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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經筆記(一)
2022/07/04 15:06:04瀏覽81|回應0|推薦0

法會因由分第一

甲一、序分

乙一、證信序

(經文)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

(語譯)釋迦牟尼佛的弟子阿難說:下面《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所說的內容,是我親自從佛陀(釋迦佛)那裡聽來的。有一次,佛陀在舍衛國的祇樹給孤獨園那裡,與大比丘等一千二百五十人在一起。

(摘要)

一、如是我聞

「如是」是指這部《金剛經》;「我」,指集結經的人,這部經是佛在世時說的,佛滅度後,弟子們集會在一起,將佛陀將近五十年所說的法,選出一個人在大眾中背誦出來,經過大眾審定之後,流傳下來;「聽聞」是印度文化重要的學習方式,古印度視多聞的人為「博聞」。「我聞」表示此經是阿難從佛陀處聽聞,具有可以徵驗性,乃為修行可信賴的依據。

二、一時(梵語:ekasmin samaye):

「一時」指法會從開始到圓滿,這段時間稱為「一時」,就是佛陀對弟子說法,由於古印度沒有詳實記載歷史的傳統,因此以「一時」表達說法時間;另外由於聽法的大眾,除了人道以外,還有他方世界的眾生,而每個世界的曆法都不一樣,因此「一時」較符合各地的時間。

三、佛(梵語: buddha),原義是覺者,有自覺、覺他、覺行圓滿的意涵;佛覺悟的宇宙真相,就是緣起性空的不二中道,由於大悲心的驅使,因此開示其所證的法,使眾生從迷惑中覺醒,所以佛是具有大悲與大智的究竟圓滿者。

四、舍衛國(Śrāvastī),又作舍婆提國或室羅伐國,是中印度古國,意譯聞物、聞者、無物不有、多有、豐德、好道。又以此城多出名人,多產勝物,故稱聞物國。本為北憍薩羅國(梵語:Uttara-Kośalā)之都城名,為別於南憍薩羅國(梵語:Daksina-Kośalā),故以都城代稱。

五、祇樹給孤獨園,簡稱祇陀林(Jeta-vana)、祇園、祇園精舍或逝多林等,位於舍衛城南郊,是釋迦牟尼佛當年傳法的重要場所之一;祇園精舍由給孤獨(Anāthapiṇḍada)長者發願建造,給孤獨原名須達多(Sudatta),名如其人,他常周濟貧困,尤其對孤獨老人,因此人稱給孤獨,義爲「給予孤獨老者」。

須達多(Sudatta)中意城南祇陀太子(Jeta)的園林,商議購置為佛陀弘法的地點;祇陀為波斯匿王之太子,富有無比,於是戲言「汝將黃金鋪滿園地,我方肯賣。」須達多欣然答應,費盡心思將金箔幾乎鋪滿了園地,祇陀太子深受感動說道:園中還沒貼金箔,仍為我擁有,我也要供養佛陀。因此現稱的祇陀林(Jeta-vana),乃是兩位長者合力完成,也是「祇樹給孤獨園」的簡稱。

六、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

1.「大」(梵語:mahat),音譯為「摩訶」,其原意「眾多」、「殊勝」等意義,例如在《大智度論》中云:「云何『大』一切種中最上故,一切障礙斷故,天王等大人都恭敬故,是名為『大』。」

2.比丘(梵語:bhikṣu)是年滿二十歲,受過具足戒的出家人的,其中「比」(bhi)名「破」,「丘」(kṣu)名煩惱,比喻能夠使魔王怖畏;《大智度論》卷三列舉了比丘的意義:乞士、破煩惱、出家人、淨持戒、怖魔 ;隋朝吉藏《法華義疏》卷一說:「比丘名為乞士,上從如來乞法以練神,下就俗人乞食以資身 。」比丘從佛乞法,長養慧命;向俗人乞食,可以破除驕慢之心,並且讓眾生廣植福田。

3.眾是「僧」(saṃgha)義,源自古印度傳統,最初是指由多人所組成的團體。

4.「俱」有「共住」義,千二百五十人,象徵共住大比丘眾之總數 。

乙二 發起序

(經文)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缽,入舍衛大城乞食。於其城中次第乞已,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缽。洗足已,敷座而坐。

(語譯)到了吃飯時,世尊穿上了袈裟,拿著缽,由祇樹給孤獨園走進舍衛大城去乞食。在城中依次乞食完畢後,又回到原處。吃過了飯,收拾好衣缽,洗完腳,舖好座位,坐了下來。

一、爾時:指金剛法會那一天,指佛在祇園說法的時候。

二、食時:是指世尊乞食之時,由於世尊及比丘過著乞食的生活,並且持過午不食的戒律,所以在清晨的時候進城托缽。

三、著衣持缽(梵語:缽pātra-衣cīvara)

1.衣(梵語:cīvara):依佛教戒律的規定,比丘所可擁有的三種衣服,謂之三衣。

(1)五衣:安陀會(梵語:antarvasa),安陀會是在勞作、行路乃至就寢時穿用的,因此又稱為內衣、中宿衣、中衣,所以譯為「作務衣」,是用五條布料縫製而成的,又稱為「五條衣」。

(2)七衣:郁多羅僧(梵語:uttarasanga),譯為「入眾衣」,凡是誦戒聽法,隨眾之時,都在「安陀會」外,加披「郁多羅僧」;「郁多羅僧」是用七條布料縫製而成,所以稱為七「條衣」;在三衣中它居中位,所以稱為「中價衣」,又稱為「上衣」。

(3)僧伽黎(梵語:sanghati),譯為「重衣」或「雜碎衣」,唯有行化乞食、進入聚落王宮、說法教化時披它;「僧伽黎」又稱為「大衣」。

2.缽(梵pātra):缽是盛飯的器具,中國譯為「應量器」,內應自己的食量,外應施主的施量;佛陀所用的缽為石缽,聽許比丘用石缽或瓦缽,不得用木材等製 。

四、乞食:是佛教特有的制度,旨在令比丘清淨活命,不得以不正當方法,謀得生活的所需。乞食有多重含義,主要有兩種意義,一是自利,可以杜絕俗事干擾,利於精進修道;二是利他,給予眾生種福機會。

五、次第乞已:敘述乞食時,逐家依次而乞,不得任意撿擇,不得越貧從富,不得捨賤從貴,以平等慈心乞食 。

六、還至本處:托缽得到食物之後,立即回到祇園精舍,依法而食。

七、飯食訖,收衣缽:將乞食而來的飯,用了完畢。

八、洗足已,敷座而坐:入城乞食是赤足的,來回的路程必然有塵土,所以佛陀跟一般人一樣,清洗雙足之後,敷設座具,端身正坐,令現前的一念心安住。

這一段是世尊宣說《金剛經》的因緣,世尊入城托缽、次第乞已,屬於戒律;飯食完畢之後,敷坐而坐,乃是修定;持戒、修定,才能升起般若,《大智度論》說到:「觀真空人,先有無量布施、持戒、禪定,其心柔軟,諸結使薄,然後得真空 。」佛陀在日常生活中任運自然,一切都離不開實相,並引導菩薩「應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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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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