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爛戲拖棚的大探長官司後續紀錄
2010/11/03 23:56:07瀏覽1011|回應6|推薦40

實在是不想再把大探長跟他那個朋友成真的報導寫出來,戕害大家眼睛,但是現在實在是太多官司了,只好紀錄下來,以方便日後回想,否則提告一大堆,都混在一起了。

11月1日星期一下午又被傳喚到大安分局做筆錄,這次總算不是張曦光提告了,換成幫他到處募款的徐子琁(暱稱:成真)來提告,我覺得莫名其妙,換她提告甚麼?

警察一問才知道,原來我在部落格提到過去的事情,她認為我寫她到二二八公園跟夥伴募款的情形,是在妨害她的名譽,我聽了都傻眼了,陳述事實算哪門子妨害她名譽了?我告訴警察,徐子琁到處募款是眾所週知的事情了,當時在場的夥伴十幾人都有聽到,我都可以找人證出來做證,我不知道哪裡妨害到她名譽,麻煩請她提出來我哪裡說錯了,要不然我也不知道該如何回答。

警察也很無奈阿,說對方這樣提告,他們也只好這樣處理,順便問我之前的官司情況如何,我就說那個張曦光已經告我六件了,有的到大安分局做筆錄,有的直接去地檢署,害我已經跑錯好幾次(星期一又跑到辛亥路地檢署才發現錯了,又趕去大安分局,金害,年紀大了,跑錯兩次了),現在連這個女的都來告。警察就問我,他們是甚麼關係?我說我也不知道,只知道那個徐子琁已經跟很多人募款,說張曦光查319案很辛苦,又沒有資金奧援,希望大家幫忙贊助,兩個人也告了別人。警察很能理解,因為他們已經受理很多件了,我說我不是愛跟他們在那抬槓,我可都沒去他的部落格鬧,從頭到尾都是張曦光來我這留言的,我也很不爽阿,浪費一堆時間整理他的資料,就像這個女的,寫了我一堆,別人都說我可以告她誹謗,我還懶得理會,結果她卻先來告我了,看來我該把那個資料也拿出來告她才對,警察說別這麼麻煩了,如果對方胡亂提告,就等不起訴時,拿資料提告她誣告就好了。筆錄大概20分鐘就結束了。

回到家,收到我告張曦光,高檢署寄來的再議駁回裁定書,內容跟地檢署的一樣,我提出的前兩篇內容已超過六個月期限不受理,後面提到張曦光當初贊助我三萬元,我也承認了,所以全案還是決定再議駁回。看到高檢署這樣寫,想想也罷,當初要不是那三萬元幫忙還卡債,可能就要被迫停止倒扁行動,功虧一簣了,所以司法人員可能在提醒我,反正都拿到三萬元了,就當是對方的精神賠償吧,好吧,那這件官司,就算是預收三萬元的精神賠償,之前看在張曦光曾經幫助度過卡債,讓行動持續的份上,不想提告他,反而讓他到處暗示我在斂財騙錢,現在提告這一件抵銷,算是扯平了,接下來就不會再客氣了,老天爺大概也要我先休息一下,少一件官司,集中在其他地方吧。

今天下午處理完家中私事後,下午又去高院民事庭,幫以前的紅衫軍朋友作證,就是當時我們在忙著倒扁,準備到國民黨市黨部跟立法院靜坐要求第四次罷免時,紅衫軍連絡網(簡稱:紅網),網友「企鵝」與當時自稱「倒扁天王」的張曦光,兩人網路上相互發言引發的官司訴訟,在當時,企鵝的發言讓我認為他在扯我們行動後腿,根本就非常反感,但是事過境遷,當時以為的夥伴,如今才發現是有問題的人,反之當時百般反對的許多人,卻是擔心我被騙而不斷試圖阻止的人,很多事情真的要日久才能發現人心。(但是為了阻止我被騙而抵制行動,我還是很難釋懷。)

言歸正傳,今天是因為張曦光告企鵝誹謗名譽,要求民事賠償,一審企鵝判賠,所以提出上訴,他找我來做證,證明張曦光他們有到我們仁義之獅的會場,做過募款行為,法官問話,我告知張曦光是來說319案件,但是同時間有一女子徐子琁則到現場,說張曦光查案很辛苦,沒有資金,希望大家幫他,還要我們去告訴總部,請總部撥點款項補助,我就告訴徐子琁,我們沒有從總部拿過任何補助,夥伴也說,仁義之獅的經費都是夥伴自己拿出來的。

至於張曦光知不知道徐子琁來募款,我不清楚,當時兩個人距離三、四公尺,都跟不同的人在聊,徐子琁跟我們談募款的事情,我們都面對徐子琁,不曉得張曦光有沒有聽到。這兩個人的關係我不清楚,至少是一般朋友關係,沒聽到徐子琁有跟夥伴談過他跟張曦光的關係。徐子琁第一次找我是在紅家的時候,當時有拿募款名冊翻給我看,但是我沒仔細去看,印象中有姓名跟金額,但是沒拿來翻閱,現在不可能記得清楚,當時只說有個人名,查319案很辛苦,我當時不認識她說的那個人名,後來96年12月8日到公園時,我才知道,她是在幫張曦光募款,她也只有幫張曦光募款而已。

張曦光還想玩文字遊戲,問我說我沒捐款,我知道誰有捐款,證明徐子琁有在募款了。我告訴法官,徐子琁有沒有募款跟我們有沒有捐款是兩回事,據我所知,我的夥伴阿德跟一位攝影師施大哥就都聽過徐子琁募款,但是我們都沒有捐款過。

法官最後問雙方有沒有問題,張曦光說我說的內容完全不是事實,他可以舉證,我們這些人的證詞都不能當證據,法官問他,我哪句說謊了,又把電腦螢幕拉到最前面一句句核對下來,張曦光的意思是他根本沒有募款,法官叫他看清楚螢幕,法官已經問過我了,我就說不清楚張曦光知不知道徐子琁來募款,但是徐子琁對我們募款是事實。

庭訊總算結束,因為要趕去內湖,所以順便載企鵝跟他母親回去,路上又聽到一些八卦,原來有人在我背後說我是同性戀,哇哩咧,真是要罵髒話了,大家吃飽太閒是不是,我忙著倒扁行動,跟男人畫清界限,就變成同性戀,現在旁聽行動,換個方式,開始跟男性友人互動,就變成搶人家男朋友,能不能大家可以把重心放在倒扁上面,事情已經一堆忙不完了,誰有心思去跟別人搶男友,還要花時間背後到處說她壞話,實在是無聊透頂(阿,抱歉,這跟案子無關,趁機發發牢騷一下。)

晚上跟朋友MSN聊天,朋友想到有收到徐子琁傳的E-mail,很多都刪除掉了,但是又檢查一下信箱,發現一封沒刪到,我要求傳給我,看了實在很好笑,收到新的事證可以拿來使用了,因為明天一早有重要事情,所以沒時間把資料全轉換成圖檔貼上,等週六有空再來處理,不過先貼一小段,徐子琁在控訴他人時,寫下來的話,證明她有在募款,實在很爆笑,自己都承認了,還告我妨害名譽,真是夠了。

徐子琁的文章片段:我是在張曦光先生開講完畢,大約晚間11點,我要趕著去搭夜間公車, 預備離開前,祗簡短表達了我希望仁義之獅能幫張先生募款之意,我曾解釋說「施明德募了一憶元,都無法完成倒扁,更何況是張先生!

補上96年12月8日當天的照片一張。

(成真:左側面對鏡頭配戴絲巾女性、張曦光:右側面對鏡頭穿米色夾克者)

真的抱歉,因為一大早要起來處理家事,所以今天的回應跟留言暫時無法回覆,等事情忙告段落,再來回覆,謝謝!

99.11.04.補充:剛剛重看內容,發現徐子琁的內容需要說明清楚,她太避重就輕了,只說簡短表達一下請仁義之獅幫忙張先生募款,那一天我照下這張照片後,她還來找我,要我跟總部說一聲,請總部撥點款項,然後又去跟其他夥伴談,連背對鏡頭穿紅衣的Alex後來都有聽到,可不是順口說一句就走人了,現在還來告我們說她募款,是妨害她的名譽。怎麼跟張曦光一樣,自己可以隨便講一大堆亂說人家,別人就說不得他們一句話,實在是讓人搖頭。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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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ing6100&aid=456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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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說八道我猜猜猜!
2010/11/05 15:21

幸好妳是女生,否則我會懷疑妳是否誘拐人家老婆害人家綠雲罩頂又抓姦不著,這個嘛,確實是男人們的不共戴天之仇喔!雖然偶看了半天還是弄不懂妳到底犯了什麼滔天大罪?但有的男人天生器量就是非常狹小,很會牽托厝邊隔壁。以我哥公司今年初發生的事為例。

我哥的小老闆五短身材其貌不揚,一直垂涎從南部調上來的美眉,剛開始純樸的美眉不敢得罪他,但開始吃豆腐後就惹毛了還有幾分鄉下土性的美眉,跑去跟南部的主管告狀,吵著要調回去,結果好事不出門,風聲傳到了小老闆娘的耳朵裡,綽號貢丸的小老闆娘素以兇悍聞名,因為她娘家後台很大,我哥說小老闆的臉被甩成豬頭之後好幾天沒去上班,從此之後他同事們都感受到「由愛生恨」的威力,美眉調回去後,他三天兩頭刁難美眉的主管,為了不讓待自己很好的主管為難,美眉很義氣的自動離職了。我哥說越是吃不到天鵝肉的癩蝦蟆,器量越是狹小。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11-05 21:44 回覆:

癩蝦蟆還好,最怕的是假裝癩蝦蟆,想要讓人家以為兩個人有曖昧的男女關係這種心機深重的人。

就像小時候掛在嘴上的「小心匪諜就在你身邊」,現在就是有人想要滲入夥伴群中,以內部破壞的方式,讓其他人認定是夥伴的內鬨,或是當作有夥伴看不下我的「胡作非為」,割袍斷義站出來指控我的「惡劣」,藉此讓大家對我心存懷疑及不恥,進而漠視我的行動及做為,好讓我孤掌難鳴,不了了之。


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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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您同性戀?
2010/11/04 15:00

同性戀不違法, 也沒什麼好丟人的! 但是硬要把不是同性戀的人拗成是同性戀, 那就太八卦, 太好笑了!

 

表情符號不夠用, 我得再去找幾個大笑的符號來!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11-04 22:30 回覆:

我也覺得很好笑,同性戀並不可恥,那是每人的自由,但是沒事要去人家背後操弄是非,沒有男人可以栽贓到我頭上,乾脆連女人都要塞到我懷裡,就真的是太下流無恥的作為了。

紅家關門前,我跟其他民眾討論將紅衫軍組織起來,那股暗中摧毀我們的勢力,就是拿其中一位單身男性民眾,故意到處傳我跟他有染,毀壞我的名節。成立仁義之獅之後,我都儘量跟其他男性民眾保持距離,遇到態度稍微有問題的,就寧可讓那人離開組織,避免謠言散布,沒想到竟然到最後,傳我是同性戀,這個實在太好笑了。

不過如果是那時候,我大概是笑不出來,會覺得這些人無聊到毀人名節的地步,真是不擇手段到極點,幸好那時候不知道,還能專心在行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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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tail information told the truth
2010/11/04 13:18
Hi, I am glad you kept all the detail documents and presented in front of judge. Wish you resolve all the lawsuits and enjoy life.

Most importantly, take care of yourself and your family.

Rose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11-04 23:05 回覆:

昨天晚上收到的那份E-mail資料,還真是讓人大開眼界。成真發信給人的內容一開始就是:盲目的社會, 上行下效, 充滿了無知與邪惡的反文明的反秩序的衝動性和非理性社會的縮影,像「仁義之獅」的自以為是又故意扭曲重點的主導者--筱蒨, 即可見一斑, 請您給予細察,即可作出判斷, 因為我深信著各位的洞悉力已老練過人!

原來去年10月30日,成真就已經開始背後誹謗我的名譽了,這個社會真的是很病態,惡人先告狀,誹謗人的還說是對方在誹謗她,有夠可笑,也非常不能原諒這種操弄事實的行為。

而且這些人都是到處到也認識我的人之處留言或發mail,我開玩笑問我朋友,怎麼沒受影響,趕緊離我遠一點,幸好這些朋友都信任我的為人,看到我實際的作為,選擇相信我。也剛好昨天談到最近的官司,朋友想到去查一下信箱資料,發現還有這封信沒有刪掉,傳給我作為證據,真的應驗,來社會混,遲早是要還的。

謝謝Rose姐的關心,這幾天雖然忙了點,但還不會太累,只是扁案明天要宣判,但是卻沒時間把資料整理出來,被這些人耽誤了非常多的時間,現在只好讓他們的行為曝光,也看是誰的真面目被揭穿出來。


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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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寫的...
2010/11/04 11:01
洋洋灑灑的, 看來3千字都有, 辛苦你啦! 謝謝資料分享....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11-04 23:19 回覆:

本來想簡單寫一寫大概,愈寫愈多,怕寫不清楚,可能又要被告扭曲事實,沒有講清楚,所以只好記載多一點,萬一將來又收到傳票時,可以提供法院參考。

這些資料也可以提供您們訴訟參考,雖然不一定用得到,但是誰也無法確定哪時遇到神經病,說不清楚亂告人,至少有點法律概念,知道要如何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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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他們就是特意在和你拖
2010/11/04 05:49
讓你沒有精力去做其他事情的樣子。
不知道有什麽居心。。
難道說查319案是某人的詐騙行為?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11-04 23:49 回覆:

其他的我不知道,但是從去年七月10日我們強力阻礙了民進黨民代全部進場的行為後,這個張曦光就又冒出來了,八月底就要引導我按陳水扁的說辭去寫部落格文章,拒絕後又不斷要說服我,九月要我寫"畢業論文",偏偏每天晚上連續長篇大論留言扣一堆帽子,21天貼了58篇留言,讓我煩不勝煩,然後發現我的夥伴及熟人,都不在UDN上出現,開始以之前夥伴身分,斷章取義扭曲當時情況,要UDN的人認清我的真相,揭穿我騙人的面目,企圖醜化我的行為跟動機。發現UDN的網友,不像之前紅家關門時,紅衫軍聯絡網引發集體攻擊我的狀況,又去明確支持我的網友處,企圖說服她們我在斂財,正義不要用錯地方,想要讓她們倒戈相向對付我,結果又失敗,現在乾脆直接提告一堆官司來讓我花費時間對付。

您想,這些行為,像是一個喊著要追查319真相,讓陳水扁得到制裁的反扁人士嗎?用盡所有的時間跟精力來對付我的行為,讓人不禁質疑他的動機何在?為何我會變成他的主要攻擊對象?全力幫助挺扁人士,企圖將我摧毀掉,所有行為言語又跟民進黨綠營網軍用一堆分身潛入藍營陣營,假裝同立場人士,以內部破壞散播流言,來扭轉藍營支持著想法,謀略手法雷同。

我只覺得這個人必須像他說的,揭穿真相出來,看看誰在故意扭曲事實,意圖破壞行動,也希望看到他自己所言,319的真相已經被他追出來,或許特偵組還真的可以從他那裏去了解,看能得到多少細節繼續拼出319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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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安
2010/11/04 02:33

看完您的大作

台灣有許多閒人

很愛說人八卦

如我們年老不結婚

也被人說是同性戀

不知性向如何

干他何事

我們已經召開記者會推動A片產業合法化

很感謝蘋果日報`中視`新頭殼`立報報導

歡迎您一起來突破台灣最後一道思想戒嚴

讓我們能夠充分享受閱聽自由權

http://blog.udn.com/wendy0930737311/4364732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11-05 00:00 回覆:

每個人的性向,都是人家的隱私,干其他人啥事?別人的戀情也是一樣,我就覺得最近媒體不斷報導大S的戀情很無聊,這個新聞跟台灣老百姓有啥切身關係,要如此追蹤不斷?之前的補教人生也是,媒體低級到只能追蹤這種跟大多數老百姓無關的八卦新聞,真的對老百姓攸關的民生議題,官員的瀆職貪汙,卻連追蹤報導都做不到,台灣的第四權,比AV女優還不敬業。

我贊成A片產業合法化,但要嚴格要求拍攝內容,那種強暴、獸奸、戀童癖...噁心到沒人性的內容都該禁止,合法化才能有效管理,強力取締非法。否則潛入地下,甚麼變態情節都會出現,看多了反而造成許多強暴犯殘暴的虐待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