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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9 16:45:39瀏覽1148|回應9|推薦64 | |
今天宣判的是教唆偽證罪,下午四點宣判,三點30分開始換證,今天的旁聽報到率超高,我準30分到服務台,已經排在後面,輪到我時,剩不到四五個空位,一位小姐排在我後面,說要跟我和許大姐一起走,我說她穿粉紅色衣服要小心,跟我們走在一塊,會被當是倒扁的,到時候被挺扁的一起罵就慘了,結果小姐回答我,她就是倒扁的,一聽我立刻說沒問題,跟我們一起走好了。 上了二樓,還沒開放進場,走到中央走道的椅子旁,看到王大姐,過去跟她打招呼,很久沒看到,上次也剛好是教唆偽證罪開庭,中途她身體不舒服先離開,之後六、七月開庭就都沒看到她跟她先生人了,看到其他挺扁迷都還沒上樓,趕緊去問候一聲,原來王大姐身體不舒服住院住了一陣子,在家休養,今天身體比較好一點才過來,我說很久沒看到,不知道情況如何,又不敢問其他挺扁的,免得別人誤會,沒事就好,多保養身體,說完就趕忙走到對面的椅子坐下,別讓其他挺扁迷看到我們說話,免得王大姐跟她先生又要被人罵是叛徒。 負責跟隨我們,預防挺扁的人跟我們衝突的警察很好奇,問我說怎麼會跟王大姐講話,大家立場不是不同嗎?我說他們是溫和派的,雖然立場不一樣,可是大家都是從98年一起旁聽到現在,彼此都很熟了,所以打聲招呼、關心一下。沒辦法,見面三分情,撇開立場不一樣,彼此也沒啥仇恨,何必像其他挺扁的人,好像有不共戴天之仇,看到我們就份外眼紅,非罵死我們不可。 開放進場,先讓挺扁的人走前面,那些挺扁的人進場龜龜毛毛的,寄存個東西拖拖拉拉,結果進去時已經四點2分,審判長已經開始宣判了,趕緊直接站在走道邊,只聽他說到:判刑四個月,減刑為兩個月, 然後對著陳水扁說:我們還是覺得您有罪,所以判您兩個月,您可以申請上訴,退庭。 挺扁的開始鬼叫,要求放人、釋放陳水扁、陳水扁無罪。我跟著記者、其他民眾出來,忘記大喊一聲:法官英明。許大姐看那些挺扁的還在鬼叫,就喊:太好了、太好了,法網恢恢。 雖然只有兩個月的刑期,但是有罪的意義跟無罪差很多,證明合議庭也認為陳水扁在國務機要費上是有罪的,所以指使下屬做不實陳述,這跟機密外交一點關聯都沒有,國務機要費還是回歸單純的支出使用,違法貪污的事實上去。 沒有三分鐘就結束了,算是開出紅盤,接下來的八月26日國務機要費、南港案、洗錢案的更一審宣判,以及十月13日金改洗錢弊案的二審宣判,希望都能延續公義的判決,給予老百姓應有的正義。 今天的合議庭審判長是李英豪、受命法官陳慧萍、陪席法官曾正龍。 司法加油! 前篇文章:扁政府十八趴的改革 ,談到扁政府時期對18%的改革內容,原來蔡英文指控「制度」有問題,還是扁政府的問題,歡迎閱覽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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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