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第十七、十八節說: 「惟獨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多結善果,沒有偏見,沒有假冒。(第十七節) 並且使人和平的,是用和平所栽種的義果。(第十八節)」值得一提的是,智慧與其後七種道德上的要求有何關係?淺見以為第十七節所列出的七種道德要求可以視為智慧的七種表現形式。這七種智慧表現的清單依照和合本及新國際本的翻譯分別是: 清潔(pure)、和平(peace-loving)、溫良柔順considerate and submissive)、滿有憐憫(full of mercy)、多結善果(full of good fruit)、沒有偏見(impartial)、及沒有假冒(sincere)。這一節可以與加拉太書第五章所列出的九種聖靈果子對照。加拉太書第五章所列出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love)、喜樂(joy)、和平(peace)、忍耐(patience)、恩慈(kindness)、良善(goodness)、信實(faithfulness)、溫柔(gentleness)、節制(self-control),兩張清單上重複並不多,最重要的重複可能是「和平」(peace)(另參第18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