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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9 20:54:10瀏覽24848|回應1|推薦10 | |
以資及以茲 近日,批改學員作業,其中「以資鼓勵」乙語,大都寫成「以茲鼓勵」。「資」與「茲」,音同(都唸「ㄗ」)義異,分辨不難,「以ㄗ鼓勵」的「ㄗ」,一定要動詞,作為……之用。茲字,不當動詞;資字,可當動詞,供給之意;所以,「以資鼓勵」意即:拿來作為鼓勵之用,不能寫成「以茲鼓勵」。 茲,通「滋」字,原為草木茂盛之意,可當代名詞用,相當於「此」、「現在」、「這個」,例如:茲收到,現在收到;茲事體大,這件事影響重大。茲,又可當副詞用,相當於「愈益」、「更加」,如:茲重,增多繁重之意;又可當名詞用,年代之意,例如:以昭來茲,用來昭告來年。資,當名詞用,錢財、天性、身分、費用…等意,例如:資本、資質、資格、川資;可當動詞用,供給、憑藉之意,例如:以資感謝,拿來作為感謝之用(註一)。 公文使用「茲」字,極為普遍。公布令有「茲制定」、「茲修正」、「茲廢止」;人事命令有「茲派」、「茲聘」、「茲提」;箋函的啟事敬辭有「茲有懇者」、「茲啟者」等詞。以上都是用「茲」字為起頭,當作「此處」、「現在」之意。另外,敘述緣由時用「茲以」;引據法令時用「茲據」;敘述做了某事時用「茲經」;這裡的「玆」字,相當於「這」字,作為代名詞之用(註二)。另外,有一個成語:「念茲在茲」,常見於應用文書上,意即:念念不忘(念茲)而至無法忘記這件事(在茲)。 或問:可否用「以茲鼓勵」?文法上並無不可,例如:「張三獲得一萬元獎金,董事長以茲鼓勵他的優良業績。」這裡的「茲」當代名詞,代替前面的一萬元;若是:「張三業績優良,董事長頒發一萬元獎金,以資鼓勵。」這裡的「資」當動詞,供作之意。所以,「以茲鼓勵」與「以資鼓勵」意思有別,惟在感謝狀裡,鮮少使用「以茲鼓勵」,當用「以資鼓勵」作為結尾。 求學時,英文老師都會要求學生分辨某字是名詞、動詞,還是形容詞;但鮮有國文老師講授中文字的詞性,久而久之,國人用字遣詞往往不夠精確,以至於誤用情形十分普遍(註三)。公文有「簡、淺、明、確」的要求,所謂「確」就是精準用字,因而《文書處理手冊》附有統一用字及用語,意在明辨用字及用語的正訛,讓公文表達更加精確。 註一:參閱【感謝狀的製作】乙文(網友提問)。 註二:參閱【茲字釋析】乙文。 註三:參閱【分辨詞性是掌握文字的基礎】乙文。 前兩份獎狀,都用「以資鼓勵」作結;後一份獎狀以「用資鼓勵」,「以」及「用」意思相同,都當作為…之用;惟三份都用正確的「資」字,沒有誤用「茲」字。(註:圖片取自https://tw.images.search.yahoo.com/search/images?p=%E7%8D%8E%E7%8B%80&fr=yfp-search-sb&imgurl=http%3A%2F%2Fweb.thu.edu.tw%2Fs1001144%2Fwww%2Fpic%2F201.jpg#id=27&iurl=http%3A%2F%2Fs.web66.com.tw%2F_file%2FC1%2F18973%2FAB%2F1251273376981pic1.jpg&action=clic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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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