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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律自治爛法官 鄉愿總統馬英九
2010/08/18 08:05:19瀏覽2391|回應13|推薦12
聯合報的社論『法官自治必須法官自律』說:『司法院將三名涉及關說、行為失檢的法官停職,移送監察院追究責任,究其病根,都指向「法官自治」的功能淪喪。』『馬英九總統必須儘速擇定新的司法院長,大刀闊斧除弊,協輔以制度監督,助法官重新自律自治。

有人說:「這篇社論要法官先自律,才能自治,是甚麼意思?」有人對「自律」和「自治」的名詞定義有所疑惑。簡單說,自律就是自己要求自己,偏重內省;自治則是自己管理自己,偏重團隊紀律。

原來法官的風紀與醜聞問題,是法官沒有自律與自治啊?」恰恰相反,法官很自律,很多法官管不了法官同僚貪污,收賄,嫖妓,討小老婆,買賣古董,去吃陳哲男的北海宴,當司法黃牛,跟律師眉來眼去,或根本是先生太太在當律師,還是吃好倒相報,全家都有志一同來考司法官,一起「克爛飯」;不願同流合污的,只得回頭管自己,自己明哲保身,當個好好先生。對一個案子,問到他的意見,他都沒有意見,判死刑也可以,判無罪也應該,總之是吾從眾;合議庭採多數決,三個法官票票等值,如果兩票說好,他也說好。有人問:「萬一正方反方都有一票呢?」那就察言觀色,看審判長的肢體語言和動作,依審判長所說的為準。

至於馬總統,對於司法的怪判,當記者問他有什麼意見時,他就說「尊重司法」;碰到另一方的反對意見時,又說「一切依法」。反正不著邊際,模稜兩可,兩面討好。而他本身沒有毛病,沒有缺點,也很規矩,可是真正要他在是非善惡之間,下一個定論時,他卻沒有定論,表面上又很有道德的樣子。孔子說:「鄉愿,德之賊也」,這一類人是道德的竊賊,表面上看起來很有道德,但他這種道德是害人的,不明是非,好歹之間不作定論,看起來他很有修養,不得罪人,可是到頭來不但害了別人,也害了國家,是謂「禍國殃民」也(註1)。

原來自律就是鄉愿的意思?」有人語帶懷疑:「那你說馬總統自律...鄉愿的證據又在哪?」馬總統對阿扁特別費貪汙判刑二十年,說要「尊重司法」,對自己特別費貪汙判無罪,說這是「一切依法」,一切感謝司法,這不是兩面討好嗎?「這個例子太老梗,而且應該說這個叫「雙重標準」才對,換個新的吧。」馬總統一方面說要全力肅貪,「他最痛恨貪污」。另一方面,當阿扁發牢騷的說:「他會被關進大牢,都要感謝馬總統」時,趕忙回應:「唉,那都是司法關的,真的不關他馬總統的事啊。」馬總統很自律,特別費被說成貪污,就把錢全捐掉;吃財團請的魚翅挨罵,就不大愛吃魚翅。財團拼命蓋石化廠,面板廠,高耗能又高污染;他本人則拼老命節能減碳,穿短衫,吹不涼的冷氣。要比自律,歷史上只有王莽比得上,「周公恐懼流言日,王莽禮賢下士時,向使當時身便死,一生真偽有誰知。

『自律』的學問這麼高,那甚麼是『自治』呢?」如果自律指的是馬總統的自我管理與約束,馬總統當市長時,他只管每個月特別費有沒有準時入帳,年底有沒有少報所得。卻讓市長室負責報特別費的余文自己去蒐集大額發票偽造文書貼錯發票,這個就叫自治,讓市長室自治,市長室的余文自治。「豈有此理,余文的犯行應該很快就被馬市長或余文的同僚揭發了吧?」喔,那個就不叫自治,馬市長和余文的同僚也不夠自律了。市長室的自律和自治,讓余文犯行連犯八年,敗在一個不肯自律自治的檢察官手裡,最後卻只關一年;關完還能回台北市政府繼續當公務員,充分體現了法官的自律自治和郝市長的自律自治。

因為自律,所以法官才會自掃門前雪,對司法天天上演各式貪賄關說醜聞視若無睹,聽若恍聞。讓惡法官為所欲為,枉法亂裁。因為自治,法官自我管理,把那些不夠自律的,有點道德良心,不願同流合污的菜鳥法官;用「團體的利益,才是最高的道德標準」,漸漸同化,社會化,世俗化,終於組合成今天大家眼見的司法。

自律自治,通常是資訊不對稱,不透明,黑箱作業,閉門評議會的代名詞。對外,就像是一群豺狼虎豹在開評議會,要討論由誰去管羊圈,最後主席裁示,由以羊為主食的狼去負責管理;但是最該有意見的羊族代表,連出席會議的通知單都收不到。對內,獸群正在閉門開會,讓我們用針孔偷看:『狐狸和狼打到了獵物,由獅子把獵物平分成三份,份份等值。然後獅子說話了:「依照獸群自律自治公約,第一份歸我,我是獅王;第二份也歸我,我最兇,還打你們的考績;最後一份,你們哪個有種,敢伸出爪子,今天休想活著離開。」』獅子是獸群自治的主體,其他小獸把伸長的爪子乖乖收起來,就是自律的表現。「阿扁嚇馬總統,說他被關都要感謝馬總統,把馬總統嚇的像隻羊兒似的,,『被嚇成一隻羊就是自律』。」有人若有所悟的說。

司法會走到這步田地,就是因為法官充分懂得自律與自治;余文發票會貼錯八年,因為馬市長和市長室的同僚自律和自治;阿扁貪腐八年,阿扁不自律自治,但是扁媽,扁家人,扁的部屬,扁的黨內同志,扁迷們,扁政府的司法檢調,在野只專責監督的國民黨一整群立委與馬主席,卻通通都很自律自治。

哈,不知道我酒駕被開紅單時,能不能說我會自律自治?」有人以為「自律自治」可以放諸四海皆準。唉,自律自治的關係,只有在狼群管理羊群時,主管狼與部屬狼之間存在。當羊咩咩跟狼大爺說牠也會自律自治時,假裝道德高尚的狼,會先聽一陣子羊的抗辯:「我沒罪,我是無辜的;別人這樣沒事,怎麼我就有事?」肚子餓的狼,聽不到半句,就一口吃掉羊:「你最大的過惡,就是長了一身好肉,卻偏偏沒長到爪子!

子曰:「惡似是而非者。」自律與自治,就是似是而非的妄言與佞語;唯有靠胡蘿蔔跟棒子,有功則賞,有過就罰,賞罰分明,信賞必罰,這樣才能做好管理,管好司法。英明的領導人,絕不疏忽獎賞,也不鬆弛刑罰。如果疏忽獎賞,好臣會不想做事,如果鬆弛刑罰,貪官就會作怪。當要論功行賞,或論罪加罰時,能夠不分親疏遠近,用公開、公平、公正的方式處理,就不會有人怠忽職守,讓機場的馬桶不通;也沒人會恃寵而驕,胡亂徵地、枉法亂裁或讓警官黑白掛勾也無所謂。孔子嘆了口氣,接著說:「惡莠,恐其亂苗也,惡佞,恐其亂義也;惡鄉愿,恐其亂德也。」看到了大鄉愿,聖賢如孔子者也只有打哆嗦害怕,閃得老遠的份(註2)。嘎!


註1:請參考「論語別裁」南懷瑾教授對「鄉愿」的解釋。

註2:孟子盡心篇,子曰:『過我門而不入我室,我不憾焉者,其惟鄉愿乎。』孔子有教無類:「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嘗無誨焉。」但是就算大鄉愿捧著鈔票去跟孔子補習,孔子也會拒收。對死先生兒子的農婦而言,「苛政猛於虎」;對專門把人教的有道德的孔老夫子而言,「鄉愿猛於虎」也。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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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人憂天!
2010/08/19 23:00
所以說嘛!鄉愿,人之常情!

就像憤世忌俗一樣,人性也!

有人認為「馬總統」不鄉愿,也不認為「全國的人」都很鄉愿!

國家殆矣 ?真是杞人憂天!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8-20 07:24 回覆:
尊重你的鄉愿..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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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別人要講,不講,意見為何?那是別人的自由!!!
2010/08/19 21:01

奇怪!別人要講,不講,意見為何?那是別人的自由!
別人中立,又如何???豈可硬性「規定」別人一定要回答?真沒民主素養?

〈鄉愿本身也沒啥不好
你自己都承認了,還說什麼?


鄉不鄉愿,又不是你說了算?


你的內容,正是對扁家最好的寫照與評語!!!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8-19 22:13 回覆:
鄉愿本身沒不好,不過或亂德;上位者鄉愿,下面的更鄉愿,舉國鄉愿,國家殆矣。

子曰:『惡似而非者:惡莠,恐其亂苗也;惡佞,恐其亂義也;惡利口,恐其亂信也;惡鄭聲,恐其亂樂也;惡紫,恐其亂朱也;惡鄉原,恐其亂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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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馬總統又兩面或三面討好誰???
2010/08/19 19:09
1.國務機要費跟特別費的區分認定,你怎不去問兩個分別判案的合議庭?全部是特別費?

2.民主自由,對法官的判決,社會上的每一個人都可以表示意見、立場,不表示意見也可以!「贊成」也好,「反對」也好,
表達「中立」當然也可以!馬總統選擇中立,尊重法官判決有罪或無罪或減刑,何以討好誰???陳哲男司法黃牛12年輕判成7個月,你倒是說說看你希望馬總統怎麼回答?

3.馬總統如果說應該有罪?應該無罪?應該減刑?才奇怪!豈不是又有人喜歡亂扣帽子?政治干預司法??看守所裡就有一個!馬總統又不是傻瓜!!!

4.這也就是為什麼扁家貪污洗錢全減刑,社會罵翻,你覺得法官如何呢???馬總統依舊說「尊重司法」!懂嗎???他又兩面或三面討好誰???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8-19 20:06 回覆:
國務機要費和特別費,是養廉銀還是鬼扯蛋,隨便貪官的解釋,對老百姓而言,貪污,就是把公家的錢,放進私人的口袋裡,這個道理千古顛頗不變,不是憑一兩個貪官或政客,就可以把人民洗腦的。

你可以欺騙所有人一陣,也可以欺騙某些人永久,但你無法欺騙所有人永久!

中立,自律,吾從眾,都是鄉愿的變形,鄉愿本身也沒啥不好,看起來有道德,說的話也很中規中矩,最大的敗德,就是孔子說的「惡紫知奪朱也,惡鄭聲之亂雅樂也。」

你問我馬總統應該怎麼說,應該先請馬總統拿出同理心,想一想老百姓辛苦的血汗錢,被貪官貪污時的感受,然後發自內心會說的話。不過,這不可能,馬總統向來都是吃老百姓的血汗錢,自己可沒流過甚麼血汗,哪能想像或感同身受呢?

朱元璋愛殺貪官,殺到血流成河,聽一聽他說的:「我想把貪官殺光光,奈何貪官太多,早上才殺一批,下午又來了一批。」

宋楚瑜說:「大家說,只要台灣總統貪污,一律槍斃,好不好啊!」這才是不鄉愿者該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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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你有沒有看過判決書???
2010/08/19 16:39

我看你真的是不識字?

20年豈只國務機要費貪污而已???你有沒有看過判決書???

馬總統是總統?還是法官?

有罪,沒罪,你不會去問法官?

你是哪一所幼稚園???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8-19 17:13 回覆:
我以為我們討論的是「馬英九有沒有兩面討好」呢!

馬英九看到司法判阿扁貪污特別費有罪,他說對。看到司法判他自己特別費貪污無罪,他也說對。這叫兩面討好。

司法也是鄉愿,兩面討好。碰到馬總統,就說古代也有貪污不算的例子,叫做啥子養廉銀的;碰到一般人貪污,判個十幾二十年,有人嫌重:「沒看過古時候的貪污,都是殺頭,財產全充公,妻兒發配邊疆給披甲人為奴的嗎?」

版主還在噴口水胡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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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史幾千年,貪官汙吏爛皇帝一堆,哪一個不是說自己依法行政?尊重司法?
2010/08/18 11:24

呵呵

那你可不可以說說哪一個皇帝說過「尊重司法」的,一個就好。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8-18 19:25 回覆:
『漢文帝的時候,有個法官叫張釋之,有一天,文帝騎馬出去玩,被一個鄉下人嚇到,馬跳了起來,鄉下人於是被抓到法院,張釋之判他罰金,就把他放了。文帝極生氣:「張法官,有沒有搞錯,這個鄉下人應該死罪,因為他嚇了我的乖馬,如果嚇到的是我的另一匹笨馬,說不定笨馬一跳,就把我摔死了,鄉下人應該死罪。」,張釋之說:「報告皇上,法律應該像把秤,要能放諸四海皆準,今天嚇到了乖馬,就該罰錢,改天嚇到笨馬,摔死皇上,才該判死刑。如果嚇到馬就判死刑,改天嚇到馬,摔死皇上,要判甚麼?(註2)」皇帝於是說:「那就尊重司法吧。」【張釋之執法,西漢司馬遷】』

請參【一堂國文課,執法與法執http://blog.udn.com/jun5238/4130565】,國中的國文課,國小學童應該還沒學到(^^)。不過,人家可是個好皇帝。呵

版主還在噴口水胡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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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愿不鄉愿,請參考孟子的解釋
2010/08/18 11:21

呵呵

何必問古人,你只要以行動證明你不鄉愿即可。當然,你也可以承認你鄉愿的邏輯如青蛙跳水,不通!不通!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8-18 19:31 回覆:
必也正名乎
首先必需請您同意孔子對鄉愿的定義,和孟子對鄉愿的闡釋,方能往下討論。
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這可是孔子說的硬道理,無需以今非古!

R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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匹夫無罪,懷璧其罪
2010/08/18 10:16
一針見血!「你最大的過惡,就是長了一身好肉,卻偏偏沒長到爪子!

家父母因出售土地,官司在二審大翻盤,不甘在司法掩護下,變得一無所有,
當年向法務部長馬英九陳情,回函說非常關心,但是礙於職權,沒辦法表示意見.....
http://blog.udn.com/bilingwu/209322
只好登報申冤,83歲老先生因而,被判坐監三月,且不得易科罰金!
如今鄉愿總統,仍然選擇當不沾鍋.....
家父母已是風燭殘年,垂垂老矣,仍堅持不懈,
不為自己討公道,也要讓爛法官知道凡事無法一手遮天!

懇請版主將此文PO來《阿嬤後援會》城市,無任感激!
敬請人道支援 我卓越不群的母親

八旬阿嬤
【台灣司法◎人間煉獄】部落格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8-18 19:35 回覆:
歡迎引用。
阿嬤故事我看了,有些想法也是由此而來,希望大家一起努力,還有,不要放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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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很大,受不了!
2010/08/18 10:11
===馬總統對阿扁特別費貪汙判刑二十年,說要「尊重司法」,對自己特別費貪汙判無罪,說這是「一切依法」,一切感謝司法,這不是兩面討好嗎?===

「尊重司法」?「一切依法」?同樣的立場,哪是兩面討好???扯到哪裡去?

「尊重爸爸的決定」、「一切依爸爸的決定」,換句話說,小學生都懂!受不了!!!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8-18 19:17 回覆:
尊重司法判特別費貪污二十年,又一切依照判貪污特別費的市長無罪的司法;司法判有罪也對,判無罪也沒錯。是謂兩面討好;

你是哪個小學的??(^^)

讚啦
當最高主管的不能當牆頭草,想兩邊討好
2010/08/18 10:10

這篇文章真是寫得太好了.

中國歷史幾千年,貪官汙吏爛皇帝一堆,哪一個不是說自己依法行政?尊重司法?

爛人如此, 好人為怕惹禍上身, 得罪哪方, 只能我自安之所以也如此.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8-18 19:12 回覆:
(^^)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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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8/18 09:49

依法行政???

行政院長,不依最高行政法院中科判決?

台北市長,不依最高行政法院加油站判決?

我看是;

[我們一家都"一法行政"---馬氏諸法...皆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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