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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角七億回來就讓扁交保,您,願意嗎?
2010/04/03 15:37:18瀏覽1515|回應20|推薦68

我想從昨天下午,這個新聞應該就開始在媒體播放了吧,當您聽到這樣的問話,您的選擇是甚麼?只要拿錢回來就好了,不羈押陳水扁也沒關係?還是錢是一回事,交不交保是另外一回事?還是無論如何,千萬不能交保?

先說清楚,鄧振球審判長只有說交保的「可能性會比較大」,而不是說「一定會交保」,另外,錢回來對扁家四人的刑期「會有影響」,給他們參考是否配合儘速匯款。最重要的一點,要求匯回來的瑞士四帳戶,只是扁六大案中的「2100萬美金」,也就是黃睿靚在瑞士開戶的SorbonaSorbona2、寶昌公司467683投資帳戶、及467722儲蓄帳戶轉至陳致中Galahad Management S.A帳戶裡面的金額而已,並不包括在第三次金融改革弊案起訴談到的洗錢案銀行wegelin私人銀行裡面的1750萬美元(當中223.5萬美元又匯到美國成立公司,購屋置產兩棟)

而目前遭瑞士檢察署凍結的部分主要是在那2100萬美元,另外的1750萬美元(約合新台幣5.7億元)在瑞士及美國的資產,並沒有看到很確定已被凍結的訊息,也就是說,扁家海外光查到的這部分,就仍有潛逃國外享受巨額財富的可能性,這5.7億元要讓三代下半輩子輕鬆養老,對大部分百姓(尤其曾是三級貧戶的人)來說,應該是綽綽有餘才對。

先來談那2100萬美元吧。

很多人對特偵組到現在還拿不回這些錢,認為特偵組在敷衍老百姓,所以整個社會不是在罵扁家人的無恥,而是全力攻擊特偵組及司法人員的無能,以社會的輿論壓力來看,最大的承受者,是司法人員而不是扁家,無庸置疑。所以最想儘速讓錢回到國內的,是特偵組的檢察官,而不是急於減刑免刑的扁家人,從新聞上來看,扁家還故意拿這筆錢去釣台獨份子跟鄉愿民意,做為支持她們的精神力量。

錢真的那麼難回來嗎?

如果要了解這筆錢為何如此不易匯回台灣,要先知道被凍結的那些公司、帳戶的成立結構,才能明瞭扁家人從中惡搞、趁機將匯不回來的責任丟給檢方的居心叵測。問題不在「已被瑞士檢方凍結」上面,因為瑞士凍結的帳戶,在兩種情況下,可以申請匯回:1.判決確立沒收;2.判決前依受益人「自由意願」,主動提交。

目前特偵組就是以第2點,要求扁家人配合簽署相關文件,讓瑞士檢方及銀行知道,將錢匯入特偵組的專門帳戶內。但是為什麼,陳致中一會兒說要母親同意、一會兒又說已經主動跟銀行聯絡,卻都無法將錢匯回國內?

瑞士檢察官說:只要帳戶「真正有權簽章人」簽署同意書,2100萬美元即可匯回台灣,誰是「真正有權簽章人」?吳淑珍?不是,陳致中、黃睿靚?很抱歉,也不是。所以陳致中不斷說跟銀行聯絡,簽署所有要求的文件,都是在跟特偵組玩捉迷藏,因為他們最清楚,當初他們設立一堆人頭紙上公司、信託帳戶,是如何將名字隱藏,資金消失的,用這種明著配合、暗著拖延的手段,以拖待變,想讓扁案成為政治、司法迫害,幫助扁家逃避刑責。

誰才是「真正有權簽章人」?

瑞士蘇黎世的蘇格蘭皇家庫斯銀行,幫陳致中設立Galahad公司,由三位外籍人士(可能是理財專員),做為三位董事,執行投資操作策略,然後再於庫斯銀行開立Galahad Management S.A帳戶,這三位董事才是真正的「有權簽章人」,而他們如何處理資金操作程序複雜,但是原則上,是受到「受益人」所指示。基本上,銀行以受益人為最大考量,資金的操作,以「最適當的投資時機」調整變更,除非受益人簽署「同意資產儘速處理」文件,否則資金操作,會衡量市場時機來進行變賣,交易上自然會延後。另外,再提交特偵組前,受益人亦隨時可以變更決策,所以錢能否匯回,端看陳致中他們的真正意願。

把流程說清楚,如果扁家真有心把錢匯回來,吳淑珍口頭同意後,陳致中、黃睿靚簽署「資產儘速處理」文件,通知三位董事即刻進行變賣投資標的,三位董事通知蘇格蘭皇家庫斯銀行,結清帳戶,將錢匯回特偵組帳戶內。而特偵組早已跟瑞士檢方達成協議,銀行方面只要核准,瑞士檢方就會同意匯回「特偵組專門帳戶」內。所以特偵組要求陳致中詢問庫斯銀行,要準備哪些相關文件,才能儘速辦理。

相信有投資經驗的朋友都會知道,投資時機很重要,也沒有人願意錢出去,一旦要動用必須等上十天半個月的(除了不動產外),因此如果一個投資帳戶說金融資產變賣要半個月才行的,沒人會敢把錢放在裡面。陳致中他們不斷說被特偵組跟瑞士檢方凍結所致,硬把責任推給檢方。在司法人員有共識全力將資產要回來的前提下,又怎會冒著被社會大眾「幹譙」的狀況下,拖延把錢要回來?

鄧振球審判長這一招,老實說是很高招的,對扁家這些暗中搞鬼的行為,直接用時間壓力把球丟回給他們,雖然吳淑珍、陳致中還想把責任賴給檢察官,但鄧審判長已經發出最後通牒,扁家自己心裡明白,要不要做,就在他們一念之間,少耍花樣、手段才是真的。

不過話再說回來,坐在裡面,聽到審判長說,錢匯回來,陳水扁交保的可能性「就會比較大」,我還是不太能接受,就算把剩下的5.7億元當保釋金,也不相信扁家就只剩下這些查到的錢而已,陳水扁一旦猛虎出閘,全家都移到高雄來看,要能確保他們不設法潛逃海外,社會成本將會付出更大的代價。

最後要感謝昨天大力幫助我的相關人士。

首先要感謝許大姐,在歷經3/2931兩天,挺扁人士的惡整干擾下,許大姐決定犧牲自己旁聽的權益,在4/1晚間11點就先到高院門口排隊處排隊,12點挺扁人士近十人到達現場,看到無法阻擋我們後,回家休息,只留下數人在現場,凌晨開始下雨,挺扁人士全到高院門口屋簷下躲雨,許大姐不敢輕易離開排隊處,直接淋雨,等我四點過來接替,才回家休息,原本因周三痛哭而沙啞的喉嚨,整個發炎到快接近無聲的狀況,大恩大德,沒齒難忘。

第二要感謝的是,高院的警察及法警,在我痛罵警察的前一篇文章後,昨天遇到的警察,卻幫了我很大的忙。在周三開始,旁聽規則改變,除了旁聽證外,還要核對身分證,非早上登記的本人,不能再像以往一樣,隨意轉介他人進場,所以在高院門口入口處,及二樓法庭走道入口處,兩關卡核對旁聽證及身分證。

昨天粗心大意的我,中午將車開回家後,換搭捷運再去高院,下午是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三人的言詞辯論終結,結果我的旁聽證竟然不見了。早上夾在綁頭髮的紅色頭巾上,不知何時脫落了,當場在高院門口被攔截下來,不准進場,眼睜睜看著吳淑珍從門口車上下來,坐著輪椅推進法院內,那種快哭的感覺,讓許大姐的辛勞變成付諸流水,真的是該一頭撞牆。還好警察開玩笑說抱歉,不能進場後,立刻幫忙連絡法院內法警,法警也代為幫忙找尋相關行政人員,立刻再製作一張旁聽證給我,讓我順利進場,總算圓滿進場旁聽,將法庭內的資訊紀錄清楚(雖然整天耗下來,實在是精力耗竭,忍不住偶而會打盹一下,還好還沒有睡死過去)。謝謝您們的幫忙,以後我直接別針別起來,不會再掉了。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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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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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是老百姓的錢
2010/04/04 20:13

交回來是理所當然的,

和那個2顆子彈打不穿鮪魚肚的交不交保有甚麼關係?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4-04 21:43 回覆:

是真的一點關係都沒有。

問題是那個鮪魚肚的家人更無恥和無賴,錢就是不乖乖交回來,不斷找藉口理由去拖延,再把責任丟到特偵組司法人員身上,說要配合簽署的文件都簽了,卻不肯老實說出,真的該簽文件的人是三個外國人,這種惡劣的行徑,只好逼得鄧審判長施出殺手鐧,拿刑期來逼他們錢快點匯回來。

看來這家人真的是錢比鮪魚肚重要,不過關一個人可以賺2100萬美元(搞不好還要再加上1750萬美元),算起來真的是繼續關人比較划算。


NetSpider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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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行
2010/04/04 13:53
2185 刑期甚長還是留下吧。
此人也不像「頗有悔意」。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4-04 14:58 回覆:

當然不像「頗有悔意」,根本就是「毫無悔意」,到現在還在牽拖一堆人,連陳致中的超速罰單,都可以賴到隨扈說,李登輝女婿賴國洲也拿國務費繳超速罰單,請問,賴國洲能去提告,或是配合說明,把扁案焦點模糊掉嗎?

法官問海外資產,扁家說是政治獻金跟選舉補助款,談到國務費機密費用到扁家私人開銷,那陳水扁的22項機密費用從哪裡來的?陳水扁還是回答政治獻金跟選舉補助款。那陳水扁贊助黨及民代選舉的錢又是從哪來的,還是政治獻金跟選舉補助款。

哪有這麼好用的政治獻金跟選舉補助款,永遠用不完,還能匯到海外去?

原來這些政客那麼愛選舉,選一次就用得票數補助一次,難怪都不等任期結束就跳槽重選,以後那些任期未滿要中途繞跑再選的政客,真的不要投票給他們,沒有誠信跟不尊重選民,不斷浪費公帑搞選舉再來補選,還能奢望他們下次當選就會認真做事嗎?


tanifa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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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正義
2010/04/04 12:13

挺你!

台灣只要還有像你這樣堅持正義的人就不會繼續沉淪。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4-04 15:06 回覆:

謝謝

我們也希望因為我們的堅持跟維持理性和平的訴求方式,能讓司法人員看到,了解到,最好也能感動到,知道台灣社會對他們的支持與期待,能更堅定信念走向正確的道路。

我相信司法人員都是台灣社會老百姓的其中一分子,不可能不站在老百姓的立場,卻去幫助貪污犯,他們知道他們領的錢是國家的薪水,不是陳水扁付的薪水(大概只有民進黨政客才會這麼愚蠢,陳幸妤講一句誰沒拿我爸的錢,就以為自己拿到的錢,都是陳水扁付的,結果像縮頭烏龜一樣,不敢吭一聲。)


paul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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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容討價還價
2010/04/04 11:55

嫌犯用不明不白的錢來[買通]自己的自由??這說得過去嗎?

鄧振球果然是在[作球]給貪扁??!

阿扁重罪本就不該輕放出來以免跟一家奸巧串證...現在也少聽到他亂發言,看來是有默契...海角七億本來就該匯回來,怎能當作交換條件?

我們一定要一起寫一篇連署給法院表達我們的心聲!

看到法警幫忙你重發旁聽證,也要一起代你向他們表達感謝跟敬佩!!大家都是有良知的人,司法人員不管什麼階層都應該更要具備!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4-04 14:47 回覆:

吳淑珍前陣子發言,要把錢匯到第三公證人帳戶,做為獨立建國跟公益基金,果然是買通一堆人站出來挺他們。

上星期三天跟那群挺扁的爭位置,就聽到很多人都是第一次來的,果然錢真的是會讓人瘋狂,我就不知道當她們坐在裡面,聽到扁家願意把錢匯回特偵組專門帳戶內,心裡是甚麼感想?

鄧審判長這一球是「殺球」還是「做球」給扁家好打擊出去,尚未可知,但可以知道的是,扁家如果還想賴著不把錢匯回來,到判決書寫出來還有兩個多月的時間,要用時間不夠是不可能的,特偵組跟瑞士檢方都已經說得很清楚了,司法不會去卡他們不能匯錢,只有扁家自己搞鬼而已。錢匯回來,鄧審判長要如何宣判,那又是一回事,即便陳水扁要交保,交保金多少?1750萬美元都合理。

所以我不想預設立場,說鄧審判長把球給扁家,但是也不希望完全沉默無聲,萬一將來產生變數,來不及搶救。所以最好的辦法,就像paulao說的,就寄封信去高院政風處,表達我們的心聲,感謝司法人員的辛勞,但是請千萬別讓陳水扁輕易交保出來,畢竟還有金融改革弊案跟第二批洗錢案還要展開另一波審理,不能縱虎歸山來妨礙審判進行。

法警跟警察有很多也是都很幫我們的,所以我才會幫他們說話,但是對於少數欺善怕惡的警察,也不能縱容隱忍,還是必須強力指責,否則我們的處境會很不妙。提告那些挺扁的人,讓我們得到身體上的安全,現在他們在怎麼罵,也不敢動我們一根寒毛,但是卻用下流手段去干擾我們進場,如果警察還配合她們,那我跟許大姐就會很慘了,所以也只好把醜陋的行徑寫出來,讓大家知道。


thy 20240512 母親節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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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通
2010/04/04 09:45

是不是沒有其他的不法所得

有也不用回來?

不用被沒收呢?

真是奇特的不通!!!!!

檢審加油

向人民交代!!!

露西佛爾露西佛爾的天空之城加油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4-04 14:27 回覆:

謝謝thy的加油打氣。

其實不法所得非常多,但不是一時片刻可以立刻全部查清楚的,光是五次的司法互助得來的帳戶資料就非常厚一疊,一張紙上面不會只有一筆記錄,而一筆記錄就代表要查一次來源跟去處,這還不包括被告(如陳致中)或相關帳戶所有人(如郭淑珍...)自己去調名下帳戶的帳務資料。所以可以想見,司法人員要花多少時間去釐清資金來源跟流向,還包括資金流程中斷的不利情況。

就是因為扁家款項罄竹難書,所以在審這六大案時,特偵組必須再陸續提供新追查到的資金證明,讓法官知道扁家不是只有2100萬美元而已,也因此周五鄧審判長要求扁家把瑞士四帳戶錢匯回來時,越方如檢察官特別詢問清楚,是哪四帳戶,有否包括後來查到的wegelin銀行及美國的1750萬美元。

總之,現在是檢審跟扁家在大鬥法,用點謀略及手段都是必要之行為,否則扁家的無賴跟無恥,根本毫無讓他們積極處理的辦法,我只能說,先不要主觀去認定或假設,但是也不能完全不去盯住,我們的意願還是要表達,絕對不能縱放,但是不需要用辱罵或指控的口吻,認定司法是要放水了。


淘氣麗莎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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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動
2010/04/04 09:04
你辛苦了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4-04 13:58 回覆:

我們的辛苦在表面上,大家都看得到,但是司法人員的辛勞卻是在大家辱罵聲中,默默努力地進行著,跟他們比起來,我跟許大姐算是輕鬆非常多。

我們只是想藉由我們的努力,讓大家也持續關注扁案的進行,更了解司法人員在這段期間,是付出多大的貢獻,而不是像媒體名嘴愚蠢的腦殘短視思維,出張嘴就把天下大事全都處理好了,不了解真相,只會罵速度太慢。生個孩子都要懷胎38週,哪有講要生,孩子就從肚子裡蹦出來的?

哈,趁機發個牢騷,謝謝您的加油打氣,你們的支持就如同我跟許大姐給司法人員的支持打氣一樣,唯有正向的精神力量,才能讓人在情緒穩定中堅持理念,頭腦清楚地完成使命。


X-ray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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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不把陳致中押起來?
2010/04/04 07:36

既然大家都知道陳致中的狡猾程度,

是錢拿不回來的主要原因,

是戲耍特蒸煮的主角.......

那為什麼特蒸煮不把陳致中收押起來???對扁家施壓,以利偵查(看來5.7億還只是所有贓款的一小部分)?

特蒸煮到底是幹什麼吃的?這麼簡單的道理都會不懂?

難道是喜歡自我犯賤,愛被人耍及承擔臭名?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4-04 13:48 回覆:

不能收押陳致中有很多理由,如果您願意靜下心來,聽我說明、冷靜思考的話。

1.目前陳致中被查到是洗錢罪,若從一審判刑來看,只有2年6個月,還有可能因配合辦案再減輕刑責,在扁案三審定讞後,可能羈押期間已經超過刑期,您願意陳致中住在看守所取代監獄,判完刑立刻刑期已滿釋放嗎?(羈押看守所日數可以抵刑期的)

2.陳致中是CEO,負責跟海外銀行、國外理專聯繫,您希望陳致中被關在看守所內,三不五時就被借調出來跟銀行聯繫、簽署同意書,待在看守所的時間更少,卻可以抵掉刑期嗎?

3.在外面都找藉口拖延了,在看守所內不是更會找藉口出來,又怎麼會快速把文件辦好,好乖乖待在看守所內。而且既然都被關了,那又何必把錢吐出來?直接關到結束,錢還是自己的,這樣的收入不是比你我辛苦賺錢賺更多?

4.黃芳彥棄扁家逃到美國,扁家為了怕黑吃黑,趕忙將黃芳彥藏有吳淑珍珠寶給公布出來,逼黃芳彥將珠寶去處講出來,扁家目前可能更怕還藏在別人名下的財產遭到黑吃黑,陳致中在外面,才有可能找機會去移動,而移動才有辦法露出線索,這就好比清澈的池水看不到魚影,要有竹竿下去搖一搖才有機會現魚蹤一樣。

5.人在外面,才會因為緊張去動到海外的財產,也因為有動作,才容易查到扁家的海外人頭公司、信託帳戶,舉例來說,95年扁家弊案不斷爆出期間,若不是吳淑珍心急去移動資金,怎會露出馬腳?

6.以司法觀點來看,陳水扁被羈押,就等於掐住扁家的咽喉,而有能力籌錢的人才能去找錢,這跟很多綁架案一樣,找有錢老爸的小孩綁架,錢才籌得快。如果綁住陳致中,誰能去處理聯絡事情?這才真的是自綁雙手做事。

7.用政治觀點來看,扣住陳水扁比扣住陳致中效果更大,如果把兩個人都羈押住,民進黨要操作政治追殺兩代,就更有說服力了,民主時代不能誅殺九族,更不能讓司法淪為洩恨的工具,陳致中羈押起來爽了情緒,但毀了民主及更讓民粹容易操弄,台灣又怎會在如今穩定和平中,繼續追查前元首的貪汙弊案?

大家真的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放眼看全世界,哪個元首弊案,在社會沒暴動下,還能不斷往前推進,進行司法審判的?以不到兩年時間,二審就將宣判,而扁家已經有四案12項罪名以上的起訴在審理,看菲律賓馬可仕20年沒一件成立貪污案,台灣真的是該感激這些司法人員的辛勞跟努力才是,又怎能去苛責辱罵他們呢?


蕫詩韻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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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工具不對ㄟ
2010/04/04 06:54

忍不住偶而會打盹一下,還好還沒有睡死過去)。謝謝您們的幫忙,以後我直接別針別起來,不會再掉了。<==我的印象中不是應該是牙籤ㄇ??ㄎㄎㄎ

聲明:我是堅決反對的(看我ㄉ暱稱,想也知道我滴態度)。

7億不過是九牛一毛,當您擁有無論是前檢察總長聰明仔說的1億美金或外界傳言ㄉ300億乃至本人推測ㄉ700億(絕對要破金氏記錄嘛!阿扁不是樣樣拿第1嗎?怎可能讓馬可仕、伊美黛專美於前ㄟ!!),當你擁有這麼多錢時,你會怎麼做?

當然是:有錢能使鬼推磨,灑億不夠,就再砸10億、50億,換得潛逃出國,

剩下ㄉ它家獨享,冇你係麥安怎啊!!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4-04 14:09 回覆:

整晚沒睡好,凌晨四點到現場排隊,早上九點半才開始,一天聽下來,不睡死也沒法撐住精神體力,專心筆記用牙籤別旁聽證會掉更快

從法庭上旁聽得到的認知,特偵組檢察官真的是非常的辛苦跟可憐,因為扁家擁有最優勢的洗錢手法,不管是國內金控財團,還是國外的私人銀行理財服務,要整個斷掉資金流程、隱藏資金非常容易,扁家的錢給金控公司「右手」帳戶,金控公司用海外的「左手」帳戶把錢匯出去,甚至是海外不知情個人帳戶匯款,即便以陳致中他們帳戶回尋,找到那個人,也一問三不知,甚至海外帳戶,還不見得人家會配合特偵組來調查。

所以就像蔡銘哲律師說的,特偵組能在短短四個月起訴洗錢案,真的是非常厲害,但是也由於有被告這些人的幫忙釐清案情,才能有機會將扁家的資金流向追查出一條線索來。

扁家在海外有多少錢?我相信絕對不會只有查到的這些資料,但是一捆糾結不清的毛線球,總要找到線頭,才能慢慢拉出整條線來,這不是嘴巴喊喊就立刻完成,因為扁家的人從不把一筆資金完整直匯,總是分散投資各項金融商品,再分批組合匯款,錯綜複雜不是我們這些窮人家可以想像的。

週五鄧審判長說錢匯回來,對扁家四人的判刑絕對有影響,看到黃睿靚發表楚楚可憐的「演說」後,轉身回到座位時,一臉隱藏不住的笑意,完全無法跟剛才的「感性」訴求相搭,可見拿這7億來換取自由,享受還沒查到的數百億來看,那種好日子就在不遠的未來,讓黃睿靚都忍不住要開心的笑了。


紫老虎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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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抗議
2010/04/04 05:29
又要浪費納稅人的錢,能心服嗎?建議公投決定,保証百分之兩百全國都反對阿扁交保。往在裡面他還付伙食住宿費才行。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4-04 11:05 回覆:

要辦公投也浪費納稅人的錢阿。公投一次就要花上億的資金耶,租場所、找工作人員都要錢的。

阿扁繼續關,法官決定就好了,但是輿論一定要把這聲音傳出去,讓司法人員知道老百姓的心聲,畢竟台灣現在都還處在民粹的階段。而在法庭內,法官跟檢察官親眼所見的,卻是一大票支持鼓勵陳水扁的人,社會上那些名嘴的聲音,除了罵司法人員外,只是一味強調錢要回來就好,這種情況下,司法人員當然是把錢要回來做為第一優先的考量。

至於關不關,如果每次開庭,你都聽到阿扁加油,釋放阿扁,司法迫害,請問七個月下來,你的心理受不受影響?

貪腐集團很會操弄媒體,不斷地放話,放到弄假成真為止,陳聰明這樣被誤殺就是一例,而早在很久前,就已經有聲音出來,只要錢回來就好了,扁家人沒人在乎他們,這種似是而非的言論,持續下去,殺傷力就會出現,所以我們不能沒有聲音,一定要讓「陳水扁不能出來」的聲音傳到法官耳中。

Leatherneck上次查到高院的政風處信箱:tphged@mail.judicial.gov.tw

不如大家一人一信去要求不能輕易釋放陳水扁,比公投更直接有效多了。


湘野莫佬*~我跟親愛的去台北了~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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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願意嗎?
2010/04/04 00:12
我,不願意!!!
湘野莫佬~(U莫~莫代誌)~~歡迎光臨~~敬請賜教!!!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4-04 00:28 回覆:
您是第一個回應的人,總算有人提出看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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