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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1 20:06:06瀏覽1339|回應4|推薦20 | |
引用文章╱新聞: 個人論事的原則就是「面對現實,解決問題」,今天大陸明顯是 一個「人治重於法治」的社會,我們才有許多「實例」可以參考。 引用這些來討論意思不是誰比較偉大,而是說「民主制度」的目的 絕對不只是競選、投票等等。稱為民主就是百姓有「選擇權」與一 定的「自由」,這些都靠「法治」為基礎。光有條文就像「廣告」, 不保證產品優良。「制度」本來就是「大問題」,人人可以談。 「制度」最後它要能讓偉大的人「不犯」,或「少犯」偉大的錯誤, 如果犯了錯就要下台(不是法國那樣的革命),而且也不可以用 「鬥爭」(像文革)的方式再爬上來。「天有不測風雲」,人人都 會死,有時你還來不及準備,想想埃及的沙達特與印度的甘地夫人。 有用的「制度」命要長一些。我談過捷運、教育、軍紀、病歷中文化 等都是先有實例,再談道理。我沒有諱疾忌醫,或逃避台灣的問題。 按照黑格爾的辯證法,「變」才是正常的,共產黨的先進們也都 知道。恩格斯(1820-1895)晚年說了:「隨著軍事技術的進步, 以前的巷戰已毫無意義;對於勞動者,選舉權是比橋頭堡更有力 的武器。」嗯,看起來好像也可以不用暴力囉?他的得意門徒 伯恩斯坦(1850-1932)更主張:「資本主義到社會主義的變化, 可以經長期進化而實現,因此無產階級應該捨棄革命幻想,以 議會手段和平地得到政權。」這下子可好,考茨基(1854-1938, 《剩餘價值論》編著者,自命為馬克斯嫡傳)與其他「馬派」, 自然要大大加以批判一番。事實上當時英國的勞動者,社會地位 已大大提高。德國俾斯麥的社會政策,也包括疾病╱傷害╱養老等 保險。反正不尊重別人的「自由」,「強凌弱」、「眾暴寡」都 不好,大人物老百姓都一樣。如果沒有學會「講道理」, 「孔子學院」再多也是一場戲。有些網友給人的感覺是: 當某甲犯錯時,旁人跳出來說乙丙丁也是如此,看起來頗為公正, 但是否至少在客觀上起了模糊轉移焦點的作用,卸去了某甲的責任, 卻是發言者必須慎重考慮的問題。具體到劉曉波和死刑的問題上, 如果一股腦地把所有對中國當局的批判都當成西方(或台灣) 有心人士的藉機生事,都打成是雙重標準和偽善,不但背離事實, 從中得利者也絕不是中國的升斗小民,而是高高在上的中國當權派。 (全文請閱引用文章) 「人道╱人權」適用於「所有的人」,例如大陸某位「大人」想回 台灣「祭祖」的懸案,如果我們也只考慮「法律」,他這輩子都不用 想回來。為他說話的有兩岸「律師」們,還有大陸網友們深惡痛絕 的「台獨」份子,有些還是「曾祖父輩」,談的都是「人道╱鄉情」。 好有「諷刺性」或「娛樂性」,是嗎?所以各位網友要學習體諒大陸 「高層」的苦心,「台獨」也可以「很有用」。一直亂罵,你們不怕 「大人物」們會生氣?大陸配偶的問題,一開始的人數和「某些」 案件讓人「嚇壞了」,所以它的解決比較麻煩,如今縱然不能讓所有 的人滿意,也算在「進行中」。所以「就事論事」一件一件來,先別 急著「貼人標籤」或用「陰謀論」, 不然就像「一團絲」,扯也扯 不清了。不容許討論的民主,不管是「西方╱中國」、「集中╱分開」 都是「偽民主」。兩岸努力的「地方」也許不一樣,「大方向」一樣。 我以為都還有許多「進步空間」。 又: 其實本文也算是一篇回應,對象是延伸閱讀文章之一與二的諸 位網友。大陸的問題不只於司法,台灣也是。發生問題時,也不能 只考慮法律。延伸閱讀三與四,是回答以前紫氣東來網友對於台灣 的問題。有興趣不妨參考一下。 延伸閱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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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兩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