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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2 13:58:16瀏覽2912|回應16|推薦34 | |
紛紛擾擾好幾天,文林苑終於遭到強制拆除,現場也已塵埃落定。然而,相關的爭議並沒有結束,無論是大眾媒體,還是小眾論壇,各方論者固守陣地堅持己見,針鋒相對誓不退讓,形成一場情理法大論戰。
有人說,這是一場三輸之局。王家從消極不參與到積極搞抗爭,最後失去了房子。北市府號稱依法行政,卻被罵到臭頭,失去了面子。建商在此案固強拆成功,但導致另124案叫停,失去了裡子。 誠然,以本堂觀之,文林苑事件還有一個最大的輸家,那就是我們的社會,失去了法治。 我們常自稱民主法治,並引以為傲。真的嗎?從最近幾個重大的社會事件來看,我們自稱民主,還差強人意,我們自稱法治,則是嘿嘿嘿。 第一嘿,是師大夜市事件。北市府對違法攤商,先縱容後嚴辦,被指責為選擇性執法後,又宣稱不告不理。這種態度叫:玩法。反觀違法攤商,明知違法先幹再說,又不是我一人如此,反正法不能治眾。這種態度也叫:玩法。 第二嘿,是阿扁特赦事件。明明是三審定讞的貪污案,偏偏有人硬說是政治獻金,明明是三審定讞的貪污犯,偏偏有人咬定是政治犯,擺明心中有扁、目中無法。 第三嘿,就是文林苑事件,範圍最廣,影響至深。王家開始的不理不應,是輕法,後來的招眾拒拆,是玩法,據說要回原地繼續抗争,則是抗法。 北市府雖說依法行政,但是在執法時機的掌握上,令人懷疑,在執法態度的公正上,明顯偏頗。更糟的是,政府玩法玩太多,早已失去人民的信任。輕輕一句依法行政,的確難以服眾。 建商是此案中的影武者,從推動法案,到擴大解釋法律,最後促成強制拆除,自始至終都是以法律為工具,圖謀己利。立委諸公在吵吵打打之餘,立下不完備的惡法,更應嚴譴。 然而,文林苑事件中,最令人憂心的還是法治。在風起雲湧的民情輿論中,大多數同情王家的遭遇,據理直批北市府。只有很少數人以法治為出發點,依法論法,維持法律的尊嚴。 隨手取一篇社論為例,它的論點顧及各方立場,相當中肯,但是它在結論中強調:依法處理的前提是要能合情合理。對極了,那趕緊設立情院情官,看誰合情,快快設立理院理官,判誰合理。只要合情合理,法院法官關之可也。 不禁嘆曰:問世間,法為何物?直教人談情說理。 怪誰呢?當然怪董仲舒,誰叫他,罷黜百家,獨尊儒術。 被罷黜的百家中,有一法家,韓非子說: 法不阿貴,繩不撓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辭,勇者弗能争;又說: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 被獨尊的儒家,孔夫子說: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又說: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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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