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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告張曦光的再議,地檢署公函991028
2010/10/28 22:58:05瀏覽2610|回應8|推薦44

慎重提醒: 「大探長」已提告在我部落格發言的格友妨害名譽達三人(或更多),為避免莫名其妙惹上官司,此篇文章懇請所有格友謹慎回應,避免麻煩,而其他文章請儘管回應無妨。

本來是不想再把大探長張曦光的提告官司寫出來,免得傷了大家的眼睛,不過後來想想,真的是值得做為歷史證據資料,所以還是把它完整保留下來,以供後世參考。

昨天收到地檢署再議的公函,本來覺得莫名其妙,連送到高檢署再議都沒有,就直接被檢察官退回,認為實在沒理由,今天睡飽再看,錯怪檢察官了,也看出奚竅處,可以解釋張曦光為何要求更換民事訴訟的法官原因了。

要說清楚有點困難,先把張曦光曾經寫給民事訴訟庭的陳報狀列出來,讓大家看看他如何對司法人員灌輸先入為主的觀念,讓司法人員在沒看到我之前,就已經預設立場來認定我了。

總算也解釋一些,為何張曦光在我部落格不斷留言扣我帽子之後,有很多網友就離開的原因,台灣社會有個通病,就是習慣用雙方各打50大板思維方式來認定他人,無風不起浪,如果有人這樣斬釘截鐵認為我有問題,要揭穿我的真相給大家看,或許那個人真的有資料,可以確定我有問題,才敢這麼做。所以第三人最好遠離是非圈,別介入的好,這就是很多人容易有的想法。

我也蠻好奇的,當我不斷把這些官司寫出來,又有多少人還會認為我值得信任?願意支持我?還是謊言說多了就變成事實(這是張曦光說過的話,也是民進黨最會做的事情),只要操弄久了,離譜的事情也會變成真的,就像500元的空心菜一樣(註一),當百餘篇控訴我的留言,被我不當一回事放在部落格上時,有多少人已經被洗腦成功,認定我有問題的了?

廢話不多說,回到正題,地檢署寄來的公函,我的再議,地檢署初步審核,認為無理由,本來想是不是我說他們連「連續犯」的法律解釋都不知道,還連「豆腐」、「炒」、「肉蒲團」這種猥褻暗示的話都不懂,我在再議狀中把這些點出來,讓檢察官沒面子,所以乾脆不送高檢署,直接退回。不過後來再看清楚內容,才發現我看錯了,原來正本送高檢署,副本通知我,只是附上他們的初步審核,覺得沒有理由而已。

而最可笑的是,張曦光不斷控告我一堆妨害名譽案,他把這些案子全部扯進來,連他跟別人互控,在士林地檢署的案子也扯進來,還有光碟兩片提供,(我比較好奇的是,不起訴處分書有3份,難不成他告我的也不起訴了?),還真不知道他又在檢察官那邊寫了多少罵我的文字了。

看來張曦光還真把一堆案子全混在一起,用混水摸魚的手段模糊焦點,這就讓我不禁想到,為何要讓民事訴訟的吳定亞法官換掉的原因,換一個不認識我們的法官,他才容易先向司法人員扣我帽子(如那份陳報狀一樣),給人先入為主的潛意識想法,之後我不管辯不辯白都會造成司法人員的主觀解讀,而吳定亞法官在法庭內都有看到我們的出現,以及現場旁聽的表現,他那份陳報狀的指控就已經不攻自破,難怪他要急著換法官,真的是夠惡劣的手法了。

看到張曦光跟民進黨這些年來的作為,只能說他們把老祖宗的三十六計學的蠻透徹的,而且都搞下流手段來打擊敵人,真的是不把這些手法舉例公開來,實在太委屈他們的努力了。不過下星期五陳水扁金改洗錢弊案就要宣判了,要先把一些資料再整理出來,等過了11月5日,一一舉例說明,台灣不能再被一些小人無中生有、反客為主胡亂栽贓,搞得是非不明,真相不清了。

註一:500元空心菜:民進黨為了操弄台北市長選情,在選舉期間,民進黨市議員莊瑞雄,以將舉辦的花博種植空心菜花500元,比擬菜市場買的空心菜一把20元,到處操弄「花郝貴」(台北市長國民黨現任市長及候選人郝龍斌),卻不說明500元空心菜必須保鮮存活超過六個月以上的展期,與買回不到一週即爛的蔬菜不同,竟然還得到許多台北市民的認同,紛紛譴責北市府花錢有貪污圖利之嫌。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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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ing6100&aid=4544363

 回應文章

paul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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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最主要任務本應是要全力監督扁案跟替特偵組加油打氣
2010/11/01 19:29

挺扁的鬧你也就算了還要對付大探長..消減了你不少的火力ㄟ..:0(

五號就要宣判了..很期待又有些憂慮...就是在周占春法官手上吧??你覺得會還[誰]一個公道?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11-02 00:43 回覆:

就是有人故意要消耗我的時間阿當初他密集留言,設法抹黑我,要大家提防我是騙子,我都懶得跟他計較了,結果他先來告我,還說要揭穿我的真相給大家看,結果提告我甚麼說他「操弄是非、製造紛爭」這是妨害他名譽,哇咧,口氣放很大,結果告個完全不相關的。

浪費我一堆時間整理資料,結果一整理看到他的文章,才發現這個人根本就是故意在挑撥離間,製造大家對我的錯誤認知,而且是有系統在構陷我,剛開始他利用我不刪文,開始挑撥離間,叩我一堆帽子,開始刪文後,他觀察到最挺我的人就是大老鷹姐姐跟您,所以特別到您們兩個的部落格,要您們多加注意小心我,別把正義用錯地方了,結果您們都沒理他,所以現在他乾脆提告一堆官司想要困住我,今天連他的助手都出動來告我了。

這個人這麼花時間在調查我的事情,連部落格相關格友都去調查,還利用大老鷹姐姐的個性跟行為,想要煽動她來對付我,講好聽說是「框住」我,這些一連串的行為,就是設法阻擋我的行動,只要我花時間對付他,就沒時間去監督扁案跟為司法人員加油打氣了,心機之深重由此可見。

對於星期五的判決,我不做任何想法,想要看周占春法官是尊重自己的職業,還是只有政治立場、沒有是非,但是有一點可以確定,星期六會去問夥伴,要不要再出來行動一次,做一次反貪腐的訴求宣示。


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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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ifer 說得好!
2010/10/31 08:24

Lucifer 說得好!

有沒有人告扁民進黨319詐騙,哪裡可以查?沒的話,我倒想去告。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10-31 22:06 回覆:

我不知道有誰有針對319案去提告陳水扁或民進黨,不過只要有人有新事證(不是媒體已經報導過的,或是319真調會已經查過的內容),應該都可以檢具證據,到地檢署告發吧?

另外,要告發是陳水扁或民進黨為主謀或策畫執行,也應該有明確的證據,才可能讓檢察官可以針對證據進行查辦,若只是口頭上說是陳水扁或民進黨,然後說證據請檢察官自己去查,那可能連受理都很難了,我相信也應該有很多人早已提出告發了(起碼在倒扁時,還認識一兩個「專業提告人」,一堆政客都被他告過),所以現在的重點,是要有明確的資料,證明犯罪者非陳義雄,而若有更清楚資料能證明民進黨內部策劃就更好了。

我想大探長既然敢誇口說自己是唯一有證據能證明的人,那就請他拿出證據,證明他真的是默默在做事、查出完整資料,而我才是沽名釣譽的人,畢竟真的把本名公佈讓大眾知道的人是他,我可是倒扁四年,到今年三月前,還都用暱稱而已(哪個沽名釣譽的人這麼笨的)


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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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曦光告扁民進黨319 詐騙比較有意義。
2010/10/30 15:19

張曦光告扁民進黨319 詐騙比較有意義。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10-30 17:10 回覆:

真理姐說的好。

最好笑及最弔詭的就是在這裡,他在97年2月就在部落格很光明正大的寫只有他是目前唯一能把319真相,一切用証據說清楚講明白的人,如果他真的這麼有自信跟證據確鑿,而且還敢直指陳水扁就是主謀,怎麼沒聽到他去提告陳水扁,甚至民進黨的任何司法行為。我想只要他拿出新事證,司法一定會重新展開調查,而不是像現在一樣,甚麼聲音都沒有。張曦光還自以為是司法人員,講甚麼「偵查不公開」的藉口。(針對偵查不公開,JC鮮師有篇文章可以參考:陳致中與偵查不公開)

反倒是聽到他提告王清峰,還把我跟王清峰列大小咖他對付的對象,這就非常好笑了,一個人說是長期對付貪污集團,結果他攻擊的對象,都是貪污集團的敵人,那麼這個人不是精神狀態有問題,只會搞自相殘殺,要不然就根本是貪污集團派來臥底的,讓人以為是自己人,然後開始指控哪個人有問題、哪個人在騙人,讓此人變成被攻擊的箭靶,好讓做事的人承受最大的壓力而放棄。

從他的所作所為,我不認為他精神狀態有問題,再看他那近200篇的文章,裡面非常多在誘導大家對「我有問題」的暗示(例如說我愛出風頭,我用分身來自捧),甚至知道目前只剩下兩個人在旁聽,卻大力攻擊我們,甚至不惜連連提告六個官司來對付我,這些行為哪像是一個追查319不遺於力,努力對付陳水扁的反扁人士,倒像是扁陣營派來臥底,打著紅旗反紅旗,不遺於力攻擊的特大號間諜。

如果張曦光要用此篇告我第N件妨害名譽,方便起見,我順便把國語辭典,間諜的定義寫出來:

1.挑撥、離間。2.受過特種訓練,潛伏於對方組織內蒐集情報,或從事顛覆活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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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eas Support
2010/10/29 22:28
Good work! The real truth will come out if the judge practice the justice and is objective to the case.

Rose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10-30 01:10 回覆:

我會隨時將進度寫在部落格上,讓大家知道真相,既然大探長不斷說要揭穿我的真面目,我就把所有法庭紀實寫出來,好讓格友可以了解情況,以大探長愛提告的個性,如果我有扭曲不實,胡亂編寫故事,一定會被他告,所以大家可以放心看戲,保證真實無遮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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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關係
2010/10/29 19:43

反正人不在台灣,他想告也告不到我。。。所以我繼續關注,暢所欲言。。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10-30 00:52 回覆:

看來現在要靠海外的同胞幫我加油打氣了。

上次看到一則新聞,發話IP在國外,結果警察完全無法追蹤,果然海外比較方便。


蕫詩韻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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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在搶我的專利耶~~~~~~
2010/10/29 18:30

加油,不是已經被偶註冊為專利"名稱"。

呵呵,加油ㄛ!!


阿飛~~變臉、變裝,唯一不變的~~是心,分享天地ㄉ異想空間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10-30 00:49 回覆:

哪裡?哪裡?偶怎麼只看到紐約和巴黎而已。

感謝,麻煩有空就過來喊加油,免得專利被人搶了


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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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2010/10/29 14:48
筱蒨姐加油!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10-30 00:42 回覆:

謝謝舞子打氣

我會繼續努力絕對不會向惡勢力低頭的。(搞不好寫惡勢力又要被告妨害名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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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難防啊。。。
2010/10/29 05:19
總覺得大探長真是奇人。。。其精神境界不是我們可以想像的。。

明明自己行不道德的事情還自認為正義。。給法官看的東西都能加上拐彎抹角罵人的話。。。

筱倩加油。。。。雖然總覺得加油這兩個字有點單薄,但是網路上的精神支持是唯一能為你做的事了。。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10-29 12:38 回覆:

謝謝您的加油,只要這樣就夠了,有精神支持就可以恢復我的戰鬥士氣了。

大探長的這一戰不好打,因為遇到君子還能說理,遇到小人還能用下馬威,但是如果都不是,那就只能正面迎擊,好好應付,而且其他人不宜介入,他喜歡搞混水摸魚,把週遭的人都拖下水,好阻止其他人對我的支持,讓我被孤立。

最怕就是這種假裝正義、用一副理直氣壯的口吻來扣別人帽子的人了,而且是有目的、有系統在一步步構陷他人,第三人很容易搞不清楚狀況,就被唬住,要花一段時間才能看清楚真相,問題是別人沒這種時間跟興趣來了解,所以寧可選擇兩邊都不支持,剛好趁他的意。

對了,為了避免被告(格友「三條線」在文章回應只有一篇,還沒說甚麼,就被大探長提告),所以最好不要批評大探長,我一個人來做就好了,其他人只要看戲,跟我喊加油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