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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朱學恆 支持盧映潔
2010/10/18 09:19:28瀏覽4316|回應23|推薦10
子貢問曰:「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衛靈公篇)

『支持廢除死刑的中正大學副教授盧映潔,不滿網友在部落格作家朱學恆的「臉書」留言批評她,要求朱學恆道歉並刪除相關內容;朱學恆昨天回應說,盧映潔的要求已壓制言論自由,他絕不道歉也拒絕刪文。』

有人笑了:「板主越來越怪,明明這兩個人是在吵架,立場完全不同,怎麼能一面支持朱學恆,一面支持盧映潔呢?」我自己也覺得怪,廢死,不贊同人殺人;反廢死,贊同人殺人。兩者尖銳對立,毫無妥協空間,豈能一面支持廢死的盧副教授,一面又支持反廢死的朱宅神?

從前有個大和尚,風傳已經證道,很有睿智,香客絡繹不絕。小沙彌問大和尚:「師父,世人來來往往,形形色色,為何你都認得,都能加以啟發呢?」大和尚說:「哦,我只看到兩個人,一個曰名,一個曰利,只此而已。」

對於廢死與反廢死的爭論,因為對立太尖銳,牽涉到個人的終身信仰與價值觀,是個完全無解的問題。那些一定要爭出是非的,反而可以嗅到濃濃的名利味兒。

「大和尚..不,板主,這可真令人難以索解,您真的睡醒了嗎?廢死爭論,如何與爭名奪利扯上關係?」「您都忘了自己之前一連串關於廢死的評論嗎?」

『腦袋有洞,難道竟是傳聞中的庫魯症發作?』這篇,我已經分析了盧副教授之所以會一面支持廢死,不贊同人殺人,看似慈詳和善,卻能在電視上,用言語殺人,觸怒很多信仰反廢死的網友。但當反廢死的網友,也用粗暴的言語招呼在盧副教授身上,盧副教授卻一丁點同理心都沒有,一口氣告了一百零八個網友(請參『梁山好漢108,言論自由再會啦!』),讓他們哭著回家找媽媽的矛盾行為。

有人說:「對呀,聽你這段說明,盧副教授的確矛盾的很,腦袋裡..嘿嘿,有點古怪啊。」不,請小心你的說法。盧副教授腦袋正常的很,一點縫隙都沒有,不然怎麼當到法律系的副教授。盧副教授其實,本質上,信仰與價值觀,都是反廢死;像很多學法律的一樣。但是為了名聲,才上電視裝成一個廢死的。事實上,當天節目是一場電視辯論比賽,主題談的是反廢死,盧副教授『當』反方。

但當人家不論用言語或行為,招呼到盧副教授自己,自己家人身上,那就非得用生命出來捍衛到底不可,不然,這個法律可真是白學了。而且,這還牽涉到所有學法律者的重大利益,試想,如果真的廢死成了(請注意,盧副教授的廢死是為『辯論比賽』所假裝的。),法律再也不能『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盧副教授和盧副教授念法律的學生,親朋故舊,學長學弟和好同事們,不是得喝西北風了嗎?

呵,聽起來,你並不支持盧副教授啊。

子貢曰:我不欲人之加諸我也,吾亦欲無加諸人。子曰:賜也,非爾所及也。』今天大家罵盧教授,或是盧教授罵大家的,連孔子的大弟子只不過用嘴巴隨便亂謅,還會被孔子當場打槍呢!有人訥訥的問:「可是孔子不是要大家『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嗎?」子貢連孔子說的那個層次,都不敢說。他只敢說『我不希望人家給我的,我也希望不要給到人家身上』,那『我不想的,也不給人』是種甚麼層次呢?

好吧,就算你支持盧教授好了。」「但是怎麼又能支持朱學恆呢?太矛盾,太匪夷所思了吧!

有一天,廟裡來了兩個人,為了一點小事在爭吵,小沙彌請一人先入內。「報告大和尚,他罵我,他是壞蛋。」大和尚慢慢聽完:「嗯,你說的對!」那人滿意的離開了。小沙彌又請下一個人入內:「大和尚,前頭那個人不讓我講話,妨礙言論自由」大和尚也點頭:「嗯,你說的對!」這人也滿意的離開了。小沙彌聽得糊塗:「師父,兩個人爭吵,怎麼可能前一個人對,後一個人也對,兩個人都對?」大和尚笑了笑:「傻孩子,你說的也對!」

關於誹謗與言論自由,我已經在「個資法保護了誰?」藝人王心凌的案子,郭冠英的案子,蔡正元罵狗腿子的案子,李文忠的案子談過許多,還有篇「來函照登:馬總統率獸食人,誹謗者誰?」談了自己。這裡就不多贅了。

朱學恆的部落格留言,盧映潔認為受到言論傷害,反過頭要去傷朱學恆的言論自由;就像當初盧映潔在電視上為『廢死』主張的發言,不但不能說服『反廢死』,反而讓『反廢死』認為受到盧映潔的言論傷害,反過頭用其他媒體,網路,部落格留言,要去傷害盧映潔的言論自由。有人插嘴:「不對呀,那些是人身攻擊,不是傷害盧的言論自由。」這要看你從哪個角度看,從誹謗罪的角度,盧映潔說這是人身攻擊,從網友的目地,卻是想傷害盧映潔的言論自由,讓盧映潔從此閉口。

西諺:「以眼還眼」,你看我一眼,我就看回去。你剜我一目,我也要弄瞎你一眼。孔子認為,這是錯的,因為「成事不說,遂事不諫,既往不咎」。你看我一眼,我就不朝你的眼睛看,你在電視上罵我,我就關掉電視,你在網路上罵我,我又何必苦苦『GOOGLE』你到處罵我的文章,再來大肆興訟。

有人問:「那剜目的,何解?」孔子認為應該「以直報怨」,用公平的方式來對待。「挖對方一眼來還,不是嗎?」你挖對方一眼,你被剜的目就長的回去嗎?第一時間或許你想挖回去,過一段時間,可能只要些補償。不論如何,有仇報仇,有冤報冤,冤冤相報何時了?

「難道不能靠法律嗎?」孔子說:「以直錯諸枉,則民服」。問題誰來決定直不直,公不公平呢?

於是朱學恆又是海報,又是運動,嘯聚網友要跟盧映潔的司法,法律界的學生,學長姐弟妹,門生故舊,同儕友好來場大車拼。卻沒想到請個大和尚出馬,真正解決『誹謗』與『言論自由』的爭端。

一群鱉三和俗辣們,天天打群架,真不知要伊於胡底。呵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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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4509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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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man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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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
2010/10/25 07:46
作者文章我大抵都是支持的
不過在部分細節論述上
我覺得還是有一些虛如委蛇的地方
就是感覺可能為了要得到最大公約數的贊同
而沒有自己一份堅強的立場
兩邊都有錯所以兩邊都批評是可贊同的
但太多篇文章這樣感覺就缺乏主軸或模糊焦點了
在這段
盧副教授卻一丁點同理心都沒有,一口氣告了一百零八個網友(請參『梁山好漢108,言論自由再會啦!』),讓他們哭著回家找媽媽的矛盾行為。

是忽略了立法論與解釋論之間的差異
法律人主張自己的權利.是對自己應盡的義務
這也是歐美之所以法制進步.是緣起個人本位立場的原因
提告跟一個人有沒有愛心同理心這種事是完全不相干的

又這段
這要看你從哪個角度看,從誹謗罪的角度,盧映潔說這是人身攻擊,從網友的目地,卻是想傷害盧映潔的言論自由

就一件事的討論來說 的確是可以有很多種角度來看
像作者每篇文章都可以有支持或反對的聲音
但總是要有一種你的看法或觀點
不然寫文章的目的 就是讓讀者自己去思索選擇
而失去了提倡指引的方向
從這段綜合的兩方的角度
我可以很明確的提出客觀標準說
盧是有權要求朱刪除部分不當言論
的確是傷朱學恆的言論自由
但這是合理的限制
即使言論自由最寬廣沒有公然侮辱罪的美國
對真實惡意.部分已涉及到仇恨性言論都還是有限制的必要
就直接說民法最基本
規定
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
我不是自然法論者相信世間有絕對的對錯
但在現行規制底下什麼是對什麼是錯 也大致會有個底不含糊

多一些自己的看法是好的
即使看法錯了
也可以吸引更多人批評討論而導引到正確的方向
若什麼問題總是懼於表態結論怨天含糊諷刺
致整篇讀完仍不清楚作者立場 可能文章功效就不能發揮更大
當然我只是在雞蛋裡挑骨頭
作者文章水準皆在我論述說理能力之上


jun5238(jun5238) 於 2010-10-25 07:55 回覆:
多謝指教,

或許盧映潔可以先提告對廢死團體做人身攻擊的網友,讓網友知道廢死者還分兩派,一派從同理心出發,如李家同,這種可以罵。另一派只是上電視辯論假裝自己廢死的。

這時盧映潔在對反廢死的加以批評,網友會說:「這是假的,咱甭理她」,難怪,廢死運動多年不成。

至於朱學恆不肯刪,牽涉的問題比較複雜,有個人的信仰,價值觀,和他整天掛在嘴上『堅持』兩字有關。朱如果刪了,『人而無信,不知其可』,連作人都有問題。請卓參

路過
鄉愿德之賊也
2010/10/23 23:41

格主此文乃典型鄉愿,用西洋概念來講就是犬儒(cynic)。

是非曲直總有斷,各打五十大板或各歡呼吶喊五十次都無助釐清真相;

和尚故事引喻失義,寫作修辭若背離就事論事之理,徒求文之華美,只是引人失笑、模糊焦點。

難道格主所言,都只是為了"和諧" ?

jun5238(jun5238) 於 2010-10-24 16:09 回覆:
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

本文乍看很鄉愿,但是目的卻是想減少爭訟,盧朱二人用的是同一套框架,一定要對方接受自己的框架,麻煩的是,兩人都是成功人士,都有堅持到底的決心與毅力。

連孔子想從源頭減少爭訟都做不到,傳下一部論語,全書通篇講的都是人我關係,夫子之道,一言以蔽之,恕字而已。「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有對夫妻天天吵架,某天妻子對先生說:我們從結婚炒到現在,算算也吵了二十七年了;先生:不對,是二十八年。

孔子怕死爭訟了,我也很怕,就當這是鄉愿吧(^^)

『左列鍾銘右謗書,人間隨處有乘除。 低頭一拜屠羊說,萬事浮雲過太虛。』【曾國藩】

amis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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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例
2010/10/21 20:42
 

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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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謝指教
回覆此篇 刪除  2010/05/08 20:05
本篇其實是為了閃躲「陳樹菊的善 能不能抵銷台灣要殺四十四個死囚的惡?」留言區有激情網友疑似獵巫活動的轉進文章。
貽笑方家了,歡迎再來(^^)
 
 
amisgin(amisgin) 於 2010-05-08 20:42 回覆:  刪除 
回去看你的「陳樹菊的善 能不能抵銷台灣要殺四十四個死囚的惡? 」
糟糕,我們對黑猩猩看法不同,『PS:人類如果不是黑猩猩演化而來,
而是由鹿演化而來...今天就不用討論廢不廢死了。』一時不知怎麼回覆。
頭腦向來簡單的amisgin,一次只能回應一個意見,
原來是你的轉進文章,轉進中的你在閃躲時又丟出一堆OOOO,可以理解。
先聲援被激情網友展開疑似獵巫活動的你。jun5238,加油!

出處:評jun5238:鄭大為、范藍欽與中古歐洲的女巫們


amis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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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盧映潔說了那些殺人的話?第14次提問同一個問題
2010/10/21 20:28
閣下說:『兩千年莊子已經修理過惠子』,兩千年後喚閣下修理盧映潔─『看似慈詳和善,卻能在電視上,用言語殺人,觸怒很多信仰反廢死的網友。
閣下說:『回到問題,答案如果在你設定好的框架中』,框架是閣下設定的,在未聽聞閣下提出指控的由來以前,不預設任何答案,唯一的感觸是閣下東閃西躲拋南擲北,就是不單純回覆盧映潔用言語殺人是用那些言語而已。
閣下自稱『恂恂然善誘』,也確實如閣下說:『如果憤恨之意能憑講理的人用三言兩語化解…』,瞧,這不就是『恂恂然善誘』的好用處?怎麼『不再奉陪了』?閣下要始終如一呀,閣下言必親愛的孔夫子,夫子不是說吾道一以貫之?尤其時值閣下憂心的社會亂象叢生、上不正下樑歪,閣下更應以身作則。
但親愛的孔夫子不語怪力亂神,閣下指控盧映潔『看似慈詳和善,卻能在電視上,用言語殺人,觸怒很多信仰反廢死的網友。』還是請教閣下:
究竟盧映潔說了那些殺人的話?

amis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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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碼歸一碼,不要一切亂了馬
2010/10/21 13:20

閣下的反話『唉,連要常說錯話,說到全世界的馬總統,都不肯收回話了,上之所好,下必甚焉;一般有骨氣的台灣人,怎麼能收回話呢?就算釜鉞加身,泰山崩落也是不能的。。。聽的懂,但一碼歸一碼,不要一切亂了馬。

究竟盧映潔說了那些殺人的話?還算第13次提問。

jun5238(jun5238) 於 2010-10-21 18:52 回覆:
所以我也回了十二次(^^)

按說,答案就在這十二次之中,如果是理性討論,早就滿意而去,於是,剩下的只有那種會對盧人身攻擊與恐嚇的恨意,以及盧在網路上翻天覆地查找誰罵過他而提告的憤意了。

對於憤恨之意,板主就不再奉陪了。如果憤恨之意能憑講理的人用三言兩語化解,高球選手不至於在勸駕時被人打死,耶穌還要發揮大能『誰自覺無罪,就可朝罪人丟石子

回到問題,答案如果在你設定好的框架中,答到別的,你都說不對,那就請您自行公佈答案,這種啞謎太難猜,我投降。

我的回答,不外乎『我看到網友聽完盧的話,好像被戳了一刀,暴怒起來,蟻聚在網路上惡罵盧』,別再用『你又不是盧,你怎麼知道盧說了殺人的話』來問,這段邏輯,兩千年莊子已經修理過惠子了。

amis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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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盧映潔說了那些殺人的話?第13次提問
2010/10/21 11:43

「斯文掃地」這四個字在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裡的釋義是:語出論語˙子罕: 天之將喪斯文也,後死者不得與於斯文也。 野叟曝言˙第六十一回: 數其罪而責之,纔洩得公憤,不至斯文掃地。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三十六回: 我原是讀書出身,不曾學過生意,這不懂是我分內的事。偏是他們那一班人,胡說亂道的,鬧了個斯文掃地。

閣下數落盧映潔『看似慈詳和善,卻能在電視上,用言語殺人,觸怒很多信仰反廢死的網友。』看來也觸怒閣下,因觸怒閣下而盡責盧映潔其用言語殺人罪以洩得公憤,閣下如此自許『恂恂然善誘』,連續提問12次仍不得閣下所提指控的所本,實在不需翻看辭典的釋義。所謂胡說亂道鬧了個什麼的,相信越辯越清楚,雖然拗相公還是東閃西躲說天道地,樂於奉陪到底,如此一來,或許盧映潔或者其他人注意到,注意到什麼?也說天道地賣個關子。

那些歷經了重重時光,偃臥在國文課本裡的作品,其實背後都有一個更巨大的存在,都有一些更直得追索的情懷,那才是文學的目的,也才是老師的價值這價值是指『恂恂然善誘』的閣下?。…最悲哀者,乃是見一門可貴學問日漸凋零而無能為力,一種純粹品格為時代所棄而回天乏術,孤燈寒夜,前不見古人,後不見來者,頓生天喪斯文之嘆,不免悲夫悲夫!─徐國能《找一個解釋  凌性傑、吳岱穎合著》推薦文;戰爭與疾疫最容易改變我們的日常生活,也最容易扭曲好不容易累積的文明與教養。─凌性傑《多麼美好的世界〉:讀〈大同與小康〉》

戰爭與疾疫以外,漏掉謠言四起與散播而毫無教養的網路了。

敬請閣下提出所本:究竟盧映潔說了那些殺人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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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答案是
2010/10/21 11:04
原來答案是"面子", 有骨氣的台灣人是不回收說出去的話", 真是好答案!(^^)
jun5238(jun5238) 於 2010-10-21 18:12 回覆:
有一點像,不全然是(^^)

比較像是信用問題,子曰:「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唉,當官的就沒這個困擾了...

amis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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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盧映潔說了那些殺人的話?第12次提問
2010/10/20 19:19

盧映潔敢親赴朱的聚眾記者會,焉知不是之前嚇唬那些黃口小兒大獲全勝,食髓知味的錯覺?食髓知味而閣下東閃西躲?黃口小兒指未成年,書袋莫亂套。她不烏龜,可閣下?搖頭無語對縮頭的什麼!

若從網友在網路上的隨口胡謅,就被嚇得跑去提告網友恐嚇,盧的膽子其實並不大。很矛盾,是不?矛盾的閣下前言大獲全勝,下一段被嚇膽子不大,她不烏龜,那東閃西躲,連問11次卻支吾其詞的倒像縮頭的什麼!

盧要朱撤下網路上對她負面的言論,唉,盧自己在電視上說過的話,收得回去嗎?盧在電視上說了什麼負面的言論?或者她究竟用言語殺人是怎樣的用怎樣的殺人?

盧要面子,朱也要面子,板主要面子,amsigin網友也要面子,這個年頭,老百姓都要面子,都知道一言既出,駟馬難追,都知道「人而無信,不知其可」,只有政客不知道,今天說的話,明天就收回去,今天用英文說,明天用國語收回去。
我不愛虛假面子,閣下似乎把假面子當成名譽與節制,莫須有指控收回即可,硬掰就很難看。


其實,盧只要看看網路上,多少人罵來罵去,更難聽的都有,多虧一般老百姓的修養與自制;要是通通學盧拿去告狀,法院再開個百間也不夠用。就當這是歷史共業,不就好了,那些無恥的政客,拿著歷史共業還能發筆橫財呢。呵

閣下怎麼看網路,是閣下的事,要臉不要臉不要混為一談。歷史共業就是讓閣下冒充公親,再讓閣下自我標榜『恂恂然善誘』,再勸她人應修養與自制,閣下好一幅『恂恂然善誘』。理清,法院不必數十間,理不清,就成了閣下誇大的百間。

不是那縮頭的什麼特別聲明不是烏龜的什麼,請說明究竟盧映潔說了那些殺人的話?

jun5238(jun5238) 於 2010-10-21 07:19 回覆:
那些被盧嚇到,哭著回家找媽媽的,不是黃口小兒,難不成是言出必踐,說一不二的少年殺手嗎?

馬總統跟美聯社說了一會子話,美聯社說馬總統跟中國很好,馬總統抗議,要美聯社說『究竟馬總統說了哪些要跟中國好的話?

過去馬總統跟數十家國外媒體說話,回頭也都會抗議,再要對方收回,國外媒體有收回過嗎?有的人,說出去的話,像釘子釘在牆壁上;也有的,自己說錯常更正,或是事後用更多奇怪的話來扭曲,把說話當成擾動空氣,就以為別人也是這樣。

馬總統要外媒更正,外媒從未理會,馬總統也就算了,然後下一次再說錯,再要人更正,再算了。馬總統卻從沒想過,自己把自己的話收回去,豈不是簡單得多?唉,連要常說錯話,說到全世界的馬總統,都不肯收回話了,上之所好,下必甚焉;一般有骨氣的台灣人,怎麼能收回話呢?就算釜鉞加身,泰山崩落也是不能的。。。

可究竟盧映潔說了那些殺人的話呢?」請從『馬總統說了哪些要跟中國好的話?』找答案。呵

amis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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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盧映潔說了那些殺人的話?第11次提問
2010/10/20 13:53
話說牛一般的amisgin本想摸摸自己的牛鼻子,低頭看著大便要走了,但回頭看,愛掉書袋的閣下硬是貼上標籤指控卻說我那有、你能證明那是標籤還洋洋自得掉出莊周寓言,再安排孔子墊底,結論是『同理心』、論語都沒學好通通該打屁股
兩千年果真好用,但用了兩千年怎麼學不會『同理心』與論語,只有閣下最明了?是大家在歷史裡團團轉還是閣下自得其樂團團轉、最好再轉個兩千年轉到天荒地老地球毀滅?她人團團轉是無『同理心』沒學好論語故通通該打屁股,閣下是呵呵呵,知識的傲慢一覽無遺,閣下真是站在高山看馬相踢。
言語能不能殺人?按閣下的天南地北是不能,確實不能,這是莊周說的物化─把人當動物對待,所以殺人如殺牲要見血斷氣。而人也確實是動物,其中差別是人會犯錯─所以有的會羞恥,人會組成複雜的社會─所以有信用、承諾、名譽和評價等等,人會視某些價值勝於生存─所以有「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這些不是證明人比動物高貴,但失去這些,人就比動物卑劣。
言語能不能殺人?不能,但可以不見刀光濺血而捅進維護尊嚴與名譽的人,如此粗暴的言語竟也列入言論自由,好比吃飯大便變成吃便大飯,人怎麼吃飯大便確實是學問,考古學者可以陶器中殘留的稻米痕跡推斷農作史,然而閣下卻在吃便大飯打轉,不瞧瞧咀嚼物放言子曰孟曰莊曰…,好一幅高高在上怡然自得─逐臭之夫可能是這個意思吧。
阮玲玉的「人言可畏」到了新時代是盧映潔的挺身而出又敢於親赴朱的聚眾記者會,勇氣勝於昔時閣下東躲西閃避獵巫。
無『同理心』沒學好論語所以各打50大板,難怪中國近代歷史裡曾經輝煌燦爛也不幸如流星的「五四運動」裡,胡適會推動白話文並呼籲推倒孔夫子,從閣下這裡得到驗證:美好的文化在維護美好的價值和美麗的事物,假如文化是讓人團團轉還自恃高明不明究理不分美醜而故作姿態各打50大板自許好公親,這種文化還是不要也罷。好比水果刀不削水果,拿出來揮舞,乾脆用手剝水果,水果刀還是束之高閣。
不掉書袋的反駁,這就是白話文的好用處,但白話文對吃飯大便不分的人有用嗎?一半『同理心』一半論語論語裡其實也多白話文。是什麼人說過「名譽是人的第二生命」?閣下的己所欲可以棄名譽不顧,但如此施於人,說不通。
回到原始單純的閣下底指控:
究竟盧映潔說了那些殺人的話?
jun5238(jun5238) 於 2010-10-20 18:32 回覆:
盧映潔敢親赴朱的聚眾記者會,焉知不是之前嚇唬那些黃口小兒大獲全勝,食髓知味的錯覺?

若從網友在網路上的隨口胡謅,就被嚇得跑去提告網友恐嚇,盧的膽子其實並不大。很矛盾,是不?

盧要朱撤下網路上對她負面的言論,唉,盧自己在電視上說過的話,收得回去嗎?

盧要面子,朱也要面子,板主要面子,amsigin網友也要面子,這個年頭,老百姓都要面子,都知道一言既出,駟馬難追,都知道「人而無信,不知其可」,只有政客不知道,今天說的話,明天就收回去,今天用英文說,明天用國語收回去。

其實,盧只要看看網路上,多少人罵來罵去,更難聽的都有,多虧一般老百姓的修養與自制;要是通通學盧拿去告狀,法院再開個百間也不夠用。就當這是歷史共業,不就好了,

那些無恥的政客,拿著歷史共業還能發筆橫財呢。呵



amisgin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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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說也說不聽的牛一般的amisgin
2010/10/19 22:47

牛一般的amisgin,怎麼說也說不聽,真是牛牽到北京還是牛幸好還是台灣牛
牛一般的amisgin,只會哞哞叫─究竟盧映潔說了那些殺人的話?連叫10次好刺耳。
答案呀,隨風飄散,牛一般的amisgin,讓白鷺鷥告訴你─這牛一般的amisgin

白鷺鷥說:盧映潔沒有說了什麼殺人的話,她只是持不同立場引來不同立場的人咒罵和人身攻擊,而故作公親的熱門版主也只是各打51和49大板,多打的1板就是用言語殺人。假如塗掉這句用言語殺人莫須有的指控,就是各打50大板了。牛一般的amisgin問:各打50大板,需要用腦筋嗎?白鷺鷥說:你真笨,用腦筋不就放掉「不分青紅皂白」這個好方法了。笨笨的牛一般的amisgin又問:可是「不分青紅皂白」卻分得出也寫得出所羅門王的智慧和子曰孟曰…?白鷺鷥說:牛一般的amisgin呀,你吃的草都有消化嗎?牛一般的amisgin回答:沒有。白鷺鷥說:對呀,算你笨得不離譜,說說看你怎麼知道的?牛一般的amisgin回答:低頭看大便,裡頭有草。

真是牛一般的amisgin,教人看大便,還是輸給那各打50大板的公親,看呀,在花博廁所丟垃圾的,瞧,看大便的跟在花博廁所丟垃圾的高下立分,於是牛一般的amisgin摸摸自己的牛鼻子,低頭看著大便,走了。

如果法律可以制止詆譭、辱罵和人身攻擊,紅衛兵就不會滔滔如巨浪,吞噬摧毀掉美好的一切,中國不能,台灣也不能?牛一般的amisgin還是相信作為台灣牛,比較有保障。你聰明,可牛一般的amisgin也不笨雖然沒你聰明,這是實在話,出自牛一般的amisgin牛嘴,不是子曰的

jun5238(jun5238) 於 2010-10-20 07:25 回覆:
10次不算多,惠子對莊子的哞哞叫,叫了兩千年(^^)

惠子用同理心來考問莊子,卻渾然不覺,答案竟在問題中,就是『同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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