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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的懺悔?真誠的眼淚?--990113偽證罪紀實(陳敏薰篇)
2010/01/15 17:03:36瀏覽1056|回應6|推薦25

         99113除扁家偽證罪外,陳敏薰也同一天出庭,不過特意將她及扁家人分開,好讓她沒有壓力,暢所欲言。

陳敏薰這次的出庭,比之前一審及準備程序庭的態度更加軟化,口氣中把當初的強勢跟不滿全部隱藏起來,態度呈現非常懺悔的樣子,措詞內容更是提到朋友、長輩的訓誨,甚至連去偏遠地區幫助兒童導讀,也讓自己自省,必須誠實面對司法的心境完整表達,眼淚也奪眶而下,似乎真心感到懺悔難過,不同情她似乎說不過去。

但是整場聽下來,為什麼感覺不出這位女士的真誠呢?我也自省,會不會是我的心腸太硬了,還是嫉妒她的家世?還是看女人不順眼?是我太主觀?還是就是真的,她的意思雖然懊惱,但是仍然不認為自己有錯。

先來整理她的訴訟策略吧,從整場旁聽來看,策略很簡單,動之以情,製造弱女子被人欺負的委屈感,以及真心懺悔,引起旁觀者的同情心,而訴訟戰術則是:

1.      財政部長林全結合辜家,共同打壓陳家,而林全是一個說謊的偽君子(因為陳木在已在庭上否認,有告訴林全說,總統府同意讓陳敏薰擔任董事長一職,但林全卻說陳木在有跟他這樣說。)

2.      陳敏薰家族持有開發金控股票2%,且持股長達10年,感情深厚,但辜家中信金控集團卻持股不到半年,改選時的持股5.113%,是拿相關企業名下持有的股數來爭取掌控權,當中99%都是來自社會大眾的資金,實際中信集團持股不到0.004%。所以陳家才是民股最大股東,林全卻決定官股跟辜家合作,林全有偏見,她無法接受。

3.      外界都認為陳敏薰要爭位子,而林全甚至還對她說出:「給你位子(101董座)是可憐你」,但她認為自己要爭一口氣,否則一輩子看不起自己,所以當時才要努力去「協商」開發金控或大華證券的董事長位置。

看來全都是林全這個財政部長的錯,欺負女人還說謊,而且還不把陳水扁放在眼裡。也看得出陳水扁沒有指派之權,連影響力都沒有(後面這段是陳敏薰說的)

這些都是針對股權爭奪的內容所說,現在把話題拉回來,陳敏薰真正的犯罪事實偽證罪。

陳敏薰因為9842的證詞被控偽證罪,陳敏薰在開始就直接認罪,講出重點:

1.      98421,000萬元匯票是給民進黨的,那是說謊,票子就是要給吳淑珍的,目的就是爭取開發金或大華證券的董事長職務。

2.      9842她說沒有向吳淑珍跟林全爭取開發金跟大華證券的董事長職務是錯的,她有去爭取。

不過陳敏薰有再解釋「爭取」這個詞彙是個不確定的概念,隨個人認知而有不同的界定,她認為她是以股東及董事的身分去協商及行使股東權益,不算「爭取」,但是如果此行為,符合一般人的界定,那就算爭取好了,但是她認為並無不妥。

就是上面那一段,讓我覺得她還是不覺得自己有錯,老實說,去爭取職務也真的是沒錯,但是硬要去坳是不是「爭取」,搞到變成偽證,就讓人無法苟同。而辯護人的辯護內容也讓人覺得有強辯的感覺,辯護人提出9842的作證,具結文上面是寫95年矚重訴字第4號,這份做證能否及於97年金矚重訴字第1號?

拜託,95年時的貪污案,又沒有陳敏薰牽涉在內,怎麼可能會要她來作證,況且打從一開始蔡守訓審判長就很清楚明白說了,97年金矚重訴字第1號及98年矚訴字第2號都合併於95年矚重訴字第4號一同審理,只因為通譯沒註明上去,就要拿來做文章,本末倒置,這樣的辯論或許可以鑽法律漏洞,但是就讓人沒有誠意懺悔的感覺。真心懺悔,又何必拿些法院的小差誤來操作,這種操作手法,更讓人覺得這種「認罪」,只是因為證據確鑿,無法狡賴,只好利用法律條文來減輕刑責的方法,才不是認為自己有錯,有心認錯。

而另一個覺得在強辯的理由:就是陳敏薰強調,開發金、大華證、101這些董座的投票都是要靠股東選舉選出,既然如此,那陳敏薰又何必拿1,000萬給吳淑珍,想要爭取董座的職務呢?而又如何可以當上101董座呢?

而從整場證詞,也看得出陳敏薰仍有所保留:

1.      撇清陳水扁的關係:雖然承認1,000萬是給吳淑珍,但是從頭到尾否認有要找陳水扁幫忙,她認為只要找吳淑珍一個人就夠了,吳淑珍也說會找馬永成、林全反應。說真的,吳淑珍算老幾?擔任哪個公職?有何能耐可以一通電話就指使這些官員來聽話?如果不是叫「總統夫人」誰鳥她?若背後沒有「總統」這個大老虎,誰會去找這隻狐狸幫忙?

2.      若真的吳淑珍一個人就夠力,怎麼陳水扁還要打電話給林全?又要叫馬永成去跟林全、辜仲瑩、陳敏薰到晶華酒店喝「和解咖啡」?如果陳水扁都沒出聲、沒指揮馬永成,說他不知情我還相信些。

陳敏薰硬要強調某些重點,去把陳水扁給切割出去,就讓人不得不懷疑,陳氏家族不敢得罪挺扁的「本土勢力」,還要兼顧政治考量的「苦心」了。

雖然陳敏薰一開始說當天是為了還原事實真相,是否構成犯罪,尊重法院裁決,但是最後讓她自己陳述想要的科刑範圍時,還是忍不住希望法院判她無罪,或是免刑,或是給予緩刑,畢竟現在義大集團又請她去當董事長,希望給她自新的機會。

說真的,很想對陳敏薰說,真要爭口氣,當時就該連101董座都別做,豪氣的說:本小姐可以自立更生;真要爭口氣,就該爽快認錯,而不是強辯,結果搞得自己灰頭土臉;如今東窗事發,真要爭口氣,就該豪爽的說,本小姐就是看在吳淑珍背後有陳水扁撐腰,所以才要拿出這1,000萬元買董座的位置;而真要爭口氣,就別低聲下氣要求作錯事還不用負責任,不用接受懲罰,敢作敢當吧,別用弱女子博取同情,丟女人的臉了。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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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Sir Norton 黑幫哪裡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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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選您當 101 董座, 90% 公資金
2010/01/19 14:53

耐斯和辜家企業形象嚴重破產, 經營差勁, 不務正業, 巧取豪奪, 不走偏門難以為繼, 應離大限巳不遠。

Paulao 之言可取, 國人抱疑司法檢調的貞操和能耐, 是納稅人的權利。解嚴後, 司法怠惰墮落二十年, 才有舉國不止的亂象。對於司法的品質和行政, 我主張須痛加鞭搥, 標準須訂的很高。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1-19 23:03 回覆:

這二十年來就是司法不彰,才放任這些貪官污吏、奸商富賈巧取豪奪,所以我才會選擇站出來監督,但是對於已經有努力在改變的司法人員,不應該用懷疑的態度去質疑他們的努力,反而該適時給予鼓勵與支持,讓他們有信心往正確的道路上前進,如果努力在做事的人,卻一味被人不分黑白是非唾棄謾罵,誰還有信心繼續做下去,怕是放棄的機會更大。

陳聰明就是一個例子,他扛下所有來自政商權貴的壓力,讓特偵組偵辦扁案下去,一一起訴相關扁家貪腐成員,但是卻被愚蠢的社會大眾,聽信名嘴的搬弄是非而黑白不分,施壓、辱罵,今天終於被監察院最後一根稻草壓垮,連帶整個扁案的偵辦都面臨中斷的可能,這對努力做事的人,不啻為重大的打擊。

做事的人很努力,但是批評的人卻完全瞎眼不看事實,胡亂栽贓亂罵,台灣有機會撥亂反正,卻被無知的社會大眾,幫助貪腐集團攻擊司法人員,眼看快要被破壞掉了,真的是讓人椎心泣血。


paul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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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看她
2010/01/18 15:28
還在企圖替陳水扁脫罪...注意喔!法院裡還是有很多同情陳水扁的司法人員,看陳水扁那天的表情自若感覺胸有成竹..要公公正正的給人民一個交代不容易..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1-18 19:19 回覆:

錯了喔,法院裡面沒有同情陳水扁的司法人員,這樣扣他們帽子是不公平的,相反地,法院裡面非常多不恥陳水扁的司法人員,為什麼我可以這樣肯定?因為我們不斷遇到私底下為我們加油打氣的法警、義工,甚至連高院的外包餐廳老闆,都會過來跟我們聊天說話,基本上,整個法庭可以感覺到,挺扁支持者跟陳水扁、陳水扁的辯護律師形成一個團體,而表面上只有我跟許大姐兩個人,但實際上,在背後為我們打氣的高院法警、員工也跟我們形成一個精神力量,支持檢察官跟法官,加強他們對抗貪腐的意志力。

上星期三扁家人離開時,挺扁家的人也都離開法庭,就剩沒四、五個民眾陪陳敏薰留到最後,我們去拿寄放的背包時,法警還說「辛苦了,堅持到這麼晚」呢。

陳敏薰家族是迪化街富商,本身就是本土派系,在台獨團體、民進黨都不跟陳水扁清楚切割下,當然會有所忌諱,不敢得罪這些團體。現在就要看這些環環相扣的貪腐政商蜘蛛網,從何處開始剝落,才有可能整個清除乾淨。


筆記阿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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鱷魚的眼淚
2010/01/17 02:22

怪只怪一千萬元比起中信辜家給的"奉獻",真是太小兒科了! 其它一切雷同啦!

身段放低的眼淚,是南美洲眼鏡鱷的眼淚吧? 眼鏡鱷沉潛得很哩! 小老兒的看法,總覺它倆長得像絕.

曾有一友說道 : 「凡是極力崇拜陳大千金的人,都不能當作朋友,尤其是崇拜她的女人.」, 為何 ? 觀念偏差,價值觀扭曲呀!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1-17 09:07 回覆:

辜家算一算總共拿了3.1億元,陳敏薰才給個小數點的零頭而已,真的是差太多了。

而且人家辜仲瑩還去官邸下廚煮法國料理,陳敏薰只去買些麻豆碗粿等吳淑珍愛吃的小吃敬貢,這兩個誠意當然一比也差多了,吳淑珍跟陳敏薰就算親如母女,又怎麼抵得上辜家是扁家的「衣食父母」呢?

看到扁案的審理,就看到政治圈跟金融圈的黑暗內幕,除了精彩外,就只能感嘆,這些愚蠢的小老百姓,還在為這些政客分裂對立,真的是無知到極點。


paul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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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2010/01/16 19:20
女人看女人比較看得透啦!相信你的直覺就對了:0)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1-16 20:27 回覆:

也會怕我們是不是主觀意識太強,而沒客觀看待陳敏薰,誤會了她,但是回想,她特別要強調沒找陳水扁,沒有想到要陳水扁幫忙,而認為吳淑珍一個人就可以幫助她了,甚至吳淑珍說會找馬永成跟林全,欲蓋彌彰,吳淑珍即便是總統夫人,也沒權利去指揮這些政府官員做事,如果不是有總統在,怎麼可能動得了?

陳敏薰拿1000萬元給阿珍也不是做慈善事業吧,當然是希望事情有「上頭」罩阿,而且陳水扁也不是不聞不問,不是又打電話給林全,又找馬永成去協調嗎?明明有錢、有做事,哪會這麼巧,都剛好老婆收錢,老公什麼都不知道,還會去喬?怎麼台灣一堆證券公司董座位置,偏偏剛好喬這個位置?不喬別人的?(搞不好有,可能還要再查看看)

陳敏薰的作為就跟李界木一樣,說認罪,但是又要把陳水扁的責任切割掉,但是事實俱在,要這樣硬坳,這種認罪,如何讓人信服?


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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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敏薰是陳水扁族妹
2010/01/16 08:11
陳敏薰有政治天份,也能善用已之長,
中華開發董事長時,叱吒風雲,也不是白當的,
只要法庭上戲演得好 ,
法官一定會給小費,
此人之常情.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1-16 16:51 回覆:

就不知道當初政商名流搶著讀凱達格蘭學校,教的是不是如何睜眼說瞎話、惡人先告狀的伎倆,學些臉皮要厚、心地要黑的政商經營學。總覺得陳水扁、馬永成、陳敏薰這些人在法庭上的行為舉止都大同小異,差別只在經驗的老到與生疏而已。

而他們最厲害的招數就是自欺欺人,好像自己講到自己都深信不疑,別人就會跟著相信他們說話的真誠與實在,那些挺扁支持者,真的是被唬得一愣一愣的,全都相信陳水扁一切都是為了台灣在犧牲(聽到那些支持者說的話,會覺得到了杜鵑窩一樣,道德是非都可以完全扭曲。)

真想了解哪些人上了凱達格蘭學校,台灣要肅貪,名單大概可以從這裡著手去調查吧。


c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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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6 01:40

從頭到腳都是假的!

這是我每次在螢光幕上看到陳敏薰的感覺.

您還會懷疑她的真心? 您還真仁慈.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0-01-16 16:39 回覆:

老實說,我也「不」懷疑她的「真心」過,因為就是在演戲。

當庭訊結束時,我跟許大姐、新竹奶奶一起到洗手間上廁所,出來後,剛好陳敏薰正在鏡子前面補妝,一個對自己所為非常懺悔難過的人,要說她在此時還有心情把門面打點得光鮮亮麗,好面對樓下虎視眈眈的媒體,只能說太...有家教(實在想不出什麼形容詞)

總之,就是讓人覺得在打司法戰悲情牌,想要讓人有同情心,但是最關鍵的一點還是隱瞞,讓扁案的偵辦受到影響,他的證詞還是在阻撓司法對陳水扁的查辦,這樣的「認罪」,口惠實不至,無法說她真心認罪,要請求社會原諒,只能說,這樣做最符合訴訟利益,跟扁家一樣,只想別坐牢就好,根本沒心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