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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3 00:11:37瀏覽1208|回應8|推薦77 | |
8月12日是陳水扁教唆偽證罪的第二次準備程序庭開庭,因為時間只有一個小時,而且主要是陳水扁跟石宜琳律師兩人的發言,看來他們很懂得審判長跟公訴檢察官對他們的案件熟悉度一定不夠,所以把一些事情扭曲去解釋,企圖影響教唆偽證的審判方向。 教唆偽證第一次是在3月18日召開,當時陳水扁律師以國務機要費案正在高院進行二審,審判長已經接受被告要求傳喚機密外交相關證人的要求,並且即將進入終結辯論,將來還會有變數,希望教唆偽證罪的審判長能等到二審宣判後再行召開。 果然二審宣判後,鄧振球合議庭判決用發票取得的國務費,都認定使用於機密外交之上,所以不列入貪污所得。今天石律師跟陳水扁就據此告訴審判長,檢察官起訴的事實還留在陳瑞仁檢察官及特偵組起訴時代,已經不符合二審判決的結果,希望審判長能參考高院二審的判決書內容,這些發票所取得的國務機要費非機密費部分,高院已經認定為「公務」用途,使用於機密外交C案、F案、FJ案等,高達8000多萬元,未構成詐領公款的貪污犯罪,希望合議庭能調閱高院的相關資料,做為參考,不要再重新傳喚那些秘密證人,再開秘密庭來審理。(註:沒有貪污犯罪就沒有教唆偽證的問題,這是陳水扁打的如意算盤。) 陳水扁也強調國務機要費內的SOGO發票,跟SOGO禮券案無關,不要畫上等號,那些發票還有台北101跟微風廣場的禮券,都是那些貴婦提供給吳淑珍的,當時他也不知道發票有幾張,他只告訴幕僚,這些錢都是拿來用在C案、W案的機密外交之上,發票分配誰幾張是幕僚自己決定的,他完全不知道,可以傳喚他太太來作證。 最後審判長要求公訴檢察官及被告,再針對高院的判決書整理,雙方提出補充理由書資料說明,結束庭訊。 * * * * 上面是12日發生的庭訊,接下來要講的是這幾日的司法改革進度,不過如果您不相信上帝的存在,就不用繼續看下去,或當我是發神經;如果您相信上帝的存在,那就考驗您對聖經的相信程度;如果您也相信聖經,那就考驗您對我接下來寫的內容相信的程度,是認為我精神狀況有問題,還是真的相信上帝的存在。 很多巧合的事情,為了避免日後遺忘,因此記錄下來。 七、八月份陳水扁相關案件幾乎停滯,7月14日及8月12日各開一次,以之前的旁聽抽籤,我及許大姐幾乎都會有一人會中籤旁聽,未中籤者才去南側大門排後補的隊。 7月14日前一天,特偵組展開第一波「正己專案」,當天申請三位法官、一位檢察官及兩位女性友人羈押禁見。 7月14日開庭,我跟許大姐同時未中籤,到南側大門排隊候補,許鳳珠再次出言挑釁,最後跟著許鳳珠兩人被關到地下二樓的拘留室,巧合的是,法官女性友人黃賴瑞珍竟然跟我同一間拘留室,還坐在身邊半個多小時才再被帶出去。 8月12日又再開庭,而前一日恰好又展開正己專案第二波,再次有前法官及女友遭受申請羈押禁見,這一次我及許大姐都同時中籤,不用再去排隊,而今天,許鳳珠也沒有過來。 連續兩次正己專案的發動,隔日我們都恰好必須過去法院。 馬太福音10:26: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 馬可福音 4:22: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 路加福音 8:17: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沒有不露出來被人知道的。 . 這段時間也同時爆發陳哲男案,合議庭三位法官的評議衝突,昨日再度爆發法官之子肇事逃逸判決無罪之爭議,台灣司法改革的腳步已經一路往前進,當所有被隱藏的事情,陸續揭開之後,司法革新的道路已經無法擋,司法人員的自省跟改革勢將繼續前進。 打從一開始就認為自己會堅持到現在,有一股無形的力量在引導我走到今天,這兩個月庭期跟司法行動又極巧妙配合,讓我們剛好這兩天都必須到地檢署及地方法院走一回,而旁聽抽籤卻又再次發生巧合,每每有衝突發生之後,老天一定會讓我們有休息喘息的機會,不用跟挺扁迷在那爭奪位置。 看來必須到地下二樓拘留室也是上帝的安排,有祂的作用在吧。 這半年來,無法控制情緒的焦慮,也開始出現平靜,當正義的一方開始反攻,相信上帝一切自有安排,我只要繼續進行我該做的使命,當正義的啦啦隊員,用行動去表達上帝存在就夠了。 這半年來因為我的破戒,所感受到魔鬼力量的再起,總算在拒絕誘惑後,重新回到原先的道路上,正義力量又取得優勢。 請求 主賜給我力量,不再受到魔鬼的誘惑,繼續走在正確的道路上,順利完成使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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