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了那麼多,中華民國憲法那些關於中國大陸的條文還是在那邊. 在還沒改之前就是該遵守,且不得任意曲解. 有心人無視,曲解就是亂源.
李修憲修不掉中國大陸,扁執政不敢正名制憲,說穿了不是民意不夠,就是中美壓力.
既然民主制度首重法治,即使憲法內容再怎麼不合實際,都要勉力遵守,否則就是亂.
對憲法有疑義,首先提釋憲,在則發動修憲,還不滿的話就公投重新制憲. 一切按規距來,何亂之有? 民主多數決,即使公投門檻高,那就再加強鼓吹修憲,降低門檻. 一次不行年年再試,只要理念對大多數人有利,何愁沒人共襄盛舉?
今天,泛綠陣營,選立委搞街頭,關於主權的爭議有持續進行憲政改善的鼓吹嗎?每屆立委有納入政見嗎?多半是曲解或無視憲法的對政府為反對而反對.毫無憲政素養.
憲法好不好,是另外的議題.我的重點是放在守憲.不好就改嘛,但改之前就好好的遵守,大家秉持民主法治原則,焉有分裂之慮.
或許一般民眾對冰冷的憲法不感興趣,這也顯示民眾的法治教育不成熟.反對黨應該想辦法連結憲法與現實不合理之處,鼓吹解決根本的重要. 而不是直接指責守法的總統,這是本末倒置.讓人覺得只有奪權之私,而無民主進步之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