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大探長張曦光的民事訴訟第一次辯論庭991007
2010/10/13 22:16:59瀏覽3088|回應8|推薦58

慎重提醒: 「大探長」已提告在我部落格發言的格友妨害名譽達三人(或更多),為避免莫名其妙惹上官司,此篇文章懇請所有格友謹慎回應,避免麻煩,而其他文章請儘管回應無妨。

這篇本來很早就要寫,不過這幾天忙著處理家裡的事情,加上法官限期三天內要先寄答辯書給張曦光,以便對方進行辯論,順便補充資料,因為下次開庭下星期一18日,所以忙著整理資料。

原來民事訴訟雙方提出的資料,除了給法院也要給對方一份,大探長提告我民事訴訟,早在8月19日我就把答辯狀交給法院,但是不知道要給對方,所以大探長很理直氣壯的說,我完全拿不出證據證明,法官問我答辯狀有給對方嗎?我說這是我第一次開民事訴訟庭,我不知道要給對方,所以法官要我補寄資料給對方。

把話題拉到開始,收到民事訴訟開庭傳票,上面只有書記官,看不到法官的名稱,所以當天到法院才知道法官是誰,反正我們小老百姓,也不認得那些法官,所以也沒差。到了法庭門口一看,果然案子是會找人的,承辦的法官竟然是--吳定亞法官陳水扁國務機要費的陪席法官,調到民事庭當審判法官了。

一進去,吳定亞法官也在笑,就說案子是會找人的。我也很無奈苦笑,吳法官問我們難道不能和解嗎?大家都是同樣立場的人,幹嘛在網路上彼此攻擊,我說我們不是同立場的,張曦光不是紅衫軍,他自己說的,而且我也沒在網路上跟他對罵,都是他到我部落格騷擾,寫了一百多篇的回應跟留言,我可都沒去他部落格留言過。

法官就問我是紅衫軍嗎?我愣了一下,說:是阿,我是紅衫軍。法官就跟張曦光問,不能和解嗎?他是都有看到我們一群人坐在法庭上旁聽。張曦光還回說只有一兩個人,要法官依法審理,不要和解。然後開始長篇大論,我在別的網站說他「操弄是非、製造紛爭、手段惡劣」對他是在做誅心的言論攻擊(我還豬心咧),這在宗教上是很嚴重的事情,法官就說,我們不是在開宗教法庭,不要拿宗教進來討論。

張曦光繼續說,他最討厭我這種沽名釣譽的人,消費司法人員,他這種默默在做事的人最瞧不起,看到這種人就要公開給大家知道,讓大家看清我的真相,希望法官依法審理,接下來他會舉出更多的證明,讓我的作為攤在陽光下。還希望法官暫緩審理,等他提告我的其他案件有進展,再一併考慮判決。

我立刻反對,一案歸一案,不要拖延,這件案子先辦,法官問還有其他的案子?我說張曦光自己過來我的部落格鬧,結果還提告我五件妨害名譽,還告來我部落格的網友,都是最近才開始,只在地檢署偵訊而已。

張曦光知道我有答辯狀之後,就說,我把很多回應都刪除掉,根本就是斷章取義,等他拿到內容,他會解釋清楚,讓法官了解,他都有存檔,所以可以把刪掉的資料補齊。法官就要我把那些舉出來的相關回應跟留言,連同我的部落格文章全部列印完整,再補上來。

其他張曦光的廢話就不多寫了,反正張曦光就是說,我提供的資料,他都可以做完整的解釋跟補充,只要我三天內將資料寄出,讓他有時間準備,下星期一下午開庭他會當面呈交。

回家一想,這可是大工程,那些刪除的回應我都有存檔,但是印出來可是厚厚一疊,我舉的例子牽涉到部落格文章兩篇及訪客簿的留言,先試著螢幕列印,光是文章回應的第一頁,就印了10頁出來,媽呀,真是浪費紙張、碳粉,一篇文章印完要花20頁,還要準備兩份,再將刪除的文章也印出來,等於一篇文章要印四次乘以兩份,實在是製造垃圾,而且想想,一堆重覆文章,司法人員哪有這種美國時間拿四份比來比去排順序?好吧,先印一份出來給大探長,再抽出刪除的回應部分拿去影印,直接做美勞作業,自己剪貼吧。

給張曦光的文件,有做耳朵排順序就很不錯了。

厚達0.9公分的答辯資料,加上補寄8/19的答辯狀,共有一公分厚,光是寄去就花我81元。

1.2.3.4.

一篇文章近20頁,只好把它分段連起來,方便司法人員觀看。

給法院的答辯書當然要作的美美地,還要整整齊齊,連附件標籤顏色都分類一下。旁邊裝訂好,用膠帶藏住訂書針痕跡(厚到訂不下去,一堆失敗針孔,前後都要訂,做個邊隱藏起來也好看些)。

發現司法人員搞不清楚雙方的關係,先把認識的前因介紹,附上照片證明。

真是罄竹難書、印也難,所以把張曦光的文章回應跟訪客簿留言檔案都燒成光碟附上去,順便把大探長騷擾事件簿詳情與相關文章及所有張曦光的留言回應全都一起燒給司法人員,有空看,沒空當歷史記錄。

文章回應順便幫忙畫重點,標註說明,讓司法人員較快進入狀況。至於給張曦光的部分,反正他都清楚,不用麻煩了。

既然張曦光說所有的資料他都可以完整的回答,那就順便把法庭上他說我沽名釣譽、對他做誅心攻擊,來做份比較表,看誰才是這種人,順便請他把我的問題提供資料證明一下。

我想吳定亞法官身為扁案的承審法官之一,應該也會很好奇,張曦光寫的「國務費與特別費異同比較與扁案關連性」內容如何吧?

比較麻煩的是,星期一收到,提告張曦光妨害名譽跟性騷擾部分不起訴,當初第一次提告沒經驗,沒有講清楚,發現檢察官還有點跟不上社會,只好再寫篇論文,申請再議,順便教教檢察官台灣火星文,家裡一堆事,還要在七天內趕論文,實在壞年冬、惡鬼纏身。

接下來的官司:

10/15 許鳳珠的妨害名譽刑事官司開準備程序庭。

10/18 張曦光的妨害名譽民事辯論庭第二場。

10/20 提告張曦光誣告的地檢署偵訊。

10/21 山寨關公妨害名譽刑事審理庭。

10/26 山寨關公妨害名譽民事辯論庭。

11/3  企鵝與張曦光妨害名譽民事庭做證。

11/5  廖東國傷害、妨害自由、毀損罪宣判。

11/5  陳水扁金改洗錢案宣判。

老天爺真是會安排,讓我在扁案旁聽結束後,開始進行這些訴訟官司,那些法官也都還蠻和藹可親、平易近人。

請老天繼續保佑我及我的家人,順利度過這段難關。

( 知識學習其他 )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ing6100&aid=4497161

 回應文章

ttt308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來幫妳加油
2010/10/17 12:35

加油~~.以妳這麼堅定的毅力我很相信再多的魑魅魍魎.再多齷齪的文章妳都會"一笑置之"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10-17 13:42 回覆:

說真的,剛開始遇到,還真的很難「一笑置之」。

這三年半多以來,您看著我們的行動,看到大探長的言行,是不是我之前寫的:「真相是看人解釋的」這句話講得很正確。而且三人成虎,再大的信任都會動搖。

我們秉持禮義廉恥的精神,朝著目標前進,卻看到太多的人冷漠無情、私慾作祟,拋棄目標跟理想,為了私念轉過來自相殘殺,為了男女情慾、名聲欲念、利益薰心,全都把反貪腐的理念棄置一旁,爾虞我詐、操弄是非,不但從夥伴變成敵人,阻礙我們的前進,更要把我的名節及名譽踐踏詆毀。

之前我也犯了「名」的慾念影響,辛苦維護自身的清白,卻被別人誹謗名譽,做出莫須有的指控,非常震怒,打算不惜用訴訟來還自己清白,但是這幾天遭遇的事情,突然讓我清醒,當將來已經打算放下一切時,又何必在乎這些人目前的愚蠢言行呢?

不當朋友的,就不需在乎;道不同不相為謀;理念不同、各自努力,真的一笑置之就好。至於已經確定懷有目的、故意操弄是非的,當然全力以赴,絕不輕縱。


ricasso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每一步要走的穩走的扎實
2010/10/16 17:47

加油

沉住氣

一定要撐下去

持其志勿暴其氣

明其道不計其功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10-16 21:05 回覆:

我會努力的。

絕不會輕易屈服,謝謝ricasso兄的打氣。


老仔仔~信手拈來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祈祷順利
2010/10/16 10:16
您忙啊!也欣賞您的韌性和毅力。一齊加入為您祈祷行列。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10-16 21:03 回覆:

謝謝

真不好意思,官司纏身,愈來愈多,還好山寨關公的已經告段落了。

我跟我的家人真的需要好運,也謝謝大哥幫我祈禱。


Tintin.C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原來...開個庭這麼辛苦~~
2010/10/14 18:35

看了露西佛爾多好文章...才知道原來開個庭這麼辛苦!!

加油加油!!  要堅持下去哦!!

另外,因為我在您的首頁沒辦法順利進入為法官加油的畫面...

請替我為他們加油!!

路很長,很崎嶇...但終點的果實一定是甜美的!!

請各位加油!!!!!!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10-14 19:41 回覆:
謝謝您的加油打氣,因為急著要出門,所以等我回來,再幫您把給司法人員的加油打氣訊息,補到首頁去,謝謝!

小肉球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加油!勇氣!
2010/10/14 18:06

哎呀,怎麼會扯上官非。妨害名譽案通常賠償。

這裡有一不解之處,妨害名譽,公然侮辱,威脅恫嚇,等等等等--告刑事比較划算吧?告到一審或二審時,看風向隨時可以兼提民事訴訟。

他沒告刑事嗎?很怪。


名偵探柯南名言:真相只有一個!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10-14 19:39 回覆:

不是沒告刑事,而是先告刑事,結果我舉證證明說他「操弄是非、製造紛爭」是有完整的案例可以說明,所以裁定不起訴,結果他又申請再議,送到高檢署,又被駁回,在刑事方面就剩下「自訴」可做,但「自訴」一定要花錢找律師才行。所以張曦光才會選擇民事告訴。

另外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要在一審起訴開準備程序庭後、宣判前提出才行。這樣民事庭的費用就可以省下來了,否則提告民事訴訟是要花裁判費的。

經由實務經驗,得到的資訊,順便給大家參考。

至於為什麼會惹上官非?有人無聊要來揭穿我的真相,自己寫一堆,然後不准人家吭一聲,否則就告妨害他名譽,我也很無奈阿。


A.L.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祝福
2010/10/14 13:19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10-14 15:26 回覆:
謝謝!希望一切平安順利。

paulao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還是要為你加油
2010/10/14 11:02

常讀聖經找智慧的話語..你們雙方其實都需要..

輕鬆一下,看看這個..鄧志鴻真不簡單,竟然他是基督徒..李明璟也是..

http://www.youtube.com/watch?v=bnMImWlvirE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10-14 15:38 回覆:

謝謝paulao

這一陣子我也常看聖經,避免自己偏離公義的道路。有時候對目標的執著是必要的,才能讓自己遵循目標繼續前進,也隨時檢討自己有沒有違反目標及理念。

當初我取名仁義之獅,就是要「心存仁慈、追求公義」,繼續依循紅衫軍「禮義廉恥」的理念完成反貪腐的目標,義--是正正當當的行為,不僅要求社會,更要自我要求。如果不行得正坐得端,如何能頂天立地去要求別人?所以我非常在意那些誹謗我的話,更在意仁義之獅成員有否自律,若是不願意受仁義之獅的戒律限制,那就該割袍斷義,不容許任何人污衊仁義之獅所有成員的清白及努力。


真理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露西佛爾加油!
2010/10/14 09:52

露西佛爾加油!

張曦光拿著雞毛當令箭,無聊到緊咬好人,讓壞人奸笑,不識大體的笨!有本事就把所探討的319真相過程公布啊!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10-14 15:05 回覆:

謝謝真相姐的支持打氣。

我想每個人目標在哪裡,心態正不正、智慧夠不夠,他做的事情看久就清楚了。

如果目標是追查319的真相,而且也說出自己是唯一能用證據講清楚說明白的人,看到司法人員一直沒有成果,一定會公開讓社會大眾知道,好督促司法更快速去查出真相,給社會一個交代。以他的簡介在2008年2月26日就說追查出全部真相,兩年半時間也該講得很清楚了,為什麼到現在還是真相未明?

只可惜到現在,只聽到他要告王清峰、他在罵李昌鈺,甚至過來我這裡鬧了一年多,要揭穿我的真相,我真的也嚇一跳,連我都不知道哪時我參與319案的槍擊企劃或執行工作了?要讓大~探長如此不懈怠地追擊,到處發送近200篇留言與回應,更去法院提告我、還把其他網友牽扯進來,難道我這一年來在部落格上面寫的還不夠清楚?

難道出來幫忙支持打氣就是「沽名釣譽」,每個人都要窩在家裡,對司法人員不聞不問才是「默默在做事」,如果這種邏輯成立,那這個社會只要會罵人就好了,才是在做事,不容許任何人去當啦啦隊,否則就是消費別人來沽名釣譽,那台灣豈不變成一個冷漠無情、尖酸刻薄的社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