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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9 09:39:10瀏覽1575|回應1|推薦18 | |
新加坡國慶日,讀了點所謂「民主燈塔」的美國,建國的點點滴滴。
歷史上,「民主人士」這個詞未必始終是一種恭維。事實上,在美國建國先賢們的腦中,這個詞還接近侮辱─也許比別人稱呼他們為「保皇黨」還要糟糕。 對於十八世紀末當時大部分的受教育階級來說,「民主人士」這個詞帶有貶義,因為民主制度 (根據古希臘的定義) 通常指的是暴民統治,而非人民理性的統治。「民主的」這個形容詞常被用來形容無法無天,無政府的狀態。「demos」這個字根所連結的意義,並非是開化的公民而是激情的暴民。 所以有人才主張:美國建國初期,普為世人謳歌讚美的「立憲會議」,它的目的實為「壓制民主的怒火」。 立憲會議裡許多代表們根本不信任「人民」。像艾爾布利吉‧傑瑞─他也是《獨立宣言》的連署人,就說: 「我們所經歷的惡事,就是來自過度的民主。人民不要美德─他們不過是假扮成愛國人士的蠢蛋。」 這種言論出現在美國,這個民主典範國度的開國重要集會中,簡直讓人感到不可思議。我們總認為:「越民主越好」,但美國開國立法諸公卻想盡辦法要限制民主。他們訂出了財產多寡的門檻,規定國會二院之一的參議員僅能由議會間接選出,而非全民普選;總統也並非直接計算選民的投票數,而是由議會選出的「選舉人」二次票選。 所以,在美國開國先賢的想法中,人民可以作主,但實際操作上,他們離「政治」越遠越好。 至於為何這些民主的先行者們,對民主卻如此戒慎恐懼,我們可以由亞歷山大‧漢彌爾頓、詹姆士‧麥迪遜等人的言論中看出些端倪。 他們說,人民容易受到「恭維的腐化」,意見領袖們「表面上誠懇地熱情為民爭利,卻常常私底下包藏禍心。」相較之下,真正負責任的領袖「致力於政府的穩定與效率,會表現出拒人於千里之外的姿態,但其實用心良苦;而那些破壞共和體制的人,他們的事業絕大多數都是從諂媚討好人民起家的。」 啊,知道這些,至少以後不會再被「相信人民」「疼惜台灣」之類的詞語麻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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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