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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8 22:58:05瀏覽2645|回應8|推薦44 | |
慎重提醒: 「大探長」已提告在我部落格發言的格友妨害名譽達三人(或更多),為避免莫名其妙惹上官司,此篇文章懇請所有格友謹慎回應,避免麻煩,而其他文章請儘管回應無妨。 本來是不想再把大探長張曦光的提告官司寫出來,免得傷了大家的眼睛,不過後來想想,真的是值得做為歷史證據資料,所以還是把它完整保留下來,以供後世參考。 昨天收到地檢署再議的公函,本來覺得莫名其妙,連送到高檢署再議都沒有,就直接被檢察官退回,認為實在沒理由,今天睡飽再看,錯怪檢察官了,也看出奚竅處,可以解釋張曦光為何要求更換民事訴訟的法官原因了。 要說清楚有點困難,先把張曦光曾經寫給民事訴訟庭的陳報狀列出來,讓大家看看他如何對司法人員灌輸先入為主的觀念,讓司法人員在沒看到我之前,就已經預設立場來認定我了。 總算也解釋一些,為何張曦光在我部落格不斷留言扣我帽子之後,有很多網友就離開的原因,台灣社會有個通病,就是習慣用雙方各打50大板思維方式來認定他人,無風不起浪,如果有人這樣斬釘截鐵認為我有問題,要揭穿我的真相給大家看,或許那個人真的有資料,可以確定我有問題,才敢這麼做。所以第三人最好遠離是非圈,別介入的好,這就是很多人容易有的想法。 我也蠻好奇的,當我不斷把這些官司寫出來,又有多少人還會認為我值得信任?願意支持我?還是謊言說多了就變成事實(這是張曦光說過的話,也是民進黨最會做的事情),只要操弄久了,離譜的事情也會變成真的,就像500元的空心菜一樣(註一),當百餘篇控訴我的留言,被我不當一回事放在部落格上時,有多少人已經被洗腦成功,認定我有問題的了? 廢話不多說,回到正題,地檢署寄來的公函,我的再議,地檢署初步審核,認為無理由,本來想是不是我說他們連「連續犯」的法律解釋都不知道,還連「豆腐」、「炒」、「肉蒲團」這種猥褻暗示的話都不懂,我在再議狀中把這些點出來,讓檢察官沒面子,所以乾脆不送高檢署,直接退回。不過後來再看清楚內容,才發現我看錯了,原來正本送高檢署,副本通知我,只是附上他們的初步審核,覺得沒有理由而已。 而最可笑的是,張曦光不斷控告我一堆妨害名譽案,他把這些案子全部扯進來,連他跟別人互控,在士林地檢署的案子也扯進來,還有光碟兩片提供,(我比較好奇的是,不起訴處分書有3份,難不成他告我的也不起訴了?),還真不知道他又在檢察官那邊寫了多少罵我的文字了。 看來張曦光還真把一堆案子全混在一起,用混水摸魚的手段模糊焦點,這就讓我不禁想到,為何要讓民事訴訟的吳定亞法官換掉的原因,換一個不認識我們的法官,他才容易先向司法人員扣我帽子(如那份陳報狀一樣),給人先入為主的潛意識想法,之後我不管辯不辯白都會造成司法人員的主觀解讀,而吳定亞法官在法庭內都有看到我們的出現,以及現場旁聽的表現,他那份陳報狀的指控就已經不攻自破,難怪他要急著換法官,真的是夠惡劣的手法了。 看到張曦光跟民進黨這些年來的作為,只能說他們把老祖宗的三十六計學的蠻透徹的,而且都搞下流手段來打擊敵人,真的是不把這些手法舉例公開來,實在太委屈他們的努力了。不過下星期五陳水扁金改洗錢弊案就要宣判了,要先把一些資料再整理出來,等過了11月5日,一一舉例說明,台灣不能再被一些小人無中生有、反客為主胡亂栽贓,搞得是非不明,真相不清了。 註一:500元空心菜:民進黨為了操弄台北市長選情,在選舉期間,民進黨市議員莊瑞雄,以將舉辦的花博種植空心菜花500元,比擬菜市場買的空心菜一把20元,到處操弄「花郝貴」(台北市長國民黨現任市長及候選人郝龍斌),卻不說明500元空心菜必須保鮮存活超過六個月以上的展期,與買回不到一週即爛的蔬菜不同,竟然還得到許多台北市民的認同,紛紛譴責北市府花錢有貪污圖利之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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