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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3 13:14:43瀏覽814|回應1|推薦30 | |
曾在網路上看過介紹一位基督徒醫生,雖然沒有直接向病患傳過福音,但因他身上所帶的基督徒馨香之氣(林後 2:14),吸引了他的病人,想要有跟他一樣美好的生命,主動詢問他有關救恩的事,迫不急待地受洗成為基督徒,這就是以生命影響生命。
再看看我們自己以及其他弟兄姐妹得救的經歷,有多少是聽人講了幾篇聖經上的大道理就進教會信主的?還是因著心裡有需要,便跟著身邊信任的親戚朋友進教會,在感受到被愛被關懷後信耶穌的? 雖然神的話是真理,但神就是愛。世人被愛吸引來就近主比被真理吸引的要多,是先被愛吸引了才願意來追求認識真理,願意過敬虔的生活。 現今有許多基督徒很熱切的傳福音,逢人就把四律、福音橋搬出來講,但本身的生活卻一團糟、毫無讓人羨慕之處,只要發現對方沒有想進教會的意願,立刻收回一切關懷、轉身另覓對象,給人的感覺就像在做業績,如果世人沒有被我們的生命、我們的愛吸引,又如何能被我們的信仰吸引呢? 最先能打動人心的是你自己的生命故事,不是聖經上的道理。每個人最好都能準備四方面的見證,有關婚姻(家庭)、親子(人際)、工作(學業)、身體,如何被神醫治、被神祝福,當你所關懷的對象有哪方面的需要時,提出來與他分享。 雖然傳福音是大使命,但最大的誡命卻是愛神與愛人(如己),當我們對人不間斷地表達無條件的關懷,傾聽與接納,沒有說教、也不給對方壓力,當有朝一日他遇到難題,主動向你求助時,你帶他進教會、讓他願意接受耶穌的幫助,不是水到渠成的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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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