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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牽拖馬英九了
2017/11/03 12:56:34瀏覽1776|回應0|推薦24

別牽拖馬英九了
      以前,有一位女綠委在立法院質詢時,總要用一句「難道馬英九不用負責嗎?」作為結尾,這就是「牽拖」。日前,獵雷艦弊案爆發後,立委黃國昌就馬政府時期,總統府曾以密件函轉慶富董事長陳慶男陳情信給行政院,黃委員懷疑馬前總統對該案有「施壓」,這就是「牽拖」的代表作。
      黃委員質詢獵雷艦弊案時,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證實2015年9月確實收到行政院函轉總統府的公文,主要是陳請協助處理慶富負責人陳慶男的貸款案,但這份文件被編為密件,黃國昌非常不解地說:「這種文件憑什麼編密件?機密性到底何在?難道,馬英九幫忙喬貸款,也符合國家機密的法定要件?」要求官員在下班前提出當時的相關文件(註一)。隨後,總統府發言人林鶴明證實,蔡總統上任之後,慶富也來函陳情4次,其中1次也以「密件」轉給行政院,作法與馬政府並無不同。林另指出,因陳情函所述事由涉及國防工業,依《行政程序法》、《總統府處理人民陳情作業要點》規定,才以密件函送行政院(註二)。
      由總統府發言人的解釋,黃委員所提「難道,馬英九幫忙喬貸款」的說法,已不攻自破;但黃委員不懂行政程序,尚情有可原,蔡政府及顧主委語意曖昧、故弄玄虛,讓外界誤以為馬前總統施壓銀行貸款,就不夠厚道!本人自許為「公文達人」,就總統府處理陳情案件的程序,簡述如下,讓大家更清楚了解此事與馬前總統毫無關連。
      總統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多如牛毛,絕大部分都非總統府業務,只能轉請主管機關處理。按分層負責規定,類似解決貸款的陳情案件,頂多到單位主管(公共事務室主任)代為決行即可,不太可能簽請總統府秘書長核判,遑論專案呈報總統核閱;若是以相同事由一再陳情,通常由主管科科長代核而已。所以,陳慶男的貸款陳情案件,馬前總統不可能看到,何來介入或施壓;再者,總統府函轉行政院時,係以「行政院秘書長」為受文者(註三),顯見屬於一般性、事務性或程序性的公文,絕非事涉重大的政策。
      綠營想把馬前總統繩之以法,可謂無所不用其極,若僅因總統府用「密件」函轉給行政院,就認定馬前總統涉案,未免牽扯太遠。盼望執政黨用「打馬」的心力來「拚經濟」,儘快解決長期低薪問題,才是人民所期待;不然的話,就請大家用選票來換掉這個「治國無方」的政府。

註一:參見https://tw.news.yahoo.com/040800538.html
註二:參見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1103001135-260102
註三:參閱【秘書長何以有印信】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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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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