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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30 23:52:33瀏覽1287|回應5|推薦58 | |
5月26、27日星期四、五是教唆偽證罪連續兩天開審理庭及辯論庭。地方法院抽籤的人很少,每個人都能有位置,結果因為到捷運站就這麼遲到一分鐘沒趕上車,等到西門站就得多等十分鐘,到法院已經35分,竟然挺扁迷全部後補光了,只好去中央圖書館查資料,下午趕兩點15分回來換旁聽證,竟然又錯過了 星期五不敢再遲到,總算聽到陳鎮慧跟馬永成的詰問。這個庭的三位法官是李英豪、陳慧萍、曾正龍,難怪不能做筆記,之前在葉盛茂案,就是這個合議庭(只是那時不是陳慧萍,而是另一位法官),當時就知道,除了記者外,旁聽民眾禁止做筆記,所以星期五從早上聽到晚上7點多,除了記下每個人談話完的時間外,不能紀錄任何事,因為挺扁迷一直在監視我,連筆記本沒打開,都去法警那裡告我帶筆記本進來。 不過因為對國務機要費算熟了,所以就算不用筆記,也聽得懂他們在說甚麼,尤其是陳水扁的那一套說詞,聽了十幾次,每次都談相同的,就像錄音機一樣,幾個庭聽下來,根本都可以幫他接下去了。不用筆記也沒關係,專心聽說詞,還可以把腦海中的印象更加深些、重新思考。只是手不動,無聊到猛打哈欠,還差點笑場出來,故事掰到實在忍不住想笑,忘記陳水扁講到甚麼了,連李英豪都忍俊不住,差點笑出來(不能筆記就這個缺點,好像是呂淑玲檢察官忍不住說陳水扁已經又倒帶重覆內容。) 因為早上馬永成做證完才11點10分,所以又去中央圖書館查資料,剛好看到陳瑞仁去總統府調資料的新聞,這下剛好把當時的情況做複習,有一個完整的概念出來,就來還原95年時的樣貌吧。 不過先把話題拉到89年陳水扁執政後。 陳水扁找來陳鎮慧管理機密費,因為跟三局出納科坐在一起,而且機密費都在支付扁家的私人開銷,所以風聲洩漏,90、91年審計部就曾經要求調查,卻被總統府秘書長拒絕(那段期間的秘書長是游錫堃及陳師孟),總統辦公室不肯拿出機密費帳冊,審計部不得其門而入,最後為避免扁家公款私用,所以改變政策,非機密費部分不得再「流用」機密費(流到機密費使用),另外還要求會計處研擬總統府國務機要費支用程序作業規定(秘書長邱義仁核定),明定國務機要費的使用範圍。 描述這一點,就是要說,在當時,總統辦公室早就知道機密費已經引起注意,結果非但沒有收斂,乖乖使用在公務之上,反而變本加厲,利用假發票跟假犒賞清冊,繼續把錢設法轉到私人口袋,送回官邸給吳淑珍。 95(2006)年爆發趙建銘的台開案,趙建銘被羈押,SOGO案又傳出禮券送吳淑珍的醜聞,被吳淑珍堅決否認,然後6月份邱毅爆料李慧芬指控吳淑珍用她的私人發票請領國務機要費,整個社會譁然,陳水扁即便用三架飛機浪費公帑2000萬搞外交亂航或是提出一堆國營事業要正名改名,都遮掩不了自家的貪污醜聞,審計部介入調查後,發現疑點重重,將所有資料送到高檢署查黑中心去調查。 7月份陳水扁特別把離職的馬永成跟當時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叫到官邸開會,討論當時的政局情勢,「順便」討論發票的事情,陳水扁還特別對馬、林訴說國家的處境,為了C案跟W案付出多少金額,所以只好用發票來申請非機密費,填補機密外交的缺額,最後指示,為了不讓吳淑珍跟SOGO案扯上關係,所以國務費內的發票,由馬、林承擔,萬一被調查,就說是陳水扁交給他們去請款的。會議後,林德訓找陳鎮慧製作表格,將假發票中的SOGO有關發票31張,按照任期,由馬永成承擔12張、林德訓承擔19張。 7月25日陳瑞仁檢察官到總統府要調發票,陳水扁找了秘書長陳唐山在門口等候,告訴陳瑞仁,陳水扁取消行程,特別在總統府內等著,結果陳瑞仁婉拒見面,拿了發票資料就走;7月31日又再去總統府查扣所有領據及原始單據,陳唐山又要求陳瑞仁與陳水扁定8月3日見面,陳瑞仁再次婉拒,而總統府則強硬拒絕交出機密費的所有帳冊資料,甚至陳鎮慧在後來被約談之後,總統府陳心怡被指示,將所有帳冊銷毀,不讓查黑中心有查到的機會,最後陳瑞仁只好從非機密費中去調查國務機要費的使用情形。 話題再拉回8月,8月7日陳瑞仁首次到總統府偵訊陳水扁,當天陳水扁就用C案跟W案做為理由,跟陳瑞仁訴苦,然後8月8日陳瑞仁就臨時通知林德訓過去查黑中心偵訊、8月10日傳馬永成、8月20日傳吳淑珍,在多次偵訊後,11月3日起訴吳淑珍、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而陳水扁因受憲法保障,所以無法起訴。 因為馬永成、林德訓認了那些發票才惹上官司,然後在特偵組起訴後,一審合議庭再告發陳水扁的教唆偽證罪,才有這次的開庭審理。 陳水扁在下午的長篇200分鐘大論下,把所有責任撇清乾淨,又說機密外交的辛苦,扯進來C案(卡西迪公關公司)、W案(王丹)、L案、S案、J案、Fj案(斐濟案),最重要的,他特別清楚說明,很多人都以為他是不是拿國安局、國防部或外交部的錢來用,都沒有,也沒有去募款,這些贊助「完全」是用機密費來支付的,既然要這樣講,那我們就來討論這個說法的漏洞好了。 首先,陳鎮慧管理機密費是事實,機密費完全不給其他公務人員看,甚至是審計部來查帳也不給,這也是事實,所以不用做假帳來搪塞。陳鎮慧跟總統秘書陳心怡都有一個大金庫來保管錢也是事實: 1.機密費真付機密外交,大可收到機密費時全保留下來存放金庫內,等要支付時,陳鎮慧再拿出來交給陳心怡,然後作帳在隱密不公開的機密費帳冊內,但是陳鎮慧記帳,只有一項機密外交林德訓有去請款過,其他完全沒有任何紀錄。為什麼不直接記帳在陳鎮慧的「支出明細表」內? 2.如果支付機密外交款之事不信任陳鎮慧,那何必找陳鎮慧來管理機密費?直接交給陳心怡就好了。 3.如果錢都用在機密外交,公務事又何必要扯不是公務員的吳淑珍去看帳管錢? 4.明明陳心怡就在總統身邊,明明陳鎮慧就在總統府二樓,錢不直接拿到三樓給陳心怡,何必還要轉到總統府外的官邸,給不相干的吳淑珍,再拿給陳水扁交給陳心怡(偏偏陳水扁又說他都不管錢的事,從來不碰錢的)。 5.陳鎮慧說扁家任何一個人都沒給她一塊錢以上零用金來支付扁家私人開銷,所以機密費是拿來支付扁家交出來的單據,錢再撥給官邸,這不是「公私混記」,扁家不給私款支付私人開銷,何來混記?根本就是公款私用。 6.吳淑珍還因為懷疑廚師的食材費有浮報之嫌,所以要陳致中針對官邸內的單據支出,都要查閱過,還特別看報表檢查,如果這些錢都是要給「機密外交」使用,幹嘛帳查這麼清楚?多多益善不是嗎?問題是這些單據領的錢,都交給採買的人了,可沒留下來當「機密外交」的經費使用。 7.陳水扁說所有的機密都要帶入棺材不能公開,否則會死人的,但是他又說早在陳瑞仁8月7日偵訊他時,他都據實以告,講到C案、W案,看來又是自打嘴巴,而陳瑞仁啞巴吃黃蓮,看到陳水扁公然說謊卻不能公開揭穿,難怪起訴國務機要費後,就要退隱。 8.吳淑珍把責任丟給馬永成,說是馬永成建議要陳水扁來揹責任,但是馬永成說他哪會這麼笨,當時根本完全不知道假發票的事情,也不會笨到自己把刑責往自己身上 攬,去建議他跟林德訓吃下這些假發票的請款責任。 9.陳水扁說8月7日他已經告訴陳瑞仁是吳淑珍直接交發票給陳鎮慧,並沒有說謊,那為何陳瑞仁會在8月8日臨時通知林德訓當天去查黑中心說明? 10.陳水扁還說兩次總統選舉結餘款是2億及7.4億,所以合計是9.4億,不過現在海外明明是12億元,那至少有2.6億元就是不明來源財產,就算是龍潭案的賄賂款,不就是默認龍潭案三審定讞沒錯,還好意思在法庭上大喊冤枉,要求重審。 昨天市議員江志銘拿卡片給郝龍斌,要郝市長寫張慰問卡給陳水扁,說陳水扁從一樓爬到二樓都喘得要死,很多人以為陳前總統在裝病,但他認為是真的生病。看到這則新聞,就只想陳水扁大概是在監獄裡過得太舒服了,連出操都不用,難怪體能這麼差,至於有沒有生病,從星期五下午2點10分開始發表長達200分鐘的大論,口若懸河、條理分明,三個多小時內,只休息10分鐘上廁所一次,其他時間還得檢察官提醒才喝口水,身體好得很。反倒是我們坐在底下旁聽,疲勞轟炸三個小時,哈欠連連,體能快不濟,這張慰問卡該給我們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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