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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0 20:09:58瀏覽3486|回應8|推薦53 | |
這一篇文章是把辛苦找來的資料,放上來方便日後查證,如果檢察官又接到張曦光的提告訴訟,過來蒐證,也方便直接點閱連結到相關網址去。 張曦光以自己是公眾人物,而我把倒扁期間的經歷,以及他的言行寫出來,認定妨害他的名譽,所以提起刑事訴訟,按刑法第311條規定: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公眾人物就可受公評,張曦光既然要揭穿我的真面目,又自認為公眾人物,也可以受人「公評」,這是言論自由的範疇,只要不是對其人身用髒話公然侮辱,自然可受公評。 這一篇是針對他提告我在又是大探長張曦光的再議駁回-更新版 文章中提到他「不是精神狀態有自戀型人格跟妄想型人格,就是有特別任務,要把我的名譽摧毀掉」這些話,又告我妨害名譽,所以今天這篇是針對說他精神狀態部分的內容,來做答辯。 先來解釋一下甚麼是自戀型人格跟妄想型人格。按犯罪心理學(註一)的理論,自戀型人格在成年後,在不同環境下,呈現自大(幻想或行為)愛被人欽佩,與沒有同情心的普遍行為。普遍需要過度的被注意。高估自己的成就及能力。需要他人尊崇,但若沒有會很驚訝或生氣。自戀型人格異常的暴力行為有兩種:一因未獲自覺應得的讚美、注意或尊敬而變得憤怒,可能轉為口語或身體暴力。一為嚴重及普遍之邪惡型自戀,伴隨有攻擊及妄想病徵。妄想型人格,則是呈現不信任或懷疑他人的普遍行為型態。對他人動機常解釋是傷害的,在沒有證據下,他認為別人想利用、傷害、欺騙他。妄想型人格覺得別人將要傷害他,會用傷害他人名聲的方式...用羞辱、威脅及訴訟對抗他們覺得會傷害他們的人。 先把時間扯到95年,當時倒扁對大家來說只是一段短暫的時間,沒人想要以本名示人,所以我用年輕時的筆名「筱蒨」方便大家稱呼,剛開始在紅衫軍連絡網登錄不上,所以又用英文名字「Lucia」登錄,之後發言都被放大解釋攻擊,所以又申請「微美克」帳號(微美克人是一篇童話故事你很特別裡的木頭人,當中不被貼標籤的女主角名字就叫露西亞),來UDN後,Lucy及Lucia及中文露西、露西亞都被使用,所以用相同意思的露西佛爾Lucifer,而在這裡,沒人知道我是誰,可以專心做事,寫下監督扁案的法庭內容,所以也不需要再用分身來浪費時間。 98年因為舉辦活動,被張曦光在聯網上發現,先是表現善意,突然翻臉攻擊,當時張曦光憑著網友跟我的互動,自己以為我用一堆分身上網自己拉抬自己人氣,連續發文指控我用分身Lisa,還有其他人名義自己捧自己還以為格友「ttt308」就是以前倒扁時的紅衫軍朋友「台北陳小姐」,在自以為是下,還寫了篇人格分裂的回應,暗示大家我用一堆名稱,有人格分裂的問題,卻不想想他自己還更離譜,又是大探長、倒扁天王、319先生、真相達人、特派員、DDT...,連在UDN上面,也是分身一堆,大探長、悠然,還用未登入的「不平」,在自己訪客簿自言自語。我可是行不改名,都是露西亞的相關名稱。 話題回來。 我寫下那些話的時間在99年12月10日,當時是看到張曦光以「大探長」的帳號,於99年11月14日至11月30日,在小肉球姐的部落格文章回應十餘篇內容(藍營永遠無法平復的傷與痛--319 槍擊案 及小肉球破例公佈悄悄話(格友慎入-內容涉及成人題材),裡面高度自戀,常常對號入座,把小肉球姐的文章,都以為是為了吸引他出來,又妄想別人為孿生兄弟,以為人家又是搞分身在說話,讓小肉球姐不得不說清楚,這還不夠,連小肉球姐寫其他格友的文章,他都要對號硬卡進去,非得要尬上一角。連帶把我扯進去,才知道原來他還私底下用悄悄話跟小肉球姐挑撥離間,要找「忠誠找碴手」來對付我,明明小肉球姐就不是在講他,還要連發回應硬是對號入座,還不斷拿我來消費非得大家都注意他不可,最後連小肉球姐想休格,都以為是因為他的關係,還扯說阿詩瑪姐想休格,也是因為他的話所引起,讓阿詩瑪姐不得不也來留言駁斥。 看到張曦光說自己看的部落格沒幾個,卻把有跟我連絡的格友,都以為是因為他才寫文、休格,實在看到吐血。還以為倒扁時人家封他是張無忌,我是周芷若,當我在為他瘋狂,實在是看到連隔夜餐都想吐出來,拜託,我對大我20歲的老人家沒「性趣」,更沒時間去搞男女關係,倒扁行動一個接一個,仁義之獅夥伴忙著行動,誰有心情風花雪月。自己還在那寫武俠小說,對號入座。我們倒扁一年多,他自己過來也才一個多月,敬老尊賢一下,就以為我是花癡,哈男人到極點,老人家也要。沒有心動,竟然還背後傳我是同性戀,真是夠無恥的了。 12月20日回格友回應,想到張曦光那篇「人格分裂」的回應,自然針對他的言行舉止,對事來評論一下,既然他可以沒有證據,胡亂指控暗示我是人格分裂,這麼多篇的文章回應,他的行為評估有自戀型人格跟妄想型人格,算是有所本吧。 註一:犯罪心理學[2008年最新版],楊士隆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P68~P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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