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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5 22:29:58瀏覽1165|回應5|推薦63 | |
昨天是國務機要費更一審的最後一庭洗錢案的辯論庭,扁家四人--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全都出席,最後的論告每個人都發表了一篇演說,打悲情牌打到雞皮疙瘩都冒不出來的地步,聽到除了冷笑外,要有一絲絲的同情心都激發不起來,這家子四人,大概除了挺扁支持者,還繼續自欺欺人外,要讓一般人同情,應該是很難的了。耳裡聽著他們的說詞,心裡卻有另外一股聲音在OS,所以等會講到他們提到的話,後面接著的( )註明,就是我聽到後,心裡發出來的OS聲音。 先來聊聊扁珍的身體狀況吧。 陳水扁之前還在喊心臟有問題,甚至某政客說陳水扁連爬個樓梯都會喘氣,可見身體真的很不好,我卻覺得是在監牢裡過得太好,大概不需要出操鍛鍊,所以缺少運動,連爬個樓梯都會喘,不是我很沒同情心,而是看他在法庭內的行走、說話、思緒,一點有「病人」樣子都沒有,不知道病人是甚麼樣子的人,麻煩找個時間去醫院當一下義工或志工,跟病人聊聊天、陪他們走走路,就知道病人的行動速度、說話的思路快慢、腦筋反應的靈活性,這些去套用在扁珍身上,沒一項符合,這兩個人健康的不得了(那種長期慢性病就甭理會了)。 陳水扁上次(6/10)還發表四小時的演說,毫不費力、遲鈍,幸好這次洗錢案稍為節制一些,把時間多留點給別人,11點25分講到13點15分而已,只花了110分鐘,還是維持他的口舌流暢、可以把事情扭曲解釋得很「完美」,把一堆人全扯進來(宋楚瑜、辜仲諒、葉盛茂、李登輝、呂秀蓮、謝長廷、蔡守訓)。聽得我猛打哈欠,眼淚都流出來了,沒辦法,國務費案一審、二審、更一審,每一審說詞都要重覆超過兩次以上,真的邊睡邊聽都知道他要講甚麼。 再來談吳淑珍好了,從過年說要關到牢裡,就傳出身體快「不行」了,沒關進牢裡也關在家裡,接下來的開庭全都請「病假」,似乎是「風中 陳水扁坐在吳淑珍左側,不斷側身過來交頭接耳講話,吳淑珍對前面的電腦好像不滿意,法庭工作人員就去移動,吳淑珍又轉頭到左後方,要求坐在第二排的律師過來坐在旁邊,方便討論,所以不一會兒,林志忠律師就換位置,坐到扁珍中間,跟吳淑珍討論,整個看下來,就是看不出吳淑珍哪裡比之前出庭時,身體變差了?至於怕冷、不能走路,這都是老問題了,也多虧吳淑珍,冷氣關掉,讓坐在冷氣機下面的我,不用邊發抖邊旁聽,可惜她一演講完就提早離開,法警把冷氣開很大,害我回家肚子痛到拉肚子。 因為吳淑珍「身體很弱」,所以下午先讓她發表意見,從15:15講到15:50,花了35分鐘,說話也跟以前一樣沙啞,不過這次有稿子唸,所以口齒清晰點,知道她在說甚麼,先講自己不是公務員,只當過立委,都沒上過班,所以不知道國務費怎麼用,沒有侵占詐領的意圖(拜託,當初91年監察院去查時,就已經講很清楚要公務使用,而且還把非機密費不得流用,吳淑珍知道了,還要求想辦法要把非機密費繼續拿回來使用,所以才有假發票跟犒賞清冊的出現),說到假發票,是馬永成要陳鎮慧傳話,要吳淑珍收集發票的(把責任丟給下屬,好康錢自己拿,責任下屬扛)。 談到陳鎮慧,從高職夜校生就去華夏事務所做事,跟著吳淑珍20多年了(結果人家老實負責記帳,20多年來沒有貪污一塊錢,也沒多拿一分獎金,最後資遣費1萬多元而已,還因為跟了貪污的主子,惹上官司)。 為什麼陳鎮慧錢要給我不給總統,因為陳鎮慧的層級太低看不到總統(不會拿給陳心怡嗎?保險箱是陳心怡在管,不是每個人都說陳水扁不碰錢、不管錢的事不是嗎?),陳鎮慧還要管華夏律師事務所、福爾摩沙及凱達格蘭基金會的帳,幾乎每天要到官邸拿給我看(X的,真的是阿卿嫂第二,拿公家錢養家僕),所以錢都直接交給我轉給總統(這不很明顯擺明就是把國務機要費的機密費當「家用零用金」在管,所以找陳鎮慧去記帳,剩餘款拿回家),官邸保險箱理面有兩層,一層放國務費,一層放家用,錢給扁都做公務使用。(可是每個人都作證陳水扁不碰錢、不管錢,而且陳鎮慧也做證,錢都是她從總統府拿去官邸,也有從官邸拿錢回總統府;合議庭也問過,陳心怡跟陳鎮慧都各有一個保險箱,體積都很大,不需要拿回官邸去放,我看也沒人有辦法去總統府偷保險箱吧。還有陳鎮慧也做證,扁家從來沒給一塊錢零用金,用來支付扁家開銷,所以就是拿機密費當薪水使用,還好意思說薪水減半40萬不愛錢,拿200萬當家用款更惡劣,要錢還要名)。 談到南港案,又把蔡銘哲變成跟陳鎮慧一樣是個背叛扁家多年「情誼」的叛徒,描述蔡銘哲的姐姐跟珍關係多好,從小看蔡銘哲長大,蔡美利特別要求要珍照顧這個小弟,所以蔡銘哲主動提起郭銓慶想要標南港案,剛好第二天要見余政憲,才會幫忙跟余提起的,而余政憲跟她當立委時,都是最年輕的立委,關係有多好。珍跟兩邊都很熟,才會幫忙引薦,根本不是要做「牽猴子」的事情,真要幫忙,只要叫余政憲把名單給她,然後交給蔡銘哲就好,何必搞出去伊通公園交資料,像007一樣,不合邏輯。(就是想要錢,又不想被人抓到資料是在官邸給的,才要這樣繞圈子,哪裡不合邏輯了?) 接著吳淑珍又在那抱怨選舉花費驚人,總統選舉10億元以上不算甚麼,所以才會跟蔡銘哲提起,然後郭銓慶才會捐這些「政治獻金」(明明郭銓慶早就說已經捐了600萬元的政治獻金,幹嘛還要捐這美金273萬5500元(約合新台幣9000萬元)),如果收賄,怎麼會案子通過一年後才匯款,不怕人家反悔嗎?(拜託,誰敢倒總統夫人的帳啊?如果選舉真要花錢,怎麼錢是匯到海外吳景茂的新加坡帳戶?如果選舉不缺錢了,何必還要人家不斷付「政治獻金」?) 再談到海外帳戶,海外投資帳戶早就行之有年(X的,89(2000)年總統大選,還好意思說別的候選人不愛國,錢存海外還置產,結果扁當立委就在美國置產存錢,還說自己最愛台灣,沒有一分錢在海外,無恥到極點)。要貪污幹嘛用哥哥、兒子、媳婦的名字。因為理專建議,哥哥年紀已大,小孩也成年,對你的權利沒保障,如果他要改受益人或錢不匯回來,你就沒輒。這錢要給扁卸任後外交活動使用,所以才要致中、睿靚去開戶,從吳景茂帳戶轉到蘇格蘭銀行,總不能跟哥哥說,我是怕你把我的錢吞掉吧,這樣很傷兄妹感情的,所以說理專跳槽換銀行去存(看吧,連自己的哥哥都不信任,社會上還以為她會把錢給黃芳彥保管,別笨了)。 最後談到家裡的錢都是珍在管,要兒子在哪簽名就在哪簽名,媳婦也一樣,「連總統都怕我了,兒子更不敢違背」,所以這些錢,都是陳水扁當20年的律師跟選舉的結餘款(真奇怪,可是陳水扁才說當律師時,因為窮苦人家太多,拿到很多芭樂票,根本無法兌現,而當時吳淑珍心胸寬大,都說人家家境困苦,就當是義務辯護好了,難不成這樣每月還可以收入上百萬?律師真好賺。不過31歲就當市議員,39歲當立委,律師好像沒有全職做20年,這樣也可以累積好幾億元?台灣錢真好賺)。 唉,光是吳淑珍的35分鐘就已經寫這麼多,還沒提到陳致中跟黃睿靚呢。不過這兩個人的廢話就甭提了,陳致中這兩年多來,口條進步神色,已經把政客的那一套表演法學得百分百了,剛開始被「嚇到」認罪時的青嫩已經全都不見,推翻當時的自白,用無罪辯護,又拿小時六歲媽媽被「政治車禍」出來博取同情,照這樣,台灣每年出車禍的人,都可以出來選總統搞貪污了。至於黃睿靚,唉,果然不是從小到大在這種環境成長,程度已經看得出來差很多,說話搞得像在舞台上演講一樣,刻意的音揚頓挫,讓人聽不出她要表達甚麼,不是發自內心的情感操弄,只會讓人覺得做作虛假,連挺扁的都不捧場,鄭文龍律師跟陳致中的民粹演講完,挺扁的都報以掌聲(竟然法官跟法警都不阻止),結果黃睿靚說完,卻沒有一個人鼓掌,太不給面子了。 至於陳水扁的那套演說,懶得再寫了,只想說,當陳水扁在談吳淑珍家有多富有,她卻抗拒父親對婚事的反對,偏偏要下嫁他這個三級貧戶佃農之子,哪是一個愛錢的人,我只想到在這些綠營口口聲聲喊專制的兩蔣時代,能讓一個三級貧戶之子,憑藉教育,讓自己變成收入「上億」的律師,還可以步入政治,改變生活的貧困,反倒是這個號稱「民主」的陳水扁大總統,讓老百姓一個個變成三級貧戶,全家自殺,創下台灣最高的自殺率。民國5、60年代的生活困苦,都不會讓老百姓失去生存的念頭,倒是活在鄭文龍律師口中所說的國庫充盈、稅收大增的時代,卻讓老百姓看不到生存的意義存在,真是讓人覺得諷刺到極點。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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