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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0 21:33:04瀏覽1402|回應5|推薦47 | |
唉,今天本來應該寫馬永成的終結辯論的,但是下午又被迫要去開自己的偵察庭,大探長追得緊,又提告我第五件,由於件數太多,怕自己記不得,所以只好先記錄下來,免得忘記了,五件混在一起,倒底是告些甚麼碗糕,開庭都會搞混。真不知道他是不是愈來愈急了,還是要「警告」我多說多告,不斷從我的文章中,找到說他的,他就告妨害名譽,試圖讓我不敢再寫,以免又被抓出來提告。問題是,我就偏要寫,這是「言論自由」的範疇,我把我的親身經歷跟感受寫出來,怎麼會是妨害名譽?難不成他可以隨便扣人家帽子,別人都不准吭一聲? 來講這次的提告吧。要從這篇文章說起:失去控制的偵查庭-許鳳珠公然侮辱案首次偵查庭990730 ,裡面提到一段: 話題回到星期五早上,9點50分的偵查庭,許鳳珠找來三個挺扁迷陪她,剛好坐在走道我的對面,那些人又開始在那講些五四三的話,我乾脆拿起等會結束要提告大探長的資料來看,這是一大錯誤,看到大探長污衊猥褻的部落格留言,甚麼"荒淫"、"援助"、"肉蒲團"、"炒"、"口水...",脾氣又忍不住冒上來。 就是這一段,講到大探長,所以他提告我妨害名譽。而檢察事務官就問我,我是否在文章中這樣寫,我看了就說,對呀,我有這樣寫,本來就是因為看到張曦光在網友「瑩雪」、「鴨湯」的部落格留言,寫這些很曖昧無恥的話,才會情緒上來,這個留言內容,我可以提供。 檢察事務官說告訴人說他沒有這樣寫過,我說當然有,我都有存檔,他連續兩天在那兩人的部落格留下兩篇文章,內容都很低俗,所以我才會要提告他性騷擾的,檢察事務官問:你有因為這兩篇提告他嗎?我說有阿,不只這兩篇,他寫了快200篇文章鬧我跟其他格友的部落格,我把當中幾篇整理起來提告,檢察事務官問:能不能把提告的起訴書也印一份寄過來?我說可以呀,明天就寄給您們。 檢察事務官又問:部落格的網友知道大探長就是張曦光嗎?我說我的部落格是公開的,大家都看得到,但是應該較熟的網友才會知道大探長是張曦光,不過張曦光是誰他們也不知道吧? 檢察事務官說,本來要引用大法官會議第XXX條(不能在偵查庭現場筆記,記不住數字),談到言論自由的,現在等我把資料寄過來,再看內容,由檢察官來決定是否起訴,我說好,明天就把相關資料寄過去。 檢察事務官問我還有沒有事情要說?我說這個人已經提告我五件了,第一件我說他「操弄是非、製造紛爭」他告我,我就準備一份所有經過,被裁定不起訴了又提再議,再議駁回又提民事告訴,根本就是在整人。 庭訊20分鐘結束,本來今天同時傳喚告訴人跟被告,檢察事務官說張曦光打電話過來請假,真是惡劣,已經兩次偵察庭都不到,愛告人還不出來開庭,浪費別人時間。 把那兩份齷齪下流的留言附上來,看了就不舒服,怎麼可能會不告他性騷擾。 99年3月17日留的第一篇。(內容相同) 99年3月18日留的第二篇。(內容相同) 99.09.20.23:10pm補充: 之前紅衫軍的朋友打電話來,告知今天張曦光下午過去開他上訴的庭,所以才沒空過來我這開庭,原來錯怪他了,看來大探長真的是大忙人一個,也忙著到處出庭。 彙整一下,張曦光提告我妨害名譽五件: 1.我說他「挑弄是非、製造紛爭」,不起訴、再議駁回,現正民事訴訟中。 2.告我說他到公園開319真相的那段文章妨害名譽,大安分局筆錄完畢。 3.告我說他是小人、恐嚇別人、沒種兼沒品,妨害名譽,大安分局筆錄完畢。 4.告我說他誹謗、妨害信用、公然侮辱、性騷擾、教唆偽證,妨害他名譽,地檢署筆錄完成,今天將答辯書交附事務官,附上相關資料證明。 5.告我寫說他在部落格寫到荒淫、援助、肉蒲團、"炒"...,妨害他名譽,地檢署筆錄完成,補寄他的留言內容證明我寫的內容屬實。 而我提告張曦光三件: 1.用曖昧不清言語,告他誹謗、妨害信用、公然侮辱、性騷擾。 2.說我網路斂財,告他誹謗、妨害信用、公然侮辱。 3.他的第一案再議駁回,告他誣告。 本來還有很多可告,例如他到處散佈我沒旁聽、欺騙網友,還有其他說我搞分身、雙重性格...看他告我一堆,有些還可以再告他誣告(例如今天這件),告來告去實在告不完,我想大家看了都會覺得累,我還得查資料寫答辯狀的,更累,所以暫時這些件就好了,搞不好這幾篇寫到他的,又要拿來提告了,所以就甭準備資料去告他,等他出手就好,這些件都還可以附帶民事賠償,所以有得玩了。今年真是犯小人,官司纏身,我好像年初忘記去安太歲了,屬猴的今年要安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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