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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聽話的合議庭--扁國務費案更一審首場紀實
2011/01/07 13:39:11瀏覽1167|回應10|推薦74

本來還以為今天大概半天就結束了, 忘記陳水扁那三個律師很多廢話, 今天沒帶筆電, 只好到中央圖書館打電腦, 沒標點符號快鍵, 真不順手.

陳水扁的"總統實質影響力"看起來還擴及到合議庭上, 三位法官蠻給律師面子的, 要休息就休息, 要幾點開庭就幾點開庭, 早上10點50分洪貴叁廢話連篇把陳水扁的責任全丟光光, 換鄭文龍講, 鄭文龍說能不能先休息10分鐘, 通過, 大家去上廁所, 等回來後換鄭文龍發表動人演說, 旁聽席鄭羽秀跟其他挺扁民眾就配合發出附和的聲音, 法警耳朵大概都很重聽, 沒啥阻止聲音, 任由她們在下面左一句司法迫害, 又一句對呀, 再來個冷笑聲,  偶而太大聲才瞪一下, 整個法庭變成挺扁表演台. 11點50分換石宜琳, 竟然站起來要求開始休息到下午2點30分再開庭.

這還不打緊, 竟然還要合議庭重新裁定, 把三審定讞的龍潭案跟陳敏薰案裁定重新審理, 合併洗錢案一起進行, 哇, 現在才知道, 三審定讞的案子, 還能回到高院裁定不算數, 重新再來. 沈宜生審判長很客氣說, 今天沒法立即裁定, 會盡快用書面裁定, 方便之後的審理進行.

李勝琛以為扁三個律師說什麼, 合議庭就做什麼, 所以也站起來要求, 說下午時間還有其他庭要開, 看來今天陳水扁的律師講話時間就不夠用了, 乾脆其他被告(馬永成, 林德訓, 陳鎮慧)下午就先回去, 給陳水扁律師群充足時間表達意見.

沒想到審判長回答: 今天打算就把國務機要費的準備程序庭開完, 下星期是要開南港案, 本來打算開到中午12點30分, 下午1點30分就開始, 現在陳水扁的律師要求提早結束, 下午又要延後一小時, 時間上不夠, 所以如果李勝琛律師不能在場, 其他被告還是要繼續留下來開完.

哇咧, 既然打算1點30分就開始, 那幹嘛還要聽陳水扁律師的話, 又提早休息又延後開始? 也不能全怪合議庭拉, 誰叫陳水扁一早來就說身體不舒服, 法官大概也怕陳水扁學老婆那一招, 來個昏倒(昏倒還能緊抱住看護的脖子呢), 加上早上洪貴叁的催眠辯護內容, 所有人都陷入半昏迷狀態, 所以乾脆讓大家睡飽午覺吧.

真是一場混淆是非辯護庭, 按洪貴叁的說法, 陳鎮慧就算真的保管國務機要費, 但是不算"專人", 所以記的帳不算, 陳水扁有權力擁有國務機要費, 錢可以用, 但是沒有任何責任, 本來貪污的錢大家就不應該看到, 要當做不知道, A掉的機密費就當作領據領完就算了, 所以要比照馬英九, 王金平, 許添財, 許陽明等人的特別費看待, 都不准去計較領據領走的錢, 扁家要怎麼用是他們的自由, 憑什麼拿陳鎮慧做的公私不分的帳務報表來認定. 再說總統機密特權, 陳水扁可以不解釋那些錢用去哪裡了, 為何要強迫拿出一堆什麼W案, L案, J案, UN案...一堆"碗糕"機密案, 來補牆角, 反正講到讓人覺得陳水扁家太偉大了, 老百姓真不該拿陳鎮慧的光碟來硬坳他們A錢.

鄭文龍更是令人佩服, 原來起訴陳水扁才是造成社會對立的原因, 指著我們對法官說, 你們看, 因為起訴陳水扁, 法庭內就分成兩派(廢話, 我們不來, 搞不好你還說, 法庭內所有人全都支持陳水扁無罪呢), 難道連吃個水果都要算貪污嗎? 難道陳水扁沒吃完家人就不能吃嗎?(真想頂回去, 難不成衛生棉也是陳水扁用完給陳幸妤用嗎?難不成內褲也是陳水扁穿完換陳致中穿嗎?)

電腦被人登記了, 不能再打, 要回去等下午旁聽, 先寫這樣.

23:00補記:

我看三位法官心裡一定嘔死了,被陳水扁給耍了,下午陳水扁拿到麥克風,整個人中氣十足、義憤填膺的樣子,說話都不用打草稿,也不會結巴,整整講了兩個小時,甚麼身體不舒服,要保外就醫,我看把他換到20人牢房,送他一支麥克風,保證甚麼病都痊癒了。

其他的明天再補進來,要先睡了。開到下午17:55結束,不過現在精神已經耗盡,撐不住寫紀實了。

................................................

01.08.補充:

先來寫陳水扁的身體狀況好了,看到媒體報導說陳水扁的心臟有問題,還說懷疑有心血管堵塞、心肌梗塞的可能,哇咧,那昨天下午看到的人難道不是陳水扁?慷慨激昂、憤恨不平的可以破口大罵..嚴詞指責社會上對他的迫害,本來還以為他身體不好,大概不會開口了,誰知從下午3點10分拿到麥克風,竟然滔滔雄辯起來,說他的錢就只有兩種:一種叫選舉結餘款,是政治獻金;一種叫特別費,要比照馬英九,然後開始細數起馬英九特別費裡面的帳務問題,講得條理分明,完全沒有唸稿子,而且口若懸河,一點被口水嗆到或呼吸不順的影響也沒,看起來心臟也強而有力,聲音沒有哮喘聲或無力感,整場獨秀毫無冷場、中斷、空白超過一分鐘,就一路講到4點20分,石宜琳律師趁他換口氣時,微碰一下講了耳語,陳水扁再開口,突然說「我要上廁所」,才休息10分,讓大家喘氣休息。

4點30分繼續開始,前一小時都在批馬英九,接下來針對最高法院的疑問,開始解釋機密外交,箭頭轉向國安密帳,砲轟李登輝,雖然形容自己在一當選一年半後91(2002)年就取消奉天專案跟當陽專案,把白花花的40億密帳拱手交出去繳庫,但是怎麼聽起來他的口氣,好像在埋怨他才剛就任還摸不著頭緒,就在90年被管帳的劉冠軍捅出簍子,A走1.9億害密帳曝光,只好繳庫。聽了還真幸好劉冠軍先出包,否則扁珍開始進入狀況就更慘了。

講到5點20分也是一路演說音揚頓挫、情緒激昂,沒有聲嘶力竭、喘氣連連的徵狀,講完後又休息10分鐘,才看到他拿衛生紙擦汗,挺扁迷還不捨得,說看他多可憐,心臟不好還冒冷汗。律師也說陳水扁衣服穿太少,身體不舒服,後來給他加穿警方制服外套。對呀,昨天天氣有夠冷,我坐在裡面還會發抖,會冒汗真的很異常,但是心臟有問題能這樣口齒清晰、毫無鼻塞沙啞、講話速度沒有緩慢拖遲、思路順暢、辯才無礙更少見,我就跟許大姐說,看這兩個小時,確定只要送陳水扁一支麥克風,每天集合監獄犯人,讓他發表演說、精神訓話一下,應該就可以治療好了。

昨天看得出陳水扁在爭「豬腳麵線」(三審無罪),所以律師跟扁本人都表演賣力,律師還把之前的證人證詞完全扭曲解釋,說那些證人證詞都認同他們的「說詞」,是法官無視證詞,有「藍綠立場」,被馬總統干預影響,聽了真是想頂回去,可是怕一開口,被法警帶出場就慘了,所以我跟許大姐根本不敢學挺扁迷那樣發出干擾聲(只有休息時,她們喊陳總統加油,我跟許大姐說我們就只要喊「貪汙犯」就好)。

忍不住要把鄭羽秀的情況講出來。我想她大概在高院有靠山或背景,99年6月11日所有人全在高院門口淋雨排隊時,警察竟然放她進去躲雨,被許大姐大聲抗議才出來。因為挺扁迷都指控我們有拿錢去旁聽,許大姐那天乾脆自己掏腰包,真的出錢找人來排隊旁聽,結果便衣阿吉要求我把一張旁聽證給他們,好讓便衣警察進去監督,我就把75號旁聽證給他,沒想到竟然鄭羽秀就拿75號進去旁聽,氣到我跟許大姐衝到法院大聲抗議法警跟警察,鄭羽秀才把那張交出去離開。

陳水扁延押庭時,鄭羽秀自己晚來,還要挺扁迷讓位,沒人甩她,沒想到沒有旁聽證,警察、法警還讓她進去法庭內,在開庭審理中,一個個位置去要求挺扁的人把旁聽證讓出來給民進黨政客進場,最後一群人只好離場,但是其他人不甩她,沒想到沒多久,涂醒哲等一堆民進黨政客就直接光明正大走進來,坐在記者席上,誰說法院國民黨開的,享特權的都是民進黨政客和支持者。

再說回昨天,鄭羽秀在裡面不斷應和鄭文龍律師,又出聲又跺腳還大聲嘆氣,法警除了偶而瞪一下,沒人要她們出場,就在那公然配合律師精神施壓司法人員,下午4點55分左右,法警還幫忙傳紙條給鄭羽秀,鄭羽秀看了之後,沒多久就走出去,所有的情景,法院的錄影機拍得很清楚,在裡面出聲干擾,連記者都忍不住回頭去看,人證、物證俱全。看到法警不處理,鄭文龍在那胡言亂語時,我乾脆不出聲,也比手勢,他說司法有公義嗎?我就挺出大拇指點頭,他說現場分兩派,我就高舉倒扁手勢,如果監視器放出來,鄭文龍說話期間,我大概一直在翻白眼吧。

還有:

昨天一開始就有針對陳致中在國務機要費案的貪污罪犯行上做討論,因為一開始起訴時只用「洗錢」罪刑起訴,法官的判決刑期,都沒有涵蓋「貪污罪」在內,所以刑期只有一年兩個月,現在到底是要用「牽連犯」合併審理,還是「數罪併罰」來分別進行,因為我的法律程度不夠「專業」,檢察官跟法官的討論意思聽得「霧煞煞」,所以只好簡單寫出來。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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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無怨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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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篟一定要保重喔
2011/01/10 15:47

筱篟   真的是辛苦妳了

格友說的沒錯    妳自己的人身安全要多小心喔

扁迷幾乎都是那種街頭惡霸      牠們是完全沒有任何理性的

今早才有一個客戶跟我說他日前正好看到扁的囚車經過

我告訴他   可惜我沒遇到    否則  一定要高喊   遠離國恥   遠離國恥

妳形容的更精準  

他就是貪污犯  

 


人生不齊等事,全憑一點真心。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10 23:47 回覆:

當初就是因為考量安全問題,所以才展開提告那些挺扁迷傷害的官司。

那些挺扁迷平常就跟您我一樣,只是普通老百姓,只是人多聚在一起,智商就會下降,加上他們所支持的政客,都是搞民粹,專門挑撥起情緒盲目反應,所以有時看那群人在那抓狂的樣子,心裡其實是覺得很悲涼無奈的感覺。

我跟許大姐會注意安全的,謝謝您們的關心。


Tintin.C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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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自己的安全哦!!
2011/01/10 12:04

辛苦了...筱篟....

要特別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不要再被那些扁迷給欺負了~~!!

對了,要提醒那些扁迷...陳水扁的總統已經卸任了...喊陳總統加油是不對的哦...要喊陳"錢"總統才對~~~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10 13:13 回覆:

如果沒有鄭文龍在那搧風點火,講些挑撥對立、激起支持者情緒的話語,基本上,已經很多次都開完庭後,大家收收東西就走了。

只是鄭文龍太會用挑撥言詞,加上旁聽席鄭羽秀的附和,讓其他挺扁迷的情緒就會挑起,之前許大姐還會講關到死,上星期我跟許大姐說,都不用這樣講,他們要喊陳水扁,我們就只喊「貪污犯」,抗議法警讓挺扁迷在法庭內大聲喧嚷不阻擋,如果那些挺扁迷不喊,我們也都不會主動去喊一句話,更沒在開庭中跟挺扁支持者一樣干擾、喧嘩。

至於人身安全,許大姐和我都被那些挺扁的人動手過,我們也都直接提告,法警跟警察都怕到了,所以現在都把人隔開,避免提告還要更麻煩調監視器影帶、開庭。我們也不會主動去挑釁或回嘴對罵,所以不能雙方各打五十大板,認為我們也有錯,我跟許大姐是不會被暴民嚇走的。


維清緝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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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No.
2011/01/09 16:39
換到20人牢房,送他一支麥克風,保證甚麼病都痊癒了。<---不....版主錯了... 這樣的結果, 會造成19個正常人變精神病.  應該試試看放到20人精神病牢房. 看會不會有19個正常人出現. ^++++++++++++++++^
Abka Manju Be Aisilambi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09 20:29 回覆:

我怕是那19個精神病患會跟他搶那一支麥克風,到時候可能搶不過人家,連麥克風都沒了,心臟病會變成憂鬱症。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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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蒐了一下
2011/01/08 21:39

牽連犯我認為應該是指犯某一罪後,又犯其他罪,而後來犯的罪是因前面犯罪所牽連的結果,因此從一重論處,量刑上應該以所犯的各種罪中最重的量刑。

陳致中是貪污罪共犯,而洗錢罪只是貪污罪牽連的結果〈沒有貪污何來錢可以洗?如果一開始即介入貪污,事後當然要把污來的錢作處理,才有洗錢的必然,因此後者為前者的牽連〉,所以貪污才是犯罪的主體,且貪污罪的量刑比洗錢罪重,所以從一重論處,應該以貪污罪來判。

而數罪併罰是指陳貪污罪是貪污罪,可是洗錢罪卻是事後起意的,不應該是競合的結果,所以量刑上應該貪污加上洗錢才合理。

以上是我的認知。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08 22:15 回覆:

是阿,您說的沒錯。

現在陳致中的問題在於,洗錢罪已經更一審了,但是前面全都沒把貪污問題納進來審理,現在如果一併審理判刑,被告就喪失「三次」機會為自己辯白(雖然我們也知道結果會跟扁珍一樣),到底要把「貪污」跟「洗錢」合併審理,還是分開?

而這國務費的「貪污」跟「洗錢」,萬一是牽連犯,視為同一案件,洗錢一旦判刑定讞,貪污即便刑期更重,也不能重新審理。如果數罪併罰,那當初沒告貪污,就得重新審理開始,法官跟檢察官討論點應該就是這樣的吧?

我想這個問題,大學法律系應該要來做課堂討論,再去旁聽才對。不知道會不會動用到大法官解釋?


舒姜.瑪琳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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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真厲害!
2011/01/08 20:38

妳好:妳寫的好清楚,我一個字一個字唸,我真的也想說:我哩靠~~~,不對!我們是淑女,這樣罵就好,真想罵國罵那不是我們的專利,我們是有水準的女性。

法院本來就是為陳水扁家開的,暈倒、病倒、要死不活的都是他們家的專利,這些法官也太不會計較啦,這些法官只要今天有出庭就好,跟社會大眾交差了事,我非常贊同司法獨立,向歐美國家一樣民主,否則養了一堆不適任的法官,國家之不幸。

我們一般百姓上法庭等了好半天,輪到我們時,想多話法官一定不耐煩,趕緊結束了事,下次出庭又不知何年何月了,想到就真嚥氣啦!

加油!我就不相信老天沒有長眼睛,也謝謝妳給我們第一手消息。

祝福妳一切順心、愉快,永遠支持妳。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08 22:01 回覆:

,在法院真的是看到人性的軟弱跟傲慢,階級地位的差異。

不過現在法官的素質、態度真的有比較好,雖然座位高高在上,但是口氣、用語已經大有改善,只是也看到很多犯人,明明犯案明確,還在那強辯,法官不強勢一點,他們還真是一點都不怕,上次看到那個煙毒犯,連我都想一巴掌打他後腦勺,啊法官的話是聽不懂喔,就說DNA98%以上確認是他的尿液,還在那硬坳不知道為什麼驗出毒品,尿液沒蓋有問題,暗指警察做假,真是夠了。

扁案的審理真的要用「神速」來形容,一週最多開到五次,最長時間從早上9:30開到晚上10:00,都在蔡守訓合議庭審理時,還被社會罵拖拖拉拉,沒有進展,法官們也很可憐的。所以短短兩年能讓陳水扁三審定讞有罪,都是法官密集開庭,快速審理的功勞。這當中可不敢阻止被告說話,否則一定會讓民進黨抓到把柄,結果累死所有參加開庭的人,連我們旁聽的人都累,更別說那些司法人員,書記官更辛苦,還得事後重聽錄音,補上遺漏打字的部分。

也祝您官司順利,最好不要上法庭,對方就認錯道歉,從您們部落格的文章回應,已經很明顯看出誰是誰非,再硬撐下去,上法庭會更難看,希望她能了解後果的嚴重性。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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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準備程序庭嗎
2011/01/08 18:16

怎麼搞到要開一整天?辛苦妳了。

陳致中那個不能用牽連犯處理,這樣太便宜他了。只用洗錢罪辦他已經算是為他開脫了,他本來就是貪污罪共犯。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08 20:19 回覆:

扁案的準備程序庭,沒有開一小時結束的(除了金改洗錢案的其他被告)。

我們已經習慣了,沒有半天一天很難結束,昨天還只有陳水扁跟三位律師講話而已,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再加上六位律師(陳鎮慧一位,馬、林除都有李勝琛外,還各有兩個律師),除了陳鎮慧及林達傑律師講重點不多話,其他的人也都是廢話連篇,至少也要一天時間才夠他們說話,三位法官沒經驗,可以諒解,因為準備程序庭沒人這樣當審理庭一般長篇贅述,然後審理庭重複內容,辯論庭再說一次。法官也不好阻止,免得傳出去變成「司法迫害」,法官不讓扁為自己伸冤,那跳到黃河也洗不清。

談到陳致中的「貪污」問題,應該是要不要連同這次國務機要費更審,一併納進來審理,因為之前都沒針對陳致中的「貪污」問題討論過,所以宣判都只有「洗錢罪」,但是在高院開始時,就曾經針對陳致中的「貪污」提出來,但是貪污金額很難認定,所以最後還是沒一起判決。現在可能是在討論要不要當「牽連犯」一起審理,還是「數罪併罰」,重新起訴陳致中貪污罪,然後審理時,再合併考量刑期吧。

但是如果重新起訴,最後認定是牽連犯,牽連犯意思就是犯案有相關性,所以從重求刑,那就不能再起訴,陳致中最後可能變成以「洗錢輕罪」判刑把「貪污重罪」包含進去。這是我剛剛去查「牽連犯」跟「數罪併罰」內容所想的結果,可能有讀法律的人會更清楚些。

因為特偵組改組,原先非常清楚國務機要費內容的檢察官林嚞慧、周士榆檢察官都被迫解散,新檢察官到任青黃不接,讓陳致中二審逃過一劫,現在問題又回到原始點,所以還真讓人傷腦筋。

不過說真的,像吳淑珍貪污歸貪污、洗錢歸洗錢,陳致中應該也是這樣,買內褲、繳健保費的錢就是用掉了,又沒拿去存到海外,怎麼能說是「牽連」,但是之前沒起訴「貪污」,也該給他「三次」審理的機會,那就又要從一審開始,粉累人的,因為內容跟國務費案大同小異,不需要重頭來一遍,用「牽連犯」一併納進來考慮刑期就好,這樣卻又讓陳致中「一次定生死」,也不公平,真是讓人頭大。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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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紀大貪案---
2011/01/08 10:37
真是辛苦了!

這麼一場法庭混戰,不知是不是他們所謂的“民主”,不愧是善辯無理,拿著沙子當石頭亂砸,希望那些法官們能保持頭腦清醒,不至於被吵得大筆一揮,天下大亂!!!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08 14:40 回覆:

我想每個剛開始審理扁案的法官們,第一天的表現大概都差不多,要面對一個曾經掌握最高權勢的「總統」,而且到現在還有「政黨」在後面支持,放眼看過去法庭後方,還有支持民眾跟記者虎視眈眈看著他們,隨時發出低鳴吼聲,心理壓力不可謂不大。

我想壓力最大的應該是蔡守訓的合議庭,當時紅衫軍還在末期,媒體記者全部坐滿,全台灣百姓都在看,很佩服他們的抗壓性跟判決結果。

可惜現在制衡的力量不太夠,貪腐集團的施壓卻仍在持續,昨天旁聽除了我跟許大姐,或許還有一兩個看起來不像是挺扁迷,但是挺扁迷還是占大多數,在法庭內干擾又不斷,法官真的是以自己的良知來對抗強大的壓力,如果精神耗弱了,就會像鄧振球合議庭般略為退守,把明確的國務費機密費私用,切掉一大塊來減刑。萬一沒有良知,那就像周占春一樣,為貪汙犯量身定做無罪的解釋。

最怕就是像機密外交案,因為沒有記者跟旁聽民眾,缺少監督,黃程暉還能痛罵特偵組亂起訴,把陳水扁每次出訪前先預扣的3萬美金,講得好像理直氣壯、正常行為,毫無貪污問題,讓綠營的大做文章攻擊特偵組。


回家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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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變戲台__猴子戲拖棚
2011/01/08 10:23
筱蒨女中豪傑
這一篇薛剛鬧花燈  精彩的紀錄
法庭旁聽旁聽只限於聽
還能由聽眾咆哮公堂的啊?
法有庭規__驅逐出庭啊
妳說的好  很體諒法官大人難做官
給他們美言:重聽沒聽到
有律師如此主導全盤的?
可見法曹也是泥菩薩過江  
自身保好就好
這是維護民主最後防線
這都守不住
還奢談什麼民主豌糕?
看這種法庭記錄本是無趣之極
可是由妳寫來如精彩的色情秘笈
那一群豬八戒__對不起豬八戒
醜態百出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08 14:55 回覆:

昨天時間不夠,所以講的比較重點,今天一補充就又是長篇大論,讓人看到眼花了。

說點法庭外的花絮,人多就會失去理智,所以那些挺扁迷常常仗著人多,變成「暴民」大聲咆哮,把所有的氣發洩出來,有時就會忍不住想拿我們開刀。她們自己位置可以亂坐,我趁還沒開始,到第一排抄一下檢察官名字,就被她們抗議,法警就要我坐回原位。等到開庭後,她們隨便亂坐,法警不管,我們也沒去要求。

到了下午,許大姐因為左右兩旁都是挺扁迷,很不舒服,看到她們都坐到倒數第二排,我這邊後面一排的人都不見了,要換過來這裡坐,結果法警不讓她過來,要她坐在原位,那些換位置的人還幸災樂禍拍手,我直接站起來要法警全部適用,那些不坐在自己號碼位上的人,也要回原位,逼法警把四個人全都歸回原位,才坐下來旁聽。

結束後那些挺扁迷還在罵,法警為了避免衝突讓她們先走,要我們先留在後面,又被挺扁迷罵我們有特權,許大姐跟法警說,他們這樣忍讓挺扁迷,只會讓那些人更囂張,不過我還是叫許大姐算了,警察也難為,就不要苛責他們了。要不然我們被打提告她們,司法人員更麻煩(又是調資料又是出庭做證)。


paul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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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太辛苦了..
2011/01/07 16:54

這法院是誰家開的??如果太不像話,把這一段搞到中天電視台,不是有一個電話還是網路叫做{報料專線}專門給民眾把看不下去的事傳過去的嗎??我們來好好利用一下..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08 15:14 回覆:

不敢去中天爆料的原因有兩個:

1.一旦爆料,法警也會被公開指責,等於是直接公然與法警做對,我們還要繼續旁聽,不能得罪這些法警,畢竟他們也是很無奈,萬一得罪挺扁迷,民進黨政客的兇悍,他們更承擔不起。

2.這些法警還是有在維護我們的安全,要爆料很難釐清細節,容易最後被記者為了收視率扭曲報導,反而會更加把真相搞成一團漿糊,畢竟在挺扁迷的眼裡,她們不會檢討自己的行為,只會去譴責別人,自己大罵沒關係,不准我們開口說一句話,自己可以不離開法庭,對我們咆哮,卻認為法警為了避免肢體衝突,擋在中間,就是我們有特權,被特別保護。很多事情不是看雙方說詞就能釐清真相,萬一一邊屬於沒有理性的人,說法是避重就輕,第三者根本不知道誰在說謊。

像我們98年7月10日的排隊,那些挺扁迷還大喊我們插隊,媒體就說有人插隊引起現場民眾不滿,誰知道我們五點前就全部在場排隊,那些人都在六點後才來交接,位子還是要給九點多才來的民進黨政客。


ttt30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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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妳了
2011/01/07 14:49

加油ㄛ

國務機要費是每次出門前還沒用之前就先被A掉還匯給他的賊子讀書

怎有人講得出口是用剩的.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08 16:04 回覆:

按照昨天石宜琳的說法,金錢一經領據領用,所有權就轉移到受領人,已非公物。這種說法成立,以後公司行號的會計、出納,零用金一經領用,所有權就是自己的了,拿回家花用也是應該,那就沒有貪污罪、侵占罪了。

法官頭腦還蠻清晰的,在早上聽完洪貴叁及鄭文龍的辯詞後,沈宜生審判長提出兩個重點:1.只要是公務支出,就是要公佈;2.既然被告要拿大水庫理論出來講,那就要證明,用領據+大水庫理論,還要有支出>收入才行。

我也很想說,既然很明顯國務機要費的機密費,拿來付扁家的開銷,帳款明確,那要用大水庫理論,這些「機密外交」付出去的款項,錢的來源就必須要公布,證明這些「收入」併在大水庫裡,抵銷扁家的私用開銷,還能支付那些「機密行動」,因為陳鎮慧親口證實,也有帳務證明,扁家沒有一個人拿出錢來給她支付任何一筆開銷,洪貴叁口口聲聲說陳鎮慧公私混記,事實上,帳務內的收入,就只有陳水扁註銷銀行戶頭的445元,連出書的版稅收入都另外記帳,沒有混同。

想到中華民國總統府,竟然成為洗錢中心,大筆錢就在那五鬼搬運轉換,陳水扁還說機密外交不想讓國安局知道,這樣忙於抬面下行動的「總統」,還真令人害怕,真要賣台,這樣不清不楚的資金挪移跟「機密外交」,才真是令人捏把冷汗。

筱 蒨-Lucifer(ying6100) 於 2011-01-08 16:13 回覆:

不好意思,稍微修正您的說法。

「每次出門前還沒用之前就先被A掉還匯給他的賊子讀書」,那筆錢是「機密外交」案的錢,每次出訪海外的零用金10萬美元,先扣留3萬美金下來,合計共侵占33萬美金,合計新台幣千萬元,當時國家被陳水扁治理,經濟衰退,匯率還低到1:33左右。

陳水扁還說他把薪水減半,又怎會貪一點小錢,真的只能說積少成多,到處A的錢比那減半的薪水超過太多。而且沽名釣譽減薪40萬賺名聲,私底下把400萬國務費當家用金才真是可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