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1/11/17 01:19:30瀏覽1331|回應2|推薦1 | |
台灣目前只有兩岸人民關係處理條例。 法律上還不承認中國 我認為在法律上承認中國,是兩岸和平及關係正常化很重要的一步。 法律上承認中國,也承認和中國的特殊關係,其實和美國用台灣關係法來界定美國和台灣的關係很像。 台灣關係法的基調是,「雖然我們美國和台灣沒有正式的關係,我們美國還是應該對待台灣以如此如此的做法」,界定了一個準國家關係的地位。 台灣的中國和平促進法,也可以提出「雖然中國不願放棄對台灣的主權,我們台灣還是應該要對待中國如同一個國家」這樣的立場。 台灣可以透過法律,積極的放棄對中國的主權及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獨立地位。 另外,這個法律也可以授權與中國談判。 這是英國在正式承認美國獨立,簽訂和平條約前的措施: British Parliament Votes To End War With America! (英國國會投票通過結束與美國的戰爭狀態) 英國花一年做的事,台灣花了二十年。 |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