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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5 03:14:31瀏覽2786|回應8|推薦49 | |
撰文/黃郁棋 回台北已月餘,一切安好;惟有部分不適應,即全然未見野狗蹤跡。 約莫十幾年前,台北市的野狗極多,於關渡地區最常見者為黑色、土色米克斯土狗,偶有斑斑花紋台灣土狗經過,多為走失或主人無力撫養而棄之,非生而即為土狗也。直至馬英九上任台北市長,也約莫台北市開始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期間前後,狗跡愈來愈不得見;原來於部分鄉野民間地帶仍能見得狗影,如關渡知行公園。每至黃昏,市場人聲鼎沸,公園遊樂器材充滿小學至國中年齡之孩童嬉戲之聲,雖然嘈雜不休,卻使一旁坐觀之人心情異常寧靜。此時,往往會意識到四周野狗三三兩兩,在樹叢石礫間穿梭,或坐、或躺、或翻滾、或對著食物搖尾巴,總之一片鄉下生活氣息,如今憶來,無比神往。 後因求學而至花蓮定居四年,壽豐之野狗更是數不勝數,三不五時就有一窩窩狗崽見棄於台九線公路旁、小吃店門口、校園便利超商外,而愛狗的學生若有能力則攜回撫養,力有所不及者,摸摸狗崽的小頭、買罐狗食原地餵養亦多有所見。我曾加入東華大學校狗社(哈狗社)一段時日,與同儕排班餵食校內野狗;時間到了,拿著狗碗、狗食(乾濕打碎混裝)走到校內便利超商外,成群野狗便似明白吃飯時間到了,排排站好等待餵食,模樣甚是可愛。 言及此,請容我岔題一會兒;台灣有不少民眾稱呼野狗為「流浪狗」,實在不甚恰當。街頭巷尾之野狗其實多有「地區性」,儘管牠在人類的眼裡看來「無家可歸」,實則無論牠們如何流連往返,總在固定幾個地方;也就是說,野狗牠野歸野,卻不流浪。有興趣者,不妨參考劉克襄老師所著一書《野狗之丘》。 言歸正傳。我於哈狗社實際參與的時日不長,在短短幾個禮拜中,發生了一件小插曲;我懷疑,人類出自內心的良善,施於這些小狗身上,是否恰當? (小白襪) 兩年前,我目睹一場虐狗事件,於我租賃的房間對面發生。(請參考虐狗事件紀錄簿)後動權會人員以我的影片做為證據,給予該主人警告;經由我們居中協調,這些被虐待的小狗們(約四到五隻),分別送給不同的主人撫養。狗媽媽因為失去孩子而情緒焦躁,我們這才決定留下一隻小白襪(妹妹)給原主,讓狗媽媽有小孩得以作伴。原以為事情告一段落,而自己也正替這些無助的狗崽們找到新家而沾沾自喜;就在小狗送出後半年,噩耗卻一一傳入我們耳中。
「牛奶(狗名)昨天好像被車撞死了...」 「為什麼,牠不是被XXX火鍋店老闆領養走了嗎?」 「好像是因為狗狗長大了,老闆不想養了,所以讓牠自生自滅。」
諸如此類的噩耗紛紛傳來,當初因受虐而被我們分送出去的小狗們,都離世而去。留在原主那邊的小白襪黑狗,由於該主人被警告後有所悔改,對小狗照顧有加,終於順利長大。 生命,畢竟有它必經的旅途,或許有的會消滅,或許有的會突破重重關卡,堅強的存活下來。有時以為自己在做好事,焉知天下神器,不可為也,不可執也;生命又何嘗不是如此? 台北市的捕狗大隊抓得兇,野狗近乎絕跡。進入收容所的狗兒,若無法於既定時間內被成功領養,誰也逃不過「絕不安樂的安樂死」的命運。迪士尼更有一部動畫《小姐與流氓》,將這件殘酷的事實,用十分浪漫的口吻與手法表現出來。 狗兒們,你們有罪--生為一隻野狗。
(東華大學校狗-小花/攝影:東華比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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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環保生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