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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0 23:23:56瀏覽1503|回應3|推薦47 | |
慎重提醒:本篇文章回應請勿針對張曦光做出任何評論,一旦稍有涉及人身攻擊之嫌,對方會有提出妨害名譽告訴之可能,之前已有格友受此困擾,被提告過,所以請大家多小心。 今天的偵查庭是上個月11月17日的延續,因為答應要提供給地檢署資料,但是都沒寄過去,所以又通知開庭一次,把答辯書資料呈遞過去。之前資料整理到一半,就陪父親去醫院,回來後就不想再動手了,結果一直拖到早上才去把它完成。 這三件案子,有兩件是張曦光與徐子琁,用同樣的內容,分別提告我說他們募款,有暗示他們詐財的意思,告我妨害他們名譽,另一件是張曦光告我說他是「小人、恐嚇別人、無恥跟下流,沒種兼沒品」,還有我說山寨關公案件有他在背後幫忙山寨關公硬坳強辯,這兩件事情妨害他名譽。這三個案子,都先到大安分局做過筆錄,又回到地檢署,所以今天算是第三次為了這些案子出庭。 一開庭,助理檢察官就先問我為何罵張曦光恐嚇?因為他把過去的倒扁行動扭曲指控,所以我只好在部落格將過去的行動過程寫出來(第四次罷免戰役-2.絕食行動 ),有格友就依據文章內容做回應,沒想到他竟然過去格友的部落格留言,要對方刪除回應,否則提告,還拿查到的案例去警告,讓對方心生恐懼,道歉刪除,這不是恐嚇是甚麼? 助理檢察官又問:那你罵告訴人「小人、恐嚇別人、無恥跟下流,沒種兼沒品」,是否有其事?我就說有這樣寫。為什麼要罵?因為張曦光從98年9月底起就開始到我的部落格留言騷擾,裡面內容一堆涉嫌誹謗、公然侮辱,總共超過百餘篇,我都懶得計較、不予理會,沒想到他又到其他格友處去造謠,最後還拿我一句話告我妨害他名譽,(那件官司後來不起訴也再議駁回了),讓我非常氣憤,再看到他又去不相關的格友處恐嚇別人,一時氣憤,才會說話如此的重。助理檢察官就說,能不能提供這一百多篇留言,以及那件不起訴裁定書的內容,我說可以,蠻多的。助理檢察官說用寄來的就行了,我說好。 接下來換山寨關公案件,這件案子我決定不提供資料,想讓檢察官起訴,好調查清楚是否有張曦光介入,沒想到助理檢察官也問得簡單,只問山寨關公又是何人?我說是部落格格友用「武聖關公」名意罵我中國豬,我提告他,不想褻瀆神明,所以叫他山寨關公,助理檢查官就問完了,換下一案件(哇,好像心有靈犀一樣,都沒多問。) 接下來就是募款的事,助理檢察官說張曦光與徐子琁提告內容相同,所以一起提問,他們認為我說他們募款有暗示他們詐財的意思,所以告我妨害名譽,我聽了很傻眼,跟助理檢察官問:我哪一句話有暗示詐財了?(第四次罷免戰役-1.靜坐篇 )麻煩他們舉證一下,明明我連募款都沒有,張曦光才是到其他格友處說我詐財呢,這個人還惡人先告狀。助理檢察官再針對募款的事情詢問,我就把準備好的資料呈遞上去,說96年12日8日張曦光到我們聚會處,徐子琁沒有通知就過來,有照片為證。 六、97年因立委選舉國民黨過半,倒扁行動方式決定改變,張曦光319真相揭密的說明至97年1月中旬結束。之後仁義之獅行動場地由二二八公園移至立法院群賢樓門口,進行要求立委提出第四次罷免案之靜坐訴求,於此同時,夥伴在紅網上提出反對罷免的行動,張曦光向本人提出建言,懷疑夥伴阿德為國民黨內間,造成仁義之獅夥伴間的不信任及分裂,在紅網上展開言語攻擊,網路朋友「penguin」在聽聞徐子琁有募款之行為及言語表示(註:雖未曾使用[募款]二字,但其行為已是在幫張曦光籌措資金),發了數篇文章,遭到徐子琁及張曦光提告妨害名譽之訴。而「仁義之獅」夥伴Alex、阿德都曾前往作證,證明徐子琁有募款之行為。之後Penguin為避免訴訟耗時耗力,決定認錯和解,賠償了事,故在「新紅衫軍連絡網」網站上,公開發表道歉聲明。 七、徐子琁在Penguin道歉聲明發表後,亦發表一份公開信(附件三),並以E-mail信件,到處發送不相關第三人,文章內容把仁義之獅夥伴阿德及Alex提出來消費,當中自己承認,為了認識阿德,還透過兩人介紹,若非有所求,何必如此大費周章?徐子琁非仁義之獅夥伴,卻特意去詢問阿德贊助仁義之獅捐款內容。阿德因有所防備,不願告知本名,還被拿來挖苦,若阿德主動想認識徐子琁,又何須隱瞞真名。 八、同頁(註D)處,徐子琁否認有用英文說money,但是未否認募款行為,也才會說出:「施明德募了一億元,都無法完成倒扁,更何況是張先生。」。甚至要求仁義之獅能幫張曦光募款,若非自己在做募款行為,又何必去要求別人也來幫忙? 當然答辯書還有寫其他內容,不過就不全登了,助理檢察官收下答辯書,說這樣就可以了,等筆錄印出來簽完名後就離開,總共花費20分鐘。 * * * * 實在忍不住補上張曦光在格友處寫的留言,誰才是在那造謠指控別人詐財的人: 如果問我為何,簡答之,就是框住她,不希望她故技重施,再有其它人的正義感或同情心被蒙蔽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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