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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進度一覽表
2014/04/23 01:58:05瀏覽3337|回應9|推薦48

這一篇是我自己做記錄用的,大家當笑話看看就好,在江湖上混,啥狗屁倒灶的事情都會發生,習慣了也就沒啥啦,當是去地檢署、法院掛號看檢察官、法官,反正跟去醫院看醫生差不多,都在等叫號碼。

這陣子官司纏身,連續三個星期一都去地檢署報到當被告。第一案,是不知道哪個阿貓阿狗到我部落格文章耍賤洗版落落長回應十餘篇,自己用「馬娘娘」、「忠誠的皇民」在嘲笑羞辱人,還說「寧可馬英九貪污9億元」,講出非正常人會說的話,說他是蠢人就提告我妨害名譽,還要台中警察一定要傳喚我去台中審判。打電話到台中跟警察問清楚傳喚內容,警察也很無奈,看過我的部落格文章,知道是對方先來騷擾鬼扯硬坳,但人家敢告就得受理,不過答應我轉到台北,4月7日地檢署傳喚,我提供對方的部落格簡介,告訴檢察官,對方9月25日23:37申請UDN帳號,26日凌晨00:11就開始騷擾洗版,我還刪掉幾篇鬼扯的回應。對方原本沒有頭像,暱稱也只寫「小路路」,為了告我,10月3日還更新個人資訊,貼上自己的照片,再加註名字英文拼音,根本就是故意來鬧事的,請比照知名作家黃春明被民眾蔣為文提告事件,二審判決因告訴人騷擾挑釁在先,激起別人情緒而反擊情有可原,予以免刑。

4月14日去地檢署偵訊,是羅伯特亞當斯提告的三個案子,這個故事等一下再來仔細寫。

先寫第三個案子,2月27日中正一警察傳我去做筆錄,針對10月12日趕豬行動,經過4個月才突然要我去做筆錄,還跟我連說對不起,拖那麼久才要移送違反集會遊行法。真是不知道該說甚麼,感覺得出來他們背後應該有人在施壓要處理,既然有人想惡整我,也只好再去地檢署說明。

4月21日地檢署傳喚,10點16分進去、27分就結束偵訊,問我認不認罪,我說不認為自己有錯,我們是合法行使憲法的請願自由,王金平關說司法,我們帶著請願書去要求他知所進退,辭職下台,警政機關都曾說過,人民有憲法的請願自由,就算沒申請集會遊行,和平訴願都能允許。檢察官問為何不申請?我說公投護台灣聯盟多年來天天霸占立法院週遭,一個月前就去申請路權,其他人根本就無法申請,王金平關說司法這種緊急性的集會,怎麼可能會提早去搶路權?人家公投護台灣聯盟才真的是違反集遊法第四條主張分裂國土,為何警察不移送?不取消集遊資格?太陽花學運還破壞公物、霸占立院、妨礙立委行使職權,為何沒事?檢察官說不要比別人,針對自己的案子。

我還被告犯刑法149條(公然聚眾,意圖為強暴脅迫,已受該管公務員解散命令三次以上,而不解散者,在場助勢之人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首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我說千人如何說解散就解散?去的人也不見得會聽,繞行立法院後就帶開到中正紀念堂解散了,我們沒霸占立院,也沒被警察強制驅離就自己帶開解散了,太陽花300人就霸占立法院20幾天。為何這些人警察不處理?就針對我們合法合憲和平的請願自由來用集遊法對付我們?檢察官問我是不是首謀?我說沒錯,是我在網路上號召民眾去立法院請願,行動是我辦的。檢察官問沒幾個問題就結束了,看來如果我被起訴,那偷吃太陽餅行動跟公投盟的衝撞立法院暴力行動,更該被司法審理制裁吧。

拜週一地檢署的傳喚,原來還有刑法第149條可用,不過我們又沒有被舉「解散命令」的牌子三次,要用這一條來對付我,那該告警察瀆職罪才對,為何對分裂國土、暴力攻占立院的公投盟跟學生都縱容姑息,讓這些暴力份子不斷回到立法院去搞暴力行動?

再來說4月14日被羅伯特亞當斯提告的三個案子。連檢察官都覺得莫名其妙,羅伯特告我把他羞辱元首的文章標題整合成一個圖片是侵占他的著作權,檢察官問我為何要用他的圖片,我說那圖片是我做的,而且是抓UDN的畫面,也告訴UDN的格友那些內容是羅伯特自己寫的,檢察官問我那為何告訴人說是你使用他的圖片?誰知道啊?連著作權的定義都不懂,我有甚麼辦法?另外兩件案子是同一件事,cjs嘲笑的內容:

我譴責cjs不該對UDN眾所週知提告最多的羅伯特不敬,結果羅伯特不告cjs,竟然來告我,還重複兩件,我也只好去跟檢察官解釋啦。

這三個案子還不是羅伯特告我的所有案件,21日下午回到家,又收到地檢署的公文封,拆開一看,原來又是羅伯特提告我跟另一位格友的變造準私文書和違反著作權的官司,連傳喚都沒有,地檢署就直接處份「不起訴」,寄來通知書。一看內容,哇哈哈哈,真是太爆笑啦,又是那張我把羅伯特羞辱總統文章標題整合一起的圖片。原來羅伯特自己可以公開羞辱元首,那是言論自由,別人把他公開發表的言論標題整合,就是「變造私文書」,還違反他的著作權。結果檢察官認為他有言論自由,別人也有言論自由,「告訴人既得公開評論時政,其作為亦非不得由他人加以評論、檢視」,他能批評時政,別人自然也可以評論他的言行,而且我也公開告知這是羅伯特寫的內容,所以都在著作權法允許的範圍內,沒有違法。

唉,這些官司讓我跑地檢署三次,總不能都一路被人挨打。既然要玩司法,當初原本原諒那些來亂的綠營網軍,我就不客氣,也提告回去,把在我部落格羞辱我媽的回應,提出告訴。看到羅伯特要玩「著作權」,我就示範一下甚麼才叫違反著作權,也提告jun5238三件違反著作權還公然侮辱的案子,大家禮尚往來。算一算,除了告王金平瀆職罪外,還告了兩人四件案子,也沒吃虧。另外22日週二也順便幫格友改了一份公然侮辱的提告狀,送到地檢署去,大家就努力跑地檢署跟法院吧。

看到現在公投盟還在立法院跟警察對峙,接下來有空的話,先擬告發公投盟蔡丁貴違反集會遊行法跟刑法149條,順便加告內亂罪,主張分裂國土、危害中華民國存在還進行暴力攻占國會殿堂及最高行政機關。既然要阻撓我們的行動,就以牙還牙、加倍奉還。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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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ing6100&aid=12722600

 回應文章

Quilter's world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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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9 11:10
加油!人在異國時常想到妳的孤軍奮戰,除了心疼好友外還請保重身體,期盼周邊有更多人為妳打氣贊助。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4-04-29 14:04 回覆:

感謝Rose姐的祝福。這些年來部落格愈來愈多人注意到我們的行動,雖然能站出來行動的人不多,我們也很少舉辦街頭活動,但是反貪腐的理念跟訴求從未改變,行動也從不停止,只是要看時機點才能決定行動時間表。

謝謝很多熱心的同胞都願意慷慨解囊,資助活動的進行,也參與行動。海外的同胞即便不能親身參與,也都跟Rose姐一樣在旁支持鼓勵,或許國內許多人已經被媒體、網路洗腦式的灑狗血報導誤導視聽,但還是有理性、聰明的同胞仍然不為所動。只希望理盲爛情的人不要再繼續擴增成為社會多數,台灣或許還有救。


真理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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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7 22:59

民進黨如何藉反核非核X核黑箱操控台灣能源勒索要脅

民進黨執政,黑箱掏空台電,使台電旗下台汽電轉投資孫公司森霸、星能、國光及星元綁台電25年約,高價賣電給台電大賺百億元,而讓母公司台電大賠千億元,這是民進黨做的黑箱爛攤子害台灣人民必須付較高額電費,如今他們又要廢核,害台電破產。

扁派郭進財當中油董座時成立太陽能大廠昱晶,又公又私,昱晶與又轉投資成立旭晶,如今他的兩個兒子擔任旭晶董事長總經理,昱晶是MEMC最大客戶, MEMC又以每股15元自昱晶手上取得旭晶最大股東。昱晶原始股東陣容包括郭進財、熟悉媒體生態的前非凡電視台新聞總監洪玟琴、潘文炎家族等。這些大股東3年暴賺20倍,小散戶半年慘賠7成。民進黨執政媒改,重分配媒體資源,讓非凡電視台當台視大股東,讓民進黨民視、民視新聞台、交通電視台成為台灣最大媒體集團,電視台轉來轉去新聞播報得都差不多,反壟斷的自己壟斷媒體,黑箱。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4-04-29 14:06 回覆:
民進黨的無恥貪婪青出於藍、更勝於藍,貪贓枉法行徑不擇手段到極點。

stan555
等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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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5 00:43

加油 !


您長期沒有工作薪水收入,  我不能幫忙打官司,  但是幫忙出些費用還做得到,  今後您用在這些官司的各項費用:  如提告或上訴必要的審判裁判費,  交通費,  誤餐費,  影印費,  洗照片,  文具費等,  跟我說一聲就好,  不需發票 & 收據 .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4-04-25 08:06 回覆:

謝謝STAN慷慨幫忙。

還好刑事訴訟不需要多少費用,沒有請律師可以省下不少錢,前幾年旁聽扁案、被告、告人,學到不少刑事訴訟的知識,當時認識陳鎮慧的律師林律師,有教導告知寫訴狀的一些技巧,所以現在自己寫訴狀、答辯狀都沒問題。

其他費用都是小錢,能自己電腦打字列印出來的,就自己處理,比較不好意思的,就是用大家捐款辦行動買的碳粉、紙張來列印這些狀紙,您的捐款也在裡面,所以已經讓您幫忙到了,謝謝大家的幫助。


ttt30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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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4 04:40
我已經不知道幾年了,由山寨關公,許x珠,大探長,看著您不斷的一件一件一件的被告到後來被動的反告,旁觀著替您抱不平確無能為您分到一點點憂,只能再為您說聲加油,現在連最基本的出點錢都找不到人幫忙付,只有請您先用著網友們借的,等黃總長若宣布參選我再一起匯款。真真慚愧。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4-04-24 09:41 回覆:

許姐,打從紅衫軍時期,您就不斷支持鼓勵我,這七年多來,您是我最忠貞不離的啦啦隊之一,沒有您們的力挺,我難以維持到現在,而看現在的社會政治局面,沒有我們的共同奮鬥,我相信陳水扁不會在台中監獄豪華花園牢房關著,老早就被那些無恥的台獨組織扭曲顛倒黑白,被民進黨、柯文哲、郝呆那些無恥的政客用「重病快死」施壓「保外就醫」釋放出來。看著趙建銘的內線交易案8年多沒結果人還在外趴趴走,我很確信,小老百姓這些年來的堅持反貪腐,馬總統都有看到,也不畏強大壓力,不把黑手干預司法。

基金借款原本就打算募20萬元左右就夠了,那些綠營支持者來亂,才增加到30萬元。老天爺已經透過其他朋友合計募集到192,600元,已經夠我用了,謝謝您多年來的幫忙,這一次借款您就不用在意沒找到人匯款給我,我很相信「天命」及「天意」,老天爺給我夠用就好了。

官司是綠營最會使用的手段,從大探長時就感受到他們惡毒的手法,沒被嚇走就知道得以牙還牙才能不被打垮,現在連警察都變成台獨的走狗,幫台獨撐守住立院的行動權力,讓他們三天兩頭在亂,很抱歉,我原本決定不跟公權力自相殘殺的做法要改了,市長郝龍斌跟中正一的瀆職罪非得試著去提告看看,不能讓這些公僕如此欺善怕惡下去。


Rockwell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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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3 21:37

對付濫訟之人,反擊的方式就是反控誣告罪。曾經在下和一群網友被捲入論壇的釣魚,此君亂控告一群網友妨害名譽和公然侮辱。讓我們到台北地檢署一日遊。約談後不起訴,我們幾個人決定反擊這種濫訟的司法蟑螂,每個人在居住地的地檢署遞狀控告他公然侮辱。他讓我們到台北一日遊,我們就讓他到各地一日遊。

通常濫訟的人本人都不會出面,就吃定一般人怕麻煩,怕上法院,可能想和解的心態,不和他計較只會讓這種人越來越囂張。

加油!有群人默默支持你伸張正義,但也請保重身體!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4-04-23 23:01 回覆:

謝謝Rockwell先生的支持鼓勵。雖然被告一堆官司會影響心情,不過習慣了就不會影響太久。今天下午去燙髮,讓自己心情愉快些,心情好身體才不會差,才有精力繼續對付那些提告之人。

濫訟之人裝著自己很懂法律,拿著法條亂告別人,自己的「自由」最大,要說甚麼都可以,別人都不能質疑他,否則就告,人家舉證也告,真是莫名其妙。大多數人都嫌打官司曠日廢時,還是少惹為妙,大多自認倒楣賠錢了事,但這種姑息養奸的方式,只會讓濫訟之人更加囂張,動不動就要告人,順便賺錢斂財。

這種人就該以牙還牙,抓到把柄就不用客氣回敬回去。看到那不起訴的處分書內容,這種亂告一通企圖使人受刑事處分的惡劣行徑,當然要反擊。


阿龍
2014/04/23 16:57
加油!!!!!!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4-04-23 22:47 回覆:

謝謝阿龍先生。

台灣社會現在是低能的人占據發聲權,而多數百姓選擇任由這些小丑們胡鬧。敢出來對抗的,就會被群起攻擊,寒蟬效應讓更多人選擇沉默。

可是這樣惡性循環下去,國家遲早敗在那些低能鬧事之徒手裡,走向菲律賓的模式,貪贓枉法者不斷被特赦,貪官污吏繼續一代接一代,老百姓也只能變成他國國民的傭人來謀生。我不想台灣走菲律賓、南韓模式,而是希望走向清廉、團結合作共創榮景的模式。但是有民進黨這種全黨挺貪污犯跟國民黨那種一堆挺特權關說搞黑金的無恥政客,這兩黨之腐敗同該被譴責,也讓國家無法擺脫貪腐的糾纏。不堅持行動下去,沒人可以救國家了。


蜘蛛蝴蝶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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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3 11:33
加倍支持...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4-04-23 12:00 回覆:

感謝蜘蛛蝴蝶刀大哥長期以來的支持力挺、幫忙宣傳。

那個羅伯特也有提告您唷,檢察官問我認不認識您本人,我說沒見過本人,只知道住在國外。

被處分不起訴的那份裁判書,羅伯特也是提告我跟另一個格友兩人,那一位還被告準誣告罪,明明是羅伯特自己告該格友,該位格友被羅伯特告,舉證證明羅伯特寫罵人的文字在先,法律上防禦自保的行為,還被羅伯特再告該格友的舉證是「準誣告罪」,真不知道誰在搞誣告罪亂告人。如果羅伯特認為自己的法律知識很多,那就該知道自己意圖使人受刑事處分,胡亂編排罪名告人,自己才是誣告罪的犯罪者,我看乾脆就讓法院來裁定羅伯特的行為算不算誣告罪好了。


Ericpark
2014/04/23 10:34
Cheer up.  You are great.  Take care.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4-04-23 10:41 回覆:

謝謝Eric大哥提振我的士氣。

官司被整已經有心理準備了,之前98年被「大探長」連告10幾條,還來我格子裡騷擾洗版抹黑我騙財騙色;另一位UDN的名女人甚至把我扯進去三角關係中,到處訴苦指控我跟她男友搞曖昧。日久見人心,那位名女人的綠營色彩終於展現出來,之前的懷疑都得到證實,這種綠營的下流手段已經習慣有經驗了。


多硯坊 (休)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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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3 10:15
筱蒨加油!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4-04-23 10:35 回覆:

謝謝多硯坊大哥加油打氣。

看到挺扁的無恥組織愈來愈囂張,暴力衝撞政府不斷,就算被他們搞下流手段控告,也絕不退縮,欺善怕惡不是我的本性。有這些沒道德是非的人存在,我們就得更加努力去對抗才行。

看中正一整晚數小時只舉四次「警告」牌對付暴民,玩假的放任暴民衝撞,這種欺善怕惡、姑息養奸的公權力,真的很想罵髒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