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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3 22:16:59瀏覽3088|回應8|推薦58 | |
慎重提醒: 「大探長」已提告在我部落格發言的格友妨害名譽達三人(或更多),為避免莫名其妙惹上官司,此篇文章懇請所有格友謹慎回應,避免麻煩,而其他文章請儘管回應無妨。 這篇本來很早就要寫,不過這幾天忙著處理家裡的事情,加上法官限期三天內要先寄答辯書給張曦光,以便對方進行辯論,順便補充資料,因為下次開庭下星期一18日,所以忙著整理資料。 原來民事訴訟雙方提出的資料,除了給法院也要給對方一份,大探長提告我民事訴訟,早在8月19日我就把答辯狀交給法院,但是不知道要給對方,所以大探長很理直氣壯的說,我完全拿不出證據證明,法官問我答辯狀有給對方嗎?我說這是我第一次開民事訴訟庭,我不知道要給對方,所以法官要我補寄資料給對方。 把話題拉到開始,收到民事訴訟開庭傳票,上面只有書記官,看不到法官的名稱,所以當天到法院才知道法官是誰,反正我們小老百姓,也不認得那些法官,所以也沒差。到了法庭門口一看,果然案子是會找人的,承辦的法官竟然是--吳定亞法官陳水扁國務機要費的陪席法官,調到民事庭當審判法官了。 一進去,吳定亞法官也在笑,就說案子是會找人的。我也很無奈苦笑,吳法官問我們難道不能和解嗎?大家都是同樣立場的人,幹嘛在網路上彼此攻擊,我說我們不是同立場的,張曦光不是紅衫軍,他自己說的,而且我也沒在網路上跟他對罵,都是他到我部落格騷擾,寫了一百多篇的回應跟留言,我可都沒去他部落格留言過。 法官就問我是紅衫軍嗎?我愣了一下,說:是阿,我是紅衫軍。法官就跟張曦光問,不能和解嗎?他是都有看到我們一群人坐在法庭上旁聽。張曦光還回說只有一兩個人,要法官依法審理,不要和解。然後開始長篇大論,我在別的網站說他「操弄是非、製造紛爭、手段惡劣」對他是在做誅心的言論攻擊(我還豬心咧),這在宗教上是很嚴重的事情,法官就說,我們不是在開宗教法庭,不要拿宗教進來討論。 張曦光繼續說,他最討厭我這種沽名釣譽的人,消費司法人員,他這種默默在做事的人最瞧不起,看到這種人就要公開給大家知道,讓大家看清我的真相,希望法官依法審理,接下來他會舉出更多的證明,讓我的作為攤在陽光下。還希望法官暫緩審理,等他提告我的其他案件有進展,再一併考慮判決。 我立刻反對,一案歸一案,不要拖延,這件案子先辦,法官問還有其他的案子?我說張曦光自己過來我的部落格鬧,結果還提告我五件妨害名譽,還告來我部落格的網友,都是最近才開始,只在地檢署偵訊而已。 張曦光知道我有答辯狀之後,就說,我把很多回應都刪除掉,根本就是斷章取義,等他拿到內容,他會解釋清楚,讓法官了解,他都有存檔,所以可以把刪掉的資料補齊。法官就要我把那些舉出來的相關回應跟留言,連同我的部落格文章全部列印完整,再補上來。 其他張曦光的廢話就不多寫了,反正張曦光就是說,我提供的資料,他都可以做完整的解釋跟補充,只要我三天內將資料寄出,讓他有時間準備,下星期一下午開庭他會當面呈交。 回家一想,這可是大工程,那些刪除的回應我都有存檔,但是印出來可是厚厚一疊,我舉的例子牽涉到部落格文章兩篇及訪客簿的留言,先試著螢幕列印,光是文章回應的第一頁,就印了10頁出來,媽呀,真是浪費紙張、碳粉,一篇文章印完要花20頁,還要準備兩份,再將刪除的文章也印出來,等於一篇文章要印四次乘以兩份,實在是製造垃圾,而且想想,一堆重覆文章,司法人員哪有這種美國時間拿四份比來比去排順序?好吧,先印一份出來給大探長,再抽出刪除的回應部分拿去影印,直接做美勞作業,自己剪貼吧。 厚達0.9公分的答辯資料,加上補寄8/19的答辯狀,共有一公分厚,光是寄去就花我81元。 1.2.3.4. 一篇文章近20頁,只好把它分段連起來,方便司法人員觀看。 給法院的答辯書當然要作的美美地,還要整整齊齊,連附件標籤顏色都分類一下。旁邊裝訂好,用膠帶藏住訂書針痕跡(厚到訂不下去,一堆失敗針孔,前後都要訂,做個邊隱藏起來也好看些)。 發現司法人員搞不清楚雙方的關係,先把認識的前因介紹,附上照片證明。 真是罄竹難書、印也難,所以把張曦光的文章回應跟訪客簿留言檔案都燒成光碟附上去,順便把大探長騷擾事件簿詳情與相關文章及所有張曦光的留言回應全都一起燒給司法人員,有空看,沒空當歷史記錄。 文章回應順便幫忙畫重點,標註說明,讓司法人員較快進入狀況。至於給張曦光的部分,反正他都清楚,不用麻煩了。 既然張曦光說所有的資料他都可以完整的回答,那就順便把法庭上他說我沽名釣譽、對他做誅心攻擊,來做份比較表,看誰才是這種人,順便請他把我的問題提供資料證明一下。 我想吳定亞法官身為扁案的承審法官之一,應該也會很好奇,張曦光寫的「國務費與特別費異同比較與扁案關連性」內容如何吧? 比較麻煩的是,星期一收到,提告張曦光妨害名譽跟性騷擾部分不起訴,當初第一次提告沒經驗,沒有講清楚,發現檢察官還有點跟不上社會,只好再寫篇論文,申請再議,順便教教檢察官台灣火星文,家裡一堆事,還要在七天內趕論文,實在壞年冬、惡鬼纏身。 接下來的官司: 10/15 許鳳珠的妨害名譽刑事官司開準備程序庭。 10/18 張曦光的妨害名譽民事辯論庭第二場。 10/20 提告張曦光誣告的地檢署偵訊。 10/21 山寨關公妨害名譽刑事審理庭。 10/26 山寨關公妨害名譽民事辯論庭。 11/3 企鵝與張曦光妨害名譽民事庭做證。 11/5 廖東國傷害、妨害自由、毀損罪宣判。 11/5 陳水扁金改洗錢案宣判。 老天爺真是會安排,讓我在扁案旁聽結束後,開始進行這些訴訟官司,那些法官也都還蠻和藹可親、平易近人。 請老天繼續保佑我及我的家人,順利度過這段難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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