;

至於您說要注意原著者說的話,往往要讀完他的著作,才能真正認知到其論點的全貌‧‧‧

不過,那就只成為某位大學者的學說之專家,而不是思想家了。

泥土想起

一點心(bemoreheart) 於 2010-01-26 12:38 回覆:
關於閱讀原典的問題是這樣,我們往往要先讀概論的書(像我這本就是思想史概論),先對歷史發展的脈絡有所理解後,才對某個特定主題進行專題研究。讀原典通常是在後面階段的事。

在前一階段,我們通常會先讀概論(也就是經人整理過的二手介紹資料)。一份嚴謹的二手資料在撰寫上經過一定的考證,儘量避免「合理的推測」,於是能夠簡潔扼要但不失於偏頗的呈現原始著作者的理念。最重要的是,概論的作者必然加入了自己的觀點,而這種觀點往往代表他本人的研究成果。所以假如這位概論的作者是一位當代學術大師的話,他將會推翻某些前人既定的研究成果,獨創一項新的觀點來詮釋他所要談論的主題(不論這個主題是一位思想家或一個理論模型)。我們所吸收到的將不只是原始主題的理念,還包含了這位二手詮釋者的觀點。然而,我們必然要先透過這樣的過程,先對該學門有大致的概念,才能進一步研究特定主題。

於是「注意原作者所說的話」就很重要了。不論是原始主題的作者或是二手詮釋的作者,假如我們要談論相關的問題,必然要先引用前人的研究成果,於是我們本身又將成為一個「第三手詮釋者」,並且在談論的過程中做簡潔扼要的整理和加入自己的見解。進一步的,有可能會得到一個新的結論,但也有可能不會。而這本身就是一個思想發展的歷程。身為一位嚴謹的思想家,當然不可能在對前輩理論一知半解甚或誤解的情況下武斷的引用或評論,並輕率的得出結論。這種結論將是浮淺而泛濫的。

關於二手資料和原典的閱讀,在此想借用杜維運的話來說明。在其《史學方法論》中提到(以下為大意,非引用原文):就讀者的角度來說,所讀的資料愈新愈好,因為它代表最新的研究成果;但就做研究的角度來說,則應該引用愈原始的資料愈佳,因為它未經二手詮釋。

我想這是如何在
二手資料和原典之間求取平衡的一項可遵循的準則。我個人這麼覺得,儘管我們立志當個思想家,但思想家只不過是個標籤罷了。如果失去求真的精神,對於問題不先了解前人研究的概況,而只是苟且的推論,這將冒犯思想家的神聖價值了哩。所以我希望在成為思想家前還是多讀點書比較好…哈哈^^。以上謹做為概略的回復。尚祈賜教!

一點心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