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偏鄉教師更動頻繁的原因與解決之道
2017/08/05 16:26:43瀏覽1830|回應3|推薦8

      2017年8月5日聯合報民意論壇「偏鄉師資,統交由地方政府活用」,提出偏鄉教師流動率偏高的問題。敝人也是個從台北到花蓮,待過玉里的偏鄉教師,試著以自身經驗,對這樣的現象提出原因與解決之道。

      作者陳添丁在該投書中,說解決之道有二:一是師資由縣府進用,並適時給予偏鄉輪調。二是由各偏鄉學校獨立招考,考進來的教師在一定時間內不得離開,且介聘僅限於偏鄉學校互調。這兩個方法都不是新玩意,但是如果真的落實執行,以現在年改後教師保障大不如前的情況下,保證偏鄉會落的連老師都沒有的窘境

      上述方法一師資的進用,本來就是地方政府決定的呀?但是要實施偏鄉輪調,偏鄉的行政範圍一定廣,以我所在的,台灣行政區域面積最大的花蓮縣來說,南北約90公里,如果我是花蓮市的教師,公文說今年要去南區富里國中輪調3年,而如果我剛結婚,或是小孩剛出生,我到底該去?還是不該去?這種制度,套用在現在的教師身上,叫做強人所難。如果要設立專門的制度,事先告知要成為新進教師,就要一輩子接受輪調制度,你可以問問自己,可以接受嗎?還要不要成家?

      至於方法二,以事前綁約的方式進行,就我所知花蓮縣就有錄取正式教師後,3年不得申請調動,而這樣的條款,本來就有違憲(工作自由、居住自由)之虞,但是一旦制度改變成新進偏鄉教師即使要離開,也僅限於偏鄉學校互調,如果你不是當地人,也請自己問問能不能接受這樣的條件?如果家長在都會區,年紀大了需要照顧,但是你不得調回,家長可能因為醫療資源因素不能來偏鄉住,考慮到未來,你還敢來偏鄉當老師嗎?

      誠如教育現場一般,要學生做事,必須要能設身處地的站在對方的角度想。以我而言,如果民國91年分發前,有上述兩種制度存在,我保證花蓮不會是前五志願,即使我有位偏鄉教育貢獻的熱情(有興趣可以看看我的格文,就知道我做了多少事),但考量到家庭因素,我是絕對不會來花蓮教書的。只是想著怎樣綁住教師不要離開偏鄉,而沒有想這樣的想法是否不合情理,結果可以預測的是,偏鄉就算獨立招考,有能力、有熱誠的人也必定不會來,因為那和在偏鄉坐牢,失去居住自由無異

      那麼,有沒有解決的方法?有一招是立法保證偏鄉當地子弟必定能當該地區教師,也就是保障名額,順便限制任教地區,不得考或調出故鄉。但是必須提醒一下,一旦落入保障,標準自然會降低。花蓮高中職只要是原民身分入學,一律以40分,而非60分做為各科及格標準,因為當初靠加分進來,一提升及格標準,幾乎畢不了業。如果實施上述的的保障制度,保證能收到一群走不掉的偏鄉教師,但是教師的基本學術水準....對偏鄉教育是利是弊?大家想想吧。

      比較實際的想法,應該是順勢而為。既然偏鄉教師一定留不住,不如鼓勵他們在有限的偏鄉教學生涯裏,努力提昇學生水準,大家好聚好散。我當年在玉里國中,憑著一股勁,在沒人看好的情形下每晚留學生到10點,並開車接送學生回家的那段歲月裏,剛好碰到父親過世。當時,台北榮總發病危通知,母親打電話告訴我趕快回來時,但火車還要等5個小時才會有,之後當我痛哭流涕接到父親撐不住已經走了的消息,我知道不管我對偏鄉教育有多大的熱誠,有朝一日還是要回台北奉侍仍健在的母親。既然一定會離開,那就拼命一點為這個地方付出吧。我到玉里國中時,該校九年級學生沒有晚自習,原因是因為以前玉中的同事們覺得做了也沒用。從我之後,因為效果不錯,開始有這個夜自習制度,昨天和兩個教育替代役的同事聊天,他們說玉里國中的社會科教師都很拼,晚上有晚自修,有課程進度,所以該校的國中社會一直都保持在全縣會考前三名,如果是真的,也許不見得是因為我的原因,但是,我與有榮焉。

      不必把教師看做多崇高的行業,現代的教師也是人,不能也不該用聖人的標準要求老師,說到底,動不動就用「教育愛」批評教師的人,難道不是也是利己主義,要求教師犧牲,而自己只要耍嘴皮子就好?該篇投書者的文末說「由衷希望不要再聽到偏鄉的孩子說:跟老師不用太好,反正他們兩年就走了!」我很好奇,為什麼一定要跟老師太好?兩年也不算短,為什麼不讓學生了解這是常態,應該好好把握這兩年,努力從老師身上吸收知識的養分?媒體謳歌的南投王政忠主任、花蓮王嘉納老師,以及在偏鄉角落一輩子默默奉獻,只是無人聞問的同事前輩們,我當然對他們有至高的敬意,但是這樣的高標準是不是適合所有有志於教職的人?更重要的是,若真的用法律強迫了,會不會收到偏鄉更缺教師的反效果?

--------------------------------------後記---------------------------------------------

      2021年6月10日,換日線媒體文章:為什麼同樣的履歷,在台灣叫做不穩定,到了歐洲卻被視為經驗豐富(作者Miaochun L.),有一段話:

      "在歐洲,許多企業有固定比例的長期合約正職員工,並會額外劃分一定比例給予短期合約、實習、兼職、自由工作者等不同人才,這樣做可以確保公司不定期淘汰舊有觀念、注入新想法,並讓新舊人才碰撞出新的火花。"

      如果羨慕歐美教育的多元活潑,為什麼不能接受偏鄉教師短期多元的好處?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h5488&aid=107945377

 回應文章

scan
2017/11/02 14:25

謝謝版主的回覆

其實一個老師教四年也可以了

只要一直有人接受政府資助讀大學

原本缺正牌老師的地方總會有人來教四年

美國人是因為沒錢才接受政府資助

後來也就不會跑因為沒錢交罰款

當年台灣狀況不同

能考上師大都是相當優秀的

這些學生是進優秀大學讀書

將來分到好地方就去不合意就不去

家裡付得起罰款

現在台灣缺錢缺工作的人多起來了

若與上公立大學或排名多少名之內的大學的人簽約 (不限師大)

這個法子說不定有用

 

 


scan
2017/11/01 12:45

在美國加州有一個規定

教育單位付全額大學教育費用

但在畢業後要去教育單位指定的學校教書

因為在偏遠或環境堪憂的地方總是招不足教師

我忘了是要教多少年

應該是補助多少年就教多少年而薪水當然照領

這個辦法版主覺得在台灣可行嗎?

前提是政府得花錢

立言(ah5488) 於 2017-11-02 08:43 回覆:

感謝回覆。

我是師大的末代公費生,當時本來就規定公費生在校讀書不用錢,每月還有3600元的補助金,一年約十萬,但日後分發不得有異議。但是即使是當年,因為公費生素質高(我當年是全國前800名內的,證據在此:http://blog.udn.com/ah5488/70886180),所以非偏鄉學校也願意開缺,因此真的到偏鄉的人還是很少,如果真的分到偏鄉,很多人要嘛立刻考出去,不然就直接賠錢到城市私校教書。我是少數願意把花東當成前五志願的畢業生,和我一起分發到花蓮的文大地理系的老師就沒有來報到。

您建議的方法,其實十幾年前就用過了,所以我確定如果只是用約綁住年輕教師,結果不會好,有本事的人幾年後就考出去,沒本事的人在偏鄉混一輩子,因為沒有「業績壓力」──畢竟學生學力程度差,是社會結構的問題,老師無力回天,而且既然走不掉,在偏鄉混日子剛好,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