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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6 00:59:05瀏覽3968|回應6|推薦27 | |
撰文/黃郁棋 攝影/黃郁棋(鶯歌)、張譽鐘(深坑) 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條所列的文化資產,一共包括有七項:「古蹟與歷史建築(聚落)、遺址、文化景觀、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古物以及自然地景。」鶯歌這個地方,至少符合了三項文資法所要求的標準。相傳早在十七世紀的時候,鶯歌鎮就已經有客家籍移民入墾,植茶為農;相傳清朝嘉慶年間,吳岸、吳糖、吳曾等三人來到此地,發現鄰近山區盛產黏土,鶯歌造窯製陶的傳統從此發展了起來。到了十九世紀,鶯歌已經成為了全台灣最大陶瓷輸出地,更有「台灣的景德鎮」之稱,所製之陶聞名全球。 然而,隨著時代的更迭,交通運輸的發達以及台灣產業的逐漸轉型,鶯歌鎮沒落了。加上聯外道路並不方便,至今甚至連觀光都沒發展起來,留下沉睡在黑暗角落的燒窯甬道(如圖)獨自傾聽來往路人的腳步聲。目前鶯歌的陶瓷觀光街,主要指的是中山路、文化路及尖山埔街,其中尖山埔街是最為地道的陶瓷老街。儘管盛況大不如前,當地依舊有商家堅持販售陶瓷品,諷刺的是,多為外地進口的作品。 一個民族、一個國家甚至一個地區的文化,其實是十分脆弱的;根據科塔克(Kottak)的說法,文化會經由「傳播」、「涵化」以及「獨立演進」而變遷;如今文化傳播的速度甚至超越了麥克路漢(McLuhan)在四十年前所喊出的「地球村」的概念,虛擬實境的全世界即時互動網絡,使得「地球村」更進一步縮短距離成了「一家人」;要維持一個區域獨有的文化特性,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緊接著,文化的消費以及文化的流行,更加速了文化跟文化間的彼此交換與涵化作用,於是,我們看見了深坑。 說到深坑,大家的第一直覺往往都是「臭豆腐很有名」、「臭豆腐很好吃」,但是觀光其實會扭曲一個地區的文化。據說深坑豆腐之所以聞名,最早是源於一家叫作「王水成」的廟口豆腐店。從前的豆腐其實並不臭,特色是豆腐的「焦味」;但是外來的顧客許多人吃不慣,漸漸的,豆腐的焦味不見了,今天我們吃到的深坑臭豆腐,其實早已不是深坑豆腐原有的風貌與味道。 上面這張照片,是我在兩年前細雨濛濛的鶯歌鎮使用富士的相機所拍攝。雖然街道冷清,卻依舊在冷清中透露出不可磨滅的曾經輝煌的痕跡;老街的風格,不需要誰來解釋,我們就會被一股深深的文化氣息所感動。 然而,隨著觀光以及文化消費所帶來的「習慣」,導致台灣民眾似乎被定型了。老街,就一定得是這個樣子;使用的建材,非得是紅磚,就連地板都不能使用沒有「氣質」的黑色柏油路。 結果,我們的生活環境,造就出了深坑的「偽古蹟」以及「偽老街」,上圖中最左邊的建築,是深坑文史博物館。如果說,歲月以及經濟會帶走什麼,或許第一個帶走的,就是傳統文化。 怪不得誰,真的。當地居民要吃飯,就得做生意;要推廣地方文化,就必須靠經濟。經濟發達,文化就會逐漸流失真諦;我們去深坑吃的臭豆腐,去鶯歌買的陶瓷,其實既不是豆腐、也不是陶瓷,而是符號。法國的社會分析家布希亞(Jean Baudrillard)有發表過一篇著名的《符號消費論》,其中最直接指出的,就是民眾對於符號的迷戀現象,以及藉由符號來彰顯個人身分認同的習慣。 上圖也是深坑的街景之一,與鶯歌街景對照看看,相似度竟有七到八成!流行消費與觀光文化對原有文化所帶來的衝擊,在鶯歌與深坑身上顯而易見。不說深坑,也不說鶯歌;就是當今的音樂界,就檯面上的樂團與歌手而言,也大都陷入了「消費者認同優先」的創作泥沼。除了獨立地下樂團比較有屬於樂團團員的想法外,知名歌手有誰不是在消費文化? 台灣政府對於流行文化,其實是保持著不排斥,甚至有點漠視的立場;但是再這麼下去,台灣會一步步走上西方先進國家「毫無觀光價值,經濟價值也逐漸萎縮」的困境。毫無限制的把文化拿來「包裝」、「行銷」、「複製」,再好的文化也會在短時間內消費殆盡,於是,日月潭玄光寺外的大陸客能在玄光寺外看見已經廢棄的紀念品購買站,鶯歌的雜貨店可能順便販售Lady GAGA的最新專輯。 唯一還能慶幸的,是文明往往能留下些許遺跡,只要地方當局不要刻意毀壞或以善意之名行觀光發展之實的「維護更新」。一個地方的老建築,就像老人遲緩的呼吸,儘管垂垂老矣,認真的人總是能從中獲得些什麼,進而歡欣不已。或許七O年代以前出生的人,比較有機會體會家族「圍爐」的天倫樂趣;孩子們一伙伙打著ㄤ仔鏢,看那火鍋興沖沖地把自己蒸發成煙。到了今天,這種場景已經越來越難見到,取而代之的是家家戶戶懶得出門團聚,索性用Plurk、Facebook或是MSN意思性的互道晚安,就連端午節的粽子都靠快遞寄送,方便又快捷。 「如果你想待在原地不動,就得拼命往前跑;如果你想去別的地方,就得以兩倍的力氣拼命跑。」法蘭克‧薛慶在小說《群》裡頭說的這段話,正是今天最恰當的寫照。只是,要跑到什麼時候,才能稍微坐下來,看看遠方歇息一會兒呢? 鶯歌的阿嬤拉開窗戶,望向鶯歌老街,沉甸甸地似乎在想著些什麼,又似乎什麼也沒想。我猜,在她眼前快速流過的,應當是五六十年前與心儀的男孩子在燒窯甬道躲藏嘻笑的畫面吧!只不過,回憶同時也是一片廣闊的墓地,名字一片片隨著歲月被抹去,終於有一天,什麼也辨認不出了。 也不知是哪根筋不對,晚上九點半一下課回家,立刻打了這一篇文章。花蓮教育廣播電台的黃凱昕老師說,媒體人真正珍貴的,是說故事的能力。或許我想證明,自己是一個有故事的人,或者至少如此嘗試過。偶爾追思一下過往,彷彿自己也瞬間老了十歲,多了一份沉著與智慧,像下面李宗盛在「音樂小講堂」說加拿大吉他手的故事一樣,說的是別人的故事,同時也成就著自己的故事,成為一個有故事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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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