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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4 17:11:14瀏覽1651|回應10|推薦0 | |
林青弘提告我以「背後下毒手」、「小人」、「人之虛偽膚淺,人格之卑劣、人性之黑暗」、「背後扯後腿下毒手」、「無恥不要臉」、「這加重誹謗罪絕對逃不掉」、「搞這背後下毒手的卑劣行為」這些形容詞形容他一系列提告、告發、檢舉我的官司之言行作為是妨礙名譽罪,經地檢署裁判不起訴後,又申請再議,再議後又裁定不起訴,林青弘又申請再議,結果高等法院檢察署處分書,7月7日確定再議駁回,變成法院認證確定,我依據林青弘的作為所做的評論,屬於言論自由範疇,沒有違法。 本來這種案子,我收到公文後都直接就丟到抽屜內不管。可以做的事情太多了,誰還想去整理建檔看林青弘告了哪些案子裁定好了,哪些還在跑流程,被人陷害跑地檢署已經夠浪費時間了。常想誰會時間閒閒只忙著設計陷害別人來消磨時間,沒想到竟然這世上還真有這類型的人存在。我忙著反貪腐、支持司法人員、呼籲清廉有為的政治家出來領導國家。募款辦活動,錢沒用完留在專戶內等下次機會再使用也不行,不使用不捐出去就告侵占背信,這不是背後下毒手,那要怎麼描述稱呼? 我維持反貪腐行動,既沒說要關閉帳戶,也沒說捐款者不准退錢,偏偏林青弘還想搞小動作來扭曲解讀,千方百計要讓司法把我判有罪,好證明他才是替天行道的英雄,而我不過是詐騙百姓沽名釣譽的騙子。為了證明他的論點,他還跑去匯了100元到專戶內,接著到我的訪客簿留下一連串的留言。這真是太爆笑了,不整理出來成一篇文章存檔起來,將來要去訪客簿翻資料就太麻煩了。所以將相關對答做成圖檔放進來這篇文章內,一方面讓檢察官看清楚些,一方面大家也可以看戲下去,看林青弘是不是又要以此提告我官司。所有內容都是林青弘主動到我的UDN格子內的留言,可供檢驗,我可沒去他格子廢話過。麻煩UDN電小二,千萬別要求我下架或強制下架。請尊重及保障格友的言論自由平等權,謝謝。 看來這筆反貪腐挺清廉的基金讓很多人垂涎三尺,藍營挺柱洪衛兵也都眼紅,動不動就要提這筆錢,那好吧,我現在宣布,如果吳敦義先生願意出來參選2017年國民黨黨主席,我就要開始動用這筆基金,進行挺吳敦義的網路行動。臉書上其他為國家公義而辦的行動,也會衡量情況加以贊助支持。再說一次,麻煩當初贊助路權匯款的朋友,不願意支持後續行動者,歡迎提供您當時匯款的完整帳號,我會扣除已辦行動後之餘款比例計算及扣除匯費後返還,感謝您這些年來的支持。如果還有人願意贊助挺吳敦義先生當黨主席的行動,等吳敦義有確定宣布參選後,也歡迎捐款贊助。現在會玩臉書,才知道臉書粉絲團還能花錢買宣傳廣告,增加曝光度,以後就可以成立吳敦義後援會玩一玩網路戰啦。 對了,路權之前的捐款,不願意參加挺吳敦義選黨主席行動的藍營挺柱者,也可以要求退還剩餘款,之前已經算好可退金額了,可以到訪客簿私密留言,提供帳號返還,同樣會扣除匯費17元後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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