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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21 23:21:27瀏覽8875|回應3|推薦27 | |
這件事情有點複雜,所以很少台灣人關心;台灣人大多只對奶子、自己的銀子、筆戰挑釁、怪力亂神有興趣。但是,如果這些工人打贏了這場仗,台灣的勞工處境就要變天了!我試著用最簡單的話來解釋這件事。
前情提要:
十六年前,有一群工人被壞老闆(桃園八德聯福製衣工廠等)惡性倒閉害慘了,他們不但拿不到被積欠的薪水,就連資遣費、退休金,也都拿不到。這筆帳高達一億四千多萬元,惡性倒閉的聯福老闆李明雄捲款逃去泰國,從此過著逍遙的日子。
可能有人會覺得:「這件事我聽說過,但跟我好像沒什麼關係啊?」我告訴你,別著急,等等就有關係了。
既然工廠倒閉了,那工廠的財產賣掉後,總可以拿回一些錢吧?賣掉後的錢,應該可以還給這些被欠薪、資遣費、退休金的工人吧?找正常邏輯來看,似乎是這樣。但是聯福不只欠員工錢,也欠銀行錢;而台灣法律規定,銀行的債務償還順序「絕對優先」這些工人。
很沒道理吧?我也這麼覺得。曾有人提出修法,但是金管會以「若勞工有優先償債權,將不利於企業融資;企業倒了,勞工連工作都會沒有。」為理由否決了這項修法案,提出「強化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制度」作為替代方案,繼續泯滅勞工的權益。
(這裡有個盲點:既然強化「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制度能保障勞工權益,那照道理說,勞工被保障到了,那「積欠工資之債權優先於抵押權」應該也不會虧到銀行。但是金管會為什麼不這麼做?很明顯他們自己知道「強化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根本不保險。)
沒錯,工廠賣掉後,工人依舊拿不到錢。當時的勞委會主委謝深山成立了一項措施:「關廠失業勞工就業促進貸款辦法」,決定貸款給這些工人,並口頭承諾「不會跟他們要回來,這是默契。」 然而,勞委會開始跟當年聯福製衣、福昌紡織、耀元電子、東菱電子、興利紙業、太中工業各廠的員工要債,因為資金缺口一直存在;而謝深山早就不是勞委會主委了。 以下這些,與你也有關係: 一、101年度,勞委會編列超過了2000萬的訴訟費用;在律師費用尚未用光的情況下,在102年度又編列了2056萬元的預算,要將關廠工人及其子孫納入訴訟程序中。換句話說,現在政府拿好幾千萬的人民納稅錢,跟這些明明是受害者的勞工討債。 這些基層勞工很多生活並不優渥,一旦被討債,那是逼人走上絕路的事。(所以才有臥軌事件,這是迫不得已的決定;儘管我並不認同這作風,旅客畢竟也是無辜的,你不能強迫他們參與你們的戰爭。) 二、為什麼這些惡性倒閉的工廠,問題會這麼嚴重呢?那是因為當時勞工局「怠忽職守」,沒有監督資方,讓他們從一開始就偷吃步。87年3月2日,監察院更直接點名勞工局,認為他們曲解了法令,怠忽職守,才導致這些事情發生!
三、金管會聲稱為了讓企業「融資更容易」,所以勞工的「積欠工資之債權優先於抵押權」一直無法通過。這是完全站在資方立場著想的解讀。該倒的公司,就讓他倒吧!硬撐著積欠薪資、叫員工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一點也不是社會之福,也不是勞工之福。 現在這些勞工不知道該如何對抗「握有數千萬納稅錢」的勞(資?)委會,而當初勞委會的怠忽職守、被監察院點名的問題,現在馬政府隻字不提。 花了一些時間,簡單介紹了一下來龍去脈,就是希望不要讓這些工人走上絕路;最初我也對這件事很無感,但是看見勞委會拿幾千萬與這些受害的勞工打官司,絕口不提自己的怠忽職守問題,我實在忍不住了。 (若有任何願意提供協助的義務律師,請洽桃園縣產業總工會 (03)363-8544,或王浩秘書(0919-251-061),電子郵件則可寄至y98a98@gmail.com。)
在法律上,勞委會其實佔有絕對優勢;因為這「關廠失業勞工就業促進貸款辦法」的確是貸款,而當初勞委會的口頭「不必還」承諾並沒有證據可言。 聯福曾寄公文,要求勞委會「把帳都算在他身上」;但是這其實是做樣子。聯福早就要倒了,政府也知道,所以根本不同意;勞工無論如何逃不掉,當然還是繼續把帳算在勞工身上。勞委會,你還記得你們單位的全名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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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