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與四十年未見的小學同學聯絡上,還被「忽悠」成為FaceBook成員,不久前一次聚會還中餐加晚餐,共將近10小時。分享眾人的人生體驗,又聽到許許多多的故事。回來又看到延伸閱讀的這篇新聞,因而頗有些感慨。
不禁要問:「人到底是結婚好?還是不結婚好?」這實在難說的很。 現在的人對婚姻望而卻步,除了現在的社會誘惑很多陷阱也不少,對婚姻殺傷力頗大,法律制度跟不上社會的變化幫不了什麼忙。不結婚的人好像也可以作個「獨身貴族」。有些其實還不算誘惑,就讓人覺得是前世未了的孽緣。先說幾個婚前的悲劇。
案例一、一對男女(甲女與乙男)分分合合許久,終於女方決定分手,要和另一位先生訂婚,結束工作開始打包要回家。可是男友不知道是太遲鈍或太自信,居然還來找她,兩人僵持不下時「未婚夫」出現,他只問了一句:「你們到底斷了沒有?」交涉過程不詳,但最後未婚夫退出成為路人丙。糟糕的是300盒喜餅已經送到女方家中,明天就要用。喜餅不能退,你吃得下嗎?還是送得出去?而眾親屬不免要「關切」一下,最後甲女因此得了憂鬱症。
案例二、與上面案例相似,只是這次是「結婚」前幾天,女方與男友 講好「最後一次」 來個「再愛我一次」時,「未婚夫」丙二出現了。「一個受傷的男人」要獨自(悄悄?)離去。當然婚禮不會舉行,比上一案例更糟糕更麻煩的是,還要取消喜宴和通知親友。
案例三、同一棟大樓一群男女分屬不同的辦公室,平時一起打球、跑步、游泳、吃飯,興致來了喝幾杯(幾打啤酒也是有的)。男子乙三已有未婚妻丙三眾所周知。偏偏女子甲三「情不自禁」乙三抗拒不了,兩人結下一段「孽緣」。結果還是分手,只是分的很難看,大家都是好友不知道怎麼勸。最後乙三離職把東西搬到車上時也去幫了忙。同時甲女丙女也王見王,這時候感覺好似進了「凍箱」,偏偏女人鐵了心拉也拉不走,甲三說她要知道乙三到底有沒有愛過她。丙三冷颼颼地說:「他以前騙過我 ,他也可以騙妳。」(好冷,各位看官喝杯熱茶先)
婚後的悲劇也不算少。多年前,準備留學時向一個老美學英文。他就說:「美國人離婚不是因為不相愛,而是不得已。例如夫妻因為工作關係例如在職地點,不得不長期分開,最後只好離婚。」大家要知道台北高雄坐飛機是 30 分鐘,紐約到洛杉磯至少5~6小時(美國本土有四個時區)。 唉!沒辦法就是沒辦法。台灣很久以前妻子聽到老公要派駐「大陸」就心驚肉跳,吵著要離婚的也是有的。 如今聽到夫妻分手是這個原因已經麻木了。
案例四、與案例三相似,同一棟大樓中一男一女,分別是「使君有婦」和「羅敷有夫」,還分屬不同的公司。但是,不時會在電梯裡碰到,就由喝咖啡吃飯開始到難分難捨,最後各自回去離婚。
案例五(註)、有個女子甲五是護士,懷了男子乙五的孩子嫁給丙五,數年後再為丁五懷孕。生下來後丙五一驗,發現兩個孩子都不是自己的。最後不知結果如何。說起來甲五是護士,有足夠的知識/方法,避免這一切「不必要的尷尬與麻煩」。先說一句,這應該是常識,孩子成長的過程中父親母親都重要,這兩種角色沒辦法替代。這個案例中,甲五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她顯然要「缺席」很多。
案例六、這個案例最「傷人」。一位孕婦已育有四個子女。她對丈夫說:「四個孩子都不是你的,現在這個也不是。」聽了案例五、六,大家會不會覺得兩位女主角好像是來「報仇」的。只可憐孩子們將來也很辛苦。
還有人敢聽下去嗎?算了,我們改聽一些正面的例子吧。
案例三中同一單位的一位朋友,在我們這一票人中找到真愛。出國留學拿到博士後就留下來教書,現在已經有兩個女兒。老婆唯一的抱怨就是,他是好人就是管慈濟的事太多了。聚會裡也有一位同學說,他15歲就認識他的妻子(也只交往過這一位女友),交往10年後岳母主動問他:「要不要娶我家女兒?」答案當然是要的,岳母立即取出庚帖,要他拿回去合八字。兩人就此結婚,多年來沒有吵架,已育有兩女一子。長女已有孕,所以他大概是本屆同學第一個當外公的。事業不說,如此家庭在現代社會可稱傳奇。
無論如何,蜘蛛都是:「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另外借用蘇格拉底的話作一結束:「結婚以前,睜大眼睛;結婚以後, 睜一眼閉一眼。」
註:聯網的舊新聞
延伸閱讀 ‧‧‧
花心老公加州離婚台灣不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