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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聽到了,只是不在乎
2009/12/30 18:45:18瀏覽2154|回應24|推薦18

引用文章/新聞:

因聲音獲罪

英召見中國大使抗議處決毒犯 雙方各不相讓

引用文章中一開始:「海協會長陳雲林在台灣面對抗議聲浪

說,對於那些反對、不歡迎他到訪的聲音,他都聽到了,

他也尊重不同的意見。」最後也說:「北京政府應學陳雲林,

向中國人說:你們不同的聲音,我們聽到了! 

但是,且容我我說一句:他們聽到了只是不在乎。

年來大陸因為「驚人的」經濟成就,除了讓大家括目相看,

也產生不太健康的自信,認為「大國」之夢即將實現,所以

對外界的「忠告」,往往會朝負面來解讀。新加坡內閣資政

李光耀不管你喜歡不喜歡他的言論,他對於兩岸確實抱持善

意,別忘了第一次「辜汪會談」在那裡舉行。說幾句不重聽

的話,就把人當「寇讎」,未免太「敷淺」了。其實改革

開放本來就不只是經濟,與外界交往就算談生意,你也要

慢慢建立「信用」,所提供的報表「數字」要正確,生意才

會越來越大。有些無形的規則要學習,例如兩邊的「訪客」

要互相「尊重」、「保護」。這次對「英國毒品走私犯阿克

馬爾沙伊克執行死刑」之事,「嫌犯」人贓具穫(四公斤

海洛因),大陸的「道理」有了。英國所要求的是基於

「基本人權」,因為沙伊克的家人說,他患有躁鬱症,大陸

方面就算不相信,也可以要求其家人提供「就醫證明」、

「記錄/病史」,或乾脆由自己的醫師進行診斷。

噪鬱症會服用一定藥物,驗個血總可以吧?英國政府會

出面不至於完全沒有理由,英國外交國務大臣路易斯

Ivan Lewis)與首相布朗(Gordon Brown)都只是爭取

免於死刑。不管如何,多做這幾件事,只是讓證據更充分,

不算干涉司法,無損國家尊嚴,但是絕對有助於「形象」,

「從寬處理」與否最後「再說」。大陸以前「又」不是

沒有「特赦/保外就醫」過。 

「特大號走私犯」賴昌星為什麼能夠「賴」在加拿大

理由就是:「他不相信大陸會公平審判」。大陸自己也許

不覺得,但是要讓別人相信才重要。加拿大的國策向來是

「少管閒事」,所以也不要又說:「又是X帝陰謀反中反

華」。聽說他住的地方「View」還不錯。至少附近有個

「很大很大」的購物中心,吃喝玩樂連餐廳、電影院俱全。

因為每天還要花一筆錢「養他/看著他當地華人也都

情願他「早點滾蛋」。加拿大政府不得不如此,也是基於

「基本人權」。他們的法律也屬於「海洋法系」:「沒有

判決前,你無罪。」所以才會有「陪審團由雙方律師一同

挑選」「案子移到另一城市」等措施以求公平。縱然如此

還是不免有冤獄,「人命關天」不可不慎重。 

記得馬克思老兄主張的理想是:「自由平等新社會」,

「無產階級專政」只是「過渡階段」。

「不同的聲音,北京政府真的聽到了嗎?」 

祝各位讀友,新年快樂! 

延伸閱讀‧‧‧ 

李光耀:中國政治體制讓各省有各自的皇帝 

中國網民不滿 李光耀:星必須維持獨立觀點

 

( 時事評論兩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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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NetSpider&aid=3639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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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气东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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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贩问题毫无道理!
2009/12/30 22:28

毒贩问题毫无道理!

第一,中国的司法根本不容许外国干涉!假定即使是恶法也是法律,在中国人自己没有变更前也轮不到英国人来说三道四。何况,中国的有关法律是符合法理与社会期待的!

第二,中国法官已经要求犯人与英国方面提供了其所谓精神病的证据。可惜他们没有证据!中国法律规定,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其有精神病,法官没有义务特别的自主提出做精神病的检测!注意两点:1.中国是要求犯人提出自辩与证据的,但是犯人自己并未提出要求做精神病的检测。这个事情是律师与英国方面自主提出的,他们应该承担举证责任。2.法律规定了法官的权力,法官不能越权自主。


方如行义,圆如用智,动如逞才,静如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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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是知道的太多了
2009/12/30 21:28
请问台湾废除死刑了没有,如果没有,就没资格说别人,这个英国人携带了那么多的海洛因到中国,按照中国的法律是死刑,如果中国政府碍于英国的请求而放过他,那么他讲面临以下几个难题,第一,对于那些携带毒品而被执行死刑的中国人的家属要怎么交代,难道中国又要回到殖民地时期的中国吗,中国人只能做二等公民吗?第二,中国的法律要不要尊重,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只因为别人的几句话就变更,请问法律的尊严谁来呵护,第三,以后还有其他的外国人在中国犯罪,又该怎么处理,这次放过这个英国人,下次如果是美国人怎么办?
对于赖昌星,你知道的也挺多的,但是台湾不也有一个王又曾在美国吗,那你该怎么解释一下王又曾这件事情了?是不是也解释为美国对你们台湾的法律没信心了?台湾在国外的通缉犯也很多呀,看来很多国家都对台湾的法律没信心!
NetSpider(NetSpider) 於 2009-12-31 12:46 回覆:
我的主題是「程序理性」。你扯太遠了。

blackmoon(永恆的懷念,空行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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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行道思想
2009/12/30 21:24
在這即將走入2010年的尾端時刻,很高興在你這裡聽到不同的聲音。
我總是這麼想,每個人的信念,都只是這宇宙間千隻眼之一。
在UDN新聞網頁處讀到這篇死刑報導裡的許多回應,這麼多偏執的
單行道思想,這麼多不肯接受不同聲音的人,真令人痛心啊!

來自遙遠黑月的問候




NetSpider(NetSpider) 於 2009-12-31 12:44 回覆:

妳好,

我也覺得「不是不可以討論」。
因為我的主題是「程序理性」。
但是「冷靜的腦,溫暖的心」頗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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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相信英國人!
2009/12/30 21:20
神經病就有販毒的特權?
英國人明明就是藉口
憑什麼得了神經病就有販毒的自由?

NetSpider(NetSpider) 於 2009-12-31 12:36 回覆:
洗個冷水澡仔細看了文章,再來回應,
我的主題是「程序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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